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范文大全 > 正文

民办高校大学生创业教育模式研究

开篇:润墨网以专业的文秘视角,为您筛选了一篇民办高校大学生创业教育模式研究范文,如需获取更多写作素材,在线客服老师一对一协助。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摘 要 民办高校创业教育目前还处于初级阶段,没有形成具有普遍适应性的模式。本研究以实际调研为问题切入点,充分考虑我国民办高校的实际情况,创新创业教育的实践做法,提出基于“官产学”一体化理论的民办高校大学生创业教育模式

关键词 民办高校 “官产学”一体化 创业教育

中图分类号:G648.7 文献标识码:A

0引言

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背景下,高校开展大学生创业教育不仅是自身生存和发展的需要,更是时展的需要。我国高校的创业教育起步较晚,而民办高校创业教育起步更晚。近年来,民办高校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办学质量明显提高,新生、在校生和毕业生人数不断突破。但是,随着一个个“最难就业季”的到来,不断增加的毕业生规模给民办高校带来极大挑战,甚至威胁民办高校的生存和发展,传统的人才培养模式已经不再适应当前社会的人才需求。根据教育部的有关文件精神以及民办高校自身实际,大多数民办高校都将应用型、创业型人才的培养作为人才培养定位。显然,民办高校开展创业教育的呼声强烈。围绕开展创业教育,民办高校在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等方面也作了一定的调整和改革,但真正落实的却很少。民办高校创业教育目前还处于初级阶段,没有形成统一的、行之有效的做法。

1国内外相关研究进展

在理论探索方面,美国“创业教育之父”杰弗里・蒂蒙斯的创业教育思想包括三个方面:传承特定的创业素质,让学生成为探究者,构建创业课程体系。另外,舒尔茨等学者发现,其他领域的相关理论如人力资本理论等,也可以作为创业教育的理论支撑。Jerome 和 Katz(2008)认为,为满足知识经济社会的人才需求,创业教育要赋予大学生创业相关素质,使之具备实际工作能力与操作能力,并且养成其开创、冒险和创新的精神,和积极、勤奋与进取的态度,以及多元的适应力与学习力等等,以协助大学生在毕业后在各行各业皆能创造优势,进而迅速适应与应对社会体系的变迁。在实践探索方面,美国大学生创业教育经历了形式探索、方案制定到模式形成三个阶段。随着创业教育纳入高校教育计划,美国形成了三种类型的大学生创业教育模式:聚焦模式、磁石模式和辐射模式。

梅发同(2012)认为创业教育作为高校教育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应当具备显著的目的性和计划性。创业教育应重点在创业氛围、创业文化、创业教育体系、创业师资等方面广泛汲取中外高校的先进经验,并对其成功做法进行科学合理的借鉴,开创契合中国民办高校实际的创业教育模式。

刘雪梅(2013)认为民办高校创业教育应把大学生作为主体,把培养创业精神作为核心内容,在创业教育方面赋予民办高校文化传播和人才培养的综合性使命。任梅和李雪贞(2011)认为民办高校创业教育模式主要有两类,即面向民办高校的的公共模式和民办高校自主开发的特色模式。师晓莉和王睿(2013)认为,在创业教育模式方面,民办高校可以建立校内创业孵化器,也可联合企业建立创业实践基地,还可以与企业建立人才培养合作关系,有目的性地培养符合企业需求的创业人才。

2民办高校创业教育模式选择

2.1民办高校创业教育模式选择的影响因素

2.1.1办学机制灵活,专业特色鲜明

民办高校的性质决定了其办学机制的灵活性,具有决策效率高,船小好调头的特点。因此,在开展创业教育的过程中,民办高校可以根据经济社会客观条件的变化,及时调整创业教育的方式和创业教育课程体系的设置,有利于培养更加符合当前社会需要的创业人才。在招生和就业形势日益严峻的今天,质量和特色是民办高校生存和发展的保障。民办高校大多将培养应用型人才作为人才培养目标,在保证质量的同时,追求鲜明的专业特色,以提高招生和就业效果。这些特色鲜明的应用型专业成为民办高校创业教育模式选择的有利条件。

2.1.2课程体系单一,师资力量薄弱

在创业教育的教育教学工作中,课程体系是学生获取创业相关知识的重要途径和物质载体,直接关系着创业教育的成败。受自身条件的限制,大多数民办高校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十分单一,甚至只有一门选修课。另外,强大的师资队伍是实现课程目标,进而实现创业教育目标的重要保证。民办高校的师资建设整体上是落后于公办高校的,具体表现为师资队伍规模小,既没有专职的创业教育教师,又缺乏懂理论通实践的“双师型”教师。单一的课程体系和有限的师资力量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民办高校创业教育模式的选择。

2.1.3办学目标功利,社会支持不足

在当前体制下,创业教育与民办高校的办学目标并不是完全吻合的。如果二者目标不一致,民办高校短期、功利性的办学目标必将影响其对创业教育的准确定位和把握,随之造成相应的教学工作及配套管理与创业教育脱节。创业教育不能仅仅依靠高校,还需要政府和企业等社会力量的支持。事实上,民办高校的创业教育既缺少政策的鼓励,也缺少企业的有力支持,社会支持严重不足,使得不少民办高校在创业教育模式选择上比较受限。

2.2民办高校创业教育模式的探索

尽管面临一些限制因素,沿海发达地区有条件的民办高校已经开始了对创业教育模式的探索,并初步形成了各具特色的模式。

2.2.1公共模式

公共模式包括大学科技园模式和创业大赛模式。所谓大学科技园模式,指的是政府、高校、企业联合创办和经营大学科技园,本地区的民办高校以科技园为平台开展创业教育的模式。这其中以浙江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最为典型。所谓创业大赛模式,指的是民办高校组织学生参与由政府的主导和企业的参与承办的创业大赛,从而以赛促学开展创业教育的模式。

