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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发展跨境电子商务 推动河南外贸跨越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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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近年来,跨境电子商务步入发展快车道,作为“互联网+外贸”的跨境电子商务更是成为国家层面重点扶持的新业态经济,自郑州成为我国跨境电子商务首批试点城市以来,此项业务发展迅猛,成为河南外贸进出口的新增长点。本文在梳理了跨境电子商务以及郑州试点的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了推动我省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发展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 河南(郑州);跨境电子商务;主要问题;建议

[中图分类号] F724.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671-0037(2015)08-4-5

To Develop Cross-border E-commerce to Promote the Development of Henan's Foreign Trade

――Discussion and Suggestion on Accelerating the Development of Cross-borderE-commerce in Henan Province

Dong Jianheng Zong Guojun Yue Zhongxian

(HenanEntry-Exit Inspection and Quarantine Bureau of P.R.C Zhengzhou Henan 450016)

Abstract:In recent years, the development of cross-border e-commerce gets into the fast track, as theInternet + foreign trade, cross-border e-commerce is becoming the focus of the national level to support the newbusiness economy, since Zhengzhou has become one of China's first cross-border e-commerce pilot cities, the business development is rapid, becoming a new growth point of Henan's foreign trade. This paper, based onsummarizing the development status and existing problems of cross-border e-commerce and the pilot of Zhengzhou,put forward countermeasures and suggestions to promote the healthydevelopment of cross-border e-commerce in our province.

Keywords:Henan (Zhengzhou); cross-border e-commerce; main problems; suggestion

跨境电子商务作为一种新型的国际贸易方式,在当下成为中国整个社会的热点,已经成为外贸乃至整体经济发展全新动力引擎。2015年3月,经国务院授权、三部委联合《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1],这份“一带一路”的纲领性文件,提出打造郑州内陆开放型经济高地,打造“中欧班列”品牌,支持郑州建设航空港、国际陆港,开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跨境电子商务成为河南郑州承载“一带一路”国家战略的重要载体。

进入2015年4月份以来,国家多次出台关于跨境电子商务的专门利好政策,旨在将其进一步推动成为惠及全国民众的热门产业,成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战略的重要载体,可谓是当下政府、市场、企业以及消费者共同青睐的宠儿,代表经济社会发展的最新潮流。

郑州是全国最早开展跨境电子商务的试点城市之一[2],是目前全国七个试点中唯一的北方城市,借助郑州的内陆中心城市区位优势,郑州的跨境电子商务业务在2014年取得发展上的突破,进入2015年之后业务量更是突飞猛进,呈现出蒸蒸日上的发展势头,业务量位居全国试点城市的前列,可以说在全民发展跨境电子商务的竞赛中,河南省取得了一定的“领先身位”,但是,郑州试点依然存在着信息化水平落后、进口出口失衡、进口品种单一、专属政策依赖度高、专业人才匮乏等诸多方面的问题,因此,有必要梳理一下跨境电子商务发展轨迹,分析郑州试点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为推进河南跨境电子商务业务做大做好做强提出合理化建议。

1 跨境电子商务基本情况概述

1.1 概念

跨境电子商务是指分属不同关境的交易主体,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达成交易,进行支付结算,并通过跨境物流送达商品,完成交易的一种国际商业活动,简单地说,就是以电商方式进行的国际贸易(包括进口和出口),现行跨境电商成交商品,主要包括货物、快件和邮件。

1.2 贸易方式及监管模式

1.2.1 出口。主要有企业对企业(B2B)、企业对个人(B2C)和个人对个人(C2C),B2B模式是企业借助网络商务信息,线下成交与通关,海关已纳入一般贸易统计;针对另外两种贸易方式,海关的监管分为两种,一是“清单核放,汇总申报”的一般出口模式,出口商品以邮、快件方式分批运送,海关凭清单核放出境,定期为电商把已核放清单数据汇总形成出口报关单,电商凭此办理结汇、退税手续;二是特殊区域出口模式,电商把整批商品按照一般贸易报关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企业实现退税,对已入区退税的商品,境外网购后,海关凭清单核放,由邮、快件企业分送出区离境,海关定期将已放行清单归并形成出口报关单,电商凭此办理结汇手续。

