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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环保局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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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是我市深入推进生态市建设战略,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实践之年。半年来,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人大、政协的监督支持下,以*和*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改善环境质量、维护群众健康、服务经济建设为根本出发点,贯彻落实全市人口资源环境保护工作座谈会和全市环保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依法行政,强化环境监管职能,深化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工作,加强队伍建设,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奠定坚实的环境基础。

一、统筹规划,加强协调,着力推进生态市建设工作

建设生态市是宁波市委、市政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一项重大举措。我局作为建设生态市的主要职能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了宣传发动、明确部门职责、制定工作任务书、编制生态市建设纲要、推进基层创建活动等前期工作,并基本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人大政协监督支持、部门分工协作、上下联动的生态市建设工作机制。3月23日生态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召开,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市长金德水主持会议,副组长、副市长何剑敏具体部署了今年工作任务,由市政府与各级各部门签订的工作任务共计310项,涵盖生态市建设的方方面面。根据此次会议精神,上半年我局重点做了四方面工作。

一是加快生态市规划编制工作。委托北师大开展的《生态市建设规划》已完成对各县(市)、区和市有关部门的意见征求工作,经修改形成送审稿,待下一步组织专家论证。同时以宁波生态市规划为龙头,各具特色的县(市)区的生态建设规划也在加快编制中,目前已有江东区、鄞州区、镇海区、慈溪市、宁海县等地完成了生态规划编制工作,其它县(市)的生态规划也抓紧编制之中,覆盖全市范围的生态市规划体系正在形成。

二是加强对基层创建工作的指导。针对各地创“国家模范环保城市”和“国家级生态示范区”不同的目标,组织专家开展县(市)区基层创建工作的指导,提高创建效果。继宁海县于去年10月通过“国家级生态示范区”验收后,象山县国家生态示范区创建工作近日通过了省级预验收,奉化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通过专家评审,余姚市泗门镇、慈溪市周巷镇获“全国环境优美乡镇”称号,此外全市还有14个乡镇和16个行政村通过省(市)级生态示范乡镇验收,40个村镇列入所在县(市)创建单位,基层创建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三是做好生态市工作任务的日常督查。为贯彻落实生态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精神,履行好生态办职责,召开市级各有关部门生态市建设联络员会议,了解各项任务的进度情况。结合今年上半年全省三级人大生态建设和环保执法联动检查、国家海洋生态环境联合执法行动、矿山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等活动,对县(市)区和有关部门生态市建设工作落实情况作部分抽查,并将工作进展通过简报形式加以编发,截止6月底,共编印工作简报15期,报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以及各级政府部门,督促各项任务按期完成。

四是营造生态市建设的良好氛围。开展环保模范单位的创建工作,重点加强环境知识的教育和理念贯彻,目前有96家单位获“环保模范单位”称号,形成一批具有良好环境行为的基层组织。以六·五世界环境日为契机,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生态环保知识下乡进社区行动”、“百名妇女看环保”等活动,各县市区也结合各自工作目标,开展“创模”、建“生态县区”的系列宣传活动,培育和提高全民建生态市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严格执法,强化监管,着力开展环保专项检查和整治行动

从20*年以来,国家环保总局已连续四年开展各类环境执法专项行动。在今年的中央人口资源座谈会期间,曾培炎副总理又召开清理整顿违法排污企业工作座谈会,要求各地继续开展打击不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的环保行动,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为此3月9日我局下发《关于加强执法检查、开展对清理整顿不法排污企业情况“回头看”工作的通知》,拉开了20*年全市环保专项执法行动的序幕。半年来,围绕专项执法行动我们主要完成以下工作:

一是做好自查自纠工作。结合全省三级人大生态省建设和环境保护法执行情况联动检查,我局会同计划、经济、监察、工商部门以巩固去年专项检查成效为起点,认真落实“四查”制度,联合县(市)、区环保部门对辖区内的重点环境案件、重点敏感区域、违规建设项目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督促地方政府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整治力度,如责成河姆渡镇政府对区域内不锈钢酸洗小作坊进行查处,销毁所有作坊的酸洗池,保障区域环境安全。截止到6月10日,共检查企业1554家,立案109家,共处罚款1*万元,成为历年来查处力度最大的环境执法专项行动。在此期间,我们还充分媒体的舆论作用,召开新闻会,向社会公布今年整治行动方案,公开曝光执法期间的各类环境违法案件,形成了打击违法排污行为的高压态势,推动各级政府从根本上解决辖区环境污染问题。

