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范文大全 > 正文

北国鸟(外1章)

开篇:润墨网以专业的文秘视角,为您筛选了一篇北国鸟(外1章)范文,如需获取更多写作素材,在线客服老师一对一协助。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秋冬两季,一个人走在旷野,如果脚下猛不丁弄出碎响,说不定路旁的荒草丛中就会“呼”地飞出一大群鸟儿,吓你一跳。几百只鸟,像平地上揭起一张巨大的渔网,一下子卷起来,向一个方向扭转着飞远,飞行中的鸟儿不会鸣叫,只是几百双翅膀上下扇动,震荡的空气呼呼作响。

这些鸟,就是麻雀。麻雀,也叫北国鸟

麻雀又名家雀,是北方最普通最常见的一种鸟,形体很小,喙呈黑色,圆锥状,羽毛的颜色也不好看,头和颈处是较深的栗色,背部颜色较浅,装饰着黑色的条纹。麻雀的脸颊左右各有一块黑色的大斑,这是辨认他们最简单的特征之一。麻雀叫起来总是吱吱喳喳、没完没了,像骂街的泼妇一样,一点也不悦耳。没有美丽的羽毛,没有动人的歌喉,貌不出众,语不惊人,所以麻雀实在是很平凡的鸟。

在北方,麻雀是除了燕子之外最接近人类的鸟。它们喜欢吃谷类和杂草的种子,把巢安在房屋的檐下、墙洞里,有时也会占领家燕的窝巢。虽然麻雀是那样渴望靠近人类,可人类始终容不得它。20世纪50年代末,中国把麻雀归为四害之一,全民动员,群起而诛之,麻雀因此惨遭毒手。没有人去统计过麻雀的死亡数字,那一定是一个庞大的令人难以置信的天文数字,放到今日,肯定会有人为此申请什么吉尼斯世界纪录,这样的光荣,总会有好事之徒去干的。

折腾够了自己,还要编造谎言去折腾异类,去折腾不会申诉的弱小者,同样是两足动物,可人类是何其残忍。麻雀的发展史上,应该牢牢记住这笔债。

麻雀是留鸟,不肯迁居到南方,这也是它被称为北国鸟的原因。冬季来临的时候,温度骤降、北风凛冽、河流封冻、白雪皑皑,枯树枝在严寒中瑟瑟发抖,大地上能找到食物的地方所剩无几,往往十几只麻雀聚成一小群,在屋顶、院落、河堤、谷场上徘徊。麻雀的好奇性强,警惕性也高,一旦找到食物,总是一两只先过去啄食,看看没有危险了,其他的麻雀就蜂拥而上。若是谁家的孩子在那里呼喊一声,麻雀们就会呼啦啦一齐飞上檐角、飞上树梢,东张西望地看看,认为没有什么危险了就再飞回来继续啄食。

团结一致,有粮同食。食物匮乏的季节,麻雀的行为比起有些人来,要高尚得多。

“扫开一块雪,露出地面,用一支短棒支起一面大的竹筛来,下面撒些秕谷,棒上系一条长绳,人远远地牵着,看鸟雀下来啄食,走到竹筛底下的时候,将绳子一拉,便罩住了。”这是鲁迅先生的散文《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的句子。读初中的时候,语文老师极力分析语段中动词的妙处,叮嘱我们在作文中一定要仿效学习。学是学了,可没用在作文上,全用在了捕鸟上了。想来,论及捕鸟,鲁迅应算是一个破坏鸟类资源的始作俑者。

麻雀抓了来,关进高粱杆编成的笼子里,以期望它们给你一点乐趣,可它们对你放进笼子里的食物和水恍若不见,断然不肯低下高贵的头颅。它们以傲然睥睨的眼神蔑视着你,默然而决然地蔑视着你,不发出一点点声响,那种冷冷的态度,漠视一切的果敢,让人所有的和武力都变得毫无用处、黯淡无光。

第二天一早,麻雀就死了,能看见的,是零散了一笼子的鸟毛。即使苦苦挣扎,也不让人类看见,因而麻雀是普通平凡的鸟,也是高贵自尊的鸟。

没有能养过夜的麻雀,从来没有。

不自由,毋宁死。何其刚烈!

