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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经验与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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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韩国扶持中小企业获得成功的关键在于韩国政府的政策性顶层设计以及相应政策载体的专业化运作,本文以韩国为研究对象,就韩国以设立中小企业专营银行为核心、全面构建法律、担保、信用信息系统等“一体两翼三轮驱动”的模式进行深入分析,为我国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提供有益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韩国;中小企业;融资

中图分类号:F83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4392(2014)04-0052-04

一、中小企业融资难困局

中小企业融资是世界性难题,从我国情况来看,中小企业融资难困局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信息不对称。由于中小企业公司治理机制不健全,管理水平较为落后,财务信息不透明,使得银行很难掌握中小企业的真实还款能力。二是融资担保难。在中小企业信息不对称情形下,银行只得转而求其次,注重其第二还款来源即贷款抵押担保。但中小企业仅有的抵押品就是其房地产、机器设备等不动产及存货,价值有限。在有效抵质押物不足的情形下,中小企业为满足银行放贷前置条件,又力图通过融资性担保公司增信,而担保公司不仅要收取担保保证金,也强调反担保,强调抵质押物评估登记,中小企业仍然面临融资担保难。三是中小企业融资成本高。为了抵补高风险带来的损失,各商业银行纷纷上调中小企业贷款利率,中小企业获得银行贷款的综合成本上升幅度至少是13%(杨艳艳,2013),远高于一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四是政策支持效果有限。我国在2002年即了《中小企业促进法》,2003年正式实施,中央财政预算科目中专门设立了中小企业科目,用来安排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专项资金,银监会也陆续出台了一系列促进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和优惠政策。虽然这些措施对于促进中小企业融资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因缺乏配套的法规细则,难以保证有关政策支持的连续性和有效性,对政府支持资金的运用也缺乏监督和管理,制约了实际支持的力度和效果。

二、基于韩国做法的实证分析

(一)“一体”:以韩国中小企业专营银行为主体

从世界范围看,中小企业融资渠道仍高度依赖以银行为主的间接融资。韩国中小企业融资99.1%依赖银行贷款,股权融资占0.7%,债券融资仅占0.1%,因此银行融资是韩国中小企业融资的主要来源。为了最大限度发挥银行作用,韩国政府于1961年颁布《韩国中小企业银行法》并依法成立了中小企业专营银行――韩国中小企业银行(以下简称“该行”)。截至2012年末该行员工达到12288人,资产规模约1.12万亿人民币。

1.专业化运作有效降低融资成本。

(1)产品专业化。该行针对中小企业的创立期、成长期、成熟期等不同发展阶段研发了针对性较强的产品和风险评估指标(见表1)。对于实际经营不满一年的企业,尚没有销售收入的企业、成立时间较短而且经营出现亏损等类型的企业评级都做了详细规定。该行还研发了多种针对大型企业与中小企业的联合融资产品,例如由大型企业指定需要融资的中小企业并向银行存入低息或零息存款,银行再向被指定的中小企业提供低息贷款,其本质是借用大企业的信用,为中小企业融资,最终惠及整个产业链条。

(2)管理专业化。作为从事中小企业贷款的专营银行,该行贷后管理人员人均管理客户数量为40-50家,远高于一般商业银行。针对客户多、管理成本高等问题,该行大力研发核心业务系统,其中早期预警系统作用最为显著。该系统分为记分式模型和筛选式模型,根据企业不同的资产规模适用不同的模型。记分制模型设置了220多个信用指标来检验不良征兆,根据授信企业的资产规模分类基准,通过对财务、动态信息、法定代表人等三个维度进行计算,确定其警报等级;筛选式模型则设置了10多个项目中的不良程度来确定其警报等级。

截至2013年2季度,该行中小企业信用贷款占比约为40%,中小企业贷款逾期率仅为0.58%,贷款年均利率在4.5%至9.5%之间,通过专业化管理,该行实现了高风险业务低风险化,资产质量得到了较好的控制。

