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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来,为改善农村居民生活条件,我市兴建了一批村镇供水工程。从2004年开始又全面实施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加快了面向农村的供水工程建设步伐。随着大批供水工程的陆续建成,做好建后管理问题将日益紧迫和重要,为了确保农村供水工程良性运行,长期发挥效益,需要及时明晰产权和经营权,探索不同类型的经营管理模式,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迫在眉捷。
一 农村饮水工程建设概况
我市共有139个行政村。自2004年全省开展千万农民饮水改善工程建设以来,到2006年12月底,共兴建农村饮水工程74个,累计完成总投资769万元,改善饮水条件和解决饮用水困难人口共6.97万人。
二 农村饮水工程的特点
①量大面广,②分散,工程规模小,③服务对象为弱势群体,维护管理和经营难度大。
三 农村饮水工程管理现状
第一种类型:以城镇水厂向农村管网延伸的工程基本上统一纳入城镇自来水公司管理,同网、同质、同价,由自来水公司逐户按表收费,维修由自来水公司负责,如城郊、下沙、水北这种管网延伸工程的管理比较规范,水质、水量、水压和维修问题都有保障。
第二类型:规模较大的乡镇,通常建有独立的集中供水厂,有相对完备的净水工艺,水质能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如和平镇水厂、大埠岗镇水厂、拿口镇水厂、沿山镇水厂。用水量大,效益好的租赁承包经营,基本上可维持工程正常运行,但扩大再生产困难。
第三类型:人口较少的镇村级饮水工程,由于居住分散,建设标准低,净水工艺难以配备齐全,水质没保证。用水量少、水价低,导致水费收入难以维持正常运行费用和管理人员工资。这类水厂一般是由乡镇政府或村委会负责,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收费、维修、消毒等日常业务。经费不足通过乡镇财政或村集体补贴,此类水厂占已建水厂40%,如大竹镇水厂、金坑乡水厂、桂林乡水厂、卫闽水厂、龙斗村水厂、宝积村水厂。
对第一类型通过自来水公司管理,基本上没有大的问题,能够做到工程可持续运行。而对第二类型、第三类型由镇政府村委会牵头负责或租赁承包经营,只要有明确的管理制度和管理人员,通常也可接受,基本上可维持工程正常运行。但是这两种方式都不是最好的方式。因为管理比较粗放,没有用水户的积极参与,难以做到公开、公平,难以真正满足用水户的要求,难以保障工程长期可持续运行。
四 农村供水工程可持续运行管理体制的思考
从国内外的经验来看,组建用水户协会,由用水户作为工程建后管理主体是一种有效的形式和办法。中英合作“中国水行业发展项目”实施后所取得的经验成果,即用水户参与供水工程,建设管理的方法对我省正在推进的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建设具有很好的启示和借鉴意义。用水户参与工程建设管理有助于农村供水工程的可持续运行,有助于农村居民可持续地获得安全饮用水。
所谓“用水户协会和参与式管理”不仅仅是工程建成以后的运行管理要求用水户参与,其实质更重要的是要求从工程前期规划开始,就要求用水户充分地参与进来,要求用水户自发地提供足够的信息,参与工程决策,其实质是要求在工程建设的每个阶段自始自终都要有用水户的参与,让他们发表意见,以便唤起用水户的责任感、拥有感、主人翁意识。这样,前期工作需要投入大量的精力,调查了解村内的基本情况,全面掌握各利益相关者的想法,对潜在的矛盾和冲突有足够的了解,并通过协商加以平衡,最终达到共识。通过这样的努力,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就可以避免很多不必要的麻烦,用水户会更有效地配合,所提供的产品会更符合广大用水户的要求。工程建成以后,水价制定和水费收取都会顺利很多。工程管理也是通过民主程序选举产生用水户代表,组成用水户协会作为决策机构,用水户协会下设管水会作为执行机构,广大用水户的利益都将得到很好的维护,最终实现工程可持续运行,保证农民能够可持续地获得安全饮用水。
用水户协会和参与式管理跟传统的做法最主要的区别在于改变了传统自上而下的单向决策模式,要求有自下而上的过程,传统的做法往往是政府提供什么产品,农民就接受什么服务,政府包办代替,农民被动接受,导致的结果是政府花费巨额资金和努力提供的产品却没能得到农民的认可,农民满意度不高,甚至从中阻挠破坏,有点吃力不讨好的意思。用水户参与管理的方法虽然在前期投入会增加,工程建设周期会延长,但从长期来看,其收益会好于传统的短平快模式,只有农民充分的参与,政府才能够提供真正满足农民需求的公共服务。
用水户协会和参与式管理的作用主要有:一是可以提高水利部门的水行政能力,通过双向互动,通过了解倾听农民心声,充分考虑个体需求差异,尊重每个人的利益,可以减少民怨,化解潜在矛盾,有利于提高工程规划等前期工作的合理性,有利于提高水利产品的服务质量,有利于增进农村社会的和谐。二是可以提高村民自治能力,通过动员、参与的训练,培养农民对公益性事业的责任感,提高农民组织能力。三是可以促进农村供水工程长期可持续运行。
用水户协会和参与式管理比较适用于小型村镇饮水工程,尤其是单村的工程,因为这类工程受益范围小,关系比较简单,比较容易协调,工作量相对较小,前期动员成本较低。
推行用水户协会和参与式管理需要一系列保障措施。在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实施过程中,可要求将参与式管理的内容列入设计方案中,要求上报立项的项目必须附有工程受益区用水户参与完成的“村镇水况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供水区域内各自然村或受益群体的基本情况,二是各自然村的水况,与供水用水相关的信息。在工程竣工验收环节,可以将是否组建了用水户协会作为一项验收内容,要求验收时提交农村用水户合作组织章程和农村供水工程用水公约等规章制度文件,检查其运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