1.2.2 进口(不考虑B2B方式)。主要有B2C和海外代购C2C两种方式。海关的监管模式分为两种,一是直购进口模式,参考个人邮递物品预缴税费,与传统快件分区快速核放,所购物品入境时自动扣缴税费,实现快速通关;二是保税进口模式,电商平台和海关联网,国内消费者跨境网购后,平台将电子订单、支付凭证、电子运单等实时传输给海关,商品通过跨境电子商务专门监管场所入境,按照个人邮递物品征税,随着保税进口模式的推广,在产品质量保障、成本控制、电商企业拓展业务增长点等因素推动下,B2C贸易方式逐渐演变出电商国外向生产或者贸易企业商务采购先行运抵国内保税仓储,在此期间由网站售卖生成订单保税仓内分包发至终端国内消费者,也就形成了“国外企业对电商企业对个人的‘B2B2C’模式”,此时电商企业类似一并扮演了传统贸易模式中的国内收货方及经营方角色。

2 中国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基本状况

2.1 发展背景

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可以说是大势所趋,纵观其运行轨迹,主导要素主要包括,一是国际贸易自由化和便利化加快,据“联合国贸发组织”数据显示,2002年以来,全球贸易的平均关税降至约2%,贸易限制措施呈减少趋势,约四分之三的国际贸易自由进行;二是中国传统外贸发展进入增长平缓期,受国际经济环境复苏缓慢以及国内劳动力成本上涨因素制约,2014年传统外贸同比增长3%左右,远低于GDP增长水平和年初对外贸增长的预期,作为“三驾马车”之一的外贸产业急需培育、产生新的驱动力量;三是刚性国际贸易需求在互联网时代,尤其是国内电子商务持续繁荣情况下,为满足现实市场特性而进行了自我的修复和再造,最终促成跨境电子商务运作模式的逐渐成形;四是政府陆续出台扶持政策,以政府主导的态势,通过试点带动的举措,引导跨境电子商务从市场化的无序发展状态迅速转入多样化、规模化的快车道发展状态。

2.2 发展现状

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的交易规模,2014年是4.2万亿,同比增加33%,产生就业人员是1 800万人,预估2015年是5.5万亿,同比预增31%,预计就业人员2 000万人,据商务部预测,2016年中国跨境电商进出口贸易额将达6.5万亿元,未来几年跨境电子商务占中国进出口贸易比例将会提高到20%,年增长率将超过30%[3]。

2.3 试点情况概述及各试点简介

2012年开始,为有效解决跨境电商发展中遇到的问题,主要包括通关效率低下、结汇及退税难、地方关注度不一等问题,组织了有关示范城市开展跨境电子商务的试点工作,先后在5(郑州、上海、杭州、宁波、重庆)+1(广州)+1(深圳)展开,主要做了两个方面的创新: 一是政策以及业务模式的创新,努力探索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管理制度;二是实施创新的信息化手段,通过建设电子口岸信息化平台,实现监管部门与各环节企业(包括平台、电商、支付、物流等)的数据共享和业务支持,解决跨境电子商务存在的问题。

郑州试点,依托中原经济区,模式为保税进口与出口,涵盖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保税区、航空港区,平台为E贸易;上海试点,依托长三角经济带,模式包括一般出口、直购出口、保税进口,涵盖自贸区、松江区、嘉定区、普陀区,平台为跨境通;宁波试点,依托长三角经济带,模式包括一般出口、保税备货进口,涵盖宁波保税区、栎社保税区,平台为跨境购;杭州试点,是首个跨境电子商务综合实验区,依托长三角经济腹地,模式包括一般出口、保税进口,涵盖下城、下沙、空港跨境电商产业园,平台为跨境一步达;重庆试点,依托成渝经济圈,第一个全模式试点,涵盖两江新区、西永片区,平台为重庆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广州试点,依托珠三角,全业务模式,涵盖广州、南沙、白云机场三个保税区,平台为跨境易,“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出口平台;深圳试点,依托珠三角、香港,模式包括保税出口、保税进口,涵盖前海蛇口片区。从各试点运行情况来看,可以说各有特色,比如宁波最活跃、上海受政策掣肘最多、广州与深圳潜力无限等,但又具有一定的共性,多数存在进口需求大于出口的情况,进口方面多以母婴用品、化妆品、食品、保健品、服装、轻奢品等为主[4]。

