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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在后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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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我忽发一梦,想要放弃这座城市。我已在这里生活了十几年,但从未觉得离不开它,或非要离开它。你让我说它好,我觉得它不太好,说不好,也没那么糟糕。这种关系有点像婚姻,待在里边的时候,并不是真想冲出去,你只是需要一种冲出去的可能罢了。而这种可能的引诱往往抵不过你的所谓拥有,而你的所谓拥有,到了真想离婚那一刻全都可以放弃,再也无须引诱。

我记得刚到北京时,学校派大巴接新生,正是上班时间,城市的早晨阳光清亮,空中仿佛有淡淡的青烟,汽车转来转去,到处都是玻璃窗,玻璃中掠过面孔干净的人,后来看《顽主》,基本就是那时的样子。日后我在琉璃厂中国书店翻开伊夫林・沃的《旧地重游》,书没怎么看,扉页献辞倒一直记着:我也有过田园牧歌的生活。这句话也挺适合送给北京。

我喜欢骑自行车到处看看。那时白颐路上还有高大树荫,左右和路中央共三排大树从四道口迤行至友谊宾馆,人大,直到北大东门,远远望见圆明园才住脚。那时动物园对面不光有服装摊,还有一排涮羊肉棚子,下雪时两个人坐里边喝酒看雪,是陈若曦小说《耿尔在北京》写过的场景。但这些早已消失多年。牛肉面从一块变成十五块,煎饼摊则被地沟油炸出的薄脆全歼,奥运之后,原本各式各样的店家招牌全换成了统一材质与字体的区文化馆长审美体,越走越累的街道,仍然猖獗的随地吐痰大军,所有人都在谈论互联网的又一次革命,往往还要拉我同去,可那是种我完全不懂的东西……

有个很老的老外,年初离开了北京。他从1978年就一直生活在这里。几年前去过他开的披萨店,有很好吃的奶酪和红酒。他还有个比他小二十岁的沈阳女友,也一起回了意大利,过着乡村生活,吃“真正的”土豆和蔬菜,每年到处玩一玩,就打算这样生活。听他女友说,他永远不再回北京了。她说北京变成这个样子,让他很伤心。我不会为它伤心,可能因为我不是老外。我如果离开一个地方会把那些不好的都忘掉,记忆是个缝合能手,它会让你越活越觉得经历过的一切都自有道理,所以世界上最不可信的书就是回忆录,所以白颐路上到底是两排还是三排大树我还需要再找人确认下。

现在我打算回忆些关于北京的电影,但似乎没多少可选。总不能把《城南旧事》算上吧。我们从很多电影里认识纽约、巴黎,东京和首尔,不用去也有印象,而北京作为城市的性格在电影中始终是含糊的,既便有电影拍到它,比如《有话好好说》,那情绪却跟这城市没啥关系。《北京杂种》更直接些,但其中的摇滚劲有点装,就像重温金庸小说一样不提气。娄烨能把南京和武汉都拍得妖氛十足,唯独北京这张饼没画圆,《颐和园》只有划船那场戏拍得有些姿色,而各路主角一朝南下,武汉深圳重庆立刻充了电一样活动起来,甚至连陌生的柏林和小城安图在镜头中也可圈可点。北京怎么,只适合截屏拍个PM2.5么?

的确它太大了吧。生活在这座城市里不需要理由。武汉的妖娆,南京的秀气,重庆的涌动,上海的周致,每一个地名都各有表情、气味和姿态,但北京就是北京,绝不浪费形容词,太阳照常升起,还从西边落下,就跟《传道书》里写的一样。

仍然说娄烨,他在《颐和园》的尾声插入了抚宁和卢龙这样两个完全无可能在别的电影中出现的地名,并且将它们做为女主角的归宿地。那么具体、微小又那么遥远,似乎是到了另一个世界里,只有风吹个不休的地方,与那个黑白分明的时代,那场阳光和雨水的爱情,作了一个真正的告别。

其实把这两个地方说得那么远,是导演的手段好。在地理上,它们同时也就这么近:它们就在北京后面。非常巧的是,某年我和朋友游玩到那里的海边,觉得此地甚好,就各自在那里安了个家,海上有星云,空气里都是生蚝的味道,要是能买到好一点的啤酒,简直就是个告别的圣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