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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血脉”谁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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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首例“冷冻胚胎”继承权之争

一场意外的车祸吞噬了江苏省一对小夫妻年轻的生命,留下4位悲痛欲绝的老人,4支被冷冻在医院的受精胚胎成为他们延续血脉的希望,也引来一场尴尬官司……

“老头子,我终于要当外婆了!”

家住江苏省宜兴市的沈杰和刘曦是一对80后小夫妻,两人都是家中的独子,结婚后亲家们经常聚在一起吃饭、唱歌,充满了欢声笑语。可这种幸福的氛围仅仅维持了一年,盼着抱孙子的四位老人开始暗自着急。照顾全家饮食起居的婆婆买来各种食材炖汤给儿媳刘曦滋补身体,见食补没有任何疗效,婆婆又往家里提回大盒小盒的补品,但是一年下来,刘曦还是没能怀上孕。

2010年5月,沈杰带着妻子刘曦去当地一家专科医院检查,得知双方只是一些小问题。4位老人暂时放下心理负担,谁知这一等,又是两年。2012年春节期间,4位老人觉得再这样等下去也不是办法,便开始商量对策。刘金法说:“如今科技这么发达,实在不行还可以让孩子去做试管婴儿……”

不愿父母为此费尽心思,2012年2月,沈杰和妻子来到南京市鼓楼医院,进行了体外受精和胚胎移植的前期手术。2013年3月20日,这天是刘曦母亲胡杏仙的生日。孝顺的女儿女婿早就准备好了礼物为其庆生。而要说令老人最高兴的礼物,还是女儿接到了鼓楼医院的电话,通知她5天后到医院将受精的胚胎植入子宫内。这意味着只要完成这个手术,刘曦就是孕妇了。“老头子,我终于要当外婆了,我可等了好几年!”得知喜讯的胡杏仙,抱着老伴激动得热泪盈眶。沈新南夫妇也十分高兴,早早就赶到刘家,4位老人一同分享喜悦,一起给孙子想小名,忙得不亦乐乎。

“儿子没了,孙子还在医院”

当天下班后,沈杰带着妻子就往岳母家赶。早上的喜讯,为这次生日聚会增添了更多的喜庆与欢乐。说到高兴处,心情大好的沈杰也小酌了几杯。一直到晚上10点,酒足饭饱的两家人才有告别之意。胡杏仙小声和丈夫刘金法商量说:“叫他们留下来过夜吧,喝了酒,又这么晚了。”“哎,他们小两口有自己的生活,过几天还要做手术,让他们回去准备吧。”

“爸、妈,你们进屋吧,外面冷。”刘金法夫妇将女儿和女婿送上车后,女儿笑容灿烂地向两位老人挥别。但刘金法夫妇却怎么也想不到,女儿这次的挥手竟成了最后一别。沈杰开车撞到了路边的绿化带,当场身亡,刘曦4天后也因抢救无效离开人世。

这个幸福之家眼看就要迎来一个新生命,却因一场车祸转瞬间毁于一旦,4位老人悲伤得哭作一团。沈新南夫妇每个夜晚都辗转难眠,沈新南的妻子更是产生了轻生的念头,胡杏仙和丈夫也陷入了深深自责。就在他们几近被拖入绝望的深渊之时,沈新南突然想到儿子和儿媳还有4支受精胚胎冷冻在医院,他似乎看到了希望之光。

“老伴,儿子虽然不幸离开了我们,但孙子还在医院……”果然,沈新南话一出口,妻子眼睛亮了,情绪渐渐稳定下来。“可儿子和儿媳都去世了,受精胚胎怎么才能成长为孙子呢?”老伴的问题问得沈新南哑口无言,他知道目前能把胚胎变成胎儿的唯一办法就是找人代孕,但这在国内是法律明令禁止的。“不管怎样,那毕竟是沈家的血脉,最坏的打算就是让他一直冻着……”沈新南想了想,处理保留在医院的胚胎显然不是自己一家人的事,所以他决定找亲家商量。