3 河南省跨境电子商务(郑州试点)发展状况及分析

3.1 业务情况

2013年郑州试点刚刚起步,业务量是入区58批,出区1.7万个包裹,货值472万人民币,2014年快速发展,入区818批,出区44.3万个包裹,货值1.63亿人民币,2015年进入发展高峰,截至6月底,达到入区1 827批,出区1355万个包裹,货值11.56亿人民币,位居全国各试点的前列。

3.2 郑州试点获得当前成绩的要素简析

3.2.1 天时。郑州是全国最早开展跨境电子商务的试点之一,是当时五大试点的组长单位,2014年5月10日视察郑州试点时,对跨境电子商务提出“买全球,卖全球”的发展方向,后来业内普遍采用的集货、备货业务模式在郑州试点成形。

3.2.2 地利。郑州是我国的内陆中心城市,是全国七个试点城市中唯一的北方城市和内陆城市,业务辐射华北和东北区域,在跨境电子商务物流中的电商对消费者(交货距离)环节具备一定先天区位优势。

3.2.3 人和。在政府层面,是从省一级积极推进工作的开展,特别印发了《加快推进郑州市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工作方案》,规定工作推进的时间表,各个模块的主要负责主体等细节,积极推进各项政策落地实施,保证了业务开展的政策环境实现;在检验检疫(国检)监管层面,河南国检经过多方调研与分析,创造性实施“企业备案管理、平台第一责任、信息互联互动、入区即查即放、区内监督管理、出去分批核销”的检验检疫监管模式,此项也是目前郑州试点的重大政策优势;在海关监管层面,郑州海关对跨境电商进口业务实行行邮税政策,行邮税是海关对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征收的进口税,税率分10%、20%、30%和50%四档,跟原先一般贸易进口的“关税+增值税+消费税”相比,通常有30%的优惠幅度。另外,还有其他监管、服务部门在政策倾斜和管理模式上对郑州试点的工作给予了各项针对性的扶持,做了大量工作。

以上三方面要素中,最重要的当属第三方面,也是我们在后续工作中最应该进行参考的要素。

3.3 后续展望

跨境电子商务作为国家层面大力推动的经济新业态,自2015年第二季度开始,试点范围已经逐渐扩大,很有可能会在全国范围全面推行,届时,相关监管部门必将对政策的理解与解读、执行的标准甚至方向实现全国统一标准化,郑州作为先期试点,在前期享受了一定的政策红利,在各方付出艰辛努力后,逐渐形成体量大、多区域、多模式、多元化的行业特点,面对发展的新局面,作为内陆省份,如何在与沿海口岸省市的博弈中找准定位、突出优势,在跨境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甚至可以说势不可挡的背景下,做大做好做强我省的此项工作,需要我们沉下心来、扑下身子,扎实开展相关工作。

4 河南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据悉,河南省在郑州范围内,除了目前的经开区保税物流中心之外,综合保税区、机场经济园区规划并已经开展了业务,另外,在焦作、商丘等地,也有此方面的规划,但是,在我们为郑州试点在步入快速发展轨道、取得较为突出的业务量而欣喜的同时,必须正视以及重视存在制约发展的瓶颈问题。

4.1 信息化水平亟待提升,全流程的信息化系统建设与推广迫在眉睫

郑州试点运行至今,平台信息化建设水平的滞后已经严重阻碍了业务的规范化、高效化。随着区内电商企业的日益增多,入出区产品的种类、仓储、物流等各类信息流必须有强大的信息化平台予以支撑、运作,正所谓“哪里有需求、哪里就有产品”。平台企业作为跨境电子商务的第一责任人,对此项业务应有敏锐的经济嗅觉和政治素养,其自身的信息化系统应该是承载此项功能的最佳载体,而此类信息化系统如果操作得当,还可以成为后续其他地区开展业务的应用模板,具有极为可观的市场前景。

4.2 贸易方式失衡,出口积弱

出口方面,有一些政策的细则不明确,全国出口量不大,关键问题就是尽管出口商拿到增值税发票,但是监管的方式已经颠覆了原来的一般贸易出口,原来需要的装箱单、发票、合同等等,但现在只能拿到一部分,海关、国税监管上没有政策支撑就无法完成退税。同时,我省自身外贸水平积弱,郑州试点的出口业务鲜有开展,至今仍无得到有效改善,进出口规模失衡。

