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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本文从实际出发,对金融危机下国际会计准则暴露的缺陷以及应给予的改进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并对国际会计准则在我国的引入提出了相应的建设性意见,以期可对此有所借鉴。
[关键词]金融危机 国际会计准则 改革
2009年,美国爆发了次贷危机,此次危机迅速波及至全球,形成了自上世纪60年代以来的又一次全球性的金融危机。在本次危机中,美国、欧盟和日本等全球主要金融市场遭到了重创,许多国际性大银行纷纷破产,而更多的银行也是举步维艰,至今仍未完全渡过难关。从本次金融危机爆发的原因来看,除了全球金融业长期普遍存在的监管漏洞之外,国际会计准则自身所存在的缺陷也成为了众矢之的,以花旗、美林、瑞银为代表的金融机构,纷纷对国际会计准则所倡导的公允价值计量模式进行了指责,其声称该计量模式夸大了次债产品的损失,放大了次贷危机的广度和深度,并要求暂时中止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执行。
一、金融危机下国际会计准则所暴露的缺陷
(一)公允价值的获取原则存在冲突
在公允价值的获取途径上,国际会计准则规定了以下三个条件:第一是如果存在活跃市场,则交易价格即为公允价值;第二是如果市场不存在相同产品的成交价,则类似产品可观测到的成交价即为公允价值;第三是若上述两种条件均不具备,则公允价值的取得需要通过产品的价值评估来量化获得。
由此可见,国际会计准则在公允价值的获取途径上存在着双重原则,即以上述第一和第二种条件为代表的市场客观性原则,以第三种条件为代表的主观判断性原则。这两种原则所存在的最大问题就是极易诱使判断主体出现估值偏好的现象,即在市场条件较好的情况下,证券及资产的价值越容易被高估;而在市场条件较差的情况下,证券及资产的价值越容易被低估。
(二)公允价值的适用环境有待商榷
从理论上说,在宏观环境下任何市场都会被分为两部分,即活跃性市场和不活跃性市场,前者是指纯粹竞争性的市场环境,其在公允价值的获取上较为容易,后者则是指有条件或约束性的市场竞争环境,其在公允价值的获取上则较为困难。因此可见,某一市场是否适用于公允价值计量需依据该市场的开放性、透明度以及灵活性来决定,这从很大程度上与其资本流动规模、会计信息透明度、市场机制的完善性相关。
若某一市场不考虑上述因素,对公允价值计量模式进行盲目的引入和推行,势必会极大的增加该市场的经营风险。以美国为例,开放、透明的市场一度使该国在全球经济的繁荣期受益,但次贷危机的爆发使该国的金融市场受到重创,许多金融机构纷纷调整了对公允价值的预期,这充分表明了该国市场并非为完全活跃性,也至少表明了其对公允价值计量也并非完全适用。
(三)公允价值计量放大了金融市场风险
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下,市场长时期处于利好环境下其金融产品常常回报率较高,管理者往往陷入盲目乐观、大胆冒进的漩涡之中,投机欲望的加重使各种金融产品的风险不断上涨。而一旦市场出现利空的景象,金融产品的价值就会急速下降,此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的要求就需计提减值准备,从而使企业的盈利水平下降,进而陷入不断抛售金融产品的恶性循环之中,直至金融危机爆发。
与此同时,众多金融评极机构或金融分析师在危机到来时常常为了规避自身责任,频繁调低同一企业、同一债券的信用等级,这更加剧了市场负面因素的影响,形成了新的利空现象,从而进一步诱使危机的爆发。此前这些机构或个人虽然充当公允价值信息的提供者,但由于环境的变化影响了其主观因素的判断,因此从实质来看其也无法保证市场真正的公允性。
二、金融危机下国际会计准则应给予的改进
(一)提高国际会计准则的灵活性
虽然公允价值当前在全球仍是不可替代的资产价值计量方法,但是其在各种环境下的适用性的确有待商榷,因此构建一个适用于全球的会计准则框架新体系理应是当务之急。例如,在2008年9月美国证监会和FASB公布了有关公允价值计量的澄清说明,指明在市场不活跃的情况下,管理层可以采用自己的金融模型和判断进行计量。而在2009年4月,FASB又对美国公允价值准则作了相关修改,并做出了允许金融机构在证明市场失灵导致价格不正常的情况下使用其他合理价格估算资产价格的规定。由此可见,国际会计准则的灵活性正在提高,其专注于特殊环境和背景下的调整恰恰是推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关键所在。
(二)加强会计信息披露的准确性
为了从更大程度上提升会计计量的准确性和科学性,提高对金融衍生产品信息披露的透明度,更好的为投资者决策提供支持和服务,国际会计准则应加强对其定价模型、假设前提和相关数据来源等因素的披露力度,并使其逐渐成为金融管理层进行预测和风险判断的重要指标。会计信息披露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如何对公允价值进行计量、确认和列报;如何确定公允价值的级次;各项假设、估计、估值模型、基础及参考数据的获取源与使用状况等等。此外,还要对包括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利率及汇率风险、违约风险、信用风险等在内的风险信息进行披露,以全面反映金融衍生产品的实质,提高会计信息的相关性。
(三)充分发挥会计准则监督功能
从会计的职能上讲,其不但包括通常所指的核算职能,还应包括应有的监督职能。2009年4月,美联储对FASB关于放宽按市价计量的会计准则表示支持,同时认为金融体系还需更多的新型监管措施。为此,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应首先加强对公允价值使用的监管力度,开辟公允价值的获取渠道,完善会计监督的相关预警制度。其次,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还要加大监管处罚力度,提高国际会计准则的威慑力,规范执行者的行为。最后,对于相关信用评级机构或个人,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要进行相应规范,防范其不作为行为所带来的风险扩大化。由此可见,会计监督职能的发挥对于风险的防范、管理是极为关键的。
三、国际会计准则在我国引入时的相关建议
从本次金融危机来看,带给我国的不仅是挑战,还存在着一定的机遇。由于在金融危机前我国的金融行业尤其是股票市场存在着一定的泡沫,各金融机构主要专注于高回报率而非高风险率,金融危机的爆发使我国的金融市场重新趋于理性,并逐渐表明了高质量的国际会计准则从制度层面防范金融风险的有效性,也加深了我国对国际会计准则的理解和趋同性。
2007年,财政部颁布了最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在该准则中大量引入了公允价值计量这一国际先进会计理念,并实现了国内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初步趋同,新准则在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性房地产、资产减值等方面充分使用了公允价值计量的理念。但是,对于国际会计准则的引入,尤其是新规则的引入,依然要注意规则的合理性以及与我国经济制度相结合的适应性。就我国而言,国际会计准则的引入是为了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规范会计核算行为,以使其能够为投资者、政府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提供高质量的、更为公允、客观、合理、有效的会计信息,并协助上述相关利益者进行决策。而另一方面,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也同样并不要求各国不加区分的全盘执行其会计准则,而是通过有选择性的引入、修改增加其会计准则的可比性、时效性。
由此可见,今后国际会计准则的制定将会更为开放和灵活,我国要抓住机遇以各种形式主动参与到准则的制定和修改过程中去。在国际会计准则的制定和出台过程中,我国要尽量增加其言语力和话语权,将被动的接受过程转化为积极的参与过程,从而最大限度的从新准则的制定、实施过程中获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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