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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生活垃圾处置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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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推进市容环卫行业市场化进程和可持续发展,加快形成“统一开放、有序竞争”的市容环卫作业服务市场,建立健全“宏观调控有方、依法行政有力”的市容环卫政府监管体系,优化配置行业资源、合理控制管理成本,有效促进生活垃圾处置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管理水平,现根据《市市容环卫局关于加强单位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和管理的实施意见》(容环〔〕100号)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生活垃圾清运

1、作业主体

根据《市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管理实施意见》(容环发〔〕60号)的要求:“凡在本市范围内经营文件所涉环卫项目的企业法人,必须取得相关行政许可”。莘城环卫有限公司于年通过了市市容环卫局的资质审核,已经获得特许经营许可证,是本镇行政区域内道路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收运的作业主体。

为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市容环卫作业服务,允许城冬清洁服务有限公司、皎珑清洁服务有限公司通过挂靠莘城环卫有限公司的方式,开展生活垃圾清运业务,服务对象仅限于本镇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上述两家企业分别与莘城环卫有限公司另行签订挂靠管理协议,明确各自职责要求和有关事宜。

2、统一管理

企业开展生活垃圾清运业务,必须与被服务对象签订统一的《单位生活垃圾清运处理服务合同》。区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中心委托镇城市综合管理所(镇收费分中心)统一征收生活垃圾处理费,并由莘城环卫有限公司具体实施。其他任何机构、企业和个人均无权收取。收费人员必须持有市物价局核发的市容环境卫生收费许可证和市容环境卫生收费管理员证,开具“市单位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单”和“市市容环境卫生统一发票”,否则征收对象有权拒付生活垃圾处理费。同时,根据“收支两条线”原则,所收款项由区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中心返还镇财政。

城冬清洁服务有限公司、皎珑清洁服务有限公司在本镇范围从事生活垃圾清运业务,由莘城环卫有限公司统一签订服务合同,统一征收生活垃圾处理费,统一征收标准。待区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中心返还经费到账后,预留30%的年度考核经费,根据考核结果按比例返还。同时,考核结果报镇城管所,作为核定下年度生活垃圾末端处置配额的重要参考。

3、生活垃圾末端处置

根据生活垃圾统一末端处置和减量化管理的要求,镇政府协调解决城冬清洁服务有限公司、皎珑清洁服务有限公司部分生活垃圾末端处置出路(即纳入市生活垃圾末端处置系统)。采取基数核准制,核定城冬清洁服务有限公司生活垃圾末端处置配额为22吨/日,皎珑清洁服务有限公司生活垃圾末端处置配额为10吨/日。核准基数内的生活垃圾末端处置费由市、区、镇三级财政共同承担。对于超过核准基数的生活垃圾,按以下标准向有关企业征收处置费,具体为:

(1)城冬清洁服务有限公司每日超过22吨、未满32吨的,皎珑清洁服务有限公司每日超过10吨、未满15吨的,超出部分按应缴生活垃圾末端处置费的100%征收;

(2)城冬清洁服务有限公司每日超过32吨,皎珑清洁服务有限公司每日超过15吨的,超出部分按应缴生活垃圾末端处置费的200%征收。

相关企业实际生活垃圾末端处置量以环卫码头提供的车辆过磅记录为准。

4、餐厨垃圾收运

根据《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本区加强餐厨垃圾处理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府办发[]10号)要求,区市容环卫部门协议委托镇城市综合管理所负责本镇行政区域内餐厨垃圾规范处理的推进、管理与监督,完成规范处理指标的收费工作。

莘城环卫有限公司作为本镇境内唯一具备餐厨垃圾收运资质的环卫作业服务单位,具体实施餐厨垃圾的收运工作,并以区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中心的名义统一征收餐厨垃圾处理费。其他任何机构、企业和个人均无权擅自开展餐厨垃圾收运和征收处理费。

