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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桥书法看安徽省地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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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安徽省宿州市桥区书法与绘画独具特色,是安徽省地方文化的代表之一。本文以桥书法为研究重点,深入探讨安徽省地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问题,旨在推动地方文化发展的同时,探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继承有效方略。

关键词:桥书法;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

中图分类号:G1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596(2016)08-0147-02

中国书法历史悠久,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精华。安徽省宿州市桥区书法是安徽地方文化的代表,已经被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对于桥区书法,安徽省高度重视,在努力发展区域经济的同时,也出台一些保护和发展桥书法的政策,以期推动桥书法的发展,深化人们对桥书法内涵的认知,加强对桥书法民族遗产传承与保护,并在当代文化发展过程中发挥其价值。下面以桥书法为视角,就安徽省地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详细阐述,望其能为中国书法文化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利参考。

一、桥书法的历史沿革

桥书法起源于晋唐时期,北宋书法大家蔡襄(1012-1067,字君谟)就出生于桥区。在书法史上,论及宋代书法,素有“苏、黄、米、蔡”四大书家的说法,“宋四家”中,前三家分别指苏轼(东坡)、黄庭坚(涪翁)和米芾(襄阳漫士),他们被誉为宋代书法风格的典型代表。蔡襄书法“为当世第一,仁宗尤爱之”。书法家戴振军认为,蔡襄书法作品章法错落,各具姿态。此外,清朝时期,李心锐、杨梦九等人在《修宿州志》、《兰草题诗》等作品创作过程中均秉承着桥书法的创作特色,由此推动了桥书法的继承与发展。书法家梅雪峰在书法作品创作过程中将“以诗为魂、以书为骨”作为自身作品创作目标,同时通过遒劲笔力、神采飞扬的书法功夫彰显了自身惨淡的人生经历,且通过注入自身思想感情,与欣赏者产生共鸣。除此之外,《红楼印谱》即王少石的作品亦是桥书法的代表[1]。应当说,桥书法的兴起发端于宋代法大家蔡襄,而后代的推崇与追随才是桥书法得以传承与发展的关键。

二、安徽省桥书法发展历程

就当前的现状来看,安徽省桥书法大致经历了以下几个关键节点:第一个关键节点,红叶书画社于1983年在上海举办了桥书法展览活动,在活动举办过程中吸引了多家媒体的报道。这是桥书法在当代走出安徽的一大步,加深了安徽乃至域外对桥书法的认知。同时,红叶书画社在自身发展的过程中还致力于培养新人,如后来成为著名书法家的李杰、周军等,其作品继承了桥书法风格,并发扬光大,以端庄而不失灵性的创作形式满足了欣赏者审美需求,并彰显了桥书法的活泼多姿。第二个关键节点,宿州书法协会于1983年8月成立,协会的成立进一步完善了书法网络环境,打造了一个兼具展示、交流、学习、沟通等功能的综合网络平台,借助这个平台举办富有影响力的展览活动,吸引全国各地书法家的关注。同时,借助网络平台,开设了几十家培训班,培育了一大批书法新人,弘扬了桥书法这一传统文化。第三个节点,1987年合肥“安徽画廊”展览活动的举办,成功展示了160件桥书法作品,进一步提高了桥书法的知名度。进入新世纪,特别是2006年以来,少儿书法大赛活动也相继推出,参与人数空前,达到了约5万人规模,桥书法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

三、安徽省地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发展策略分析

(一)发展与传承桥书法要加强与教育相结合

在桥书法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过程,推动桥书法与教育的结合,即桥区在推进书法文化发展的过程中以培训班、书法培训中心、书法兴趣小组的形式,吸引安徽省人民群众主动参与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活动中,同时借助书法教育逐步提高书法爱好者的书法水平,提高他们对桥书法创作特色的认知度。安徽省为了推进桥书法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过程中,逐渐将书法教育融入城乡中小学教育中,在中小学开设了“民间书法”和“手工书法”等课程,通过系统的学校教育传承发展桥书法。同时,根据中小学生的年龄特点,组织书法兴趣小组,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引导学生了解掌握桥书法。另外,各级文化部门与书法协会定期举办书法展等文化活动,宣传、展示桥书法,这对传承保护该非物质文化遗产也是十分重要的[2]。

