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范文大全 > 正文

地方立法的公众参与情况分析

开篇:润墨网以专业的文秘视角,为您筛选了一篇地方立法的公众参与情况分析范文,如需获取更多写作素材,在线客服老师一对一协助。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摘 要】 本文介绍了淄博市地方立法公众参与的现状及经验,并作出了客观的评价。认为,淄博市的地方立法公众参与机制是比较领先的,为其他地区提供了借鉴。其做法与经验是:地方立法公众参与制度逐渐完善,主体范围不断扩大;社会公众参与意识越来越强,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质量越来越高;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征求方式越来越多元化;网络沟通已经成为代表性的公众参与方式。

【关键词】 地方立法;公众参与;现状;淄博市

地方立法作为国家立法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当地政府的执政能力以及管理水平,同时也反映出当地经济发展状态。因此,在地方立法的过程中,强化公众参与,积极的吸纳社会公众的建言献策,倾听社会公众利益诉求,对于完善当地法律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首先,当地立法者执政能力及管理水平需要依靠与社会公众正式的、有序的交流程序――公众参与来证明,即地方立法的客观性以及主体性;其次,地方立法所牵涉方方面面的利益需要一个发声的平台―公众参与,向社会公众传达人民群众利益的捍卫。在多元利益相互交错、充满复杂关系的时代,地方立法公众参与机制能够实现社会公众利益与政府的相互牵制、监督、配合、互动等,全面的形成良性循环,促进当地法律的健康发展,使得社会公众的利益整合,与社会发展相协调,从而促进国家立法的顺利开展与实施。为了探究我国地方立法公众参与的真实状态,本文以淄博市地方立法公众参与情况为研究个案,对其进行具体分析,探讨地方立法公众参与的现状,提出相应的完善措施。

一、淄博市地方立法公众参与的真实状态

1、地方立法公众参与制度逐渐完善,主体范围不断扩大

经过多年的地方立法实践,淄博市地方立法公众参与机制基本成型,且逐年的完善,目前,淄博市的地方立法公众参与通过座谈会、基层调研、专家咨询和论证、公众征求意见、内部征求意见等多种形式广纳收集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且不设定特定的公众,参与主体也不断的扩大,包括行业组织、社会团体等都被纳入了公众参与的范畴,这些都进一步的完善了公众参与机制。

2、社会公众参与意识越来越强,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质量越来越高

近年来,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越来越强烈,随着依法治国、依法行政方针的实施,地方立法的公众参与热情越来越高,而且社会公众对法律的认识越来越深刻,从而促使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更具建设性。

3、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征求方式越来越多元化

传统行为上,淄博市地方立法,政府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和建议的手段为召开专家座谈会,但是,近年来,随着科学技术及经济建设的进步,淄博市政府在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和建议上,下了很大的功夫,征求方式越来越多元化,逐渐的演化出召开座谈会、基层调研、内部征求意见、专家咨询和论证、网络沟通、报刊杂志公开公正征求意见和建议等多种形式。

4、地方立法公众参与的主要方式――网络沟通,已经成为代表性的参与方式

淄博市更加倾向于网络沟通,实现公众参与,网络沟通具有程序灵活、参与范围广、方便快捷等优势,该公众参与方式已经影响了大批的地方立法。淄博市政府办公室设立了多个公众参与网络平台,建立了公众参与网站,公开透明的征求社会公众对地方法规、规章制度等的建立和完善提出意见和建议,并且设定了专门的工作岗位,派遣专业人士负责相应的板块,及时的与社会公众互动,合理的调整工作流程,根据社会公众的利益诉求以及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合理的调整当地法律制度。其程序为:第一,及时的刊登法规规章草案;第二,公开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第三,归纳总结获取的信息,并及时的反馈给社会公众。公开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工作顺利完成之后,要及时的更换或撤销草案,由承办办公室负责收集来的信息整理、归纳和分析,在得出准确的信息判定之后,要将所有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妥善保存,防患于未然,然后,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分别回复当事人,且具有建设性参考价值的意见和建议要严加管理,最后,政府通过门户网站或者新闻会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公布采纳结果。

二、对淄博市地方立法公众参与现状的评价

经过对淄博市地方立法公众参与现状进行分析,可知:淄博市的地方立法公众参与机制还是比较领先的,具有领头羊的作用,但是不能疏忽遗漏补缺,尚待进一步的完善、加强。在整个地方立法公众参与机制的完善中,淄博市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在确保立法真正反映民意的基础上,为其他地区的立法公众参与提供了借鉴,但是,也不能忽略社会发展需求的变化,需要做好防患于未然的准备。当然,也有一些地方政府的立法通过各种革新,已经走在淄博市的前列,如有些地方在立法公众参与上,对于听证程序专门制定了规章制度,如《南京市人民政府立法听证办法》等,但是整体来看淄博市的地方立法公众参与制度,仍处在全国的前列,在很多方面具有其他地方借鉴学习的地方,总的来说,淄博市的立法公众参与机制发展良好,尚待进一步提升。

三、结语

地方立法的公众参与是经济建设与法律建设相协调的结果,作为国家立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地方立法,是代表地方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法律制度,直接关系到国家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建设进程。因此,在结合当地实际发展水平的基础上,不断的完善当地立法公众参与机制,提高公众参与质量,才能有效的保障当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推进法治国家的建设。

【参考文献】

[1] 王琦.论地方政府行政立法中的公众参与[D].南京大学,2009(12)1034-1035.

[2] Hu Haifeng,Hei longjiang province people's Congress Standing Committee on the quality of legislation and Countermeasures Research[D].Harbin Institute of Technology, 2007(11)251-253.

[3] 靳辉.辽宁省地方环境保护立法现状及对策研究[J].环境保护与循环经济,2011.31(9)67-71.

[4] 杨炳成.论地方人大常委会立法程序的完善[D].华中科技大学,2012(13)1156-1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