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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将大学生群体中普遍存在的脆弱心理及倾向放入社会学的角度进行研究,以迪尔凯姆的《自杀论》为理论依据,通过社会中存在的种种要素分析研究证明,社会对大学生自杀这一事件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我们应当找对原因,对症下药这对预防自杀机制有重要的推动力。
关键词:生命教育 社会 自杀论 大学生
中图分类号:G4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4)05(a)-0129-02
提到自杀,我们会产生或同情,或惊叹,或反感的心理反应。自杀在我国虽然还不至于被唾弃,但是是被大部分人的理智和情感所禁忌的行为。很多人都认为自杀是个人心理脆弱不能承担挫折的无能表现,是一种个人心理机能的障碍。当然我们不可排除自杀的个体因素,但是相比个人心理和个体器质的原因,自杀更多的是与社会有紧密联系的现象,它不是偶然发生的个体行为,而是在社会环境中有规律存在的现象。
在社会学经典著作《自杀论》中,作者迪尔凯姆虽然也讨论自杀者的个人特征,如年龄、性别、职业等等,然而,他所确立的分析单位并不是个人,而是社会集团,如家庭、宗教团体、工作单位等等。其本意在于通过对个体特征的一般状况的汇集和抽取来最终把握群体特征。“迪尔凯姆十分正确地指出,把自杀作为社会现象,作为有不变和可变特征的统一结构加以解释时,不能以个别的自杀为起点,因为这样的程序特征不会阐明作为整体的自杀所包含的一定的统计学上的分布情况。”[1]。我们知道,自杀在全社会中的确不是多数频繁的现象,但仍然具有一定的规模,将自杀个体化视之是不科学的。因此,迪尔凯姆能够把自杀放在一个整体的角度,从社会学理论出发去阐释这种行为是非常有创造性的,并且能够使我们真正了解什么是自杀,以及自杀发生的原因,能够更全面清晰的认识这种社会现象。
在我国,最能反映“社会性”自杀的群体是大学生阶层,虽然学生想不开的理由不尽相同,但我们至少能够了解到这一阶层的人存在着一种压力,甚至存在着一种消极面对生活的态度,这也是高校教育工作中最让人头痛的一部分。据中国日报报道,自杀已成为我国20岁~35岁人群中死亡的第一原因。各种媒介中,包括人们口口相传的一些当地小道消息中,充斥着到处都是某某高校的学生又从楼上跳下来啦,或是又有博士,硕士自杀了。大部分求死的原因我总结成了3个类型:(1)情场失意;(2)考场失意;(3)职场失意。“谈恋爱分手,没有考到一些需要的证书,找不到合适的工作,来自家庭的一些压力……”这些都成为了年轻人口中所谓的活不下去的理由。来自媒体和舆论的评价也把这样类型的年轻人归为“懦弱的人”,是“垮掉的一代”,或是去追究家长和学校教育的缺失造成心理的畸变,当然这些原因是有一定的道理,但这还是从个人的角度去分析然后进行的统一归类。而直接站在社会的角度去看,自杀的确在一定程度上受心理状态的影响,但心理的变态或精神错乱绝不是引起自杀的根本原因。我们只有先领悟到认识自杀本质的误区,再从科学的角度认识自杀。在种种诸如精神错乱、种族遗传、气温、季节、仿效、等表面上似乎会引起自杀的表象原因中,真正导致自杀的是隐藏在这些表现中的社会原因。
用迪尔凯姆的研究方法去分析,我国大学生阶层中的自杀行为属于“反常型的自杀”,而反常的自杀大多只有社会动荡大变化引起的现象,我们都知道,经济危机等等之类的社会危机容易造成自杀,我们通常认为这些自杀的原因只是因为经济危机使许多人破产过上贫苦生活,而有趣的恰恰是经济突然繁荣也导致自杀率升高。其实只要社会某种平衡被打破,自杀就会增多,这无关于个人变富还是变穷因为都是一样的。实际上,当生活的条件发生变化时,调解各种需要的尺度就不可能再是原来的样子了,因为这种尺度是随着社会财富的变化而变化的,这种尺度是大致确定的每一类生产者所应得的份额的。反常的自杀体现在个体身上通常是人们在达不到自己心中的理想时处在一种愤怒或忧郁中自杀的,他们痛恨社会没有管理他们的欲望,人都是有欲望的,在我们无限的追求目标是会付出很多辛苦,一旦达不到就会产生消极的情绪,当情绪失控时就很可能会导致自杀,社会这时候就组要来调节控制欲望,如果社会能够使人们的欲望有节制,控制在一个合理的范围之内,那自杀率就会降低。归根到底,即使是个人的欲望,也是社会的问题。“社会作为一个大环境对于大学生的自杀行为的发生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而这些作用的本体来自于:(1)社会转型期各种文化纷繁复杂;(2)外来文化因素的影响;(3)长期的应试教育;(4)共同信仰的缺乏。”