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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说纷纭的加国移民法修订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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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加拿大移民部长范茵丽提交了一份《移民及难民保护法》(Im-migration and Refugee ProtectionAct)修订案,对现行法案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引发了各界的议论。

范茵丽表示,修订案的主要目的是解决移民申请轮候问题。几年前,只有约5万人在申请轮候名单上;而在两年前,这个数字变成了80万;现今,有约90万来自世界各地的申请者向加拿大移民部递交了移民申请,等待移民签证。

在申请所需等待时间方面,2007年80%技术移民申请平均等65个月,约为五年半时间,在北京及香港的申请人需等68个月,更长于平均轮候时间。很多移民由于申请轮候时间过长,导致在拿到移民签证时改变了主意。这也是加拿大与澳大利亚、新西兰等移民国家相比,较为不利的一点。因此,移民部如何处理积案,加快处理速度,成为各界关心的问题。

范茵丽指出,她希望可以根据加拿大的经济需求和社会需求,设置优先权,优先处理某些类别的申请人士。但是她并未指出哪些类别将获优先权。只是说国会要通过这项议案才是加快处理速度的根本。同时,她又表示,在未来两年,将投入2200万用于处理积压申请,以后每年拨款3700万,将利用计算机和互联网系统,加速移民申请审批进度。同时,她个人认为,理想的移民申请时间应该不超过一年。

在问及解决积压申请的时间表时,范茵丽回应说,问题不是一夜之间产生的,所以也不会在一夜之间解决。现在她积极推进修订案,就是为了得到授权,加快处理进度。她表示,如果不改变现行法案,到2012年,平均轮候时间将长达10年。

修订案一旦生效,是否会限制移民申请人数,减少移民数量?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范茵丽一再表示,新法案不会限制移民申请,对申请人数不设上限。同时,虽然没有表示哪类移民申请者将会获得优先权,她说,新法例不会影响家庭团聚类移民的申请速度。

在范茵丽召开记者会当天,联邦自由党国会议员陈卓愉也召开记者会,内容直指修订案中存在的问题。

他指出,现行移民法案规定,一旦移民申请者达到移民及格分数并通过体检,移民局必须为他们签发移民签证;而修订案把“必须”(shall)改成了“可以”(may),一词之差,含义大相径庭。

陈卓愉说,加拿大是唯一一个人在国外就可以控诉的政府,如果是“必须”,那么如果符合条件的申请者拿不到移民签证,可以申请法律复核,检讨移民官的在处理个案中的错误;而一旦这个词变成了“可以”,那么另一层意思就是“可以不”,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就没有办法申请进入法律复核程序,将无法可依。

对保守党的修订案,陈卓愉表示,这是将“法治”变“人治”,丧失了法律的透明度,是一种倒退。

此外,陈卓愉还说,加拿大一贯欢迎移民,每个移民申请者都将是平等的。处理移民申请个案积压的根本在于增加人、财、物等资源,而不是设置对特定群体的优先权。对于范茵丽的“优先权”观点,他反问:如果有一部分人有优先权,那么谁是没有优先权的呢?如果有些类别获得优先权,申请被优先处理,必定有另一部分人的申请要滞后处理,等候更长的时间,这很不公平。

对此,联邦自由党国会议员杜新志(Ujjal Dosanjh)的观点更为鲜明。他认为修订案的根本,就是联邦保守党政府想控制移民数量。过去两年比上一个两年(自由党执政时期),加拿大减少移民36000人,表示保守党是一个不欢迎移民的政党。尽管范茵丽一再表示不会限制移民申请人数,但杜新志认为,范提案近一周后才出来表态,更是“此地无银”,移民部长要权,根本就是为了控制移民申请数量。

杜新志还认为,统计数据表明加拿大近年来的人口增长很大程度上依赖移民数量,而加拿大的经济增长同人口数量增加是分不开的。保守党的这种削减移民的意图显然不利于加拿大经济的发展。

杜新志指出,要想加快移民积案处理速度,唯有增加这项工作的资源投入,以及增加每年的移民指标。加拿大每年需要人口百分之一的移民额,以目前加拿大人口计算,每年应接纳33万移民,这样才能应付加拿大劳力市场及经济的需要。

而联邦新国会议员邹至蕙更是在与多伦多与多个倡权组织代表举行圆桌会议,一致反对移民部长提出的这项修订案。

邹至蕙表示,担心移民部长在新例下会有过大权力,去限制或取消目前移民申请的积压个案。她指修例将不利移民和家庭团聚的申请。她说,很多移民家庭为了家庭成员团聚已经等待了很多年,而哈珀政府却准备关闭移民的大门。

保守党政府似乎为了满足贸易伙伴的需求,准备引进大批短期外地劳工来取代享有相应权益的移民,因为他们是弱势群体,容易受剥削。邹至蕙称将会于下月初提出动议以阻止该修订案的通过。

同时,邹至蕙还宣称,在过去10年当中,自由党和保守党政府的移民政策逐渐向外国短期劳工倾斜,而不优先考虑家庭团聚和永久居民申请者的利益。有些年份,外国短期劳工的获准人数是移民获准人数的两倍。

对于移民部长的修订案,加拿大律师公会移民委员会前主席、移民律师邓安怡表示,作为律师,很难在这种法律框架之下工作,不会有任何一个律师认为这是一个好的改变。理论上讲,移民官应该严格按照移民法的打分制度签发移民签证,而不应有任何个人操作空间。

不过,对于移民法修订案,一些移民中介公司表示,目前还在研究阶段,不便发表意见。而加鹏移民公司的移民顾问、加拿大移民顾问协会会员莫恭佑表示,目前修订案只是一个提案而已,还没有实施,不以为据。在处理客户申请时,他们还是会按照现行移民法案受理、评估个案。

但对于移民部长的否决权,莫恭佑认为,加拿大每年接收近30万移民,必须有规可循,不能增加随意性,否则会造成许多混乱,留下了很大的争议空间。同时,他认同移民部根据加拿大的实际需求加快办理某个类别的移民,移民政策要为国家利益服务,但必须明确,而不应出现模糊的具有争议性的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