想要“孙子”,先告亲家

刘金法和妻子的想法与沈新南不谋而合:“把胚胎从鼓楼医院拿出来,然后以我们的名义保留在另外一家医院里。”次日,当四位老人相约一起来到南京市鼓楼医院,准备继承受精胚胎时,院方工作人员的答复却给了他们当头一棒:“法律对冷冻胚胎的流转是明令禁止的,更何况你们个人根本不具备保存条件……”

“这胚胎是我们孩子的,现在他们去世了,我们作为父母要回自己家的东西难道也违法吗?”沈新南很是不解。

“像这样的冷冻胚胎,要有储存的场所和设备。可你们没有这样的储存条件,即使拿去也没有任何用处啊。如果你们拿去找人代孕等违法行为,我们也有责任。”院方强调道。

“冷冻胚胎怎么处理是我们自己的事,我们只想要回来好好保管,也许哪一天政策就变化了,那至少也是一个希望啊。”四位老人情绪激动,和院方争辩起来。此后,四位老人和医院又进行了几次交涉,但院方丝毫不肯让步。沈新南准备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找律师咨询。沈新南的律师认为目前国内出台的相关条例所限制均为医疗机构,没有哪条法律明文规定个人不能继承冷冻胚胎。但这4支冷冻胚胎到底归女方家属还是男方家属还是一个疑问。

2014年春节前夕,沈新南在没有协商的情况下,将亲家刘金法告上法庭,要求获得儿子、儿媳存放于鼓楼医院的受精胚胎的继承权。

刘金法收到法院的应诉通知书后,大为光火,他在电话里给劈头盖脸地质问沈新南:“你们是什么意思?为什么要这样做?”“亲家你不要生气,我们也是没办法,并不是为了告你,而是为了确认胚胎的继承权问题。”沈新南无奈解释道。此后,两家人关系也急转直下,以前经常走动的他们不再见面,即使偶尔通电话也会争得面红耳赤。

年纪越大越看重血脉传承

即使不惜跟亲家翻脸,沈新南还是不能“继承”胚胎。宜兴市人民法院将存放管理胚胎的南京市鼓楼医院追加为此案第三方。沈新南还是要与鼓楼医院针锋相对。

2014年5月15日,宜兴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被称为中国首例冷冻胚胎继承权的纠纷案。同为被告的刘金法夫妇却一声不吭,亲家们四目相对,眼神里也流露出一种复杂的情绪。

法官一审判决:由于胚胎为具有发展为生命的潜能,含有未来生命特征的特殊之物,不能像一般物品一样任意转让或者继承。而本案中所涉夫妻均已死亡,通过手术达到生育的目的已无法实现,因此其留下的胚胎不能被继承,驳回沈新南夫妇的诉讼请求。

沈新南夫妇依然不死心,他们发现自己岁数大了对血脉的传承越来越看重。他们想,既然国家没有明确的政策规定,那为什么不能对自己这样的失独老人网开一面呢?而最让他担心的问题是,冷冻胚胎的保存期限为一年,如果医院自行处理胚胎该怎么办?好在经过这次庭审,沈新南夫妇和亲家一家人的关系有所缓解,他们经常坐到一起商量对策,如何打赢官司,争分夺秒保卫两家人的唯一“血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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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冷冻胚胎的归属,不仅是国内的难题,在国外也经常面临法律争议。

不久前,山东日照的代女士为胚胎移植做准备时,丈夫张先生提起离婚诉讼,代女士表示仍然想当妈妈。法官认为,若代女士离婚后移植“冷冻胚胎”必须征得张先生的同意。

2004年2月,广州打工女王霞的丈夫车祸身亡,医院则拒绝为她进行胚胎移植。王霞先后多次向卫生部门发出申请函。经过卫生专家组的讨论,她终于获准进行胚胎移植。

(责编:孙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