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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体制改革整体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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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松嫩、三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决定》精神,建立健全体制顺畅、科学合理的现代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合理配置人才资源,实施科技兴农战略,构建适应新形势下农技推广工作新机制,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农技推广队伍、推动我市农业农村经济更好更快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松嫩、三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决定》精神,切实加强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理顺管理机制,创新推广方式,充分调动农技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强化公益性职能,扎实开展技术服务,围绕现代农业发展,推进“六化”目标实现,提高发展现代农业的支撑能力。

二、基本原则

坚持大胆探索、先优先试的原则;坚持专业对口,精干高效的原则;坚持机构设置合理,人员编制齐全,科学管理有关财权和人员使用权,优化调整队伍结构的原则,坚持合理配置农业技术推广资源,有效履行公益性职能的原则。

三、主要目标

进一步强化公益性推广机构的能力建设与条件建设力度,通过明确职能、理顺体制、优化布局、调整人员、创新机制等一系列建设,逐步建立以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为主导,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指导站为基础,村级服务室为辐射,吸纳专业种植大户为补充,农业科研院校等单位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广泛参与、分工协作、服务到位、充满活力的多元化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力争用五年时间,建立健全农业科技服务农业生产的利益补偿机制和调动广大农业科技人员积极性的激励机制。

四、主要任务

(一)建立健全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体系

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为正科级单位,设1名正科级主任,2名副科级副主任,内设水稻站、经作站、植保站、推广站、土肥站、环保站、测报站、办公室、财务室、化验室和站务管理站。将乡(镇)专业农业技术人员的业务工作从乡(镇)农业服务中心由分离出来,独立设置,恢复农业技术推广站,为股级单位,人、财、物三权上收,由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归口管理,专职开展农业技术推广工作。核定全市农技推广人员编制总数为55名,其中市农业技术推广口心35名,驻乡(镇)推广站20名。在全市8个乡(镇)建立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驻乡(镇)农业技术推广广站,确保全市每个乡(镇)至少有1名大专以上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试验、示范、推广、科技培训、技术指导,实现农业技术推广人力资源优化配置。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驻乡(镇)推广站的人员具体核定为:八面通镇、镇、河西乡、兴源镇事业编制各3名,镇、乡、镇、共和乡事业编制各2名。对市、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财政供养人员按编制定人员,实行财政支付。按照人员招聘制度,坚持公开、平等、公正的原则,选用有技术服务专长的农技人员充实到主干线,非专业人员不得进入。通过层层遴选,配备本专业的、有多年从事农技推广工作的技术指导员20名,不足人员将从农业大专院校毕业生中逐年补充。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站有2——3名专业技术推广人员,有独立的办公场所,配备微机、电话等办公设施,业务由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统一指导。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站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调配使用权考评考核、职级晋升等,由市农业局、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和各乡(镇)共同负责,并充分听取所服务区域农民群众的意见。

(二)进一步明确农技推广公益性职能

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承担的公益性职能主要是关键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年不低于15项,推广项目不低于10项,推广项目积累计达到400万亩次以上,增产10%以上;农作物病虫害及农业灾害的监测、预报、防治和处置;农产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安全检测、监测和强制性检验;农业资源、农业生态环境和农业投入品使用监测;农业信息和培训教育等。制定完善农技推广责任制度,明确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乡(镇)农技推广站、首席农技推广专家、农技指导员和技术员的责任,通过定期培训、现场指导、专家大院、农技110等形式,开展技术指导、试验示范、病虫害防治、灾情防治等项服务工作,提高农业生产科技含量和科技贡献率。

(三)加速多元化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

建设农业科研院校——农技推广专家——技术指导员——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科技示范户(土地规模流转大户)——农民“多位一体”的新型推广模式,以农业科研院校为依托,以市级农技推广专家为龙头,市乡农技人员为骨干,以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为牵动,以科技示范户(土地规模流转大户)为辐射,以农民为基础多级联动的新型农技推广队伍体系。选任农技推广专家10人以上,市乡技术指导员51人,科技示范户1000个,辐射引带农民标准化生产。充分发挥农业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科技力量强的优势,加强院市共建,积报探索科技大集、科技示范场、科技园区、技术承包等推广形式,通过“三直接”(即科技人员“直接到户”、科技成果“直接到田”、技术要领“直接到人”)等办法,提高农业技术推广的服务水平。严格实行专家负责制度、技术指导员包村联户制度、科技示范户辐射引带制度,形成广泛参与、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合作式”农技推广体制,逐步构建起以相互补充和互惠互利为主,国家扶持推进为辅的多元化农技推广体系发展模式。

