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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农村和谐社会构建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点和难点。由于农村和谐社会构建面临的问题复杂多样,涉及到农村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各个方面。因此农村和谐社会构建是一个系统而艰巨的工程,需要采取有效的措施对农村的政治、经济、文化生活进行深刻变革,以促进农村社会全面和谐发展。
[关键词]农村和谐社会;问题;途径
[作者简介]田慧(1979―),女,河南郑州人,法学硕士,重庆工商大学政治与社会发展学院助教。(重庆400067)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的一个重要思想和战略任务。我们国家农村幅员辽阔,人口众多,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但由于农业本身是弱质产业,以及我国过去长期实行的以农哺工、城乡分治的“二元政策”,导致我国农业发展长期处于滞后的状态,农村公共事业落后,“三农”问题日益严重。从一定意义上讲,没有农村的稳定发展就不可能有整个社会的稳定和发展,没有农村的和谐,就不可能有城乡的和谐,中国的和谐。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点难点都在农村。因此,我国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统筹城乡经济发展,关键就是要重视农村和谐社会的构建。
一、农村和谐社会的内涵
和谐,意味着和睦相处,谐平共生。古人认为,天、地、人三者的融同就是最大的和谐,即所谓的“天地人和”,达到人与社会、自然的和谐发展。既重视人的主体地位,又重视各种关系的和谐发展。因此,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指以人为主体的社会和谐发展状态,它包括人与社会之间的和谐、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人与人之间的和谐三个方面的基本内涵。[1]
农村和谐社会的建构是实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条件。所谓农村和谐社会就是要在农村实现指以人为主体的社会和谐发展状态,促进农村社会的和谐、人际关系的和谐、环境的和谐。
农村社会的和谐、人际关系的和谐、发展的和谐是农村和谐社会的主要组成部分。其中,农村社会的和谐是建构农村和谐社会的基础。只有实现农村社会的和谐才能实现农业生产方式、发展方式的变革,才能提升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真正实现农村环境的和谐、人际关系的和谐。农村环境的和谐是建构农村和谐社会的外部条件,没有农村环境的和谐就难以实现农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难以实现农村社会的和谐、人际关系的和谐。农村人际关系的和谐的建构是农村和谐社会的核心。农村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和谐程度决定着农村社会的发展质量、发展方向。
二、构建农村和谐社会面临的问题
尽管改革开放之初,我国农村经济曾经历了一段黄金发展时期。但是随着改革的深入,农村经济发展不可避免地陷入边际报酬递减的境地。特别是近年来农村的改革和发展停滞不前,城乡经济发展不同步,差距逐渐扩大,农民生活水平下降,农村社会公共事业落后以及农村的社会矛盾突出已经成为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因素,也成为我国构建农村和谐社会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农民收入增长缓慢,负担沉重。
近年来农民收入增长速度放慢,1990-2002年的12年间,农民的人均纯收入增长了69.7%,年均增长4.5%,比80年代增长速度几乎放慢了一倍。而与此同期,城市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则增长了138.3%,年均增长7.5%。[2]农民收入增长速度放慢,严重影响了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农民的负担沉重也是影响农民生活水平提高的的重要因素。在中国,按税费的种类说,农民负担主要包括三大类:一是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二是“村提留、乡统筹”即“三提五统”;三是乱摊派、乱集资、乱罚款。据统计,1990――2000年的10年间,我国从农民那里征缴的各种税收(主要包括农业税、农业特产税)总额,就由87亿9千万迅速增加到465亿3千万元,增加了4倍多,农民人均税额高达164元,远远超过农民收入增长速度。2004年春,我国宣布要从该年起逐年降低农业税税率,平均每年降低1个百分点之上,5年内取消农业税,同时取消除烟叶外的农业特产税。与此同时,国家又对粮食主产区的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这样,每年可以使农民减轻负担48亿元。
(二)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并存
我国“三农”问题的核心是农民收入低,农民收入低主要在于非农就业机会少和农产品生产成本高。要增加农民收入、降低农产品生产成本,必须减少农民,将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转移到非农产业。而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根据三农专家温铁军估算,中国农村的劳力、半劳力共6亿多,其中农业生产只需要1亿多,绝对过剩的农村劳动力高达4――5亿,这决定了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任务任重道远,不可能在短时间内予以化解。
