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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将我国生态纺织品技术要求标准与2015版oeko-tex Standard 100标准进行对比,分析测试项目的主要差异,重点关注消解样品中的重金属、全氟辛烷磺酸和全氟辛酸、邻苯二甲酸酯类、有机锡化合物、多环芳烃、阻燃剂、表面活性剂等有害物质测试项目。与2015版Oeko-Tex Standard 100对比结果表明,我国的生态纺织品标准体系中有害物质检测项目与国际标准还存在较大差异,关于纺织品中有害物质的限量研究已明显落后于国外标准,差异增大,迫切需要加大生态纺织品中有害物质的检测技术研究力度,加快生态纺织品的制修订工作。
关键词:生态纺织品;Oeko-Tex;有害物质
目前我国现行有效的生态纺织品标准主要有SN/T 1622―2005《进出口生态纺织品检测技术要求》、HJ/T 307―2006《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生态纺织品》、GB/T 18885―2009《生态纺织品技术要求等3项标准》,其中SN/T 1622―2005《进出口生态纺织品检测技术要求》已废止。王芳等[1]将GB/T 18885―2002与2009版Oeko-Tex Standard 100进行了对比,指出我国的相关生态纺织品标准与Oeko-Tex Standard 100存在一定的差异。随着GB/T 18885―2009《生态纺织品技术要求》于2009年,并已于2010年1月1日正式实施,我国生态纺织品标准迈上了新台阶。李学洋等[2]对比分析了GB/T 18885―2009与2010版Oeko-Tex Standard 100标准之差异,已存在较大差距。2015版Oeko-Tex Standard 100[3]已于2015年1月15日,标准更新烷基基酚、全氟辛烷磺酸和全氟辛酸表面活性剂、消解样品中的镉总含量等检测要求。对比分析不难发现我国的标准体系与国际标准之间在对消解样品中的重金属、全氟辛烷磺酸和全氟辛酸、邻苯二甲酸酯类、有机锡化合物、多环芳烃、阻燃剂、溶剂残留、表面活性剂等有害物质测试方面差距在逐年加剧。
1 现行生态纺织品主要技术标准现状
1.1 我国生态纺织品技术标准现状
我国生态纺织品技术标准经过多年发展,已取得长足进步,其中HJBZ 30―2000《生态纺织品》已被标准HJ/T 307―2006《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生态纺织品》 [4]代替,GB/T 18885―2002《生态纺织品技术要求》已发展为GB/T 18885―2009《生态纺织品技术要求》。我国的生态纺织品技术标准GB/T 18885―2009《生态纺织品技术要求》在关键项目领域已基本与2008版Oeko-Tex Standard国际生态纺织品相接轨。
1.2 Oeko-Tex Standard 100
Oeko-Tex是德语单词“?kologische- Textile”生态纺织品的缩写。1992年德国Hohenstein研究协会和维也纳-奥地利纺织品研究协会制定生态纺织品技术标准Oeko-Tex Standard 100,主要任务是检测纺织品的有害物质及确定其安全性[2]。1999年以来几乎每年都要对Oeko-Tex Standard 100(技术标准)和Oeko-Tex Standard 200(检测标准)进行修订。2015修订版Oeko-Tex Standard 100于2015年1月15日正式,从公布之日起生效,经过3个月的过渡期,已于2015年4月1日起实施。
2 国内外生态纺织品检测项目差异
GB/T 18885―2009《生态纺织品技术要求》在制定过程中已做出重大调整,在pH值、甲醛、可萃取的重金属、杀虫剂、苯酚化合物、氯苯和氯化甲苯、有害染料、色牢度、挥发性物质、异常气味、禁用纤维等方面已基本与2008版Oeko-Tex Standard 100标准一致,但与2015版Oeko-Tex Standard 100标准相比,生态纺织品消解样品中重金属(铅、镉)、邻苯二甲酸酯(DIHxP,DIBP,DIHP,DHNUP,DHP,DMEP,DPP等)、其他残余化合物、多环芳烃、阻燃整理剂、表面活性剂等限量方面差异与日俱增。GB/T 18885―2009与2015版Oeko-Tex Standard 100检测项目差异对比见表1。
2.1 甲醛
与2015版Oeko-Tex Standard 100标准相比,GB/T 18885―2009《生态纺织品技术要求》标准主要在第一级别产品中甲醛限量存在差异。Oeko-Tex Standard 100标准规定第一级别产品为不得检测,并注解说明不得检出指甲醛浓度应小于16mg/kg。我国的生态纺织品技术标准要求第一级别产品甲醛含量限量值为20mg/kg。
2.2 消解样品中的重金属