(四)探索建立农业科技人员开展农业技术服务的利益分配机制

充分调动广大农业科技人员、农产品加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各方面的积极性,鼓励农技人员与和平粮油、凯飞食品、恒利食品等农产品企业及稻米协会、凌河源农产品专业合作社、康天源农产品专业合作社等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进行合作,农技人员在农产品加工企业、专业合作组织的基地建设方面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服务,或者以技术入股,参与龙头企业或合作组织利益分成,一方面提高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基地生产建设水平,提高农作物产量和农产品质量,提高龙头企业和基地农户生产效益;另一方面农技人员获得一定收益,增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其投入到农业生产中去。每名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至少要联系1个龙头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充分发挥联系农民和龙头企业的桥梁纽带作用。

(五)积极探索完善农业科技人员聘用机制

制定《市农技人员骋用上岗实施方案》,建立农技人员竞争流动上岗机制,对全员实行三年一骋(国家和省对聘期另有规定的按上级规定执行),逐步建立起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的人事管理新机制。制定《市农技推广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制度管理办法》,充分利用乡(镇)现有技术人员资源,坚持公开、平等、公正的原则,实行考试与考评相结合,竞争上岗、择优聘用。参加竞争上岗的在编人员应具备竞聘岗位相应专业学历或取得国家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在编在岗农技推广人员和农技推广机构的编外人员。

(六)探索村级农业科技服务室和村级农民科技示范户队伍建设的方式方法

强化以物化服务为主,兼承技术推广桥梁作用的村级科技服务室建设,作为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延伸,强化服务。全市每个村选聘1名编外农业技术推广员,每个屯选出2个科技示范户。乡、村给予科技示范户优先承包集体机动地、优先享受农机补贴等相关扶持政策。每个村对科技示范户可提供10亩左右的科技示范推广田,按当地承包价格的80%计算,村级服务室以民办为主,接受市、乡(镇)业务部门技术指导,在生产关键季节,采取进室坐诊服务,提供技术支持、并可为农民提供农资供应服务,通过技物结合,以物化服务收入解决科技室费用。支持成立农业科技服务协会,建档管理,实行跟踪服务。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组织要积极吸纳村级农业技术推广员和科技示范户为基地成员,优先收购生产的农产品,可将村级农业技术推广员和科技示范户作为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的科技示范田,为其筛选符合要求的专用优良品种和专项生产技术。

(七)积极探索实践、总结完善基层农业科技人员待遇政策

在核定的编制内,根据区域产业特点和改造公益性职能的需要,科学设定技术岗位,实行岗位目标责任制。制定《农技推广工作考评制度》,对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实行年度考评和任期考评制度,并逐步完善绩效考评指标体系。积极探索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乡(镇)政府和服务对象共同对一线农业技术人员考核的新机制,制定目标管理考评细则,由市农业局成立考评小组,通过调阅工作日志,向所服务乡村领导、科技示范户,部分农民代表等服务对象发放服务评议卡等措施进行年终评比;由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采取日常抽查、业务知识考试、半年考察等方式,对农技人员履职情况和绩效等进行综合考评,并把考核结果和晋职晋级,续聘和继续教育等挂钩。改革分配制度,将农技人员的收入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挂钩,按岗定酬,以绩付酬,变“养人”为“养事”。完善农技人员定期培训制度,由市农业局和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分层级制定培训规划,完成技术培训和知识更新,提高服务能力。进一步完善农技人员技术职务评聘制度,促进整体素质的提高。

五、具体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在省改革试验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成立田市长为组长、主管农业副市长为副组长,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和各乡(镇)为成员单位的市农业技术推广体制改革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导、有效推动全市农业技术推广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负责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改革日常工作。

(二)加大投入力度

保证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机制的财政投入,包括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市财政每年拨付给示范乡(镇)试点经费8万元,并纳入财政预算。市发展和改革局要将农业技术推广事业统筹纳入国民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并积极争取上级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加大农业技术推广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为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站配置办公室和信息采集、科研等设备、设施,逐步提高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站的工作条件和工作待遇。加强市、乡、村三级农技推广机构与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的合作,农技人员提供技术指导服务,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在推广经费、办公设备方面给予支持,实现优势互补。形成以政府投入为主导,有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社会力量投入为补充的多元化投入机制。

(三)制定激励政策

大专以上农业院校毕业生,经招聘赴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站工作的,按照《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引进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精神,享受相关政策。对在农业技术推广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技术职称评审工作要向农业技术推广一线倾斜,还要注重推广业绩。

(四)抓好培训工作

农业科技人员要加强业务学习,准确把握农业技术推广体制改革的各项政策,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各项培训工作要早谋划、早布局、早落要。定期组织研修活动,将农业技术人员选送到中高等农业院校、农业科研院所进行研修,以提高农技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根据农时、农作物长势及天气情况不定期集中办班,主要是在市、乡(镇)两级集中办班,重点培训当地生产急需的关键适用技术。开展现场培训,通过手把手、面对面的现场实训,提高农业科技示范户、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种植业农民技术员的生产技能。要切实提高基层农技人员业务素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强化科技对农业的支撑,建立基层农技人员知识更新制度,推动现代农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