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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西奏乐画像石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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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以离石为中心的晋西地区是我国汉代画像石的集中出土地之一,长期以来该地一直没有挖掘出反映当时当地音乐社会生活的画像石。笔者和山西离石市文物旅游局的刘文进同志一起,对山西省离石市汉画像石博物馆所藏的汉画像石进行梳理,最终发现三块反映汉末官僚车骑出行时奏乐场面的汉画像石。本文对这三块奏乐画像石做了具体的图像分析,以引起更多的学术关注。

[关键字]晋西;奏乐画像石;鼓吹乐

[中图分类号]K87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3115(2009)08-0017-04

一 、缘起

山西省西部的吕梁地区(晋西)和陕西北部榆林地区一起被称为两汉时期画像石最具代表的四大区域之一。[1]该区域画像石题材内容相对单纯,以反映农牧业和狩猎活动最多,虽然也有表现墓主人生前的车马出行、家居以及一些神话题材等画面,但场面都不及山东、南阳等地画像石场面复杂浩大。[2]即使偶见一些表现乐舞百戏的画像石,也只在陕北绥德、米脂等地出土。尽管绥德与离石相邻,但长期以来,却从没有在晋西地区发现与音乐相关的画像石。为什么晋西地区没有发现与该地音乐活动相关的画像石呢?造成这种怪现象的原因是什么呢?考古工作者一直都期待着解答这个问题,但是由于资料极少而不得其解。

实际上,晋西地区作为东汉后期边关重郡西河郡的郡府所在和归汉胡的莅居之所,音乐活动频繁,并且音乐艺术的教化功能在先秦以及秦汉一直被统治阶级所重视,进而形成了一套完整的礼乐制度。[3]两汉的统治者更是袭承秦制,设置“奉常”和“少府”等机构,设“太乐”与“乐府” 二署等乐官来分管宫廷雅乐、俗乐和民间歌舞。 《汉书・艺文志》载:“歌诗二十八家,三及一十四篇。”在其名称中就提到该地区。据《汉书・礼乐志》所载,在公元前6年留用及罢免人员所担任的音乐种类名称中,亦提及该地区。可见汉时该地的音乐活动比较活跃。

晋西地区早在解放前就有许多汉墓出土了一定数量的汉画像石,但是由于盗掘,一些汉画像石流落到外省及海外。 1996年,作为国家重点科研项目成果的《中国音乐文物大系》(北京卷)了一幅标注为山西离石出土的盘鼓舞画像石图像。 但是,由于这块画像石的确切出土时间和地点已难以考证,以后在晋西地区也未发现相同内容的汉画像石,因此,一直未能得到进一步研究。2001年,李荣有先生承担的全国艺术科学“九五”规划项目《汉画与汉代音乐文化研究》(99HD54)成果中引用了这一资料,[4]但亦未做出进一步系统研究。

鉴于此现状,笔者坚信山西离石地区决不可能没有留下当时贵族们音乐活动的蛛丝马迹,那块盘鼓舞画像石绝不会是孤立存在的。带着这种信念,我联系了离石市汉画像石博物馆的刘起印老先生。在他的努力下,我不仅得到了离石汉画像石博物馆自上而下的通力合作,而且得以与刘老先生的儿子刘文进先生一起合作。我们对该馆中所藏汉画像石进行了一次详细的排查和图像的细部分析,通过一系列的比较研究,认为至少有三块画像石上的图像是关于乐器演奏的图像。(为了行文方便,下文暂以“奏乐画像石”称之)至此,晋西地区没有音乐画像石的怪现象终于揭开了它的面纱。

二 、奏乐画像石简况

这次发现的三块奏乐画像石,属于两个不同的葬墓,现分别将画像内容介绍如下:

(一)吴执仲墓奏乐画像石

吴执仲墓1980年出土于山西省离石交口村,共出土9块画像石,其中墓门石5块,墓室石4块(包括冥柱石1块),除冥柱石已流落海外,现存加拿大多伦多博物馆以外,其他现存山西省离石市汉画像石博物馆。吴执仲,东汉西河郡平定人,生前曾任河东掾丞,因何葬于离石已无可考。西河郡原治平定,永和五年(140)始徙治离石。[5]吴氏墓葬于离石的时间当在永和五年西河郡治所徙治离石之后。