二是全面实施区域环境整治。根据年初下达的整治任务,海曙和江东两区对辖区内1000余家餐饮企业进行摸底,为下步全面整治打下基础,江北区则开展对慈城镇酸洗行业的整治,并建成日处理50吨/日的废水集中处理中心;镇海区结合中大河整治工程,制定沿岸企业搬迁计划,投入170万对现有7家企业开展污染治理;北仑区积极开展铝压铸、模具行业的“腾笼换业”,向特色工业园区集中;鄞州区深入开展章溪河治理工作,对3家酸洗拉丝企业实施搬迁;余姚市抓好姚江沿岸工业企业的结构布局调整,10家重点水、气污染企业正在搬迁之中;奉化市结合“创模”工作,对亭下、横山水库上游和剡溪萧王庙镇活动堰上游附近的水环境进行治理,完成河岸生活垃圾清理;慈溪市对铜熔炼行业进行专项整治,取缔新浦镇内6个村的熔炼加工点和宗汉铝熔炼园区,完成观海卫镇、桥头镇废塑料整治和及周巷镇腌制废水治理的前期调查工作;宁海县巩固凫溪流域工业污染治理成果,对沿岸10家造纸企业下达限期治理令,不断改善流域环境质量;象山县开展石浦水产品加工园区整治工作。

三是完成实验室污染物调查和环境容量核查工作。我市被国家列为开展实验室污染物防治工作的试点城市,目前我局已完成全市近90家实验室的调查摸底工作,为下半年实施实验室环境整治和日常监管工作做好准备。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统一要求,开展全市地表水和大气环境容量核定工作,完成287家重点污染源的核查工作,为下半年开展容量测算工作提供详实数据。

三、依法办事,强化服务,着力提高行政审批效能

结合《行政许可法》的正式施行,我局进一步规范审批行为,积极发挥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的作用。

强化行政服务意识。进一步完善项目审批中心的各项制度,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在依法对重点项目严格把关基础上,对一批无污染、轻污染项目采取承诺告知制或现场审核制,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间,方便群众和企业的办事。

做好项目环保监管工作。坚持审批“六原则”,积极扶持高新技术和少、轻污染项目,建立面向全国的专家咨询库系统,加强对重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查和论证工作,坚决否决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选址不合理的污染项目,上半年全市环保系统审批项目3455个,否决699个。强化项目建设期间的监管力度,重点做好电镀、印染、化工以及污染物排放量大的项目监管和检查工作,保证“三同时”制度落到实处,全市大中型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率达100%,从源头上防止新污染源产生。

此外我局还积极推进全市环境管理体系的认证工作,主动做好认证中有关环境保护内容审核和服务工作,目前已有60家单位通过IS*40*认证,促使企业的环境自律意识不断提高。

四、以民为本,改善环境,着力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

改善人民群众生活环境质量始终是环保部门的工作重点,也是在环保工作实践“三个代表”思想的具体体现。为此半年来我们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开展烟控区和噪声达标区的扩建工作。近年来随着我市城市化不断推进,特别是鄞县撤县设区以来,城区面积大大增加。为此我局在巩固原有烟控区和噪声达标区工作基础上,实施扩建工作,目前市六区建成烟控区225.24平方公里,噪声达标区112.77平方公里,覆盖率分别达100%和80%以上,同时加强达标区内各类污染源的治理,不断改善居民生活环境质量。

强化查处工作。我局充分发挥市环境投诉中心集中受理的作用,对群众反映的件做到及时规范办理,并公开上网,公开督办,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今年上半年市环境投诉受理中心共处理案件954个,办结率达100%。同时继续做好人大政协议案提案的答复工作,全市环保系统共办理议案、提案件132个,解决一批群众反映的难点热点问题。

做好饮用水源的环境保护工作。为确保人民群众喝上“放心水”,结合上半年环保专项执法行动,联合有关部门两次对全市的饮用水源地开展执法检查,并加强跨县(市)、区交界断面水质监管工作。鄞州区、奉化市、宁海县完成对所辖四个中心镇的合格饮用水源保护区创建工作,进一步提高饮用水源地的环境安全。

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在多次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完成《宁波市禽畜养殖禁止养殖区域划分》方案汇总工作。开展畜禽养殖场的污染治理和搬迁工作,实施奉化金田等9个规模化牧场污水治理工程,其中江北区目前已关停转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