2.与政策性资金相结合有力提高扶持效率。作为政策性银行,该行在落实国家产业政策,提高政策资金使用效率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韩国中小企业振兴工团(SBC)是贯彻韩国政府对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非盈利组织,截至2012年末,SBC为中小企业提供政策资金融资总计29亿美元,20%的资金以直接贷款的形式发放,80%左右的资金通过韩国中小企业银行发放。该类贷款利率较低、周期较长,主要支持中小企业的技术研发、信息化和自动化。通过政策性资金与政策性银行的结合,资金使用效率大大提升。

3.在经济危机时期发挥重要支撑作用。作为政府控股的中小企业专营银行,该行在两次经济危机期间发挥了“中流砥柱”的作用,挽救了大批中小企业。1998年亚洲金融危机时,该行是韩国唯一对中小企业增加贷款的银行,贷款规模约5亿美元,而同期其他商业银行合计减少中小企业贷款约120亿美元。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后,该行对中小企业新增贷款155亿美元,占韩国商业银行新增贷款总量的92%,中小企业贷款占该行全部贷款比达80%,其他商业银行该比例均在40%以下,逆周期的连续性资金支持帮助大量中小企业平稳渡过难关。

(二)“两翼”:差异化监管、多层次担保体系

1.差异化监管确保发挥中小企业融资的“领头羊”作用。韩国政府通过《中小企业银行法》实现了对该行整体把控、差别监管的发展思路。一是确保对人事权、财务权、发展方向的整体把控。该行行长由韩国金融服务委员会(FSC)委员长提名、韩国总统任免。该行费用预算需事先获得FSC批准,财年结束后3个月内应上报年度决算情况。其净利润的25%应作为盈余公积,直至盈余公积累计金额达到资本总额。如果出现净损失,先由盈余公积进行弥补,不足部分由政府负责。业务发展计划应于新财年开始前一个月向FSC上报,获得审批后方可实施。二是差异化监管,提供政策支持。该行不受存贷比指标限制(目前该行贷存比指标约为70%),可享受与其他金融机构不同的存款准备金率并专享借人中小企业专项政府资金的政策优惠。发行中小企业金融债券由政府提供担保,可不超过该行实缴资本和盈余公积之和的20倍。一般商业银行只能发行普通金融债,且发行金额不能超过资本金的3倍。在税收方面,该行还享有豁免国家及地方政府税赋以及公共收费的权利。

2.多层次信用担保体系缓解中小企业担保难问题。担保体系是韩国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重要手段,韩国中小企业银行约30%的贷款通过这些担保公司提供担保。全国性担保机构由政府控股、部分金融机构及企业参股,并建立动态资本金抵补机制,资金实力雄厚。截至2012年末,全国性担保机构提供担保金额约为476.3亿美元。担保基金在盈利时应将全部利润计提,在发生亏损时以计提的利润来弥补损失,不足部分由政府承担。金融机构投资总额采用动态调整的方式。金融机构对担保机构的投资总额为其发放的担保贷款月平均金额与投资比率乘积,保证了商业银行在发放担保贷款时坚持独立审核原则,努力减少代偿金额,降低分级比率。同时,韩国对于国有担保机构的担保费率有详细的规定,担保费率由以下公式决定:

技术评价等级担保费率(基础费率)一减免的担保费率+附加的担保费率=最终担保费率(0.5%~3.0%)

在比率设定上体现了三大原则:“扶优”原则,即优先扶助技术评价等级较高,发展前景较好的高科技企业,给予优质企业费率优惠;“扶新”原则,即鼓励担保机构同成立时间较短、对资金需求最迫切的企业进行合作;“扶小”原则,即对于规模较小企业提供附加费率优惠政策,例如对资产低于15亿元韩币的企业,附加费率为0.1%,对于资产超过40亿元韩币的企业,附加费率为0.3%。

此外,韩国将中小企业市场细分为高科技成长型中小企业、外贸出口型中小企业、微型企业以及其他普通中小企业,针对不同的行业设立了多层次担保体系。技术信用担保基金专门为具备一定技术条件但缺乏担保的高科技中小企业提供资金及担保业务,韩国出口保险公司专门为外贸出口型企业提供保险及信息服务,韩国信用担保财团作为地方性担保机构专门为信用状态良好、以维持生计为目的的微型企业及个体商户提供可获得资金支援的担保文件,韩国信用担保基金主要为以上机构不能覆盖的中小企业提供担保服务。

