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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职能转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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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以来,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印发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政字〔2015〕160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15〕6号文件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鲁政发〔2015〕6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鲁政办发〔2015〕23号)等一系列文件精神,结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实际,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三管齐下”,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工作卓有成效,促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改革创新、转型发展迈上新台阶。

一、加大简政放权力度,进一步释放经济社会发展的活力和创造力

简政放权的实质是以敬民之心行简政之道,是政府的自我革命、自我削权。省人社厅以壮士断腕的决心和勇气,加快推进简政放权,坚决把该“放”的彻底下放、该“减”的彻底减掉、该“清”的彻底清除,不留尾巴、不留死角、不搞变通,努力做到以行政权力的“减法”换取市场活力的“加法”。

(一)全面压缩精减行政权力。省人社厅把简政放权作为转变政府部门职能的“先手棋”,进一步厘清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边界,砍掉了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砍掉了一批行政权力事项,打破束缚市场主体的“枷锁”,释放企业的活力、发展的动力和全社会的创造力。一是压缩精减审批事项。2013年以来,省人社厅共取消举办全省性人才交流会审批等6项审批事项,下放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及其经营范围审批等3项行政审批事项,并对其余审批事项进行压缩整合。截止目前,我厅行政审批事项由2013年的18项精简到8项,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均由国务院决定、行政法规和人社部规章设定,没有自行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没有涉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没有事业单位承担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情况。近期,省人社厅拟将“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和“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2项行政许可事项和并为1项,便于统一管理外国人才来鲁工作,提高管理和服务效率;根据国务院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要求,取消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事项,省人社厅的行政许可事项将减少到6项,比2013年削减了三分之二。二是全面清理行政权力事项。经过清理,省人社厅承担行政权力事项104项,其中行政处罚58项,行政强制2项,行政确认12项,行政奖励2项,行政监督5项,其他权力24项;省公务员局1项。特别是我厅主动取消1项行政权力事项,下放2项行政权力事项,最大限度地减少政府对微观事务的管理。

(二)全面清理整顿职业资格。省人社厅充分发挥职业资格改革组牵头单位的职能作用,全力做好职业资格清理整顿工作。2015年5月,印发《关于转发人社部函〔2015〕69号文件开展职业资格清理整顿和检查督查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5〕262号),全面清理整顿资格设置、类别、实施机构等情况,坚决取消没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依据而自行设置的职业资格,并向社会公布。2015年8月下旬至9月上旬,省人社厅开展了职业资格清理整顿工作专项督查,成立了职业资格清理整顿督察小组,下设8个督查小组,对32家省直部门、11家省属行业协会和8个市职业资格清理整顿工作开展专项督查。重点督察各单位是否有自行设置的职业资格,彻底摸清职业底数,为建立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提供支撑。截止目前,全省尚在组织实施的职业资格共369项,其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39项,技能人员职业资格330项;已取消的职业资格共11项,其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取消3项,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取消8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由准入类转为水平评价类的5项。做到了保留职业资格与国家规定职业资格完全一致,进一步放宽了各类人才创业创新的职业资格限制,释放了市场活力。2015年全省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19.9万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37.4万人。

(三)全面下放高校职称评审权。高校职称制度设计不合理、评价方法不科学直接导致了人才遴选方面的“逆向淘汰”,不利于引进高水平人才,不利于有理想、有追求、潜心治学的人才脱颖而出,也难以杜绝平庸甚至投机钻营者混迹其中。在简政放权中,我们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从反映强烈的高校职称制度改革问题入手,确定进一步下放高校职称评审权,更为精准、更加精细地清除阻碍创新发展的障碍。我们按照“试点先行、分类推进、择机推广”原则,印发《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全面下放高校教师职称制度评审权。改革后,高校自主开展因事设岗、自主确定任职条件、自主设定竞聘程序、自主实行业内评价、自主加强聘用管理,全面落实了高校用人自,加快构建起竞争择优、能上能下、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用人机制。这项改革是动自己“奶酪”的自我革命,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转变政府管理方式的重要举措,是释放改革红利、提高学校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一招。改革成果也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省委改革办将改革经验作为山东省第二批先进典型上报中央改革办,省政府办公厅将改革经验上报了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研究室也将改革经验印发全省参考。