2.2.2特色模式

特色模式指的是民办高校从本校的学生、师资等实际条件出发,结合本地区的产业发展特色,因地制宜地开展大学生创业教育的模式。这种模式并不是一种通用的模式,而是若干个性化的创业教育模式。比较典型的有:以宁波理工学院为代表的强化班模式、以浙江大学之江学院为代表的公共选修模式、以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为代表的“诊断咨询”模式和浙江大学城市学院为代表的创业人才孵化班。

3构建“官产学”一体化的民办高校创业教育模式

虽然部分民办高校已经开始创业教育模式的探索和实践,并取得了初步的成果,但是,由于民办高校的地方特征明显,而个地方的经济社会发展程度差异性较大,所以,公共模式和特色模式很难具备普遍适应性。在对国内外高校创业教育模式进行深刻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民办高校的特点,本研究认为,民办高校应该基于“官产学”一体化理论构建大学生创业教育模式。

3.1“官产学”一体化创业教育模式的内涵

“官产学”指的是“官、产、学”各方面力量相互协作和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这里“官产学”理论描述的就是大学、企业、政府的关系。本研究认为,“官产学”一体化的民办高校创业教育模式是指在政府的主导下,以民办高校为主体,由企业参与的一体化创业教育运作系统。在这种模式下,政府、高校和企业以共同利益为基础,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建立以培养大学生创业精神和创业技能为导向的合作关系。在该模式中,政府的主导作用表现为政策上予以扶持,策略上进行引导,制度上解决教育与创业活动脱节的问题,从而推动创业教育发展,提高就业,发展经济;高校是创业教育的主体,自身的定位和特色发展决定着人才培养质量,大学生创业所需的技能、心理素质以及实践经历都需要高校在培养方案、教学投入等方面的努力;企业参与是指企业全方位地介入到高校教育中,除了提供实习场所外,还包括培养目标、课程设置、教材编撰、师资建设、实践训练、专业评估等多方面。

3.2“官产学”一体化创业教育模式的特点

3.2.1战略性

该模式下,“管、产、学”三方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以保证大学生创教育目标的顺利实现。这可以通过提高大学生的抗压能力、培养其创新能力,帮助企业以更低的成本招聘到更合适的人才;还可以帮助高校提高毕业生的质量,赢得较好的社会声誉;这种合作还可以促进创业型企业的发展,并带来就业机会的增加,从而帮助政府缓解就业压力。

3.2.2协同性

填鸭式的传统教学方法过分强调理论和课堂教学而忽视实践教学的作用,显然无法适应创业教育的需要。相反,在创业教育过程中重视实践教学,并适当引入实践课程和实践环节,才符合创业教育的教学规律。显然,无论实践教学课程的开发,还是实践教学平台的搭建都不能单独依靠高校来完成,这需要政府的支持和企业的配合。所以“管、产、学”三方不可各自为政,而应在“管产学”一体化的框架下深入合作,协同发展。

3.3构建“官产学”一体化民办高校创业教育模式的思路

3.3.1政府主导

创业教育是要培养大学生的创业精神和创业能力,这些创业人才终将通过他们服务的企业为整个社会带来效益,所以,政府作为社会管理部门,理应在创业教育模式中发挥主导作用。在“管产学”一体化模式下,政府可以通过制度创新和政策创新加强对民办高校创业教育的宏观引导,比如:出台政策和措施支持大学生创业,协调高效和企业开发创业教育课程、创办实践基地等。

3.3.2企业参与

企业是民办高校创业教育的直接受益者,因此,参与并支持高效开展创业教育对企业来说是责无旁贷。同时,企业处在产品创新、技术创新和经营管理的第一线,在创业教育模式中的特殊地位是无法取代的。在“管产学”一体化模式下,企业不仅仅为民办高校创业教育提供实习平台和创业实践基地,更要从创业课程开发、课程体系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创业实践平台、创业咨询与服务等方面,全方位参与创业教育。这样企业直接参与创业教育,也可从中获取或培养企业所需的创新人才。

3.3.3高校主体

创业教育是高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高校必须在创业教育过程中发挥主体作用。“管产学”一体化创业教育模式下,高校的主体作用主要表现在:

(1)高校是国家主要的知识创新源,承担着培养创新创业人才的职责。

(2)在合作中,高校首先应根据自身特点进行发展定位。

(3)聘请企业高管人员为客座教授或直接授课。

(4)搭建校内实训基地或实体经营平台,建设应充分考虑政策和引入企业的参与。

(5)高校在培养创新创业人才时,应该密切关注企业需求,分析毕业生的职业前景,了解人才市场对专业人才的素质要求,并将这些体现在培养方案中。

基金项目:河南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民办高校大学生创业教育模式与实践”,课题编号〔2015〕-JKGHYB-0687。

参考文献

[1] 惠晓丽,姜越.官产学一体化的风险及对策研究[J].黑龙江教育,2014(02).

[2] 王刚,李苓.大学生创业教育新型教学模式的探索与研究[J].辽宁工业大学学报,2015(12).

[3] 张莉鑫.日本高校创业教育及企业家精神培养的分析与借鉴[J].北京教育,2015(11).

[4] 高启明.中美大学生创业教育模式的比较与借鉴[J].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学报,2015(10).

[5] 李志永.日本官产学合作中的角色定位探析[J].浙江外国语学院学报,20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