该墓奏乐画像石出于墓门门楣石,石长283厘米,宽30厘米,厚15厘米。整块画像石为单边饰上,窃曲龙纹,画幅为车骑出行,队伍行进方向由左至右。这支车骑行列,在大约居中的地方,被一棵大树分隔为两个部分,由于队伍行进方向是由左至右,这里依前后顺序,先介绍右边部分,再介绍左边部分。该图右边部分,即队伍的前行部分,最前面的是两个腰挎长刀、手捧长管形器物、边走边吹奏的人,其后紧接两乘轺车,再后是一乘辎车,后跟两骑吏,最后是一乘轺车。该图左边部分前行二人也是两个腰挎长刀、手捧长管形器物、边走边吹奏的人,后跟一辆双马拉的轺车,再后为一骈车,最后部分残损不辨。可证为奏乐图像,左右两部分队伍中前行两步卒。

(二)马茂庄二号墓奏乐画像石

马茂庄二号墓位于离石马茂庄村西山塬上 ,1990年10~12月由山西省考古研究所协同当地考古部门发掘。[6] 该墓葬结构完整,一共出土汉画像石28块,现存于山西省离石市汉画像石博物馆。根据离石汉画像石博物馆的宣传资料,该墓下葬时间应是东汉末年,在西河郡徙治离石之后。奏乐画像石分别位于前室东壁和南壁之上,同为承托前室的横额刻石。由于“横额石表现的车马出行场面似应从南壁(墓门方向)横额石的中间起,经西东两壁再与北壁横额画像石相接”,下文先介绍南壁横额画像石。

南壁横额画像石长3.25米,宽0.29米,厚0.25米,画幅长2.82米,位于墓葬甬道入口上方,在其上还有一半月形画像石,上刻“虎食旱魃”图。该石分上、下两层,上层同样是云纹图案,下层为车骑出行图,下层又分三格刻绘。从左至右依次为:左格内有轺车两乘,每车后有一棵大树;中格为四骑吏,分前后两排,左右各二,手持戟;右格有步卒六人,左侧已断裂,有少许残缺。该图前两排四人皆左手执殳,右手执便面,腰间系刀。后排两人,则右手举便面,左手持长杖。皆头戴平巾帻,短袍缚裤,疾行走状。通过和刘老先生商榷以及进一步考证,该图实际为奏乐图。

东壁横额画像石长2.92米,宽0.29米,厚0.75米,画幅长2.82米,上层是连续不断翻滚涌动的云纹,下层为车骑出行图,自左至右分为四格:第一格为轺车一乘,车后是一棵大树;第二格为轺车一乘,后跟两人肩扛戟之类武器,手捧一长管形乐器,边吹边举步向前;第三格是两乘轺车,中间由一棵大树隔开;第四格亦是一棵大树,一乘轺车,树在车前,树上挂剑。该石第二格就是奏乐图。

三、图像的细部解析

通过对这三块汉画像石细部图像的分析,可以为奏乐画像石这个判定提供更多的支持。

先解析吴执忠墓奏乐画像石。该图左边部分,前行二人也是两个腰挎长刀、手捧长管形器物、边走边吹奏的人,后跟一辆双马拉的轺车,再后为一骈车,最后部分残损不辨。这幅图与山东嘉祥县武氏墓左石室小龛后壁的出行图几乎完全一致,可证为奏乐图像。日本学者林谦三在对后者进行考证时,依据中国《晋先蚕仪注》中“车驾住,吹小菰,发大菰”等记载,判定图中二人手上所持和肩上所扛实为一组胡菰,即胡笳。[7] 现在通过图像细部比较,林谦三判定它是奏乐图像是很有见地的。但是,通过与下面将介绍的马茂庄二号墓东壁横额石上奏乐图比较,可以肯定人物肩扛的器物绝对不是乐器,而应该是戟或诸如此类的物品,因为上面清晰可见璎珞等装饰。二者手捧的管状物才是真正的乐器。对于马茂庄二号墓奏乐画像石的判定如下:

(一)如果六人同为伍伯,皆手持便面,那么其姿态应该一致。但是从图中可看到前四人为左手持便面,后排两人为右手持便面。显然所持物不应为同类。(二)前四人右手执物,顺势扬于脑后,后两人左手所持之物则正竖于面前。显然,这也是为了更多刻画二者所真正从事活动的不同。(三)前四人皆右手隐于腰间,极像扶持腰间某物,且从图像细节来看他们腰间明显有突出物,如果他们的左手不是手持此物那么突出物一定是系缚于腰间;相反,后两人左手隐于胸前,并不能确认其手持长杖,反而更像是持物敲击右手之物。它与吴氏墓所出奏乐画像石非常相似:音乐形式相同,都是二人组鼓吹乐形式;演奏者均为武士兼乐手,所奏乐器也大体相同;乐手同为男性,吴氏墓中乐手当前开导,而此图中乐手则随行车后,二者所携武器亦有区别,前者腰悬长刀,后者肩负戟之类,戟上璎珞清晰可见。

最后经过笔者与刘起印先生对图像的进一步比较考察,初步判定此图应为随行的仪仗乐队。就在笔者对这些图像做进一步的考证时,离石市凤山脚下一处工地上又发现了一个汉代画像石墓。该墓的墓门上面门楣石上发现与此前述画原石相似的图像,并且,石上朱砂等尚未褪尽,可辨执棰击鼓者身穿红衣,腰间鼓状乐器则被染成黄色。

由此,笔者认为,把这两幅图中的情景判定为奏乐场面是适合的。这样惟一一个疑问就是,吴氏墓中音乐图像中的乐器是否真的像林谦三考证的那样为一组胡菰呢?为了更好地说明问题,下面单独来作以考证。

四、吴执忠墓奏乐画像中乐器考释

《汉书・百官表》:“郡首奏官,掌治其郡,秩二千石……有丞……秩一千石。”但从图中可见一车两马的骈车两乘,属车、驹骑、兵卒、仪卫甚丰,可见吴氏家资雄厚。从中亦可看出东汉末统治阶级声色犬马、极尽奢华风气之盛行。因此,解读这三幅汉代奏乐画像石应该从当时的仪仗音乐鼓吹乐入手。

刘献定军礼云:“鼓吹未知其始也,汉班壹雄朔野而有之矣。鸣笳以和箫声,非八音也。骚人曰‘鸣篪吹竽’是也。”[8]又《万姓统谱》及《人名大辞典》:“班壹者,秦末避地楼烦,以牧起家。当孝惠(前194~前188在位)、高后(前187~前180在位)时,出入游猎,旌旗鼓吹,以财雄边。”

西汉时的楼烦在今山西西北部静乐县南,距当时离石县不过200多里,结合以上资料说明这种发轫于楼烦的鼓吹乐形式极有可能会在离石地区盛行,并且当地豪强或官僚仿而效之的情况亦不会在少数。如果真是如此,晋西离石地区奏乐画像石上的仪仗音乐极可能是鼓吹乐的最早期形式之一。

晋西地区在汉代是汉匈战争的前沿,汉政府一直在此驻扎重兵。鼓吹乐作为军乐的一种,一直非常盛行,就算在汉政府罢黜乐府时依然在军中保持着鼓吹乐的形式。《汉书・礼乐志》载:“汉哀帝下昭曰:‘……其罢乐府官。郊祭及古兵法武乐,在《经》非郑、卫之乐者,条奏别属他官。’”可见这种用于军乐的鼓吹乐形式,一直在边地被使用。《晋书・乐志》也载:“李延年造新声二十八解,乘舆以为武乐,后汉以给边。”

如果晋西发现的这三块奏乐画像石表现的是雏形阶段的鼓吹乐乐队形式,那么图像中所使用的乐器到底是什么呢?

虽然据前所引《乐府诗集》:“……鸣笳以和萧声。”该乐器可能是笳或者箫。但是,汉代的箫更多时候是指排箫,这显然与图中所用乐器图像不符。这一点在其他文献和已出汉代音乐画像石(砖)、乐俑等比较研究中也可找到确证。由于古代笛、萧之名有重叠使用现象,那么它是否是笛的一种呢?汉代马融《长笛赋》:“近世双笛从羌起……京房君明识音律,故本回孔加以一,君明所加孔后出,是谓商声五音毕。”杜子春于《周礼・春官注》说所谓“今时所吹五孔竹遂”,可能是指这种羌笛而言。杨荫浏先生认为司马迁在《史记》中所说的笛和后汉应邵《风俗通》中所指为汉武帝时“丘仲所作”的“七孔”的笛,都不是横吹的笛。[9]