(四)建立健全行政审批、行政权力、行政责任三张清单。坚持职权法定原则,以刚性的制度来管权限权,厉行法治,依法行政,加快建立行政审批、行政权力、行政责任三张清单,划定政府与市场、企业、社会的权责边界。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以审批和权力清单明确政府能做什么,编写了行政审批事项《业务手册》和《服务指南》,对104项行政权力事项全部编制运行流程图,着力减少内部运转环节,优化权力运行流程,规范自由裁量权,确定履职程序、办理期限和具体承办机构等事项,并向社会公布,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我们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原则,以责任清单明确政府该怎么管市场,确定了省人社厅主要职责11项、部门职责边界2项、事中事后监管制度22项、公共服务事项6项,建立健全了责任追究机制,全面正确履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各项职责。

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营造更加公平的竞争环境

转变政府职能,不仅取消和下放权力,而且坚持放管结合,改善和加强管理,提高监管效能,增强依法全面履职能力,使市场和社会既充满活力又规范有序,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公平正义。重点做了以下工作:

(一)全面落实事中事后监管制度。下放行政权力后,我们把更多的精力放在事中事后监管上,研究制定科学有效的监管规则、流程和标准,对省本级社会保险稽核等22个事项建立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印发各个监管对象,使监管对象明白监管依据、监管程序、监管界限,并制定自由裁量权规定严格限制监管者的自由裁量权。同时,依法依规开展监管,全面落实监管措施,实现责任和权力同步下放、放活和监管同步到位,杜绝出现“自由落体”现象。2015年,对全省近11万家企业单位进行了劳动保障监督检查,为14.7万劳动者追发工资9.1亿元,为9.3万劳动者补缴社保费2.9亿元。

(二)积极创新监管方式。不断创新监管方式,大力提高综合执法能力,提高监管效能。一是推行联合监管。推进人社系统和其他省直部门的信息共享,打破“信息孤岛”,如通过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可以随时查询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注册信息,通过社保系统可以了解用人单位及社会保险费缴纳基本信息等情况。二是推行随机监管。探索开展随机抽查监管,按一定比例随机确定检查人员和高校,减少了监管人员寻租机会,也提高了监管效能。三是推行一体执法。在专项检查活动中,积极推行一体执法,形成执法合力,力争取得最大的执法效果。如在农民工工资专项执法活动中,协调、联合公安、住建、国资委等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职能分工侧重不同,对用人单位的农民工工资问题进行现场检查督导。四是强化诚信建设。深入推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诚信等级认定及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对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用人单位,授予不同等级的诚信用人单位称号,对认定结果在相关网站或新闻媒体上公布,予以正面宣传。对存在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行为的用人单位,对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在相关网站或新闻媒体上给予曝光,并将其纳入日常巡视检查的重点检查单位。目前,省人社厅以文件形式对外公布了20家A级诚信单位。

三、优化公共服务,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服务需求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直接服务人民群众,承担着服务民生的重要职责,服务水平的高低事关党和政府形象。我们按照“态度要好、手续要少、速度要快”要求,全面深化全省人社领域各项改革,规范公共服务职能,再造公共服务流程,大力提升服务水平,初步实现了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目标。重点打造了“三个服务”:

(一)打造“规范服务”新模式。建立全国人社系统首家省级综合政府服务大厅,将对外行使的112项行政职责和公共服务事项全部入驻大厅办理,共设64个服务窗口,其中综合受理窗口1个,结果送达窗口1个,行政职责窗口15个,公共服务类窗口47个。对112项进驻窗口事项进行流程再造,简化环节,优化流程,删减内部流转环节43个,办理时限压缩近40%,做到了行政职责事项和管理服务事项全部进大厅、服务手段全部信息化、办理过程全记录、办理结果全程跟踪、就业与社保和维权全方位对接。我们制定了首问负责制等33项大厅管理规章制度,工作人员实行挂牌上岗、文明服务,把最大的挑战留给自己,最大的方便留给群众,政务服务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精细化的轨道。去年10月份投入运行以来,政务大厅累计为服务对象办理业务11.3万件,提供咨询服务8万余件,累计服务人数达189.6万余人次,受到社会各界群众的广泛欢迎和充分肯定。