(二)拓展传播途径

过去,安徽省在桥书法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一直走博物馆橱窗展览、文献记录等路子,这在信息技术高度发达的今天显然过于保守,不利于对桥书法的宣传与保护。因此安徽省文化部门在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保护过程中逐渐开始重视对新媒体、网络等的应用,即将桥书法等以视觉、听觉、触觉的形式展现出来,并通过资源共享的形式扩大对文化遗产的传播,以此来加深人民群众对地方文化的了解。日本奥兹大学在对文化遗产狮子舞进行保护过程中,就采用数字媒体网络交互设计手段进行了全方位的传播,以此来达到文化遗产传承目的。安徽省在桥书法等文化遗产传播过程中亦应效仿国外成功经验,运用网络平台对桥书法等文化遗产展开实证调研活动,并通过视频、图像、专题网站等形式彰显文化遗产特色、价值,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保护的目标[3]。

(三)保护传承人

非物质文化遗产继承人是遗产的重要传递者,桥书法等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发展应注重结合桥书法多为文字记载的特点,加强对继承人的保护。这就要求地方政府在管理工作实施过程中秉持“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对民间艺人创作活动予以资金上的扶持,引导传承人基于自身实际开展书法教育、地方间书法交流等活动,以传承与发展桥书法等非物质文化遗产。此外,相关政府部门还应大力建设人才培养基地,着重培养劳作型、学术型、应用型传承人才,以促进非物质文化传承与发展。另外,在继承人保护过程中亦应着重提高传承人综合素养培养,提高传承质量,从而达到传承人保护目的[4]。

(四)提高全民非物质文化保护意识

就当前的现状来看,提高全民非物质文化保护意识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因为:第一,欣赏桥书法这类文化作品不仅需要一定的书法功底,还需要这方面的审美倾向;第二,现在的网络文化产品五花八门,视觉冲击力很强,很容易把桥书法这类传统文化边缘化。为此,政府相关部门应该针对桥书法这类传统文化的特点,采取多种方法,提高全民非物质文化保护意识。第一,地方政府部门应秉持“文化自觉”的理念,结合《人类口头与非物质遗产代表作名录》细则,深入发掘文化遗产所具备的精神、文化、思想价值,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使人们认识到这些文化遗产的重要性,提高人们的文化遗产保护意识。第二,在宣传过程中不能打游击战,而应该统筹各种资源,打造综合宣传、推介平台,开展全方位的宣传。比如,开设专门的宣传网站,借助网络巨大的交流功能宣传桥书法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借助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开展宣传活动,定期举办桥书法展,等等。通过这些宣传活动,彰显传统文化魅力,深化全民对文化遗产价值、内涵的理解,使人们认识到,桥书法等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安徽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瑰宝,这样,人民的非物质文化保护意识才会增强[5]。

就安徽省桥书法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传承过程中暴漏出的问题来看,根本原因就在于宣传、保护力度不够,人们认识不到它的价值,又何谈重视它。因此,必须从提高全民非物质文化保护意识入手,加强对传承人保护,拓展传播渠道,扩大传播面,最终使桥书法等非物质文化走出安徽,走向全国。

参考文献:

〔1〕吴从瑞.论皖北美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机制[J].淮南师范学院学报,2014,18(06):111-113.

〔2〕牛芳,卢玉,陈小蓉.非物质文化遗产视角下徽州民俗体育的传承――以徽州嬉鱼灯活动为例[J].上海体育学院学报,2014,12(03):58-61,72.

〔3〕许敏娟.安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推进文化强省建设问题研究[J].理论建设,2013,14(03):81-88.

〔4〕秦珊珊.安徽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开发分析[J].石家庄学院学报,2013,11(03):58-63.

〔5〕孔华.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化开发与利用的支撑要素分析――以安徽池州为例[J].宝鸡文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18(06):4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