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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对我国保险业结构进行了分析,当前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市场集中度过高,市场缺乏有效的竞争机制,受到政府过多的管制,为了实现有效的竞争,确保保险业良性发展,我国保险业市场改革方向应该是形成一个大中小企业共存的市场结构,既要发展大保险公司,努力提高国有大型保险公司的竞争力,同时也要注重培育中小保险公司,促进市场有效竞争。另外还要加强保险公司的竞争意识,努力营造一个有利于市场竞争的、规范的市场环境。
关键词:市场结构;竞争;市场监管
前言:改革开放30多年以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中国金融业改革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保险业作为现代金融业的重要支柱之一,30年来行业面貌和服务经济社会的能力发生了深刻变化。但是,与世界上其他保险业比较发达的国家相比,我国保险业的发展水平还处于起步阶段,尤其是我国的保险业市场的结构尚未完善,因此进一步调整市场结构对于中国保险业的发展是有必要的。
分析一个行业的市场结构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行业中企业的数量及大中小企业所占的市场份额、产品差别化、市场进入退出壁垒、市场需求的增长率及价格弹性、可变费用比例等等,其中最重要的是前三项。因此,对于保险市场结构的分析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市场集中度研究、产品差别化研究和进入退出壁垒研究。
1.1. 保险业集中度分析
市场集中度是指特定产业或市场的集中程度,一般用该产业或市场中较大企业、消费者占有的市场份额的大小来表示,它主要反映市场垄断程度的高低。根据贝恩的市场结构分析法,从产业内企业组合的角度对市场结构进行计量。运用CRn指标来测算保险市场的绝对集中度。其中,CR4在65%以上就属于高度集中寡占型市场。经过对我国2005年到2009年的数据整理,可以发现虽然财险原保费收入CR4指数从81%下降到71%,寿险原保费收入CR4指数从77%下降到69%,但仍属于高度集中寡占型市场。
我国保险业集中度偏高的原因主要是有我国保险市场的环境所造成的。我国保险业的发展受到过去长期实行的计划经济影响,在较长的时期里都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垄断经营,尽管从1986年起,国家开始批准成立新的保险公司,打破了人保垄断保险市场的局面,但是严格的审批准入制度使保险公司增长的速度很慢。而有实力的外国保险公司也由于较高的进入障碍,难以与人保、人寿进行公平有效的竞争。
1.2.保险品种差别化分析
我国保险市场经过多年的发展,经营的保险品种不断增多,尤其是寿险的品种更是多样化,从最初的几十种发展到数百种。2000年以前,我国寿险市场上以传统储蓄型产品(非分红险、意外伤害险、健康险以及补充医疗险)为主。由于银行连续降息对寿险公司的投资收益造成了很大的影响,2000年后,寿险市场发生了较大变化,投资连结保险、分红产品以及万能险等收益直接与保险公司的投资绩效挂钩、客户与保险人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新产品相继上市,并以很快的速度增长。相对而言,产险市场就比较单一,主要险种包括财产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证保险和农业保险,其中财产保险的保费收入约占到95%。财产保险中又以机动车辆保险和企业财产保险为主。
1.3.进出壁垒分析
所谓市场壁垒,就是对潜在进入某一产业的企业所实行的各种限制或障碍。市场壁垒有资本限制、规模经济、绝对费用、产品差别化和法规政策等等。在我国的保险市场中,市场壁垒主要体现在我国对保险企业实行严格的管制上。从现有法规来看,对保险公司的管制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规定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作为全国保险业的监管主体。这体现了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基本原则;其次,在规定了保险公司设立必备的最低资本金后,还明确规定了设立保险公司必须由保监会批准。这就意味着即使符合设立保险企业的各项条件,但若没有保监会的批准,也无法获得保险营业执照,即市场准入壁垒森严;再次,对保险公(下转第49页)(上接第50页)司设立分支机构也规定了若干限制性条件;最后,主要保险险种的合同条款以及费率的厘定也必须由保监会审查批准。这样国内各保险公司主要险种条款一样、费率亦完全相同。这说明目前国内的保险市场还处于严格管制之下,有较高的市场壁垒。
2、对我国保险市场现状的建议
尽管当前我国保险业市场结构具备一些优点,在我国目前的经济环境下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就长远的角度来讲,这种结构的弊端也是显而易见的,国家的管制和冗杂的管理,使得保险业处于低效率状态,无法有效配置资源,处于垄断地位的企业易获得超额垄断利润,使得企业效率低下,技术进步缓慢,这也是对社会资源的一种浪费。因此,基于以上考虑,对于我国市场结构进行改革从长远来讲是必要的,可以针对以上提出的三个方面进行改革。
2.1,积极引入竞争机制,降低保险业的进入壁垒,鼓励新的保险公司的成立,同时对现有的保险企业进行改革,提高保险企业竞争力。我国经济发展不平衡,具有显著的地域特点。因此,积极鼓励专业性保险公司的成立有利于适应区域经济发展的要求。针对我国的保险市场结构的特点,为了加大行业的竞争力度,克服垄断所带来的诸多弊病,需要我们在放宽保险公司市场准入机制的同时,鼓励一些专业性强的中小保险公司的进入,使得保险产品多样化,满足不同地区的要求。
2.2,提高保险企业服务水平,大力开发有特色的新险种。这可以从两方面下手去解决。一方面,我国的保险公司大多是从计划经济时代经过多次的剥离才形成这样的行业现状,因此行业内部的保险公司经营的险种相对比较单一,保险产品的差别化程度低,有特色的险种较少。现在主要是保障型险种,而投资型险种才刚刚起步,面临的问题比较多,亟待发展成熟。而我国区域发展不平衡使得对保险产品的需求也呈现多样化的特点,需要现有的保险公司加大改革力度,开发适应多元化需求的保险产品。同时,要鼓励民营的专业型的保险公司的发展,解决现有保险行业存在的产品单一问题。另一方面,保险业产品差别化的提高不仅需要保险公司自身的努力,还需要政府制定相关的政策给予积极地鼓励。政府可以建立保险创新机制,推动保险公司创新。保险公司创新有利于保险公司在某些险种领域具有相对优势,既可以减少恶性竞争,又可以提高保险公司的经营效益。
2.3,完善我国金融环境,为保险业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外部条件。保险业的改革需要健全的融资市场、有力的外部监管等外部环境作为保障。现有的金融体制尤其是保险业的制度结构方面与国际保险业相比,还存在很多问题。因此,继续推进我国市场化改革,大力发展多元化的资本市场,鼓励民营资本和国外资本适度、逐步的为我国保险行业注资。鼓励不同金融机构之间的合作,顺应混业经营的潮流。充分发挥保监会的监督作用,为保险行业的发展提供一个公平、有序的外部环境。
(作者单位:四川大学经济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