城市监察分队负责做好餐厨垃圾产生、收运、处置等环节的监督工作,牵头组织对拒不申报餐厨垃圾产生、生活垃圾和餐厨垃圾混装、倒卖餐厨垃圾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实施专项执法查处。

5、门责垃圾收集

根据市容环境市场化管理的目标和要求,各板块市容环境管理服务公司负责做好沿街商铺门责垃圾收集工作。门责垃圾实行定人、定时上门收集,同时,清道工作业时,对商铺丢弃在门外及道板上的垃圾应无条件及时收集。

门责垃圾实行有偿收集服务。市容环境管理服务公司向服务对象收取相关费用时,必须统一出具莘城环卫有限公司提供的规范收费凭证。莘城环卫有限公司将所收款项的50%返还市容环境管理服务公司。

6、保障措施

(1)莘城环卫有限公司按照行业标准和要求,负责对城冬清洁服务有限公司、皎珑清洁服务有限公司进行业务指导和质量控制。

(2)城冬清洁服务有限公司、皎珑清洁服务有限公司不具备独立从事生活垃圾清运的行业资质,必须以挂靠方式开展相关业务,严格遵守挂靠管理协议。

(3)加强考核监督和长效管理。镇城市综合管理所、莘城环卫有限公司要切实加强对生活垃圾、餐厨垃圾产生、收运、收费、处置的全过程监管,组织开展专项检查,促进收运管理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同时,强化门责垃圾收集日常检查考核,纳入环卫作业专项奖惩范畴,并积极探索门责垃圾收集的新举措、新方法,不断提升工作效果。

(4)建立“退出机制”。若城冬清洁服务有限公司、皎珑清洁服务有限公司未能有效履行挂靠管理协议的各项条款,存在下列情形的,镇政府将减少相关企业生活垃圾末端处置配额,对于屡次发生和情节严重的,将直接取消处置配额,并终止挂靠管理协议。

擅自承揽生活垃圾、餐厨垃圾清运业务的;

对服务对象违规征收生活垃圾处理费的;

生活垃圾末端处置量大幅度超过处置配额的;

生活垃圾未按要求进入垃圾压缩站分类、压缩减量的;

清运设备、工具破损,造成环境“脏、乱、差”,破环市容形象的,以及设备不符合市环卫专用设备目录型号的;

发生其他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

二、垃圾减量化管理

在本镇行政区域内从事生活垃圾清运的企业,必须大力推进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管理,不断提高垃圾资源再利用水平,减少垃圾产量,降低垃圾末端处置经费支出。

1、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

居民区垃圾分类收集,分为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废玻璃和其他垃圾四类;餐饮业态和单位餐饮区域垃圾分类收集分为可回收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三类;企事业单位办公区域和公共场所垃圾分类收集分为可回收垃圾和其他垃圾两类。

重点推进居民区垃圾分类收集。年完成本镇境内30个居住小区规范化垃圾分类收集目标,计划设置垃圾分类收集容器360个(其中大桶120个、小桶240个)。

选择周边生活垃圾压缩站配备完善的30个居住小区作为首批规范化垃圾分类收集的试点单位。对于一般小区,垃圾分类收集原则上一律在垃圾压缩站进行,以提高分类收集的质量和效率。同时,选择若干基础条件成熟的小区,积极开展垃圾分类收集示范推广工作,配齐配足四色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强化日常管理服务。

本镇范围内由城冬清洁服务有限公司、皎珑清洁服务有限公司具体承担生活垃圾清运的居住小区和单位,必须就近将生活垃圾运至压缩站,经分类、压缩减量后再行处置,否则不予纳入生活垃圾末端处置系统,具体事宜由莘城环卫有限公司与挂靠服务单位签订书面合同。

2、设施更新及维护

(1)生活垃圾压缩站对于垃圾减量化作用明显,镇城管所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快推进选址和建设工作,完善垃圾压缩站布局。

(2)对于生活垃圾压缩站暂时无法覆盖的居住小区和单位,生活垃圾必须使用专用压缩车收运,既可压缩减量,又防污水滴漏,从根本上减少作业扰民。

区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