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篇:润墨网以专业的文秘视角,为您筛选了一篇安监局基层基础行动方案范文,如需获取更多写作素材,在线客服老师一对一协助。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根据省政府安委会《关于转发国务院安委会〔2011〕9号明电进一步做好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10月14日市政府第77次常务会议部署,制定我市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第四次集中行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近期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抓好重点领域和关健环节的隐患排查和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安全监管落实到位、防范整治落实到位、责任追究落实到位。
二、工作目标
根据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总体部署,针对第四季度和冬季安全生产的特点、工作重点和目标任务,开展有针对性的集中活动,全面排查消除事故隐患,努力减少一般事故,坚决防范和遏制重大事故发生,确保第四季度和冬季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确保完成全年安全生产目标任务。
三、第四次集中行动的范围和内容
(一)集中排查治理范围:全市各市区、开发区、各行业(领域)的全部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
1.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冶金、有色、化工、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电力等工矿企业及其生产、储运等各类设备设施;
2.道路交通、水运、铁路、民航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单位、站点、场所、设施,地下人防工程及城市基础设施等;
3.渔业、农机、水利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单位、场所及设施;
4.商(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含水上游乐、垂钓、游艇)、旅游景点、学校、医院、宾馆、饭店、网吧、公园、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
5.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
6.易受寒风、暴雪、冰冻等自然灾害影响的企业、单位和场所;
7.客运车辆、货运车辆、学生班车、企业班车、危险品运输车辆、客船、货船等各类交通运输工具。
(二)集中排查治理内容:全面排查治理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具体包括:
1.市委、市政府今年以来部署的各项工作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
3.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4.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
5.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6.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7.安全生产全员培训教育开展情况;
8.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备案和应急救援特别是冬季应对突发事件的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9.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三同时”(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执行情况;
10.道路设计、建设、维护及交通安全设施设置等情况。
四、工作安排
(一)道路交通方面:要加强路面管控和巡查,严厉查处超员、超载、超速、超限、超范围运输、违法上下乘客和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行为。要全面排查整治客运车辆、客运站、驾驶员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薄弱环节,特别是要对车辆技术状况、安全消防设施、逃生设备、易燃易爆危化品检查控制等,要持续进行检查和整治。要严格执行卧铺客车、长途客车、旅游包车、校车逢车必查制度,督促客运运输企业严格执行凌晨2时至5时停运的规定。
(二)海上安全方面:要严格执行船舶签证制度,强化对“四客一危”船舶的安全检查,加大对海上施工船舶、危险品运输船舶和旅游船舶安全监管,严守逢七不开禁令;排查治理航运企业、港口企业、海运施工企业、渔业企业和海运船舶安全隐患。严禁检验不合格、存在缺陷船舶投入营运。要逐船、逐码头、逐企业、逐镇村对海洋捕捞渔船和养殖渔船进行检查,督促配备通信、救生、消防、信号等安全设施,落实防风、防火、防碰撞等各项制度,严查套牌渔船和超航区、超抗风等级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消防安全方面:要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和“清剿火患”活动,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和“三合一”、九小场所的消防安全整治和森林防火工作,特别是对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要持续组织排查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封堵、自动消防设施损坏、线路老化等安全隐患,严防火灾发生。
(四)非煤矿山方面:要加强地下矿山、露天采石场和尾矿库整治,全面落实以“七防”为重点的防范大事故措施,严格执行“七不准”规定。
(五)危险化学品方面:要加强生产、经营、运输、使用、储存等各个环节的监管,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化工企业安全生产41条禁令、化工装置安全试车“十个严禁”、动火安全作业审批等制度,加大对重大危险源和重点监控部位的监控力度。
(六)烟花爆竹方面:深入开展烟花爆竹白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加强生产、经营、运输和销售等环节的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严格标准要求,合理安排烟花爆竹销售网点。
(七)民爆器材方面:要加强民爆器材生产、经营、运输和销售等环节的安全监管,严厉查处“四超”等各种违法行为。
(八)建筑施工方面:要严格落实房屋建筑和市政、铁路、城际高铁、公路、水利和电力等工程建设预防坍塌、高处坠落、起重机械事故措施,加强对在建工程施工塔机、脚手架、现场用电等检查,加大对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力度,严防坍塌、高处坠落等事故发生。
(九)特种设备方面:要突出抓好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电梯、锅炉等设备的动态监管、检测评估,严厉打击超期使用、带病运行等违法违规行为。
(十)旅游安全方面:要突出抓好游客出行安全、旅游特种设施安全等环节的监管,营造安全的旅游环境。
(十一)学校安全方面:要加强对学生班车安全、校舍安全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营造安全的学习环境。
民航、文化、体育、电力、农机、冶金、有色、建材、轻工、机械等其他行业,也要结合各自实际,明确检查整治重点,抓好检查整治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第四次集中行动的组织领导,切实落实政府和部门的安全监管职责和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始终坚持从零做起,抓紧制订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现场,确保扎扎实实、不走过场。
(二)突出重点,全面治理。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突出工作重点,全面扎实地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按照第四次集中行动的总体部署和本地区的产业特点以及各行业领域的薄弱环节,迅速组织各行各业和各类企事业单位,全面开展“拉网式”检查,进一步把排查治理隐患工作做深、做细、做实。
请各市、区政府(开发区)安委会及市有关部门于12月3日前,将本地区、本部门今年以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活动的总体情况和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安全生产检查(督查)、“打非”专项行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重点工作情况报送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汇总后报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和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