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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藏高原多民族聚居区民族交往的调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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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化隆地区多元民族类型和多种决定了当地民族关系的历史复杂性;当地的多民族杂居特点是我国青藏高原地区民族杂居形态的一个缩影,将化隆县作为一个多民族聚居区民族交往调查研究个案,有助于我们比较准确地把握青藏地区民族交往的特点与规律。

关键词:化隆地区;多元民族;杂居;交往;特点

中图分类号:D5.7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681(2013)03—0046—03

“民族关系是一种社会关系,是民族发展过程中相关民族之间的相互交往、联系和作用、影响的关系。它是双向的、也是动态的。”社会历史的发展变迁,使得不同的人群聚居在一起,构成了一种动态变化趋势。本文主要以青海省化隆县为研究个案,以当地不同民族,即回族、汉族、藏族、撒拉族为研究对象。阐释该地区民族关系在不同“场域”形态下所表现的不同特点。

一、化隆地区的地理环境与民族人口及其民族关系的特殊性

(一)地理环境与人口状况

化隆县位于青海省东部黄土高原与青藏高原过渡地带,东与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接壤,南临黄河与循化撒拉族自治县和黄南州尖扎县隔河相望,西与湟中县和海南州贵德县毗邻,北与平安县、乐都县相连,总面积为2740平方公里。化隆古属羌戎地。东汉建武九年(33),以牛邯为护羌校尉,在今化隆甘都镇筑亭,即有了邯川之名。至和帝永元十四年(102),金城太守侯霸在东西邯置屯田五部。至后魏时,在今群科尔川设广威县,553年改称化隆,化隆之名始于此。自晋至唐,历设达化、宁塞、米川、廓州等。自宋迄元,这里又是唃厮啰、西夏、蒙古、金与南宋的交争地。明设碾伯守御千户所,清初设碾伯县。民国初改县,初名巴戎,继改巴燕,最后仍复名化隆。可见,化隆历史悠久是青海省的东南大门,既是仰韶文化西渐的通道,又是中原王朝开疆拓土、贯通内外的要津。在历史上这里是个多战之地,其军事地理甚为突出。化隆地区历史上为羌人、鲜卑人、吐谷浑人、吐蕃人、蒙古人聚居地区,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逐步形成了一个以回族为主,汉、藏、撒拉等多种民族共同生活的地区。据统计,全县共有17个乡镇(6镇11乡)、2个管委会、362个行政村;全县总人口27.6万人,有回、汉、藏、土、撒拉、东乡、哈萨克、苗、蒙古、白、土家、满、壮等13个民族,其中少数民族人口22.38万人,占总人口的81.1%:回族占全县总人口的49.7%,汉族占24.16%,藏族占21.41%,撒拉族占4.45%。

(二)民族关系的特殊性及研究的典型性

化隆县虽然是一个回族自治县,但多民族聚居、多宗教并存,少数民族人口多、宗教寺院多、宗教人员多、信教群众多,境内共有407座宗教寺院(其中藏传佛教寺院56座,清真寺351座)。与之相适应,化隆地区的民族关系主要表现为以为基础的民族关系,即撒拉族、回族信仰伊斯兰教所代表的穆斯林文化和藏族、汉族信仰佛教(藏传佛教、汉传佛教)所代表的佛教文化两者之间的关系。多元民族类型和多种决定了当地民族关系的历史复杂性。同时,化隆地区多民族杂居特点也是我国青藏高原民族地区民族杂居形态的一个缩影。因此,此项研究也具有一定的典型性。

二、调查地的选择及相关民族构成与分布

(一)调查地的选择

在具体调查地点的选择上,课题组将化隆县的群科镇、巴燕镇、牙什尕镇、甘都镇、昂思多镇、阿什努乡等地区作为重点调查地点。因为这些地区不仅民族成分比较多元,能够反映民族杂居的特点,而且几大主要民族人口数量相对平衡。同时,该地区各民族不仅具有长久的居住和交往史,而且还有民族交往中的特殊个案。群科镇位于化隆县境内西南黄河北岸,总人口2.84万人,境内居住有回、汉、藏、撒拉等4个民族。巴燕镇位于县境中部,乡村户数5965户,2.81万人,居住有回、汉、藏、撒拉等民族。巴燕镇为县政府所在地,是全县政治、经济、文化、交通及商贸中心。扎巴镇位于县境西北部,居住有回、汉、藏、满等4个民族,总户数4586户,2.46万人。其中回族1.44万人,占全镇总人口的68%;藏族和汉族约占总人口的17%和15%。牙什尕镇地处黄河北岸,有3373户、1.73万人,居住有回、汉、藏等3个民族,其中少数民族占全镇总人口的91%。甘都镇位于县境东南部黄河北岸,有5449户、2.71万人,居住有汉、回、撒拉、藏、东乡等民族,少数民族人口占91%。此外,化隆卡力岗地区的阿什努、德恒隆两个乡今有1万多名操藏语的回族,其先祖原属土著藏族,因改信伊斯兰教而成为回族,但藏族的传统特征仍保留在他们中间。这种民族交往的个案具有其一定的特殊性。

