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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局网格化监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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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落实各级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基层基础管理工作,按照市政府“全面推行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加快建立起横到边、纵到底的监管体系”的工作部署,立足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以强化和落实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以事故预防为方向,以信息技术为支撑,按照“全员参与,综合治理;科学管理,持续改进”的原则,健全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体系,完善安全生产监管运行机制,规范基层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形成全覆盖、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生产监管网格,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和水平。

二、工作目标

逐级落实政府和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建立健全市、市区(含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工业新区,下同)、镇(街)、村居(社区)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体系;稳步建立简明、高效、实用的网格化安全生产监管平台,结合地理信息系统建设,有效整合基础信息统计、隐患排查、执法检查、应急处置和督查督办等各种监管功能,实现安全生产监管的精细化、业务的信息化和管理的规范化,提升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水平,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工作任务

(一)健全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体系。按照“分级管理与属地管理相结合,以属地为主”的原则,网格化分为市、市区、镇(街)、村居(社区)、生产经营单位五级。

市直相关部门是分管行业领域实施网格化监管的责任主体。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的专业监管、行业管理和指导职责,分工负责,条块结合,分行业推动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全面开展。要牢固树立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一盘棋”的意识,加强协作配合,加强信息沟通和共享,形成监管工作合力。

各市区是本地区实施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的责任主体。要按照整体规划,全面覆盖,规范标准,权责一致,持续完善的原则,对区域网格统一规划,统一设置、统一要求,对网格划分设置、人员定岗定责等环节细化明确,在人员、资金、设备配置上予以充分保障。将安监、经济和信息化、公安、国土资源、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海洋与渔业、质监、海事等安全生产重点监管部门纳入体系,提升网格整体执行能力。将各类经济功能区、驻市区单位等及时纳入属地网格,抓好源头治理,消除监管盲点。坚持运用网格化监管的手段推进安全监管工作,坚持运用信息化的工具整理、反馈、处置突发事件,提升工作规范化水平。

镇(街)是实施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的关键环节,是落实上级决策部署、集合基层信息的中转站。要结合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将上级工作部署责任分解到监管网格,细化责任,明确人员,保证落实。要设立独立的安全生产监管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监管人员,明确信息平台管理人员、信息员,保证办公场所、经费、装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要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长效机制为目标,不断提升安全生产风险管理能力和保障能力。

村居(社区)是实施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的重要基础。积极探索城市化社区、农业村、城乡结合部等网格化监管的模式,在社区管理、安全管理、应急管理和信息处置等方面综合应用网格化监管手段。通过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管制度,配齐一支专业精良的监管队伍,配备一批灵活实用的监管工具,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制度,完善流动检查小组、义务巡逻队等组织,坚实安全监管工作的群众基础,及时上报工作信息,正确应对突况,提高迅速反应能力。

生产经营单位是实施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的对象和落脚点。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部署、进度要求,做好安全生产基本信息登记、重大危险源普查、隐患自查自纠、整改指令落实、信息更新维护和统计上报等各项工作。要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层层落实到车间、班组、岗位,切实做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二)完善网格化监管运行工作机制。

1.领导定点。在每个网格确定1名挂点领导的基础上,上一级网格的领导到下一级网格挂点,强化对责任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检查和指导。

2.全员定责。各级各类人员严格实行“一岗双责”,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属地范畴和生产过程的每个环节、岗位和个人,层层签订责任书,明晰责任主体,分解责任指标。

3.监管定位。对每个区域、每个场所、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设施设备、每个工艺流程,逐一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各级各部门各单位明确所负责的行业领域及对象,实施有效监管。

4.排查定级。根据隐患和风险的辨识标准,确认等级,确定治理方案。

5.应急定制。建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明确体制、机制和编制,落实队伍、装备、物资器材,强化演练,及时处置事故。

6.配置定量。明确各级网格和信息平台管理人员,落实资金、装备、物资器材和办公场所。

7.培训定岗。对网格负责人和网格内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8.信息定时。将执法监察、巡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汇总上报,发生事故时按规定时限逐级如实报告。

9.奖惩定格。通过督查、检查、考核等形式,奖优罚劣,对发生安全事故和完不成控制指标的,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和追究制度。