从2009年9月开始,欧盟本着与美国市场及美国消费品安全改进法案(CPSIA/HR4040)[5]相协调的原则,在2015版Oeko-Tex Standard 100修改了对生态纺织品消解样品中重金属镉的总量考核,适用于所有非纺织辅料、组件,以及在纺丝时加入着色剂生产的有色纤维。具体要求为:将所有产品级别中被消解样品中的镉总含量的限量值要求降为 40 mg/kg(之前为第一级别:50 mg/kg;第二至第四级别:100 mg/kg)。目前我国对生态纺织品消解样品中的总铅、总镉未做规定。
2.3 邻苯二甲酸酯类
对照2015版Oeko-Tex Standard 100,我国生态纺织品技术标准中邻苯二甲酸酯类检测在适用的产品领域和考核级别方面均存在差异。欧盟基于邻苯二甲酸二己酯(DEHP)、邻苯二甲酸苯基丁酯(BBP)、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DIBP)被列入了REACH法规的高度关注物(SVHC)清单[6],将DEHP、BBP、DBP、DIBP总量的考查扩延到第三级别和第四级别认证产品。自2012年起Oeko-Tex Standard 100即对涂层产品、塑料溶胶印花、柔软泡沫和塑料附件考查邻苯二甲酸酸类物质,检测分为两类:对第一级别产品考查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DINP)、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DNOP)、邻苯二甲酸二葵酯(DIDP)、DEHP、DIHxP、BBP、DBP、DIBP、DIHP、DHP、DHNUP、DMEP、DPP等14种物质的总量;对第二至第四级别考察DEHP、BBP、DBP、DIBP、DIHP、DHNUP、DHP、DMEP等11种邻苯类物质的总量。我国生态纺织品技术标准GB/T 18885―2009中,所有标准适用的第一、第二级别生态纺织产品未对DIBP、DIHP、DHNUP、DHP、DMEP等作检测要求,第三、第四级别产品未对DEHP、BBP、DBP、DIBP、DIHP、DHNUP、DHP、DMEP等总量检测作要求。
2.4 全氟辛烷磺酸(PFOS) 和全氟辛酸(PFOA)
2009年,基于欧盟对PFOS和PFOA 的相关规定,Oeko-Tex Standard 100增加了对PFOS和PFOA的检测要求。该项测试适用于所有经防水、防油后整理和涂层处理的材料。2015版Oeko-Tex Standard 100具体规定为:第一至第四级别的PFOS、PFOA均调整为检出限为0.1μg/m2。目前我国生态纺织品标准尚未将PFOS、PFOA列入检测限量要求。
2.5 有机锡化合物
三取代基有机锡化合物(TBT、TPT),二取代基有机锡化合物(DBT、DOT),曾被广泛地应用于消费品中。例如鞋的内底,袜子和运动衣的抗菌整理,聚氨酯泡沫生产过程中的添加剂,PVC生产过程中的稳定剂或硅橡胶生产过程中的催化剂等。欧盟鉴于有机锡化合物对人类健康和环境都会造成不良的影响,生态纺织品中严格限制使用有机锡化合物。早在2012版Oeko-Tex Standard 100即对于所有级别的产品在保留原先三丁基锡(TBT)、二丁基锡(DBT) 和三苯基锡(TPhT)基础上,依据欧盟法案2009/425/EC[6]禁止在消费品中使用特定的有机锡化合物决议,对二辛基锡化物(DOT)部分明确提到了设计带有印花的纺织品、手套及纺织基材的地板革等产品限用要求,在2012版Oeko-Tex Standard 100标准中已将DOT列入禁用锡化物清单中[7]。对于申请第一级别的产品DOT的限量值为1.0mg/kg,其他级别(第二、三和四级别)限量值为2.0mg/kg。GB/T 18885―2009对纺织品所有级别的产品中有机锡化合物仅限考查TBT、DBT和TPhT,对DOT检测未作要求。
2.6 多环芳烃
多环芳烃化合物(polycyclic aromatic hydrocarbons,简称PAHs)是指两个及以上苯环以稠环形式相连的化合物,多环芳烃化合物是有机化合物不完全燃烧和地球化学过程中产生的一类具有较强致癌致畸作用的化学污染物,其中苯并芘系是多环芳烃的典型代表。Oeko-Tex Standard 100标准中对四个级别的产品涉及化学纤维,纱线,塑料等都需进行PAHs的测试,对第一级别的产品多环芳烃总量的限量值为5.0mg/kg,其他级别(第二、三和四级别)限量值为10.0mg/kg。
2.7 阻燃整理剂
