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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邮递制度在西周时就有了。
《周礼》记载,西周初年设有“遗人”的官职,又称“野庐氏”,其职责是“掌道路庐宿之委积,以供宾客会同师投之事”。当时境内的主要道路每隔十里左右设有庐含,舍内备有饮食,每隔三十里左右设有宿处,宿处有人专管接待;每隔五十里左右设有市,市内有候馆,馆内积存有往来人员需要的物资。《周礼・秋官》“野庐氏”下云“士六人,胥十有二人,徒百有二十人”,记述了当时邮递人员的编制情况。《诗经・公刘》篇中有“于时庐旅”、“于豳斯馆”二句,所谓“庐”、“馆”就是这样的设施,馆较大而庐较小。
春秋时期,庐或馆又称邮或驿,或称邮置、驿置。邮、驿、置三字含义相近,《广雅》云:“邮,置也;驿,亦置也。”其区别在于步递为邮、马递为驿,因此当时又把邮递人员停留食宿的地方称为邮亭或驿站。在庐或馆演变为邮或驿的过程中,其职能也由原来的只管接待扩展为兼管传递物品,即增加了邮递的内容。《墨子・杂守》篇云:“筑邮亭者,因之高三丈以上。”可见那时关于邮亭的建筑规制已有明确的标准了。孔子在世时,邮递的设施已经相当完善。《孟子・公孙丑上》中引用孔子的话说:“德之流行,速于置邮而传命。”意思是说人的美德的传扬比邮递传送的速度还要快。战国时期,有些邮递站点就成为通用的地名。秦国名将白起在杜邮自尽,这个杜邮就是成阳城东十余里处的一个邮亭,又称杜邮亭。
西汉时期,各地邮亭驿站的设置更加完善,以至于郡县之间达到“十里一亭,五里一邮”(见《汉旧仪》)。王温舒任河内太守时,让郡县备好马五十匹,供驿站使用,从河内往京城长安传送文书,两天即可到达,朝臣叹为神速(见《汉书・王温舒传》)。黄霸任颍川太守时,曾下令让邮亭乡官多喂养鸡与猪,除供给邮递人员食用之外,还赡养孤寡贫穷的人,这成了黄霸被人们传颂的重要政绩(见《汉书・黄霸传》)。东汉时,通往西域的道路也都“列邮置于要害之路”(《后汉书・西域传》),这时的邮递设施对于密切西域和内地的联系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汉代以后,各个朝代都非常重视邮驿传递,因为这是封建时代朝廷加强中央集权统治不可缺少的重要手段。邮驿的设置逐步网络化,传递的程序逐步制度化,朝廷对于驿站的分布、驿官的选任、驿站人员的编制配备及马匹或船只的数量,都有非常具体的规定,而且对于文书传递过程中的勘合检查办法也有详细的规定。管理邮驿的官员称为邮吏、驿吏或馆驿使。
唐代的邮递制度已相当健全。当时的邮递归兵部管理,设驾部郎中和员外郎各一人。唐宪宗元和二年(公元807年),朝廷还曾派太监任馆驿使。传递人员一般为雇用的民夫,称为邮子或邮夫,其工作十分辛劳。《新唐书・元稹传》中说“役邮子万人,不胜其疲,稹奏罢之”,即是说元稹可怜那些邮差而对他们予以关照。白居易为元稹所作的《墓志铭》说“邮夫获息肩”,对元稹的这一项政绩予以赞扬。在战争期间,邮递工作由军士担任,称为邮卒或驿卒。需要传递的紧急军书常常插羽毛为标记,称为“羽书”,高适《燕歌行》诗云“校尉羽书飞瀚海”,就是指这样的急件。杨贵妃爱吃荔枝,唐明皇就下令让驿站用快马从南海把荔枝传送到长安,这可以说是当时的“特快专递”了。传送这样的快件时,驿卒携带铜铃,悬置马上,称为邮铃,奔驰时铃声乱响,警告路人让道,同时使下一站听到铃声后尽快准备饮水与食物,不至于耽搁行程。邮铃的响声使人们感到惊慌和紧张,因而产生厌恶情绪。唐代唐彦谦《夜坐》诗云“不眠惊戍鼓,久客厌邮铃”,就反映了这样的心情。唐代诗人的许多作品还都写到驿站,如宋之问的《题大庾岭北驿》、张说的《浑渡驿》、李白的《至鸭栏驿上白马矶赠裴侍御》、杜甫的《宿白沙驿》、李商隐的《筹笔驿》等,这反映了唐代的驿站在当时的社会生活中已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