(三)稳步推进网格化监管平台建设。建立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平台,结合地理信息系统建设,有效整合基础信息统计、隐患排查、执法检查、应急处置和督查督办等各种监管功能,加强统一指挥和调度,实现网格监管的体系化、常态化和规范化。监管平台分内外网两部分。外网部分,主要用于企业安全生产基本信息登记、重大危险源普查、隐患自查自纠记录等,并能接收内网有关文件、隐患督查等信息,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内网部分,同步外网数据,绘制电子管理地图,建立隐患、危险源和各种基础信息的数据库,有效整合各类信息资源,将基层和企业的信息定量、定情、定位到单元网格中,实现安全监管的精细化和数据化,并通过网格及时协调、督办和跟踪隐患的治理。同时,在内网设置管理、监督等模块,细化落实监管责任。管理模块,将企业安全生产基本情况统计分析、隐患整治、专项监管、综合监管、行政执法、应急管理、宣传教育等日常工作纳入,并建立两个交换机制,一是要与省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应急、隐患排查治理等系统建立数据交换机制;二是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城乡建设、卫生、质监、工商等本级各有关部门建立共享的数据交换机制。监督模块,强化对各项重点任务、重点环节的动态监督,将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控制指标完成情况、重要批办件及群众举报落实情况、安全生产事故报告、责任追究和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情况纳入监察、督查范围,推动工作有效落实。

各市区、市直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本地区、本行业现有信息平台,参照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平台架构,做好相应升级改造工作,并实现与市平台的数据、信息对接。

四、实施步骤

按照试点先行、分步推动的原则,全面推行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

(一)网格化定责阶段(2012年5月—7月)。按照《市落实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的暂行规定》(威政办发〔2008〕91号)明确的原则,以及健全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体系、完善安全生产监管运行机制、规范基层安全生产风险管理的总体要求,合理划分网格,确定各级网格、各个责任区、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和措施。开展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信息平台建设前期调研。

(二)网格化立制阶段(2012年8月—9月)。制定上下级网格、同级网格、网格内部的运行规则、程序、制度及措施,确保网格有序运行。部署试点企业(非煤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企业,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企业,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经营、运输企业,建筑施工企业,交通运输企业,渔业生产企业,电力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基本情况普查、重大危险源普查。制定落实内外网数据交换方案和措施。

(三)网格化试点阶段。(2012年10月—12月)。加快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信息平台建设,外网部分基本建设到位,试点企业安全生产信息全部录入。内网部分基本建设到位并开始试运行,各级各有关部门数据交换机制、内外网数据交换机制、平台运行机制基本落实到位,网格化监管取得初步成效。组织年度考核验收,总结试点经验,表彰先进。

(四)网格化推进阶段(2013年—2015年)。在试点成功的基础上,逐年制定推进计划,逐步将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信息录入网格化监管信息平台。围绕落实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健全完善网格化运行、保障等机制,实现安全生产监管的精细化、业务的信息化和管理的规范化,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和水平,网格化监管取得明显成效。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市长为组长,市安监局、经济和信息化委、公安局、财政局、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城乡建设委、交通运输局、海洋与渔业局、工商局、质监局、海事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全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实施工作。各市区要配套成立相应机构,落实人、财、物投入,为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推进提供支撑。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负责全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实施工作的组织协调、信息平台建设、督查督导和考核考评。市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负责本行业领域网格化实施、推进工作。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强化创新意识,将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安排专门力量和资金,全力抓好落实。

(二)培树典型,示范带动。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将从市区、镇(街)、村居(社区)中分别选择一个示范典型,进行重点培养,总结推广经验,推动全市网格化监管实施工作全面开展。各市区要确定示范单位,采取现场观摩、经验交流、集中培训等多种形式,进行示范带动,加快网格化实施进程。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的宣传报道力度。要充分报道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的重要性和取得的成效,大力宣传实施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中的典型单位和经验,大力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全民安全素质,营造良好氛围。

(四)加强督导,奖优罚劣。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形势,及时研究解决网格化推进中的重要问题;要定期督导,集中调度,通报典型做法和突出问题,加快工作进程;要严格奖惩,对进展迅速、成效显著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滞后、落实不力的,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