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篇:润墨网以专业的文秘视角,为您筛选了一篇农产贸易论文:地方农产贸易机制诌议范文,如需获取更多写作素材,在线客服老师一对一协助。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作者:杨金发 单位:福建农林大学作物科学学院
2006年,大陆紧急采购台湾岛内丰产香蕉,这一年台湾向大陆出口香蕉总量达296t,占当年台湾外销大陆水果总量的21%[4]。2006年底至2007年初,大陆紧急采购台湾滞销柳橙,使得2007年台湾向大陆出口橙类总量达1344t,占2007年台湾外销大陆水果总量的61%[4]。2008年,台湾销往大陆的水果仍以橙类居多,达722t,占32%[4]。此外,近年来有关部门通过举办各种台湾农特产品展示展销活动以及为台湾农业企业提供常设展销平台等多种方式,帮助台湾农特产品扩大在大陆的知名度,开辟销售渠道。各省市在组团赴台期间,也采购了大量的台湾农特产品。单向贸易仍为主要态势。由于台湾当局的人为限制,两岸农产品贸易至今仍处于“间接、单向”状态。目前,台湾地区所有贸易货品共计10936项,其中农产品2246项[5]。截至2008年2月15日,台湾地区允许自祖国大陆进口(含有条件进口)的农工产品为8721项,占全部货品总数的79.8%,其中农产品1415项(占全部农产品的63%,占全部货品的12.9%)[5]。至今,台湾仍对祖国大陆的836项农产品实施进口限制[5]。因此,促进农产品贸易发展,两岸需要在市场机制上进一步开放,尤其是台湾方面要进一步开放大陆农产品进口。由于两岸农产品具有很强的互补性,农产品市场开放并不会对本地市场造成冲击。在温带果蔬及其制品、大宗粮食作物等方面,大陆具有比较优势;在热带果蔬及其制品方面,台湾具有比较优势。这种互补性不仅能有效规避两岸农产品在品种上的相互竞争,还有利于对本地市场的补充和调剂,丰富本地农产品消费市场,满足民众和市场的需要。贸易结构集中是重要瓶颈。在出口品种结构上,两岸农产品贸易种类过于集中[6]。祖国大陆对台湾农产品出口中,以活动物及动物产品、植物产品为主,所占出口额的比重超过65%[7]。台湾对大陆农产品出口中,鱼及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一直是重要的进口产品,2006年起其出口额占农产品出口大陆总额的40%以上[7]。这些农产品在两岸都是具有竞争优势的产品,又都是主要的出口产品。同时,两岸农产品出口市场也比较集中,主要集中于中国香港,以及日本、美国等主要的农产品进口国(地区)。出口产品结构和市场结构的相似与集中导致两岸农产品存在一定的竞争,且竞争程度有不断上升的趋势。
影响祖国大陆对台农产品贸易政策的主要因素
目前,在祖国大陆,台湾水果进口贸易更多的还是停留在促销、展销活动时的产品引进,以及台湾水果滞销季节的紧急采购阶段,而台湾水果的常态贸易可以说依旧处在尝试性阶段。其影响因素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价格居高不下当前,生产成本和产地价格的高企直接导致台湾农产品市场价格居高不下,这是制约台湾农产品市场竞争力的主要因素。如目前祖国大陆已开放并同时实施零关税政策的椰子,其生产成本约为每公斤59.3元“新台币”,是东南亚地区的2-3倍[10]。又如莲雾等部分水果是台湾特有的,在台湾属高档水果,与大陆水果市场价格相比,其价格原本就较高,优质莲雾的产地价格为每公斤90-100元[10]。如此悬殊的价格差异,自然会使台湾水果在大陆市场的竞争力大打折扣。两岸直航有效地减少了长时间运输的损耗,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海运费用,但台湾水果进入祖国大陆市场后,流通成本高、储存保鲜风险大等问题依然存在。新鲜台湾水果即便在冷藏状态下保鲜期也很短,加上运输和销售过程中容易造成损耗,使其成本增加。此外,进口商的场地租用、推广、宣传等投入费用以及经销商利润等,也必然摊到台湾水果终端销售价格中。因此,台湾水果在大陆市场的最终价格一般为台湾当地价格的2倍以上。据任爱荣等人的调研报告,目前大陆已开放并同时实施零关税政策的大部分台湾水果,出口到大陆市场后的售价一般都在台湾岛内价格的2倍以上,有的甚至高达5-6倍[11]。由于价格昂贵,台湾水果在祖国大陆市场的消费主要体现在:(1)餐饮机构将台湾水果制成果盘出售;(2)单位用户将其作为馈赠礼品。