4.3 进口产品品种较为单一,行业与政策的依存度过高

产品占据较大比重集中在母婴用品、食品、化妆品等方面,此类产品对监管政策依存度最高,一旦政策发生变动或者产品发生行业性问题,郑州的业务量将会短时间内垂直起落。

4.4 电商企业布局不合理,一家独大局面不可取

在业务发展初期,通过引入优质品牌电商迅速带动业务量实现规模化的目的,此做法是业内惯用手法,但是,必须清醒意识到一家独大(业务量比重超过整体的80%)的局面在经济学角度并不合理,非长久之道。

4.5 监管部门政策统一标准,试点优势难以为继

如前所述,随着全国性深入推广,政府会力求该行业健康快速发展,专项制定“互联网+外贸”的一系列规范,在政策监管方面将会实现统一的执行标准。

4.6 配套服务业处于初级阶段,专业化之路任重道远

在物流服务、支付服务、平台服务、政府服务、监管服务等方面,总体存在不同程度的体验过程满意度低、服务态度差、工作效率低等问题。

4.7 金融配套建设亟待完善

对于跨境电子商务,第三方支付机构未来在政策支持下,如果能加强与电商平台合作,从商户商品展示、贸易撮合,到在线签约及电子单证的拟定、资金托管以及最终的支付结算、通关交付、出口退税等全程参与,提供一体化解决方案,实现全程无纸纯电子化交易,缩短交易周期,提升结算效率。

4.8 专业化人才储备无法满足行业发展需求

随着行业的飞速发展,企业对人才的需求是复合型的,不仅要懂外贸,还需要懂电子商务,此方面我省的人才储备无法达标。从跨境电子商务的概念来看,专业的特性是“电子是手段,商务是本质”。因此,国际贸易专业中应科学规划、系统性引入电子商务的实务教育规划。

4.9 省内其他城市业务开展步履艰难

我省其他城市再铺开跨境电商业务,存在着诸多制约因素,比如先天的地理位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配套设施实情、监管部门人手配置等等,高层决策的时候应该进行判断,尽量避免基础设施重复建设的情况再现,还要考虑海关、国检、税务等部门的设置与配合问题。

5 做大做好做强河南省跨境电子商务的建议

5.1 对政府的建议

5.1.1 摸清家底,责任细化。

建议由政府出面,在前期发展良好的基础上展开一次全流程触及其他地区和郑州试点各方面的深入调研,在各环节以专业报告的形式对河南跨境电子商务的现状、问题、对策建议进行梳理、列举,针对调研的内容列出责任清单,细化到部门,限期落实,定期跟进。

5.1.2 政府主导,信用为先。

电子商务的特点就是基于虚拟的网络、开放的平台和自由的交易,跨境电子商务又涉及不同国境,因此,搭建完善的信用体系尤为重要,需要政府从行业规范、认证认可、征信管理、市场监督、信息公开等多方面进行信用体系平台的建设。

5.1.3 政府购买,切实减负。本着切实降低企业运营成本,促进企业减负增效的目的,进一步提升郑州乃至河南省的各类口岸竞争力,建议设置专项财政购买基金,用于支付在通关过程中,因监管而产生的原来由企业支付的费用;同时可以将省电子口岸工作与跨境电子商务信息化系统的建设工作合并,既实现政府掌握公共信息化资源,也可以避免各区域平台企业的重复投资。

5.2 对平台的建议

5.2.1 在政府主导编制信息化系统投入运行之前,主动承担信息化平台主体责任人角色。

本着市场的原则着手展开信息化平台建设的具体工作,目前,在市场暂时空白的情况下,可以考虑专业化公司进行外包开发,科学设置。高效操作的信息化平台一旦建成使用,将会惠及各方利益,获得政府、监管部门、电商企业、消费者等多方面的认可,将会被其他意向性平台、企业广泛借鉴,如果能够申报专利就能够成为核心竞争力。

5.2.2 强化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人意识。

在政府、监管部门主导下与电商企业签订一揽子质量责任分工协议,并以多种形式告知消费者,为电商企业分担质量事故第一时段信任危机、为消费者解决质量隐患的担忧,在信息化、自媒体时代,树立正面的企业形象,在跨境电商行业步入产品多样化、业务规模化、服务专业化的高速发展阶段状态,获得经济与社会效益的双丰收。