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不仅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也是一个异常艰巨的任务。现阶段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和信息化并行的时代,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升级则使资本和技术替代劳动的趋势越来越明显,对简单劳动力(文化水平低的非熟练工人)的需求也在逐步下降。相对于庞大的仅能从事简单劳动的农村富裕劳动力的后备军来说,大中城市为从事简单劳动的农村富裕劳动力提供的就业机会仍是极为有限的,这也限制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
(三)乡村治理和管理体制不合理,政府职能错位
长期以来,乡村治理和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主要有:第一,乡村财权与事权不一致,债务重。1994年对乡镇实行分税制改革后,以前较稳定和较好的税种都被上收了,乡镇政权组织财政收入减少。而我国在乡村治理和管理体制的安排上,一直实行的是政府包揽一切的政府主导型治理,形成从上到下的“压力型体制”。在这样的体制下,乡镇政府的职权、责任和财政支持不对称,导致乡镇政府为完成上级下达的各种达标升级任务必然采取两方面的行动,一方面举债办事,通过借债完成上级下达的各种任务,这样的行动必然造成乡镇债务的日趋严重;另一方面向农民摊派,这也是造成农民负担沉重、干群关系紧张的重要原因。第二,政府职能错位,公共品和公共服务供给严重不足。乡镇政府职能错位主要体现为乡镇政府直接操纵资源的配置,干预经济活动主体(企业和农户)的经营活动,干了很多不该干的事,管了很多不该管的事。而与政府管的太多太宽相比,政府提供的公共品和公共服务供给严重不足,往往让农民或企业自己去干公益事业,结果加剧了公共品和公共服务供给匮乏与农民对公共品和公共服务需求日益增强之间的矛盾。第三,管理模式僵化。我国对基层政府的管理模式主要沿用计划经济的办法,用行政命令的手段,把各种经济指标(GDP增长率、财政税收任务、招商引资)和社会指标由上而下,层层分解,把完成任务和政绩、考核以及经济收益挂钩,带有很强的行政强制性。这样的管理模式导致各级基层政府疲于应对上级政府下达的各种指标性任务,而难以真正从当地的实际从农民的根本利益出发推动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3]
(四)农村生态环境日益恶化
过去我国的发展长期以追求GDP的增长为中心,而这种对于GDP的过分追求造成我国的经济发展建立在高能耗、高污染的基础上,造成生态环境的恶化。而伴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我国农村生态和生活环境的破坏程度也在不断加剧。
农村生态环境的恶化主要体现在耕地面积减少、草原生态环境恶化、退化严重,农业水资源污染严重。有些地方政府为了自己局部、暂时的利益,上马了很多耗费资源、污染严重的投资项目。由于这些项目几乎没有相应的治污措施,使得本来就很脆弱的农村生态环境进一步恶化,甚至造成生态灾难。
(五)农村人际关系不协调
随着中国由传统农耕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的转型,农村社会生活、伦理道德也发生着深刻的变革。
在伦理道德领域的变革主要在于,农村传统道德规范遭到破坏、集体主义道德理想遭到动摇、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经济伦理相对缺失。农村社会生活的变革主要体现为农村的非农化活动、农村生产经营的变革、农民居住方式的变革,这也给农村的人际关系带来深刻的影响。农村社会生活的这些变革导致农村人际关系日益趋向冷漠疏远,不利于农村和谐的人际关系以及合作关系的建立,直接影响到农村和谐社会建设。[4]
三、农村和谐社会建构的途径
我国农村和谐社会面临的问题是复杂多样的,其中既有传统计划经济体制所留下错综复杂的矛盾和问题,也有随着近年来经济体制改革、社会转型所带来的新问题、新矛盾。因此,这也决定了我国农村和谐社会建构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采取多种措施,从政治、经济、文化、人际、环境保护各个方面解决农村社会所存在的不和谐因素,为最终实现农村社会全面和谐创造条件。
(一)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增加农民收入
农业产业化是促进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我国农业是弱质产业,由于人地关系紧张、生产方式落后,农业生产成本一直居高不下;而农民生产经营的分散性以及市场观念的淡漠,使我国的农产品在日趋激烈国际竞争中处于不利的地位。为了提升农产品的竞争力,提高农民的收入,必须要促进农业的产业化经营。农业的产业化经营主要在农产品的生产、加工和销售等环节形成农户和农业企业之间稳定的联系,其组织形式主要有企业加农户、市场加农户、农民合作组织加农户等。在农村产业化经营过程中要注重依法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要注重培养农民的市场观念;要注重通过对农业进行的农业技术培训不断提高农产品的科技含量。
(二)以人为本,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
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是解决三农问题,实现农村社会和谐的重要条件。要有效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关键是要以人为本,从根本上消除阻碍劳动力转移的制约性因素:第一,消除城乡二元结构和体制障碍,给予农民同等的国民待遇。向进城农民开放统一的劳动市场、户口迁移,使农民与城镇居民一样享有同等的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福利待遇。第二,建立健全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为了确保农民工的正当权益,政府劳动部门应加强对劳务市场的管理和对劳务合同的监督,并应以劳动力价值为基础,制定各类工种的最低生活标准,通过法律法规的形式强制执行这些标准。第三,大力推行农村职业技术教育和培训。对于农村职业技术教育和培训,政府应在财政和政策上给予大力支持,将它作为政府主导下的公益性工程来推行。特别对那些准备进城或已经进城的农民工要进行对口技术培训,并给予在岗期间的继续教育。