(三)“三轮驱动”:政策顶层设计、信息共享体系、央行资金支持

1.通过构建全面、具体、针对性较强的法律法规体系,确保中小企业市场发展空间。自20世纪60年代开始,为了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韩国政府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提高中小企业的竞争力,提升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见图1)。政策涉及到金融支持、人力资源、科技创新、税收支援,企业合作、市场空间、产品销路等各个方面,重点放在培育科技型风险企业,从拓宽资金供给渠道、强化人力信息支援、创造宽松的创业空间等方面,培育了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中小企业。

2.建设全国性的信用信息大数据集市,最大限度降低信息不对称问题。韩国的征信系统在数据时效性、全面性、准确性等方面均较我国征信系统更为优越,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依靠此系统快速地获得企业信息,降低了信息不对称风险,也降低了银行管理成本。韩国银行业协会(KFB)是该系统的管理单位,负责管理全国的信用信息记录并提供信息服务。截止2012年末,已有4208家金融机构和560家其他机构,包括政府机构、法院,向协会提交了信用信息。

3.央行为中小企业贷款银行提供优惠再贷款,形成有效正向激励。总额限额贷款制度,是韩国央行通过向商业银行提供低息资金来为中小企业提供资金支持的一种制度。每季度由金融货币委员会(韩国央行基准利率决策机构)商讨决议相关限额。总额限额共分为两类,一类为“各金融机构总额限额贷款(C1)”,此类限额贷款由韩国央行主管,根据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提供的票据贴现,购置资金贷款,贸易融资,原材料及零部件购买资金贷款等的相关情况,以2.5%的低息利率向商业银行提供资金支持。另一类为“各地区总额限额贷款(C2)”,此类限额贷款由韩国央行分布在各地区的分部主管,根据所在地区商业银行针对中小企业提供贷款的相关业绩,在对各家商业银行进行综合评价后,按照评价名次,对c2限额进行分配。通过再贷款,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中小企业贷款贵的问题,对商业银行形成了正向激励。

三、结论及启示

韩国扶持中小企业获得成功的关键在于韩国政府的政策性顶层设计以及相应政策载体的商业化运作,“一体两翼三轮驱动”的模式有效地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信息不对称等问题。我国可以借鉴韩国的经验做法,成立政府控股、专业化运作的政策性专营银行,提高定向扶持中小企业效率,通过搭建高质量数据共享平台、规范统一融资担保市场、建立健全相关法律体系等手段,不断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

(一)成立政策性中小企业专营银行

坚持政府主导,专业化运作,为其量身打造监管法规,给予其政策扶持。鼓励地方成立中小企业专营银行,定向支持中小企业。

(二)尽快完善中小企业良好信用数据共享环境

参考韩国成熟经验,完善我国现有征信系统共享平台,实现中小企业信用管理监督社会化,降低银行获取中小企业真实信息的成本。

(三)统一规范融资担保市场

目前我国融资担保公司有近9000家,过度竞争状况日益突出,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建议成立由政府控股的全国性信用担保公司,允许银行等金融机构参股,有利于增强担保公司资本实力、完善公司治理、促进其规范经营,实现共担风险、共同发展的良性循环。

(四)着力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

一是央行在政策上对中小企业贷款银行提供低息再贷款。二是以银行为中介,将专项产业基金高效地分配到实体中小企业,转变财政政策先行投放大型企业,中小企业通过“滴漏原理”间接受益的做法。

(五)不断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的宏观环境

建议政府在《中小企业促进法》基础上,根据我国经济转型需要,针对性较强地推出系列支持中小企业融资的相关法律,从国家层面明确重点扶持的行业、产业及相关扶持政策。加强各地中小企业促进局的职能,帮助中小企业解决发展过程中的资金、技术、信息和管理等方面的具体困难,切实维护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

课题组成员:吴增平 毕荣 周天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