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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朱光潜的物甲物乙说与李泽厚积淀说的互补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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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上个世纪朱光潜提出的“物甲物乙说”对于审美对象的多层次性的辩证分析具有重要的理论创新意义,而李泽厚的“积淀说”则阐述了实践活动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在主体文化心理建构中的基本功能。两者在理论内涵和方法论上都具有相当深刻的互补性。广泛吸收前人在美学原理研究方面已经取得的成果,通过对这些学说的深入理解,在融会贯通的基础上加以互补,则是促进美学研究深入发展的一条重要道路。

[关键词]朱光潜 “物甲物乙说” 李泽厚 “积淀说” 互补性

〔中图分类号〕B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000-7326(2007)06-0143-06

美学界从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更多地把学术兴趣和研究重点放到美学史、审美心理、艺术门类美学及审美文化的研究上,对于美与审美的哲学探讨则显得有些冷落。这一现象是学术研究螺旋式前进中矛盾运动的必然表现,但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之后这一态势是会发生变化的。因此,抓住学术研究中对于基本理论的形而上的探索与具体问题的微观分析相互转化的发展态势,以近年来美学研究的成果为基础,对美与美感这些本质性问题进行更深入的研究,既是理论研究深入发展的要求,也是当今美学研究者应该承担的学术责任。

“物甲物乙说”是朱光潜在第一次美学大讨论中提出来的很有新意的理论观点。他认为审美活动主要是人对“物的形象”而不是直接对物的观照,他说:

“物的形象”是“物”在人的既定的主观条件(如意识形态、情趣等)的影响下反映于人的意识的结果,所以只是一种知识形式。在这个反映的关系上,物是第一性的,物的形象是第二性的。但是这“物的形象”在形成之中就成了认识的对象,就其为对象来说,它也可以叫做“物”,不过这个“物”(姑简称物乙)不同于原来产生形象的那个“物”(姑简称物甲),物甲是自然物,物乙是自然物的客观条件加上人的主观条件的影响而产生的,所以已经不纯是自然物,而是夹杂着人的主观成分的物,换句话说,已经是社会的物了。美感的对象不是自然物而是作为物的形象的社会的物。[1] (P34-35)

美感的对象并不是这个物甲而是物乙。所以目前的问题不是美感能否影响物甲而是它能否影响物乙。同一物甲在不同的人的主观条件之下可以产生不同形式的物乙,这就说明了不同的人的美感能力可以影响到物乙的形成,可以使物甲的客观条件之中某些起作用,某些不起作用,某些起百分之八十的作用,某些又起百分之二十的作用。美是对于物乙的评价,也可以说就是物乙的属性。[1] (P38-39)

朱光潜对于美感对象的具体分析,深刻揭示了审美感受跟一般的认识活动的本质区别,阐述了审美观照的直接对象是物的客观条件中的某些特定因素,跟审美主体的感受、情趣、想象、理解等心理内容融合而成的“物的形象”。这个观点包含着十分深邃的理论内涵,本来可以对当时所展开的美的本质、美感特征的大讨论产生有力的促进作用。但是,由于那个时代人们把复杂的哲学思想问题简单地割裂为唯物、唯心两个阵营,受庸俗政治社会学的严重干扰,未能充分展示它应有的学术价值和深邃的理论意义就被机械唯物主义的讨伐声所淹没。当时很多人都认为,客观性、第一性的物只要有主观意识的参与,就背离了唯物主义的圭臬。因此,这样的观点理所当然地被推入唯心主义的泥淖了。对此,我们今天坚持实事求是、解放思想的学术态度,擦去庸俗政治学和机械唯物主义强加在这个学说的历史灰尘,可以发现其真知灼见的真正价值及其对今天美学理论研究的重要启迪意义。