台湾水果在大陆市场的销售主要集中在节假日期间,通常只是作为高档水果的点缀而已,市场容纳度很小。因此,台湾水果在大陆的市场需求相对有限,消费市场还处于培育阶段,尚未形成稳定的消费群体和特定的消费习惯。(二)供应不稳定供应的不稳定性是制约台湾水果在祖国大陆市场常态化经营的又一要素。水果生产具有季节性,存在着产期过于集中等问题。台湾各类水果盛产期大多集中于夏季。在产区地理位置固定的情况下,产品主要为季节性供货。加上台湾土地面积狭小、海洋性气候易受台风等自然灾害的影响,台湾农产品特别是水果、蔬菜,既容易出现滞销,也容易出现供应短缺的现象。如遭遇台风等,就会出现农业减产,供应不足,出口下降;在丰产年份,受市场需求制约,即便零关税也会滞销,大陆只能采取“紧急购销”措施帮助台湾农民。市场供应不均衡,水果价格波动大,影响台湾水果市场的拓展。同时,台湾水果外销基本上是“平衡岛内产销”下的产物,因此随岛内供需的变化时多时少,这更加暴露出台湾水果不稳定的产能与市场供应的矛盾。就超市运营商而言,不能形成稳定、充足的供货,就无法实现超市专柜销售。因此,台湾水果要在大陆培育稳定的消费市场,就必须有稳定的货源支持。这成为当前扩大台湾水果在大陆销售量亟待破解的难题之一。(三)缺乏比较优势台湾零关税产品并非竞争力强的产品,缺乏比较优势,难以大面积开拓祖国大陆市场。如零关税台湾水果也面临着大陆生产的台湾水果及东南亚水果的冲击。台湾许多热带水果的优良品种开始被成功引入大陆东南沿海地区,如今大陆的许多水果专卖店都有出售台湾香蕉、芒果、菠萝等,但大都是大陆本土种植的台湾水果品种,口味虽然差些,价格却相对便宜。另外,不少东南亚进口水果不仅在口感、品种等方面不逊于台湾水果,而且价格也比台湾水果更符合大陆中低端消费者的需求,与台湾水果在大陆市场形成激烈竞争。2010年1月1日,中国-东协自由贸易区正式建成后,中国与东协双方约有包括农产品在内的近7000种产品将享受零关税待遇,实现货物贸易自由化。东盟国家的农产品生产成本较低,价格也相对较低,并且在大陆有较为稳定的货源关系,导致台湾农产品在大陆难以形成价格竞争优势,在大陆市场将面临更加激烈的竞争。
促进祖国大陆对台农产品贸易机制化的政策建议
促进两岸农产品贸易发展,必须坚持以市场为导向,探索建立更加符合两岸特点、符合各方利益的合作机制与模式,逐步实现“三大转变”,即从“滞销采购”向“常态采购”转变,从“间接采购”向“直接采购”转变,从“贸易合作”向“产业升级”转变。(一)巩固和优化对台采购措施目前,在促进两岸农产品贸易的诸多政策措施中,最快产生效益的是扩大对台产品采购。这一措施的一个重要作用,就是推动两岸经贸关系由单向格局转变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互动局面,最终实现两岸经济关系由过去的不正常转变为基本正常。从近年来祖国大陆企业组团赴台采购的情况看,对台采购不仅为台湾企业增加了常态化的订单,还进一步促进了两岸企业在相关技术研发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有力地推动了两岸产业结构的调整升级,增强了两岸产业的国际竞争力。可以预见,这一措施还将进一步加强两岸经贸的互动性。进一步扩大对台产品采购以及积极推动大陆企业赴台投资等,可视为为建立两岸经济合作机制这一特殊化、紧密化安排铺路。过去对台采购,一般是在台湾水果滞销的情况下进行的,主要是为了解台农的燃眉之急。现阶段祖国大陆对台采购与过去不同的是,不仅采购的范围大了,而且可以直接在台湾岛内完成采购,而不再是只能由台资企业代劳的间接采购。这表明大陆对台产品采购已逐渐成熟并步入常态化,成为未来两岸经济合作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扩大对台采购的同时,逐步实现采购方式由“间接采购”向“直接采购”转变,这是进一步巩固和深化祖国大陆对台农产品贸易优惠政策的重要步骤。(二)遵循扬长避短原则进行差异化经营以台湾水果为例,从市场定位来说,台湾水果在祖国大陆的销售应主要定位于高端水果市场。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大陆居民的生活水平日益提高,越来越重视营养和健康,消费高品质和绿色果品的市场潜力巨大。而台湾水果品质优良,品种奇特,富含各种营养成分,既可满足高端消费市场品种多元化的要求,也可满足大陆消费者选择多样化的需要。