北宋开国之初,宋太祖就于建隆=年(公元961年)下诏让各地邮传用军卒递送。此后,北宋时期的邮递归枢密院管辖,被纳入军事系统。宋太宗太平兴国三年(公元978年),朝廷对各地驿站配给银牌,查验更为严格。北宋时期也有快递,称为“急脚递”。沈括《梦溪笔谈》记载说,当时邮递有三等,即步递、马递、急脚递,急脚递的速度最快。如神宗熙宁七年(1074年)设置“金字牌急脚递”,相当于唐代的羽书或羽檄,传送这种快件的驿卒手持红漆木牌,木牌上有黄金字闪闪发光,耀人眼目,飞马驰过时人们望见它无不纷纷躲避,每天可行五百里。金国仿照宋朝的做法,金章宗泰和七年(1207年)设置急递铺,驿卒腰系邮铃传递紧急公文,每天可行三百里,如果不是军情或河防大事则不使用这样的快递。
元朝承袭宋金旧制,元世祖忽必烈中统元年(1260年)即下诏让各地官府设立传递铺驿,至元二十四年(1287年)又诏令扬州等地沿陆路设置马驿,沿水路设置水站,陆路水路结合进行传递。
明代的邮递设置更加完备,各地的驿站称为水马驿或递运所。《大明会典》卷一四五记载说:“自京师达于四方,设有驿传,在京日会同馆,在外日水马驿并递运所,以便公事人员往来。其间有军情重务,必给符验,以防诈伪。至于公文递送,又置铺舍,以免稽迟,及应役人员各有事例。”会同馆指设置在北京和南京的馆含,有天下首驿之称。水马驿指水路和陆路的驿站,这是明代邮递系统的基干。递运所是“运递粮物”的机构,利用邮驿的路线进行传递。明初洪武年间,以京师南京为总枢纽的水陆驿道有12条,总长约71800公里,有驿站1936处。永乐年间迁都北京之后,又以北京为中心形成驿递网络。明代的邮递事务由兵部车驾清吏司管辖,主管官员为郎中;地方邮递事务由承宣布政使司和提刑按察使司双重管辖。各地驿站官员为驿丞,递运所设大使或副使;成化十年(1474年)又在南京设快船差拨,主管水路快速。
清代沿袭明制,机构管理及传递程序无大变化,只是对水马驿和递运所的设置有所裁减或增加。
纵观各个朝代的驿站设施都是为朝廷和官府服务的,传递的内容主要是公文。古时候私人信件一般是自派专人递送,或者委托外出的官员或差役顺便捎带。如《世说新语・任诞》记载,晋代殷羡出任豫章太守,京城的人士托他捎带的书信有一百多封,他途经江边时把这些信都抛到水中,说:“沉者自沉,浮者自浮,殷洪乔不能作致书邮!”殷羡字洪乔,这个故事便成为一个典故,后人把信件丢失或造成差错称为“洪乔之误”。古代邮差驿卒的社会地位是很低微的,因此殷羡不愿意为他人作邮差。实际上,古代需要递送或捎带信件的主要是官宦或书香人家,普通的平民百姓很少有人识字,无特殊情况也没有派专人递送或托人捎信的机遇。
古代也有人把私人的信件托官方的驿站捎带传送,寄信者把书信装在竹筒中,称为邮筒。这种做法始于晋代的陆机。陆机家在昊郡,他在洛阳时曾写一封家信,装在竹筒中绑在他家所豢养的一只黄狗的脖子上,那黄狗就把信送到吴郡的家中。后人仿效陆机,也用竹筒寄信或寄诗文作品。五代时著名高僧贯休诗云“尺书裁罢寄邮筒”,是说寄书信;宋代欧阳修诗云“邮筒不绝如飞翼”;王安石诗云“邮筒还肯寄新诗”,都是说寄诗作。清代蒲松龄《聊斋志异-自叙》说他爱收集鬼狐故事,于是“四方同人,又以邮筒相寄”。可知,邮筒是古代私人寄送书信的一种常见的方式,流行的时间很长久。
明代中期以后,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出现7私人经营的民间邮递机构,但其邮递网络也必须依靠官办的驿递系统所形成的便利交通条件才能运作,而官办的商业性的邮政机构,直到清代末期才出现。
光绪四年(1878年),直隶总督兼北洋军务大臣李鸿章任用英国人赫德掌管中国海关税务司。赫德和天津税务司主管德国人德璀琳联合,在北京、天津、烟台、营口、上海五地设置邮务办事处,并印制7我国最早的一套邮票。这套邮票共3枚,面值为一分银、三分银、五分银,票面有蟠龙图案,衬底为云彩水浪,称为“海关大龙票”,或简称为“大龙票”。这年的3月25日,海关所设的邮务办事处开始营业,面对社会公众收寄邮件,同时发售第一批邮票。大龙票连续发行了十年,但流传下来的很少,因而它是今天罕见的集邮珍品。光绪二十二年(1896年)3月20日,清朝廷下令把海关所设邮务办事处收归朝廷所有,改称国家邮局,后来又改称邮传部。民国时设邮政总局,直属交通部,各省市区设邮政管理局,各城镇设邮局或邮务代办所。其业务范围除寄送邮件之外,还兼营汇款、兑付、储蓄及简易保险。国家邮局的设立可以说是邮递史上的一个划时代的事件,因此,1947年6月15日,政府的交通部发出公告,把3月20日定为邮政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