首先,“物甲物乙说”在理论上的重要贡献在于它明确地否定了审美对象是单一存在的物质性的东西,运用分析的方法,揭示了“物的形象”(物乙)对于美感的决定性作用,指出了审美活动与认识活动的本质差异。这个问题其实跟美的本质有相当重要的联系,是对美的本质内涵的重要发现。在当年美学大讨论中,不少学者把是否承认美的客观存在,看作唯物主义美学与唯心主义美学的根本分野。因此,他们反复强调美是客观的,坚持认为美与人无关。李泽厚同样从唯物主义的基本立场,力图对美的客观性作更为合理的阐释。他通过对事物的社会性的本质特征的分析去探讨美的客观性,在这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有意义的尝试。他认为,蔡仪肯定美的客观性是正确的,但蔡仪只注意到自然的客观性,却否定了美与社会客观性的内在联系,所以这样的思路还是有问题的。李泽厚提出了自己的观点,认为“美是社会的,又是客观的,它们是统一的存在。否认其中任何一方面,都是错误的。”[2] (P63) 从社会的客观性出发去探讨美的客观性,明确否定了把美等同于客观事物甚至自然事物本身的简单化观点,深化了人们对美的客观性问题的认识,使人们在审视美的客观性时能够跳出事物直观的存在,把对美的客观性的认识引向社会生活的深层次,并由此开了实践美学的理论创新的先河,这是值得充分肯定的。由于时代的局限,虽然对美的客观性的认识开始拓展到社会实践的层面,但是,对于以对象化的方式表现出来的人的本质力量就是美的本质属性的观点,却缺乏更具说服力的阐释。

相比之下,朱光潜能够在当时特定的政治环境和学术环境中提出具有独创性的学术观点,明确指出真正的审美对象不是客观事物本身,而是“自然物的客观条件加上人的主观条件的影响而产生的,所以已经不纯是自然物,而是夹杂着人的主观成分的物”,这充分体现了先生对学术研究的执著与勇气,尽管曲高和寡,却给当时笼罩在教条主义氛围中的学术界吹来一阵独立思考的清风。正是由于朱光潜等学者对严肃的科学研究不懈努力,才使得第一次美学大讨论不至于完全陷于形而上学的泥淖,取得了一定的学术成果。更重要的是,这一观点的提出进一步引发了人们对美本质和审美根源等美学理论重大问题的认真思索,具有启蒙作用,对当时的美学讨论和后来一系列美学研究活动的深入开展,都打下了方法论和学风上的良好基础。

其次,朱光潜提出了“物乙”这样一个全新的概念,把人们在日常生活中直观到的“物的形象”,用一分为二的辩证思辨的方法进行了有深度的理论阐释,明确指出“物的形象”并非铁板一块,必须对它进行科学的分析。朱先生提出的“物乙”概念,它的内涵就是物的客观条件和人的心理内容的统一,这一点在美学大讨论中独树一帜且曲高和寡。很多人由于未能理解朱光潜的观点,就简单地批评为唯心主义,其实倒是那种简单化的做法违背了马克思主义关于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基本精神。今天回头去看,朱光潜“物甲物乙”说是努力运用唯物辩证法的方法论解决理论问题的积极尝试和良好的开端,它体现了一个真正的学者努力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和思想方法解释实际问题的良苦用心。

再次,朱光潜对审美主体的心理内容在美感形成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加以明确的肯定,这种对于人文精神的坚定信念,在当年美学大讨论中是难能可贵的,美学研究不能搞得“见物不见人”,这是朱光潜在美学研究中贯彻始终的基本理念,是对“以人为本”的人文精神的一贯追求,也是朱光潜美学思想的重要特色之一。

对“物甲物乙”说,劳承万在《朱光潜美学论纲》一书中作过这样的评价:“当物甲物乙说登上论坛之后,机械唯物论美学的内在危机便明显地呈现出来了。物乙的出现,造成了人与物之间一个巨大的突破口,铁板一块的混沌的‘物’,与铁板一块混沌的‘人’,都难以立足了”。“物甲/物乙说的出现,从外在方面来说,是中国美学界理论触角伸向新的领域的起点,这是新的起跑线;从内在方面来说,是思维方式变革的伟大成果,是方法论的新收获。”[3] (P262) 在完全赞同劳承万对此说充分肯定的前提下,笔者认为还有必要指出,这一学说在阐释实践与审美的内在联系过程中存在不足之处。这并非对前人的苛求,而是学术研究深入发展的必需。朱光潜及后来认同这一学说的美学家,存在着对社会实践在人的心理内容建构中的决定性作用重视不够的缺点,这是这一学说受到误解的一个不可忽视的原因。