不懂事的儿童时代,我是抓了不少麻雀的,有的被我吃掉,有的玩弄死了扔掉。像我这样的同行也不在少数,可麻雀的数量并不见少,它们依然活跃在田间地头、檐角、树梢,依然在傍晚吱吱喳喳欢快地鸣叫着。有了自由之身,快乐就是它们的天性,没有什么可以抹杀。

城市不会是麻雀的天堂,这不是因为麻雀不喜欢城市,而是城市根本就没把麻雀放在眼里。麻雀喜欢筑巢的孔洞,城市用钢筋水泥牢牢堵住了,麻雀喜欢栖身的隐秘的树木,城市都把它放在人群密集且显眼的地方,还说成是绿化;再加上城市呵出的雾气与烟尘是麻雀们不能接受的,所以城市仅仅是麻雀暂时经过或者暂时栖身的地方。城市喜欢的,是驯化后温顺的鸽子,以及人云亦云的鹦鹉。那些因不劳而获的一把谷米就背叛了整个天空的鸟们,麻雀是鄙视的。可城市鄙视的,竟然是麻雀。不知道这应该算是麻雀的悲哀,还是算城市的悲哀。

可能有些麻雀偶尔会歇在城市的边缘,用充满怜惜的眼神观察着人类,就像多年以前我在笼子外面观察着它们。它们看城市条条规则的街道,看来来往往于四方形的铁盒子里的人们,在忙忙碌碌地挣扎于生活、四处觅食。或许,麻雀会换一种嘲弄的眼神来看,它们一定非常奇怪:人类为什么总喜欢自己束缚自己,放着广阔的草原、茂密的森林、空旷的山谷不住,偏偏喜欢用半生以至毕生努力的代价去换取城市那一小块鸟笼子似的水泥方格呢?

这些年,离开农村太久,也就疏远了麻雀。不过,每次出城,我总能看到它们的。它们成群结对、行色匆匆,自由地翱翔在广阔的原野、翱翔在寂静的村落和幽深的密林。一路上吱吱喳喳、吱吱喳喳,将烦恼统统抛在脑后。

遗憾的是,我还认得它们,它们却已不认识生活在城市里的我了。

羊,是我熟知的动物。

在我很小的时候,家里就养羊,大大小小十几只,全是绵羊。我们回族人家养羊,主要用途是攒粪种地。羊一般不用自己喂,十几户人家共同雇一个羊倌儿,早饭一过,听羊倌儿站在胡同口吆喝一声,撒羊喽,家里留守的孩子就打开羊圈的门,呼呼啦啦,一群绵羊就甩着肥大的尾巴走出家门,归入到街心更大的羊群里去。

傍晚,羊倌儿赶着这群吃得肚子滚圆的羊回村,走到谁家的胡同口,谁家的羊就顺理成章地分流出来,走回自己的家,乖乖的自觉进圈,然后静静站立着,等候黑夜的来临。羊们从不会认错自己的家门,也总是不喊不叫,只在每天的早晨与黄昏,单调地重复相同的行为习惯。

父亲曾说起这样一件事:有一年他去村里探望一个退休的老教师,在村口正遇到他。这位教师戴着斗笠、披着蓑衣、肩上背一个黄书包,赶着一群羊悠悠闲闲的甩着羊鞭往村外走。谈起退休后的生活,老教师眯着眼,乐呵呵地说:看羊比看学生强多了,羊比人听话着哩。

不装模作样、两面三刀,不小肚鸡肠、厚颜,不自高自大、目中无人,不投机取巧、以怨报德。羊,真的是老实善良的动物。

村里雇来的羊倌儿自己驯了一只青山羊,作为那群羊的领队,青山羊走到哪里,羊群就跟到哪里,羊倌儿跟在羊群后面,用坷垃块控制着羊群的速度与方向,遇到窄窄的通道,青山羊就带领羊群一只接一只地过去,将队伍拉得老长老长。

我们在田里干活,偶尔抬头,便能看见山上一群白白的羊漫过起起伏伏的山脊,像贴着山坡缓缓移动的棉花团一样。大人看见了,往往也停下挥舞的锄头或者镰刀,笑眯眯的立在田垄里看看,他们考虑、念叨的可能永远是哪块哪块地里,该用多少肥效极好极好的羊粪吧。

可惜后来山林承包到户,山上不准牧羊了,于是家里的那些绵羊就只能赶到集市上,换做了其他的农具、化肥,还有农家日子的必需品。

听人们说,羊倌儿是哭着回家的。人们还说,羊倌儿放了几十年的羊,哪只羊的脾性都能摸的上来,他舍不得走,对羊有感情了哩。父母也面带愁容,替羊倌儿惋惜,说羊倌儿放了一辈子羊,根本就不会干农活,羊倌儿下岗了,该怎么生活呢?