(二)调查问卷的发放情况及主要内容

课题组在上述调查地区共发放了200份问卷。实际收回186份,其中涉及到的民族主要有回族、藏族、汉族、撒拉族。同时,作为对问卷调查的补充,采用访谈法对不同民族中部分成员进行专访或深度交谈,其中包括各阶层人员13人。调查显示,被调查者的身份主要是农民、商人、干部、手工业者;民族成份主要是回族、藏族和汉族、撒拉族;上回族、撒拉族信仰伊斯兰教,藏族信仰藏传佛教,汉族一部分信仰佛教、一部分无、极少数人信仰道教;由35%的人认为所在地区的民族关系非常和谐,由63%的人认为民族关系基本和谐:有23%的人认为与其他民族的人交往有困难。被调查者民族间的通婚现象虽然不太普遍,但82%的人对不同民族通婚持赞成态度:有89%的人对民族政策比较满意:54%的人认为随着经济的发展,少数民族与汉族的关系将会越来越和谐,40%的人则认为会比现在好,4%的人说不清楚,只有2%的人认为矛盾会越来越多。在如何改善各民族的关系中普遍认为应当提高少数民族文化素质,采取完善少数民族政策、加强民族观教育等措施;在怎样认识国家与民族关系中一致认为,只有国家的强大,才能有民族的发展进步:国家的统一是各个民族的最高利益,维护国家统一是各族人民的神圣职责。大多数人对自己目前的生活状况普遍感觉比较满意:被调查者普遍认为,在农村城镇教育方面存在的最突出问题是就业难导致家庭对教育的重视下降、教师基本素质普遍不高;目前最希望政府解决的问题是切实提高百姓的实际收入、孩子大学毕业后的就业问题等等。此外,被调查者还认为,农村住房、商铺、集市应有政府统一规划、修建,以解决农村脏、乱、差的问题;应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采取措施加强少数民族之间的联系与沟通;应提高农村妇女的家庭地位和社会地位等。

(三)调查地区的民族构成

化隆地区从明代始,就有回族商人与当地藏族、汉族进行贸易往来。关于化隆县境内的汉族,史载,汉神爵元年(61),后将军赵充国平定河湟羌乱后,奏准在湟水流域屯田,留汉兵1万多人垦殖,是为汉族在青海海东地区居住的最早记录。明代,大批汉族先后迁居于化隆地区。化隆境内的藏族是一个历史悠久的古老民族,除少部分外来户外,80%以上是土著。唐代,就有大量吐蕃军队驻扎在化隆地区实行屯垦。目前塔加、金源、支扎、雄先、查甫5个藏族乡仍为牧业重点乡,甘都、群科、昂思多、雄先班主哇等地的藏族农、牧兼营。化隆的撒拉族是从循化街子迁来的,迄今约有600年历史。此外,化隆境内有少量土族、东乡族、蒙古族、哈萨克族等。土族主要居住在塔加乡的曹家村及支扎、雄先、查甫等乡,他们是从民和等处陆续迁居来的。东乡族系民国时从甘肃、民和迁移来,主要居住在初麻等乡。

三、对化隆县民族关系中几个变量的分析

(一)族际交往与居住格局对民族关系的影响

青藏地区多民族杂居所形成的居住格局为民族的交往与融合奠定了基础。一个地区的民族人口地理区域分布如混杂居住或隔离居住,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民族交流与互动中民族关系的发展状况。“民族混居的程度越高,民族间在经济、社会生活各领域交往与互助合作的可能性就越大,就越有助于增进相互了解、共同发展。”“少数民族居住越分散,与主体民族汉族交错居住的程度越高,社会隔绝程度越低,其经济社会发展也就越高。”上述被调查地区基本上是回、汉、藏、撒拉等民族杂居地区,不同民族的成员对于与其他民族共同居住成为邻居的接纳态度比较一致,通过调查数据分析发现,各民族对于不同民族住在一起的态度大多数人是持赞同态度的,有89%的被调查者认为不同民族的人住在一起能和睦相处。化隆各民族分布格局中呈现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特点,这有助于该地区民族之间的交流与互动。