[2]比如目前大学生所学习的专业有些已经不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大学的校园是一个比较封闭的环境,这些大学生在校期间仅仅是学习本专业的知识,对于社会前沿学科或者一些社会需求量很高的应用技能的掌握往往重视不够,当这些人进入社会以后发现自己在学校学习的知识没有用武之地时,就会抱怨自己、抱怨社会,有些人更容易走极端,出现自杀行为。另外全球化所带来的思想上的多元使得许多大学生在人生当中迷失了方向。由于大学生缺乏对于现实问题的认识,传统的观念也无法解决大学生思想上的困惑,大学生就会转向求助于外来文化。大学生需要解决现实中遇到的问题,因此西方的一些实用主义思想就会不知不觉地得到大学生的认可,因为这些思想能够解决大学生现实中遇到的许多问题。比如网络上充斥着暴力和轻生的信息,并且宣称自杀是解脱自我的最好方法,这必然对大学生心里起到消极的暗示作用,从而导致悲剧的发生。当然还有我国的教育只注重书本知识,只重视知识的死记硬背,以分数高低作为评价学生好坏的唯一标准,这都压抑了大学生的个性发展,当然不利于其完整性格的培养。并且随着人类的进步,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这些客观因素都对大学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更加要求大学生具有宽广的视野,勇于创新的勇气,较强的社会责任感等等。然而大学教育目前的这种状况很难适应不断变化的社会,大学生入学后普遍不能适应自主发展的大学生活,容易使学生对人生失去信心,这更加大了大学生自杀现象的发生几率。
大学生自杀的深层原因是多方面的,大学生群体是这一现象的负责者,同时也是受害者。迪尔凯姆的《自杀论》有力地证明了社会因素对人类自杀起到的重大影响 :“乍看起来,自杀者所完成的动作似乎只表现他个人的性格,实际上是这些动作所表现出来的某种社会状态的继续和延伸。”也就是说:社会对大学生自杀这一事件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每个社会群体确实有一种自杀的集体倾向,这种倾向是群体所固有的,个人的倾向由此而来,而不是集体的倾向来自个人。”这种集体倾向包含在人们生活的日常习俗、文化知识、为人处事的交流中。正是这种社会集体倾向的长期影响使包括大学生在内的人具备了某种自杀倾向的基础,一旦环境适当,自杀一触即发!大学生自杀倾向的环境触动具体来自于大学生原有社会秩序的打乱,个人与社会环境微妙平衡的。我们从而了解到,正是由于这些复杂的社会原因,才会产生不同的个体反应,而一些个人膨胀的私欲希望得到社会的满足与社会不能有效满足个人愿望之间产生矛盾的时候,当然就会造成大学生思维的混乱,从而导致大学生采取结束自己的生命这种过激的行为来解决思想上的困惑。如果社会不是这样对学生有太多的要求,恨不得从小就分三六九等,如果能过让所有学生都无分别对待,如果不用上大学将来也能有美好前途的话,那还会自杀吗?这是社会环境造就的,虽然我们可以指责他们太脆弱,但是很多未能实现理想目标的孩子即便没有自杀,他们也都被社会赋予了这种倾向。
既然已经从社会全方位角度认清了自杀现象,那么预防自杀现象就应该从社会角度入手,我们无法深刻地认识到每个自杀者的本质,但从整体角度解决问题是可以有效的降低自杀率的。自杀其实是自杀者对社会责任的逃避,会给社会带来诸多不利的影响,应加以反对。而目前国内基本采取理解甚至同情的态度。更有甚者将其视为英勇行动加以赞美,这种心态不利于社会责任感的建立和和谐社会的整合。应当不仅仅是从学校及家庭教育的角度去规避自杀行为,更重要的一点是社会机制的改革及实现对自杀行为的惩戒,让人们意识到这是对社会有危害的一种行为,而不单单是个人的行为。自杀人数的反常发展和当代普遍存在的弊病是相同的原因引起的。自杀人数异常地增加表明文明社会正在经历严重的动荡。自杀的人数说明动荡的严重性,甚至可以说,自杀的人数是衡量严重性的程度。由此,我们今后便可以理智的不去谴责自杀者而是归因于社会中,即便自杀者的心理的确比较脆弱,但是一个理想的社会是应该使每个人都感到幸福和稳定的,或与任何情况下我们都不能避免有人自杀,但是发现倾向之后进行适当补救才是研究自杀的真正意义之所在。
参考文献
[1] 埃米尔・迪尔凯姆.自杀论[M].冯韵文,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1.
[2] 赵军.大学生自杀的社会因素分析[J].北京青年政治学院院报,2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