当时,朱光潜为了说明他提出的“美是主客观统一”的观点,在分析“物乙”即“物的形象”时,再三强调它是“自然物的客观条件加上人的主观条件的影响而产生的”。这个说法从审美直观的角度说来,本身没有什么错,而且还是这个理论的一个亮点。但是,朱光潜和其他一些学者都没有再深入讨论下去。人的感受、意识、情趣、评价等这样一些思想意识内容是从哪里来的?审美主体包括世界观、人生观、审美观在内的思想观念,包括个体的感受、体验、想象、联想、表现等一系列心理过程及由此形成的审美能力,跟人类社会实践究竟具有什么样的内在联系?正是由于“物甲物乙说”没有在这个方面进行深入的分析,没能紧紧抓住人的主观意识与社会实践之间的必然联系及其复杂的表现形式,没能把它的理论内涵加以充分展开,而是把这样一个重要的问题悬置起来,这就导致了人们把构成“物乙”的“人的主观条件”和“美感能力”完全看成是主观意识,并且会因此造成这样的误解:作为人的主观条件的美感能力是一种缺乏生活客观基础和社会历史感的思想意识,而意识那种无限自由的特点也必然使美的本质表现为一种相对主义的不确定性。正是由于对主观意识与社会实践之间的内在联系的忽视,使得“物甲物乙说”在理论上的彻底性有先天不足的“软肋”。这是我们今天在重新评价“物甲物乙”说的时候必须指出的一个重要问题。

其实,如果我们把人的思想意识跟社会实践结合起来思考,从两者之间的矛盾运动中去探寻它们的内在联系,是能够找到两者之间相互转换的中介的。人的思想意识从社会实践中来,只能源于意识对社会存在的能动反映和积极改造的实践活动。另一方面,任何个体的精神世界不可能脱离社会、历史而孤立地存在,个体的思想意识总是不同程度地表现着群体的需求、愿望、热爱、赞美乃至反感、厌恶、愤怒、痛苦等集体意识,生活在特定时代的人必然会打上这个时代的烙印,民族的乃至世界的历史总体发展的成果必然会在个体身上表现出来。因此,这些从表面上看似乎完全属于主观的东西,其实也是受到社会客观性制约的。主观的形式包含着客观的内容,心理感受反映了社会实践。这就能够更深入更准确地揭示构成“物乙”的主观因素的客观性本质,从而更进一步说明社会实践对于审美活动的决定性作用不是直接的、简单的,而是一个需要经过多个环节的中介作用才能完成的复杂过程。

但是,当年朱光潜在论述作为构成“物的形象”的主观因素时,没有从更深刻的本质层面去说明问题,而是为了证明美是主客观统一的基本观点,就在一个本来还需要深入挖掘的地方停止了分析,也就未能对主观意识的客观本质进行更深刻的阐述。另外,朱先生在坚持美感能够影响美这一论点时,也只是从审美鉴赏过程来讨论这一问题,只是把审美主体的心理内容看作美感,并且认为个体的这些意识方面对美的存在会产生特定的作用。这一说法也是值得进一步讨论的。个体不同的修养、智慧、想象、情感等精神层面的东西,确实能够直接影响“物的形象”的具体表现,但他却没能指出对于个体的精神世界起决定作用的还是社会存在和社会实践。从根本上说来,是特定的社会存在和具体的社会实践影响了美,当然也影响了不同个体在美感享受中的具体内容。审美主体的修养、情趣、想象等主观心理能力还不是美感本身,美既不是物的直接存在,也不是主观意识本身的直接外化。更合理的解释应该是:当物的直接存在形式即“物甲”,跟人的主观精神相互融合时,构成物的形象――“物乙”时,才是美感的直接对象,也是美感产生的根源。而人的主观精神的具体内容绝对不是思想意识本身的直观表现,它恰恰需要经过社会实践的作用,只不过这种作用的实现需要多个环节的中介和复杂的转化过程。主观意识对于美的更深层次的作用,首先表现在审美创造活动中,是人对客观世界的认识水平、改造能力和审视的眼光的历史内容及其现实发展,一方面决定着现实社会这个“人造世界”的基本面貌,另一方面又制约着人对世界的鉴赏能力和美感收获,人的美感能力影响“物的形象”形成的途径,应该包括直观的鉴赏和实际的改造这样两个层面。