那么,这种长管形乐器是否就是羌笛呢?资阳天台山岩墓曾出土过数十个汉代的吹羌笛陶俑,通过对蒋英炬所著《汉代武氏墓群石刻研究》[10]中的图35《吹羌笛陶俑》比较,可以发现该陶俑执笛方法为右手在上、左手在下,这显然与我们所发现的奏乐图执乐器方法相异。由此,笔者认为长管形乐器不应该是羌笛。

那么这种长管形乐器是否是笳呢?《乐府杂录》:“鼓吹部……又即用哀笳,以羊角为管,芦为头也。”马端临《文献通考》在说明“芦笳”时说:“卷芦叶为笳,吹之以作乐。”又说:“胡笳,似v篥而无孔,后世卤簿用之。”唐代段成式《v篥格》说:“v篥,本名‘悲篥’以角为之,后及以笳为首,以竹为管,所法者角音,故曰角。”宋代陈《乐书》:“v篥,一名悲篥,一名笳管……以竹为管,以芦为首,状类胡笳而九 。”可见,笳的形制在古代文献中均无详细记载,到唐宋以后,当有按孔的v篥产生之后,原始的笳可能就被淘汰了,连当时的人也不能准确描述了。并且后世所谓笳,有时又与角或v篥相混,笳逐渐成为一种笼统的名称了。如果它就是笳,即使是原始形态的笳,它的前端也要有“芦为头”,与图中所持管乐器形象不符。

综上所述,该长管形器物从图像细部可肯定是一种竖吹的管乐器无疑,但是从文献资料看它并不是箫、羌笛、筚篥或笳,如果用排除法来进行判定,它只可能是改良过的竖吹的笛或篪。

五、 结语

总体来说,以离石为中心的晋西地区奏乐汉画像石的发现证明晋西作为汉画像石的主要产区之一,仍有很多的发掘潜力。这些奏乐画像石反应的是东汉末年西河郡徙治离石之后,当地官僚使用鼓吹乐的写实之作,对于中国汉画的研究和秦汉时期政治、经济等研究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方面,奏乐画像石的发现,弥补了晋西出土汉画像石中没有音乐图像的不足,开拓了晋西汉画像石表现题材和主题的范围,为山西和全国增添了更多的音乐文物和研究素材。另一方面, 这次发现为研究我国汉代音乐,特别是为山西地方音乐史提供了宝贵的第一手资料,印证和补充了文献记述之不足。例如,图中所见音乐组合形式和使用状况为文献记载所没有,而在当时却是确实存在的音乐现象。如果有更多的相关资料被发现,山西地方音乐史极可能会重写。最重要的是,它纠正了某些学术偏见。例如,马茂庄二号墓主室东壁横壁石上能纠正日本学者林谦三先生对于山东嘉祥县武氏墓左石室小龛后壁出行图的考证失误的地方。

尽管这次发现给我们提出了很多问题,但是随着对晋西奏乐画像石的进一步考证,对揭示少数民族乐器如胡笳、羌笛以及少数民族音乐形式如何传入、发展并最终与中原音乐文化融合的客观规律,进而理清中原地区与其他民族的音乐文化交流之脉络,都将是十分有意义的。

[参考文献]

[1]岳庆平,尚b.中国秦汉艺术史[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57.

[2][4]李荣有.汉画像石的音乐学研究[M].北京:京华出版社,2001.11,127.

[3]林剑鸣.秦汉史[M].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18.

[5]林瀚.匈奴历史年表[M].北京:中华书局,1984.112.

[6]山西省考古研究所等.山西离石马茂庄东汉画像石墓[J].文物,1992,(4).14~40.

[7]宋・郭茂倩.乐府诗集(第一册)[M].北京:中华书局,2003.卷16鼓吹曲辞一.

[8]日・林谦三.东亚乐器考 [M]. 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1995.45.

[9]蒋英炬.汉代武氏墓群石刻研究[M].济南:山东美术出版社,1995.图35.

[10]杨荫浏.中国古代音乐史稿(上册)[M].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198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