(二)语言使用情况对民族关系的影响

由于语言文字既是各个民族在历史上形成传统文化的载体,也是民众在日常生活中相互进行交流的工具。所以在衡量当前的民族关系现状或分析民族关系的历史演变时,关于语言使用情况的调查和语言变化的分析是衡量多民族杂居地区族际关系的一个重要维度。民族之间对其他民族语言的认可度高是民族关系和谐的重要表现之一。上述调查地区的民族间语言基本互通,藏族基本上都会说汉话,回族、汉族等民族对藏语也略知一二,有的人甚至会说一口流利的藏语,这种现象在化隆县汉藏或回藏民族杂居地方普遍存在。在民族交往中对民族语言的认可度高、依赖性强则有利于和谐民族关系的构建。

(三)通婚情况

在化隆县,四大主体民族交错的族际婚姻为数不多,该地区族际通婚的主要制约因素源自不同的。调查显示,化隆县单一民族构成的家庭占97%,两个及其以上民族构成的家庭只有3%。被调查者民族间的通婚现象虽然不太普遍,但82%的人对不同民族通婚持赞成态度。可见,宗教与风俗习惯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各族的婚姻选择取向,但由于历史原因和民族之间的情感认同。人们并不排斥民族之间的通婚。历史上,通婚是化隆回族人口迅速增长的一个重要因素。回族群众与兄弟民族相处的漫长过程中,不断地吸收融合周围其他民族。回族的传统习惯认为,迎娶藏、汉及其他民族女子或其他民族男子迎娶回族女子入赘并从而改随伊斯兰教者,都会受到欢迎和尊重。因此,化隆地区有一部分回族是汉、藏、蒙古等民族通婚随教而成的。同时,由于过去地理环境的封闭,交通不便,实行族内婚有一定的困难,因而一个民族杂居区中民族之间的通婚现象就比较普遍。而这种通婚现象在现在又有所变化,在个别访谈中,人们还是主张实行族内婚,认为这样不仅宗教文化、风俗习惯一致,而且家庭所承受的压力也比较小。据调查,以牙什尕镇、群科镇、甘都镇为例,回族与汉族之间通婚比例分别为0.6%、0.5%、0.6%,回族与藏族之间通婚比例均为0.10%,汉族与藏族之间通婚比例分别为4%、12%、18%。

四、民族交往中呈现出的历史曲折性

化隆地区民族交往中的历史复杂性主要表现为交往的演变性与友好交往的历史传承性。当地各民族人民在漫长岁月中一起生活,共同发展,其间因统治阶级的挑拨离间,虽有过不愉快往事,但主流则是互相帮助,民族关系从历史上的曾有积怨发展为当代的友好相处。清代中、后期,在民族关系上,统治者对少数民族实行压迫政策和民族离间政策,故意挑起民族矛盾,引起互相残杀,使当地的民族关系出现波析。道光二十三年(1843),黑城子回族在拉曲岭修建拱北城,西宁镇总兵杨昌浚故意挑唆尖巴昂藏族与黑城子回族相争,死伤多人。道光三十年(1850),陕甘总督琦善为冒功请赏,借口杀害黑城子回族500余名。清咸、同年间回、撒拉族人民反清起事,统治者征募当地汉、藏族兵勇进行镇压,以致于使无故民众遭受屠戮。民国时期,马步芳家族继续奉行民族离间和民族压迫政策,如化隆牙曲和昂拉之间的纠纷、甘都和卡力岗之间的纠纷、群科安达其哈与乙沙尔之间的纠纷、石大仓藏传佛教格鲁派与宁玛派之间的纠纷等,无不是马步芳家族玩弄两面手段制造的民族纠纷或教派纠纷。值得一提的是,历史上,化隆的民族关系虽然在局部地区出现过波折,但在大部分地区却有着友好交往的历史传承性。历史上,化隆地区藏族中的大部分是古老的土著民族,回、汉、撒拉等是明清及其以后逐渐迁入的民族。在新民族迁居境内的过程中,土著民族给予了许多帮助,如甘都唐寺岗回族先祖初入境时,那里都是藏族聚居的村落,藏族群众不但允许回族在那里谋生,而且允许他们迎娶藏族女子成家立业、传播伊斯兰教,同时还在聚居圈内划分出回族巷道,允其永久居住。甘都街汉族早于回族入居,回族最初只有几家入境,但两个民族之间关系融洽,情同手足,过年过节时相互拜年庆贺,在生活生产中互助共济,尤其在清代数次反清事件中,两个民族之间表现了荣辱与共的血肉关系。清道光年间,清政府对黄河南部藏族实行“粮茶封禁”政策,化隆回、汉族冒着生命危险给黄南牧区藏族运送粮食、盐、茶等,建立了友好关系。翻历史上民族友好交往的传统作为主流一直延续到了现在。化隆回族自治县昂思多镇,有一个山青水秀的梅加村庄。全村262户、1130多回、汉、藏、撒拉族民族群众,4个民族风俗习惯和节日各不相同,但大家相互尊重,相濡以沫。逢年过节,大家礼尚往来,互表祝贺。谁家有红白事,不分民族,相互帮扶,亲如一家。