台湾水果的进入,不会对中低端大陆水果产生较大的冲击,也不会对大陆水果市场的基本格局造成大的影响。相反,它进一步加强了两岸业者在农业生产技术与农产品运销管理经验等方面的学习与借鉴。从产品定位来说,由于在福建和海南等地均有种植台湾出口祖国大陆的各类水果,因此台湾应优先选择有独特种植优势,且价值较高的农产品来开拓大陆的销售市场。应排除部分生产成本明显过高的,或是台湾岛内生产量少、市场价格相对偏高的,或是基于环境保护的需要不适合在台湾岛内大面积种植的品种。目前,在大陆准入并享受零关税优惠,且具备一定潜力与优势的台湾水果有,莲雾、芒果、释迦(番荔枝)、凤梨(菠萝)、杨桃等,其栽种面积小的为0.3-0.4万hm2,大的达到2-3万hm2等,主要的产区从一个县到四五个县不等[12]。其余水果品种,可等价格竞争力有明显提升后,逐步扩大和增加进口。考虑到祖国大陆的部分水果与台湾地区水果大体相同,但上市时间或存在差异,因此可抓住自身市场特点,错开大陆同类水果上市旺季,进行差位经营,实现两岸水果的优势互补。从等级定位来说,目前台湾输往祖国大陆的农产品基本上是参照出口日本的优等等级,价格普遍较高。为了让更多的大陆老百姓买得起、买得到台湾农产品,建议将更适应大陆市场需求的农产品销往大陆。(三)逐步探索与开放台湾深加工农产品准入目前,在祖国大陆销售的主要是台湾生鲜农产品,附加值不高,保鲜、储存、运输困难,损耗大,产品的竞争力水平普遍较低。台湾农业现在已经向高科技深加工发展,如果能将其深加工农产品引入两岸农业合作框架中,那么将带给台湾农民更实在的效益。农产品深加工对生鲜农产品生产与销售的帮助大,带动面直接、广泛,可有效衔接起上、下游产业联动发展,延伸台湾农产品尤其是台湾水果产业链。将普通生鲜、初级农产品加工成消费者所喜爱的形态,如果汁、果脯等,不仅能增加其色、香、味、形,还能使其耐贮藏、耐运输,更重要的是产品附加值也能因此大大提高。这无疑为农产品卖难提供了一条有效且直接的途径。同时,台湾深加工农产品在大陆销售,也能更好地建立台湾农产品在大陆市场的品牌,充分体现台湾在深加工领域的优势,间接扩大台湾农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份额。将一些丰产滞销的农产品加工成农业加工品,可以延长农产品商品周期,提高台湾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也可以有效降低台湾农民在大陆销售农产品的风险,增加台湾农民的收益,更可以全面提升两岸的农业合作水平。(四)积极构建台湾农产品信息服务机制当前,台湾农业的症结是内需市场不大。台湾农业多属小农经营,缺乏产销调节的能力,加上内需市场有限,非常容易出现产销失衡现象,直接冲击农民的生计,所以积极开拓农产品外销市场对台湾农业发展至关重要。但近年来台湾农产品在祖国大陆市场的销售情况并不如预期的乐观,一方面是由于台湾农产品价格普遍偏高,与大陆消费者的总体消费水平存在一定差距;另一方面是因为台湾农产品的产品信息与大陆消费市场缺少顺畅、有效的沟通机制。要进一步扩大台湾农产品在大陆市场的销售份额,不能简单地寄望于降低台湾农产品的售价,而应着手探索建立和完善台湾农产品信息服务机制。充分发挥两岸民间农业组织、农业主管部门及台湾农产品集散中心等多方力量与平台,定期收集台湾农产品产销信息,包括产地、品种、产期、数量、价格、等级规格,以及产品的生产、流通成本与市场价格等信息,并将这些信息及时,以农产品在大陆市场培育初期的信息供给不足问题,用前瞻性预测信息指导运销,切实改变“重事后信息,轻预测信息”的局面,帮助台湾生产者提前制定生产规划,帮助大陆经销商及时掌握产品流通和价格动态信息,提升台湾农产品行销大陆市场的透明度,最大限度地实现公平贸易,从而增强进出口贸易商的营运信心,推动农产品在大陆市场的销售。通过建立和完善台湾农产品信息服务机制,祖国大陆就能及时地了解台湾岛内农产品的价格信息,为正常进口台湾水果或准确把握紧急采购的时机提供较为客观的参考依据,既解决岛内农产品“丰产滞销”的问题,使台湾农民得到实惠,又避免因大规模采购导致价格猛涨而影响台湾民众的正常生活。(五)探索实施更加便捷的检验检疫措施随着2008年签署的《海峡两岸食品安全协议》,以及2009年底签署的《海峡两岸农产品检疫检验合作协议》、《海峡两岸标准计量检验认证合作协议》等相继生效实施,两岸在农产品贸易检验检疫、计量、认证认可和食品安全等方面,逐步形成了机制化、制度化和多元化的合作格局。