(二)打造“智慧服务”新模式。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化手段,探索实行“互联网+服务”模式,大力推行“外网申报、内网办理、外网反馈”的新型服务模式,开发建设了网上政务大厅系统,网上申报系统接受行政权力事项网上申报,涵盖22项事项,形成了窗口之间、窗口与处室之间信息资源开放共享、互联互通的新态势。建立统一的线上、线下办理系统和电子监察系统,大力推进政务服务网上大厅与实体大厅的无缝对接,力争让群众来一次就能办结所有事项,最大程度地便民利民。同时,积极推进在省级政务服务平台办理行政审批,将省人社厅8项行政审批事项全部纳入省级平台运行或管理,其中1项在省级平台系统统一办理,另外5项采取“在省级平台建立链接、关键节点数据实时导入共享”的方式进行对接,另外2项依托国家部委系统运转,暂采取手工二次录入方式接入省级平台。目前,已实现省级政务服务平台对全部行政审批事项的实时监控。

(三)打造“阳光服务”新模式。“阳光服务”是治理政务服务不热情、不规范的最有效手段。省人社厅大力推行办事内容公开,编印《厅行政职责事项及办理程序手册》,将全厅的217项行政职责,全部配备了事项名片和办理流程图,打造了“阳光服务、勤廉人社”的良好形象。大力实行服务行为公开,建立政务服务公示制度,完善公众举报受理系统,健全群众参与监督机制,公开接受服务对象的监督。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建立了对举报者给予奖励并严格保密的制度,形成服务监管合力。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省人社厅在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方面做了一些探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对如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大家在认识上还有一定差距,相关的制度还不够健全完善。二是在下放行政审批等事项时,没有充分论证市、县的承接能力,基层的人员编制与职责任务的矛盾越来越突出。三是在办理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事项时,群众提供的有些材料,完全可以通过部门之间信息共享获取,但目前各部门信息共享的程度和便利还亟需加强。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省委、政府决策部署,结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实际,认真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持续深化简政放权。继续做好行政审批事项取消、下放、合并工作,加强对取消下放合并行政审批事项的调研和监管,确保取消的事项不再审批,下放的事项能够接得住、管得好,合并的事项管理规范。继续深化职业资格改革,研究制定我省职业资格管理服务相关规范性文件,健全完善我省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组织开展职业资格清理整顿“回头看”活动,推广使用我省开发的《职业技能鉴定在线平台系统》,提高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信息化水平,探索对同一职业(工种)多部门重复设置准入条件的清理规范,使职业资格管理工作更加规范,释放各类人才创新创业活力。

(二)大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健全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实现事中事后监管常态化。一是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开发行政职责事项办事系统、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等,集流程监控、督查督办、预警纠错、投诉处理、统计分析、绩效评估等功能于一体,现阶段已实现将19个处室(单位)117项有关事项纳入监管,计划于年底跨平台实现不同业务办理系统的数据共享,实现全部业务事项智能督办、超期预警、全程监控。二是大力推广随机抽查监管。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加强抽查结果运用,解决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三是推进信息共享公开。加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步伐,构建以信息归集共享为基础、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监管制度。四是深入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建立诚信档案,在公布诚信单位的同时,加大对违法行为主体的公布力度,强化信用监管对市场主体的约束作用。五是支持行业协会发展,鼓励行业协会制定和完善行规行约,引导行业协会积极参与行业信用评价、从业人员培训、新兴业态管理检测等工作,在事中事后监管各个环节建立行业协会参与机制,更好地发挥行业协会的桥梁纽带、行业自律、提供服务的作用。

(三)进一步优化公共服务。加强对政务大厅窗口服务人员的管理和培训,认真落实各项政务大厅管理制度,通过强化培训、开展服务达标活动等方式,尽快提高工作人员综合素质和政务服务水平。在政务大厅运行一段时间后,科学合理地合并服务窗口,实现服务事项相对集中办理,提高工作和服务效率,最终实现柜员式服务的目标。加强全省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建设和基层工作人员服务能力建设,提高全系统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强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提高信息化水平,逐步实现全程网办。加强政策调研力度,坚持民意为先、问题导向,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服务问题,出台更多惠民政策措施,逐步实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均等化,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E:ZLH

关键词: 简政放权 事中事后监管 公共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