鉴于此,笔者认为,在促进民族关系良好发展中应注意以下几点:第一,在民族地区应大力宣传中华民族的多元一体性和民族间的文化认同,树立正确、平等的民族观。只有这样才能使各民族达成思想共识,确认共同利益,增强团结。在调查中,被调查者普遍认为只有国家的强大,才能有民族的发展进步。形成这样的思想与化隆县委、县政府的宣传和教育引导、努力分不开。历史上青海地区的统治阶级对各少数民族实行压迫政策和民族离间政策,故意挑起民族纠纷,制造民族仇杀,解放后县委、县政府将消除历史积弊、促进各民族团结作为头等大事,列入议事日程,并做了大量切实可行的工作,逐步消除了历史上遗留下来的民族积怨,使各民族之间的关系达到前所未有的亲密、友好。第二、尊重民族宗教文化、风俗习惯是民族交往的关键因素。在民族间的交往中,如果个体在心理上对对方及其文化的认可度高,那么在其交往中就会保持一种平等的心理,就会尊重不同民族的宗教文化、风俗习惯,这是民族之间和谐交往的基础。被调查地区的民族个体在民族交往中普遍持有一种良好的心态,在思维、语言及具体行为中尊重、认可与自己交往的其他民族。这是该地区良好民族关系形成的重要因素。县内各兄弟民族有一个共同的传统美德,即都能够互相尊重民族习惯和。同聚居区内的任何民族修建寺庙,其他民族都会主动地出人力物力给予大力帮助和庆贺。在传统民间文体活动中,各民族之间都能够展开友谊比赛。过去汉族春节社火活动中,也有回族青年参与演出,不分民族,表现了亲密的关系。第三、社会环境因素对人际关系产生很大影响。一般认为,影响人际关系的因素有物质利益、价值冲突、个体认知、情感、环境等等。其中,社会环境因素对人际关系的影响极其深远。所谓社会环境是指人们在社会生活中由于相互影响而形成的一定氛围,即对人的行为发挥着实际影响的整个社会生活环境。如:社会舆论环境、人际关系环境、单位环境和家庭环境。近年来,化隆地区出现了许多民族之间友好相处的动人事迹,体现了良好的社会环境氛围。1980年秋收打碾时,黑城公社藏族村阿卡拉生产队麦场失火,邻队扎浪滩回族100余人赶赴火场救火。二塘公社尕什加大队藏族社员彭毛多杰收养汉族老人何占林十多年,传为佳话。而这种社会氛围的产生与民族之间的文化接触、沟通分不开。化隆地区各民族由于在文化上有了频繁的接触,互相认可、尊重各自的文化,这为不同民族间的交往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可以说,民族文化的频繁交流,使个民族之间有了许多默契,这是民族关系和睦的关键因素。

参考文献:

[1]金炳镐.民族理论通论[M].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1994:261.

[2][3][4][5][7][8][9][11][12]化隆回族自治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化隆县志[Z].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1994:3.658.665-658.669-670.658.670-671.670.670.671.

[6]马宗保.多元一体格局中的回汉民族关系[M].银川:宁夏人民出版社,2002:78.

[10]徐昭.回汉撒亲如一家[J].党的生活,20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