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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县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是:按照财政部关于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要求,结合我省县级实际,积极探索和稳步实施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转轨,逐步建立起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支付以国库集中支付为主要形式的现代国库管理制度,推进依法理财,规范资金运行,强化财政监督,提高资金效率和使用效益。
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遵循以下原则:
(一)积极稳妥实施改革。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国家对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方向性要求,要以积极的态度,探索会计集中核算转轨的途径,逐步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同时,此项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情况复杂,要采取稳妥的实施步骤,提前做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各项准备工作,避免实施过程中出现大的波动而影响转轨工作整体进程。
(二)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将财政性资金支付的整个过程置于有效的监督管理之下,确保资金安全;要将会计核算中心的实体资金账户改为零余额账户,保证财政性资金在预算单位具体行为发生之前集中体现为国库(财政专户)存款,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要合理设置财政性资金申请和支付程序,尽可能简化中间环节,减少重复性劳动,提高工作效率,确保转轨后预算单位用款更加便利和快捷。
二、主要内容
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所有财政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采取直接支付或授权支付方式拨付到收款人(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
(一)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
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是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核心内容。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是以国库存款账户为核心的、全面反映财政资金收付的各类账户总和。其构成和功能包括:
1.县财政局在人民银行*县支行开设国库单一账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纳入预算管理的财政收入和支出活动,并用于与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开设的零余额账户进行清算,实现支付。
2.县财政局按资金使用性质在商业银行开设财政零余额账户,在商业银行为预算单位开设零余额账户,分别用于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并与国库单一账户进行清算。
3.县财政局在商业银行开设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预算外资金的收入和支出活动,并用于预算外资金日常收支清算。
4.县财政局在商业银行开设特设专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的特殊专项支出活动,并用于与国库单一账户清算。
上述账户和专户要与县财政国库及其执行机构、人民银行和预算单位的会计核算保持一致性,相互核对有关账务记录。
(二)规范支出拨付程序
财政支出应按照不同的支付主体,对不同类型的支出,分别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
1.划分支付类型
财政直接支付,是指由财政部门开具支付令,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将财政资金支付到收款人或用款单位账户。具体包括:工资支出、政府采购支出以及其他应纳入直接支付范围的支出。
财政授权支付,是指预算单位根据财政部门授权,自行开具支付令,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将资金支付到收款人账户。具体包括:除直接支付范围以外的所有支出。
2.具体支付程序。
预算单位根据批复的部门预算和追加预算,按照实际的资金使用需求,区别支付类型,向财政部门报送分月用款计划;财政部门按照国库存款、项目实施进度等情况,批复资金用款计划,作为预算单位办理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的依据。
财政直接支付程序:预算单位根据财政部门批复的直接支付用款计划提出支付申请,财政部门对支付申请审核无误后,向银行发出支付令,并通知人民银行国库部门。银行及时将财政资金划拨到收款人的银行账户,并在每日营业终了前与国库单一账户进行资金清算。
财政授权支付程序:预算单位按照批复的授权支付用款计划,在月度用款限额内,自行向行发出支付令;银行及时将财政资金划拨到收款人的银行账户,并在每日营业终了前与国库单一账户进行资金清算。
三、主要措施
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是对财政资金账户设置和支付方式的根本性变革,涉及面广,情况复杂,是一项庞大而繁杂的系统工程,需要采取必要的配套改革措施,为改革的顺利实施提供保障。
(一)建立财政国库执行机构。建立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后,财政部门的支付业务将大量增加,需要设立专门的财政国库执行机构,具体负责资金支付、会计核算、监督检查等工作。
(二)进一步推动部门预算编制改革。为保证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顺利实施,需要进一步深化预算编制改革,按照部门预算要求,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逐步使所有财政资金的支付都建立在明晰的预算基础上。
(三)制定改革的相关管理制度和办法。为确保改革的顺利进行,必须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制定《*县县本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资金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县县本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会计核算暂行办法》、《*县县本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资金银行支付清算办法》等一系列的配套制度和管理办法,为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提供制度保障。
(四)建立财政部门、人民银行和银行间的资金清算和管理信息系统。按照国家和省、市的统一部署,建设适应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需求的现代化计算机网络系统,实现资金支付、资金清算、会计核算和信息反馈等各项业务的科学管理,加快资金拨付速度,提高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清算业务效率。
(五)加强监督制约机制。财政部门要加强对预算单位资金使用的监督,认真审核预算单位资金使用计划和资金使用申请,建立健全财政执行机构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定期对财政执行机构的相关业务进行内部审计;人民银行要加强对财政支付清算业务的监控,充分发挥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管理制度的建立,进一步加强对预算执行情况的年度审计检查,促进政府部门和其他预算执行部门依法履行职责。通过建立和完善科学的监督制约机制,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四、实施步骤
从20*年6月起,已在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外经局、司法局、体委、文化局、广播电视局、党校、果树局、城乡建设局、看守所试行了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试点。2009年7月其他预算单位全部上线实行集中支付。
五、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工作领导,成立以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为组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县财政局局长为副组长,县监察局、审计局、人民银行、商业银行等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县县本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负责日常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密切配合,积极支持改革,逐步实现预期的改革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