十溴二苯醚(decaBDE)和六溴环十二烷(HBCDD)作为阻燃剂明确地被列入禁用物质名录。HBCDD已被列入REACH法规公布的首批高度关注物质(SVHCs)清单[8]中。十溴联苯醚可对健康和生态环境造成影响,造成损害神经(比如空间认知损害)或永久性失忆;破坏甲状腺激素水平;影响生殖;被美国环保署归类为潜在致癌物质。在日照下和新陈代谢过程分解成有毒的五溴联苯醚(Penta-BDE)和八溴联苯醚(Octa-BDE)。尽管HBCDD 具有优良的阻燃效果,但其对人类和环境会构成潜在的长期的危害,国际环保组织已将其列入《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POPs)名单。Oeko-Tex Standard 100标准中对第一级别、第二级别和第三级别产品严格禁止使用阻燃剂的规定已经实施了很久,GB/T 18885―2009生态纺织品技术要求对decaBDE和HBCDD两种阻燃剂未作要求。
2.8 溶剂残留
根据当前的REACH候选清单物质以及正在进行的磋商,对湿纺纤维以及表面处理剂需要检测NMP、DMAC、DMF以及甲酰胺的含量。其中2015版Oeko-Tex Standard 100增加的甲酰胺,主要针对压缩泡棉和发泡塑胶,如 EVA、PVC 等,在所有产品级别中甲酰胺限量值为 0.02% (= 200 mg/kg)。其他溶剂残留(NMP、DMAC、DMF)质量百分浓度极限值均为不能超过0.1mg/kg。我国生态纺织品标准未涉及该检测项目。
2.9 表面活性剂
考虑到环境友好生产实地认证框架内对 APEO 的禁用要求,NP、NPEOs(1~20) 、OP、OPEOs( 1~20) 已纳入2015版Oeko-Tex Standard 100的标准考核要求。所有产品级别中的壬基酚 (NP)、辛基酚(OP)、壬基酚聚氧乙烯醚和辛基酚聚氧乙烯醚总和限量值与以往版本标准相比显著降低,其总和应小于100mg/kg ,之前考核要求为250 mg/kg。目前国内主要的生态纺织品标准均未涉及此类检测项目。
3 小结
从以上各测试项目的差异分析可以看出,从比较分析中可以看出,Oeko- TexStandard 100标准中有害物质的考查范围逐步与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列入REACH法规的高度关注物质清单(SVHC)保持一致。Oeko-Tex Standard 100标准每年修订一次,相比之下我国GB/T 18885―2009 生态纺织品技术要求修订周期明显过长,与Oeko-Tex Standard 100标准的差异也在逐年加剧。目前我国生态纺织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及检测方法研究的速度已明显滞后于Oeko-Tex Standard 100标准的发展进程。因此,为了更好促进我国生态纺织品行业发展,应密切关注国际上相关生态纺织品法规动态,结合我国国情,加大生态纺织品中有害物质的检测技术研究力度,对我国生态纺织品标准及时做出调整,缩短与国际标准之间的差距,为我生态纺织品贸易提供必要的标准体系支撑。
参考文献:
[1] 王芳,冯昭燕.我国生态纺织品标准与Oeko-Tex标准对比[J].印染,2009, (10):41-43.
[2] 李学洋,李淑芬,王利兵,等.我国生态纺织品标准与Oeko-Tex Standard 100的差异[J].上海纺织科技,2011,39(5):50-52.
[3] Oeko-tex? Standard 100 General and special conditions for the authorization to use the Oeko-Tex? Standard 100 mark (Edition 01/ 2015) [S].
[4] HJ/T 307―2006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生态纺织品[S].
[5] The United States Consumer Product Safety Improvement Act.2008[S].
[6] Commission Decision 2009/425/EC amending Council Directive 76/769/EEC as regards restrictions on the marketing and use of organostannic compounds for the purpose of adapting its Annex I to technical progress[S].
[7] 陈荣圻.Oeko-Tex Standard 100 的2012 年修订版解读[J] .印染助剂,2012,29(3):53-56.
[8] ECHA(European Chemicals Agency) Candidate List of Substances of Very High Concern for authorization[EB/OL].(2010-06-10)[2015-09-22].http://echa.europa.eu/chem_data/authorisation_process/candidate_list_table_en.asp.
(作者单位: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