对于社会实践与主观意识的关系问题,李泽厚的“积淀说”具有相当重要的理论价值,它为我们深入把握美的本质与审美根源的问题提供了很好的思路。早在第一次美学大讨论时,李泽厚就指出:“认识美的社会性,这绝不是一件简单的事,这是一个长期的人类历史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人类创造了客体、对象,使自然具有了社会性,同时也创造了主体、自身,使人自己具有了欣赏自然美的能力。”[2] (P28) 在1979年出版的《批判哲学的批判》一书中,李泽厚进一步指出:正是由于长期的积淀,才能形成这样一种局面――“感性之中渗透了理性,个体之中具有了历史,自然之中充满了社会;在感性而不只是感性,在形式(自然)而不只是形式,这就是自然的人化作为美的基础的深刻含义,即总体、社会、理性最终落实在个体、自然、感性之上。”“在这里,人类(历史总体)的积淀为个体的,理性的积淀为感性的,社会的积淀为自然的。”[4] (P413,435) 后来,他又进一步对“积淀”这一概念进行了更具体的阐释,他说:“‘积淀’这个词,就是指社会的、理性的、历史的东西累积沉淀了一种个体的、感性的、直观的东西,它是通过‘自然的人化’的过程来实现的。”[5] (P132)

从李泽厚这一系列的论述可以看出,他提出“积淀说”的根本目的就是为了解决审美活动中个体直观的形式与深刻的社会历史内容之间的矛盾,是为了进一步厘清人类社会实践的具体过程如何转化为个体的思想意识的,审美活动中所表现出来浓厚的感性直观的色彩如何承载着社会客观性的深刻内涵。“积淀”说,对于审美过程中感性与理性、个体与社会、当下与历史、主观与客观等多方面的矛盾转化,提出了较有深度的阐释,这种建立在人类社会实践基础上的辩证法,对于更好地把握美的本质和审美根源等基本问题,是有很重要的启迪意义的。尤其是在“积淀”说中所包含的辩证法思想,对于当年思想解放运动产生了有力的推动作用。更有意义的是,这一学说也为 “物甲物乙”说的深入展开提供了更为坚实的理论支撑。如果朱光潜晚年对于“物甲物乙”说能做进一步的深化,完全有可能从李泽厚的“积淀说”中找到连接社会实践与个体意识之间的桥梁,并且使“物甲物乙”说这一概念获得更科学的阐发。

但也应该指出,可能由于学术兴趣的转移,李泽厚对“积淀”说的深层内涵没有在后来的学术研究中作更深入的展开,因此,对于“积淀”的具体过程及其在人类审美活动中的重要作用,都未能进一步的阐述。但是,李泽厚的理论建树已经引领我们走上探索美的本质问题的哲学通道,如果我们运用人类学、心理学、思维学等相关学科的知识从不同的角度切入,便能够从一个新的高度全面把握“积淀说”丰富而深刻的理论内涵。

笔者认为,人类实践活动“积淀”为文化心理结构的过程虽然还不能加以准确的证明,但是,它的基本途径却是可以通过理论的演绎加以推测和描述的。从社会层面来说,社会实践活动积淀成为文化心理内容的基本途径,不外乎“内化”和“外化”这两种方式。所谓“内化”,主要是指人类在改造自然、改造社会的实践活动中,创造出了从最简单的筷子到最精密的电子计算机、航天飞机这样灿烂的文化,使当今世界成为名副其实的“人造世界”。正是通过这样的自由自觉的创造性劳动,人类自身的心理机能也得到了巨大的发展。那些在实践过程中反复经历过活动内容以及由此形成的自觉意识,必然会随着时间的推移从意识的表层向深层心理转移。人类通过制造、使用、调节、更新工具进行的劳动,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积淀为主体的心理结构。多种多样的自然规律的结构与形式,通过实践活动保存并且积累在人的深层心理之中,使人类具有了动物不能具有的时间的主体性。在一般情况下,那些已经转移到深层次的心理内容,个体不会再把它纳入意识的范畴,也不需要经常有意识地自觉到它的存在。于是,这类本来活跃在大脑皮层中的自觉意识,也就变成了一种个体无法自觉到的“无意识”。

这类“无意识”跟弗洛伊德所说的由于人类的动物性本能受到压抑所形成的无意识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因此也被称为“文化无意识”。李述一曾经指出,“意识可能以间接的方式来支配人的行为。所谓间接的方式,即指意识向无意识的转化。这种由意识转化而来的无意识,归根到底也是物质的反映,因而也可以说是某种文化活动的结果,具有‘后天的’特质。”[6] 这种“内化”的成果在积累的过程中还使大脑皮层的特定区域产生某种生物―化学的变化,最终作用于个体的生理遗传密码,并随生命的繁衍遗传给后代。