(三)建立有效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切实减轻农民负担。
农村税费改革后,鉴于医疗、教育支出已经成为农民的主要负担。因此建立有效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是减轻农民负担的重要途径也是实现农村社会和谐的重要条件。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构建的核心问题是资金来源问题。政府应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筹集保障资金。一是制定有关政策,通过发展和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来增加农村集体对保障资金的投入;二是按照政府积极引导与农民自愿相结合的原则,在一定范围推行社会养老保险或养老储蓄;三是建立个人社保帐户,按照“自保者获资助”的原则,将个人缴费同国家和集体资助部分记入个人名下,归个人所有,以充分调动广大农民参加社会保障的积极性;四是积极鼓励有一定经济实力的农民参加各种商业保险。
(四)推进乡村治理结构改革,保障农民权利和利益。
要解决农民负担沉重问题,真正实现农村社会的和谐,政府就要积极推进乡村治理结构改革。乡村治理结构改革首先在于推进政府职能的转换,将政府由单一的统治型政府转变为服务型政府。这主要是通过制度创新,通过改革干部考核机制和选拔任用机制来实现。通过改革,使各级基层对上负责而不是对下负责的局面得到根本性扭转,能够真正从农民的根本利益出发,为农民的生产经营活动提供切实的技术帮助和信息指导。其次,要改变基层政府的权力机构和制约机制。将过去的单一型政府统治转变为政府与民间组织的协同治理,应培育、扶持代表农民利益的机构组织,建立政府与农民沟通交流的渠道,形成政府与农民合理的双向互动沟通交流方式,以充分调动农民参与社会事务管理的积极性。再次,通过推进村民自治,保障农民民利。村民自治是经过实践检验有效的民主形式。农民通过“海选”,选举真正能代表自己利益的村委会代表,行使自己的民利。要有效保障农民民利,防止上级行政权力的干预,在继续推进村民自治的同时,还应进一步扩大民主的范围,逐步将自治由村推及乡、县,让我们的农民能直接选举能够全心全意为农民着想的县长、乡长。最后,精简乡镇机构人员,将乡镇财政纳入县级财政预算。乡镇机构庞大,人员臃肿是造成农民税费负担沉重的主要原因,也是基层干群关系紧张的重要原因。要防止农民税费负担反弹,关键要对乡镇治理机构作根本性的变革。具体途径就是建立乡镇农民自治组织,推行乡镇自治。撤消原来的乡镇行政建制,将其改革为县级政府的派出机构,严格限制其人员编制,将其职能主要限定为自治指导和提供公共服务,并将其运行所用经费完全纳入县级财政预算。
(五)加强农村文化建设,促进农村人际关系和谐
当今农村人际关系矛盾主要体现为:家庭矛盾、邻里矛盾、干群矛盾,要解决农村人际关系矛盾,扭转农村人际关系日益趋向疏远、冷漠的局面,就要加强农村文化建设。农村文化建设首先要注重弘扬家庭美德,培养家庭意识,营造尊老爱幼、和睦团结的良好风气,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其次要弘扬传统的互助合作、兼容博爱精神,通过组织多种农民集体参与的文化活动、娱乐活动来构建村民交流的渠道,增进村民的合作,从而达到协调邻里关系、村民关系的目的。再次,要通过社会主义精神文化建设的教育示范和引导,促进农民群众形成符合时代要求的积极健康向上的精神、道德追求和思维方式,缓解干群关系。最后,要加大政府财政投入,加强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兴办文体团队,设立文化活动室,满足农民的精神文化需求。
(六)加强农村环境保护,促进农村环境和谐
农村环境保护是我国环境保护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良性的农村生态环境,就难以提供健康营养和具有市场竞争力的食品,就难以从根本上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实现农村社会的和谐。
农村环境保护首先应注重培养农民的环保意识,政府通过舆论宣传、文娱活动宣传等形式使农民认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因为农民是农村环境活动的主体,只有农民意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才能广泛地参与到政府主导的环境保护活动中。
农村环境保护还应改变农民传统的生产、生活方式和消费习惯,主要通过大众传播工具以及提供具体的技术指导等方式,引导农民选择健康、环保的生产、生活方式。例如,通过技术指导引导农民如何正确地施肥、洒药,如何处理废弃的塑料薄膜、编织袋等;通过舆论传播引导农民如何节约自然资源、美化生活环境等。
农村环境保护还应加大乡镇工业污染治理,避免农村生态灾难的发生。乡镇工业污染是当前农村环境污染的主要源头。政府应严格执行国家颁发的环境标准,通过对存在工业污染的乡镇企业采取排污收费、限期治理等制度措施,加大对工业污染的治理力度;并要树立科学的发展观,严把乡镇开发建设项目的环境审批关,从源头上控制农村工业污染。
[参考文献]
[1] 傅治平.和谐社会导论[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30.
[2] 牛若峰,李成贵,郑有贵等. [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5.16.
[3]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国家统计局农村社会经济调查总队.中国农村经济形势分析与预测[M].2004.17
[4] 邵春保.构建农村和谐社会需处理的若干矛盾[EB/OL]. httP:///default.asP,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