截至2011年3月31日,双方已查询、通报、讯息回复及联系案件累计249件,包括检疫不合格案件通报136件,产品输入及检疫规定查询33件,讯息回复案23件,以及业务联系案57件,如台湾稻米、鲜梨、葡萄等输销大陆检疫准入条件查询及申请,大陆樱桃输台检疫条件查询及申请,橙子与葡萄抽检,检出柑橘溃疡病菌不合格通报,动植物检疫证书真伪查证等,协助解决业者及农民农产品检疫检验通关等问题,有效地创造了双赢之农产品贸易环境[13]。但两岸在农产品检验检疫的体制和标准上还存在较大差异,如目前祖国大陆准入的22项台湾水果中,台湾已核准登记使用的农药并订有残留标准者共计657种,但大陆仅订有161种[14],其未订有残留标准者在输往大陆时,则不得检出,影响了两岸农产品检验检疫工作的效率。当前,祖国大陆虽然已经开辟台湾农产品通关通检的绿色通道,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的检验检疫手续还是较为繁琐的,不易保持水果的新鲜。在ECFA框架下,两岸应采取更加灵活的措施,减少两岸技术性贸易壁垒。包括在落实好现有检疫优惠措施的前提下,进一步探索建立两岸农产品贸易中的检验检疫合作与磋商机制,加强两岸动植物疫情及虫害信息交流和预警通报,防范有毒有害物质的传播、扩散;进一步探索实施更加便捷的检验检疫措施,如简化双方的检验检测程序,推进检疫认证结果互认互信,施行“源头检疫”、“关口前移”等措施。同时,大陆还可进一步推进台湾产地果园与包装厂注册,加强台湾农产品的产地管理,全面掌握台湾岛内疫情疫病信息,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分类管理、区别对待。这样才能把疫情疫病的风险控制到最小,把检疫部门有限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到关键环节。在此基础上,可建议采取抽检的方式,取代目前的批批检测,在保证两岸农产品贸易安全性的同时,推动两岸农产品贸易的便利化和有序发展。(六)加强两岸农业合作园区农民与企业的辅导随着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台湾农民创业园的发展,一些深层次的问题也不断凸显出来,尤其是由于两岸农业经营理念、生产体制、辅导方式、园区管理水平等方面存在的差异,导致园区配套服务跟不上。个别地方政府只吸引台湾农民到当地投资农业,却没有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管理和产品销售的问题,造成台湾农民、企业投资落户后产生一定的不适应,制约了农业合作园区试验、示范、辐射、带动作用的发挥。相对于祖国大陆农业而言,台湾农业是一个高度市场化的产业,农业专业化分工更细,农业生产产前、产中、产后服务更全面,农业生产的经营形式以及农民需求也更加多样化,这也推动了多种形式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这些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提供金融、产销、农业保险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而目前大陆的农业推广体系、农产品运销体系、农村金融体系、农业保险还处在艰难的成长过程中,农业合作组织大多停留在生产过程中的合作,产后加工、保鲜、销售及信息服务等尚未完善,还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如相关立法滞后,规模有限,地区间发展不平衡,组织不规范,运作质量不高,其合作内容局限于技术服务与培训、信息交流、技术咨询等。因此,建议加强两岸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交流与合作,鼓励和农业组织进入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和台湾农民创业园设立辅导机构,并以此为试点借鉴台湾先进经验,加强在农产品销售及良种推广等方面的辅导、宣传与推介,强化两岸农业合作园区在生产技术、包装品牌、融资和联合运销等方面的服务功能,鼓励两岸同业组织成立策略联盟,共同营销,共创品牌,开拓海外市场,共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