实践活动的具体内容积淀为文化心理结构的另一种方式是“外化”。所谓“外化”,是指人类在社会实践具体展开的过程中获得种种经验,经过感性认识向理性认识的飞跃,理性认识向社会实践的再一次飞跃,在思想认识与实践活动无数次循环往复的过程中最终被提炼成为系统的知识,并且经过特定的符号体系的编码,保存在特殊的媒介之中。人类童年时代行吟诗人歌唱的民族史诗,就是以口口相传的方式保留下来的集体经验和智慧;刻画在龟甲、牛骨上的简单文字,是文明传播方式取得巨大进步的表现,纸张和印刷术的发明,使人类保存实践活动的经验和历史智慧的工作如虎添翼;进入信息社会以后,照片、录音、录像尤其是电脑的出现,使集体智慧和历史经验的存储进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人类创造的文化传播模式以与时俱进的态势不断发展,这保证了不同阶段、不同时代的社会实践活动所获得的经验和智慧,能够以物态化的符号形式凝聚为各民族的“集体意识”,这是人类创造性活动的经验结晶,也是人类文化心理结构的物化形式。实践活动保存积累下来的心理内容转化为语言、符号和各种文化信息系统,形成一种动态的、扩展性的、物态化的文化成果,这就是积淀过程的“外化”形式。

如果说内化在遗传密码中的文化心理内容是通过生命的延续传播给后人的话,那么,积淀在符号的物化形式中的“间接经验”,则是通过社会教化的方式向个体传递的。通过教育掌握各种符号的使用与创造的能力,全面接受前人留下来的“间接经验”,使人类的实践活动能够不断地获得新的起点,这就有助于自由自觉的创造性活动不断深化。每一个人都是以生理遗传形成的潜能为基础,以社会教化作为潜能的开发与实现的主要途径,去接受人类历史积淀下来的精神财富和思维能力,并且在新的社会实践过程中承担起继续积淀的任务,在生生不息的继承与创新的转换中积淀新的经验。这就是实践活动的内容转化为文化心理结构的基本模式和一般路径。

沿着这样的思路,我们可以发现朱光潜的“物甲物乙”说和李泽厚的“积淀”说存在着十分明显的互补性,这种互补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积淀说”的理论揭示了外射到客观对象上的审美主体的情趣爱好、胸襟怀抱、想象联想乃至层次境界,这些表面上看起来似乎完全属于个体主观心理的东西,实际上都是社会实践的产物。个体的精神世界都要受到它所生活的生存环境、文化程度、人生经历的影响,从生理遗传过程中所获得的发展潜能和社会教化中所赋予的后天条件,都是人类社会实践的历史成果对个体生命间接作用的结晶,而个人在改造自然、改造社会的现实活动中产生的对于客观世界的感受、认识、体验和理解,则是实践活动对人的思想意识和个体能力直接作用的结果。即使像个人的想象这类具有最自由的表现形式,最大程度的超越品格,最能体现主体精神自主创新的心理活动方式,它的具体内容也是在人类社会实践的历史成就与个体实际的生命经历相互融合的基础上形成的。因此,朱光潜指出审美活动中和物的客观存在――“物甲”一起合成的物的形象――“物乙”的“主观条件”,同样是人类社会实践的产物,同样有着特定的客观性。只不过这种客观性不是社会存在的机械直观的表现,而是经过复杂的“积淀”过程的转化才形成的。但是,形成过程的间接性与复杂性并不能改变社会实践对于主观意识的决定性。因此,李泽厚的“积淀说”深刻阐明了实践活动对于思想意识的根本意义,使朱光潜提出的“物乙”概念,有了更加坚实的理论依据。“积淀说”在理论内容上有助于提高“物甲物乙说”的说服力。