家里不再养羊,一下子又是好几年。羊圈空荡荡的,没个着落,彷佛是弃之不用的一件重要农具,看着就让人惋惜。那一回,邻居马大爷家有一只白色的山羊要卖掉,一同要卖的还有两只顽皮可爱的小羊羔,小羊羔长得白净而有灵性、楚楚动人。我看了心软,就央求母亲留下一只,母亲看看我,又看看空着的羊圈,应了。

自此,家里的羊圈又有了羊。

一只羊不太值得放,我下学归家,多是提个篮子薅羊草去。羊是自尊而娇贵的动物,它绝不吃沾有泥巴的脏草,也吃不得带有露水的草,若是圈里潮湿,它都不肯趴下睡觉,于是,我尽量用镰刀割些干净的草或槐树叶来喂它。有时,我用根树枝慢慢给它梳理背上的毛,小羊就听话的一动不动,像孩子一样,我一停手,它就转过头来,用舌头轻轻舔我的手。母亲看我喂得用心,也不时给羊喂一把大豆或者瓜干。不足一年,我家的小羊就变成了一只健硕的母羊。

第二年,我家的羊生了一只羊羔羔,跟它母亲小时候一样顽皮可爱,我愈发地喜欢它们。

做了母亲的羊,就成了老羊。那只老羊是我接近的动物中最为温驯的一个,我从没见过它发脾气。很多时候,我带它出去,将绳子缠在它脖子上,它在后面默默的跟着走,人到哪里,羊就跟到哪里,人停下来,羊也停下,然后低下头吃草。小羊跟在母亲的后面,时不时地撒个欢、疯跑一阵,老羊抬起头咩咩的叫几声,小羊就飞快地跑回母羊身边,一副亲昵的母子情深图。

仔细观察羊的眼神,它们眼里总是没有忧郁,澄澄澈澈的眸子里,全是善良,全是对人的无比信赖,连一丝不满都不会有。

那年暑假以后,我要去外地上学,母亲说,把羊卖了,给你做生活费吧,我倔着性子不同意。母亲说,你不在家谁照顾羊啊,你爸教学忙,你姐也要上学,我一个人要种好多地呢,哪照顾得来。

万分的不舍,羊还是要卖掉。我始终忘不了牵着羊走在去集市路上的场景,母子俩羊紧紧贴着我的裤管,不时地抬头看我,看我。它们不曾见过这么多的人,也不曾走过这么远的路,我第一次从它们的眼里读出了迷惑。到牲口市上没出十分钟,陪我去卖羊的五叔就跟人谈妥了价钱,连称都没用,买主就递给我两张钞票,一张一百的,一张五十的。

一接过钱,羊就不是我的了。我悄悄问五叔,他们买羊是自己喂么?五叔漫不经心的答道:到这里买的羊,都是拉去宰了卖肉的。

羊确实是温顺的动物,可我悲哀地发现,越是温顺的动物,越容易遭到人的欺凌与屠杀。是我亲手把信赖我的羊儿送到集市上来,又是我亲手把羊儿交到了屠户手里,我彷佛看见一把锐利的牛耳尖刀,正无情地捅进羊的脖子,捅进我心中最柔软的地方。

我的心隐隐作痛。

羊母子要被买主牵走,它们搞不懂自己未来的命运,也不喜欢那个陌生的买主,只能拼命地用四蹄蹬地,努力挣扎着向我靠拢,嘴里还惶急的咩咩着,好像在喊它们的主人前来解救。而我呢,眼中噙泪,狠狠心,一扭头,捏着羊母子换来的钱,离开了牲口市。走出老远,我依然能从众多的羊叫声里辨别出我家的羊。

羊母子变卖的两张钞票,被我带到了另外一个陌生的城市。我把它们塞到箱子的最底层,别说花,我连看它们一眼都不忍心,那是与我朝夕相处了三年的羊命钱啊,我总也忘不掉集市上我扭头时,那依然澄澈的眸子里流露出的无助与惶恐。无数次,我试图在回忆中寻觅羊眼神里隐含着的一丝愤慨或是怨恨,可我,总是失望。

放假回家,我将那一百五十元钱原封不动地还给母亲,母亲说,反正还要回校,你就留着吧。我不肯,执意要母亲给我换一换,母亲满脸疑惑,但终还是给我换掉了。

我永远忘不掉那两只羊,以及它们无助与惶恐的眼神。

多年后,从山沟沟里走出来的我,已曾无数次地在蒸腾着鲜美味道的羊肉锅前举碗伸箸、大快朵颐,吃的热汗直冒、酣畅淋漓。可我很少想过,沂蒙山沟沟坎坎的某个村落里,是否也有一个孩子,像多年前的我一样,攥着几张皱巴巴的钞票,揪心的想念和他一起成长与生活过的羊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