5.2.3 建立电商企业与监管部门、与消费者的沟通机制。

5.2.4 有针对性对跨境电商出口业务进行扶持。

传统外贸下出口业务已经持续走弱数年,郑州试点跨境电商的出口业务与全国其他地区一样,情况较为严峻,进出口失衡的局面肯定不是政府大力推动跨境电商发展的初衷,尤其我省在外贸业务常年滞后发展、专业化的中介机构并不专业的背景下,平台在开拓出口业务的初创时期乃至较长一段时期内,不应该以盈利为目的开展此项业务,例如出台一系列费用减免、提升效率方面的帮扶措施,可以考虑与政府扶持(包括平台所在地与出口企业所在地政府)进行有效结合。

5.2.5 专业、专注、专心平台业务。

坚决回避涉足具体跨境电商贸易经营,意图“裁判员、运动员”分饰两角的行为只会本末倒置、得不偿失。

5.3 对电商企业的建议

5.3.1 强化产品质量主体责任意识。

在企业内部全流程贯彻质量安全底线原则,采购环节加强源头管理,运输环节注重产品质量安全的细节落实工作,销售环节进一步做好质量安全指标的地区适用性声明工作,售后环节形成快速反应、便捷理赔、责任追溯和危机处理的常态化机制。

5.3.2 立足郑州、提前介入,多形式、多渠道在全流程努力争取成本优势。

在采购环节,要在确保正品保障的前提下,通过合理化市场需求调研为进一步减少采购成本,电商企业已经与境外品牌产品生产厂家建立直购机制,相信今后一段时间内,此举会成为规模化电商的常态。郑州作为内陆的中心城市,不具备沿海城市的先天海港优势,跨境电商的进口货物运抵第一口岸后还需以陆路或者铁路的方式运至郑州,建议在郑的电商企业以合适的途径妥善处理此情况增加的时间和运输成本,比如以行业协会或者大型知名电商牵头的方式,以区内总体业务量、以电商品牌影响力为筹码与知名海运船务公司签订个性化运输协议,与国内乃至全球范围内的陆路、铁路货运集团签订个性化的口岸至郑州的优惠运输协议,力争在通路环节降低成本,这一点也是沿海省份中二类口岸码头为开拓业务而普遍采用的竞争手法。

5.3.3 除了成本因素,在服务个性化、产品差异化、体验独特性等都是电商企业需要在企业发展中需要考量的。

5.3.4 出口电商企业。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寻找合适的特色地方产品,主要目标瞄准新兴市场,借助合适的海外仓资源,建立海外分销中心,积极开展出口业务。

5.4 对监管部门的建议

在未来发展趋势中,作为全民推进的政府主导项目,随着监管政策实现全国统一,监管部门应该提早做好政策的宣传贯彻工作,做好政策研究,鼓励企业用足用好政策,促进跨境电商的健康发展。

5.5 对信息化系统的建议

理想的信息化系统,使用主体为平台企业,分为进口和出口两大块,覆盖跨境电商的业务全流程,包括车辆运输、集装箱信息、散杂邮快件、集货与备货、自用仓库仓储、电商仓储信息接入、数据统计等功能模块;开放性对接优质电商企业的信息系统;接受海关、国检的入区、查验、管制和出区指令;客户的费用管理,甚至涵盖操作人员的薪资、绩效考核;在作业手段上,以电脑PC终端为基础,实现对所有业务流程的支持,同时在现场部署手机App软件系统,支持以上各业务的终端作业操作,以及互联互通海关、国检和平台的电子闸口;对外开发网页客户端系统,为客户提供实时数据服务。

5.6 对产品类型的建议

在此方面相信各电商企业自有独特的从业经验与做法,在法律法规允许情况下,在跨境电子商务行业特性中,综合考量产品适用性、市场需求调研以及消费者反馈等因素,针对出口而言,还应与提升本省企业制造能力相结合。

综述,跨境电子商务虽然发展时间不长,在政府主导积极推动发展的背景下,未来的发展前景非常巨大,对于河南这样的内陆省份而言,在及早介入、成效明显的今天,更应该抓住机遇、顺势而为,进一步做大做好做强河南跨境电商产业,促进河南经济社会发展,惠及广大消费者。

参考文献:

[1] 国家发展改革委、外交部、商务部.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R].国家发展改革委、外交部、商务部(经国务院授权),2015.

[2]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国家电子商务试点工作的通知[C].发改办,2012.

[3] 程宇,陈明森.福建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机遇与对策.亚太经济[J],20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