其次,“物甲物乙说”从心理学的角度深化了实践美学的内涵,对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的命题进行了新的拓展。人类在创造性活动中获得的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统一的劳动成果,本来就是物的感性形式与人的心理内容的有机融合,但是,由于一般的物质生产劳动往往要受到技术水平制约和经济要求的限定,主体心理内容的对象化也就不可能得到全面的、深刻的实现。因此,直接用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的理论去阐释美的本质,还是很难说明人的本质力量的丰富性跟劳动成果的现实性之间存在的矛盾。物质生产的成果作为审美对象,还不能像艺术作品甚至自然风光那样给人以无限生动、无限丰富的美感享受,这就说明用本质力量对象化的理论来解释美的本质,还有许多值得进一步探讨的环节,而这一点正是实践美学的一个理论“软肋”。“物甲物乙说”指出了审美对象自身结构上的多层次性,这是美学研究在认识审美对象这一重要命题上的重要成果,也是美学理论研究上的一个新的开拓。“物甲物乙说”指出了审美活动并不是简单地对于外物的直观感受,而是对于物的感性形式与人的心理内容的合成物的鉴赏,这就把一般的认识问题与审美感受问题区别开来,为美学研究进一步逼近美的本质创造了更为有利的条件。

再次,朱光潜的“物甲物乙说”与李泽厚的“积淀说”,在研究的方法论上具有相当重要的互补性。美学从本质属性上说属于哲学的范畴,因此,用哲学的方法研究美学是理所当然的选择。对于美学理论的基本概念的阐释,哲学分析确实是最基本的、最常用的方法。跟众多美学家一样,朱光潜在美学研究中也是十分重视这一点的。但是,朱光潜无论是在思想认识上还是在科学研究的实践上,都十分重视运用心理学的方法研究美学问题。他曾经说过:从事美学研究,“还要懂心理学”,“人道主义、人性论,都牵涉到哲学、心理学。特别是艺术欣赏、艺术创造、美感、审美态度中的心理过程究竟怎样,都要借助自然科学中的心理学来研究。”[7] 朱光潜对于心理学在美学研究中的重要地位的认识,始终贯穿他的学术生涯。我们从他的《文艺心理学》、《变态心理学》、《悲剧心理学》等学术专著和《谈美》、《谈美书简》这些学术随笔的研究对象和理论成就,都能清楚地看到他对心理学的高度重视。他在审美对象的研究上能够提出“物甲物乙说”这样具有独创意义的学说,跟他掌握系统的心理学知识和自觉运用心理学的方法是分不开的。

相对说来,李泽厚在学术研究上更重视哲学分析的方法,尤其是他对唯物辩证法高度重视和自觉运用。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深入研究,对于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提出的“自然的人化”、“美的规律”、“异化劳动”问题、自然主义与人道主义的“历史之谜”等重要理论观点的深刻阐发,充分说明了他在这方面的努力与取得的重要成就。对于以康德为代表的德国古典哲学和中国古代哲学思想,李泽厚一直保持着强烈的学术兴趣,倾注了自己的精力。正是由于在哲学上的深厚功底,使他在美学研究中表现出高度的哲学的自觉,他的美学学说也就具有了很强的逻辑思辨性和理论的深刻性。他在艺术审美经验方面钻研的深邃程度,在中国美学史研究中的开拓性贡献,又都是有目共睹的,这些跟他在哲学上的学术造诣和运用唯物辩证法的哲学自觉,有着深刻的内在联系。这可以说是李泽厚的美学研究在方法论上的重要特点。

纵观两位大师在美学研究方法论上的特点,我们可以发现他们各自具有相当重要的优势,正是由于在学术研究方法上的科学追求,使他们的研究达到了成绩斐然的境界。但是,我们站在后来者的角度,如果能够在认真学习前辈的科学态度和科学方法的同时,为了寻求真理而敢于努力超越前人的话,那就应该明确指出这样一点:朱光潜倡导和坚持的心理学的方法和李泽厚在科学研究实践中贯穿始终的唯物辩证法结合起来,通过这两种重要的方法的互补,进一步充实我们的知识,优化美学研究的方法,那就必将对今后美学基础理论的研究的不断深入发展,产生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影响。这正是我们对“物甲物乙说”和“积淀说”重新进行分析的意义所在。

[参考文献]

[1]朱光潜. 美学怎样才能既是唯物主义的又是辩证的[C]. 朱光潜美学文集(三). 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1983.

[2]李泽厚. 美学论集[C]. 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1980.

[3]劳承万. 朱光潜美学论纲[M]. 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1998.

[4]李泽厚. 批判哲学的批判[M]. 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5]李泽厚. 美学四讲[M]. 北京:三联书店,1989.

[6]李述一. 文化无意识[J]. 哲学研究,1988,(2).

[7]朱光潜. 怎样学美学[C]. 美学讲演集. 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