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范文大全 > 正文

关于对提高我国居民财产性收入的思考

开篇:润墨网以专业的文秘视角,为您筛选了一篇关于对提高我国居民财产性收入的思考范文,如需获取更多写作素材,在线客服老师一对一协助。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摘 要]我国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中占比不断下降,而政府和企业收入占比不断上升,收入初次分配出现向政府和企业倾斜的趋势。我国居民获得财产性收入的人数比较少,且收入数量少、范围小、比例低、渠道单一。少数高收入者集中了绝大多数的财产性收入。我们既要正视财产性收入对提高居民收入的正面作用,也要认识和防范其可能加剧贫富差距所产生的负面效应。要充分发挥好政府“创造条件”的职能,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抓紧制定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政策措施,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加大财政、税收在收入初次分配和再分配中的调节作用,使更多群众公平合理地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关键词]居民 财产性收入 政府职能

财产性收入通常指家庭拥有的动产(如银行存款、有价证券等)、不动产(如房屋、车辆、土地、收藏品等)所获得的收入,主要包括出让财产使用权所获得的利息、租金、专利收入和财产营运所获得的红利收入、财产增值收益等。“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是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首次提出的,这是我国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加快改善民生、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重要举措,是惠及全体民众的利民政策,不仅是拓宽民众财富增长的渠道,更是政府解决民生问题的重要途径。

一、当前我国居民财产收入的现状

1.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中占比较低

据有关数据显示,1996-2007年,我国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中占比不断下降,而政府和企业收入占比不断上升,收入初次分配出现向政府和企业倾斜的趋势。居民初次分配收入主要由劳动者报酬、营业盈余总额和财产净收入构成,我国劳动者报酬和居民财产净收入增长慢于国民总收入增长,导致了居民初次分配收入占国民总收入的比重出现快速回落的现象。据统计,2002年-2009年,我国GDP年均增速超过10%,职工工资扣除物价因素后的年均增长只有8.18%,明显低于GDP年均增速。2000-2007年,居民财产净收入年均增长9.3%,低于同期国民总收入增长率5.1个百分点。

2.获得财产性收入的人数较少

目前,我国获得财产性收入的人数比较少,还不具有普遍性。同时,居民获得的财产性收入数量少、范围小、比例低、渠道单一。当然,30年的改革开放,使城乡居民积累了越来越多的财富,有些也不同程度地获得了财产性收入。2006年,城镇住户拥有财产性收入的家庭占18.2%,比2002年的16.4%提高了1.8个百分点。据有关统计,我国居民人民币储蓄存款余额达17.2万亿元;沪深两市投资者开户数超过1.2亿户;基金资产净值总计超过3万亿元,基金投资账户数超过9000万个。

3.少数高收入者集中了绝大多数的财产性收入

我国财产性收入分布的结构性矛盾十分突出,少数高收入者集中了绝大多数的财产性收入。2006年,我国城镇居民获得的财产性收入仅244.01元,占当年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2.1%,其中,出租房屋收入占全部财产性收入的51.8%。2006年,最高收入10%的家庭人均拥有的财产性收入为1279.28元,是2002年的3倍,而最低收入10%的家庭人均只有35.29元,只是2002年的1.36倍,高收入家庭的财产性收入增长幅度明显快于低收入家庭。

二、我国居民财产性收入的趋势与正负效应

我们既要正视财产性收入对提高居民收入的正面作用,也要认识和防范其可能加剧贫富差距所产生的负面效应,更要充分发挥好政府“创造条件”的职能,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使更多群众公平合理地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1.我国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将呈现出快速提升的发展态势

近几年,我国城乡居民收入持续增加,收入构成呈现多元化发展,财产性收入比重增加成为城镇居民收入增长的亮点,居民财产性收入进入快速增长期。2006年,我国人均财产性收入244.01元,比2002年增长138.9%,财产性收入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2.1%,比2002年提高0.8个百分点,而作为城镇居民收入主体的工资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比重均有所下降。近几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增长率为19%-27%,而同期城镇居民劳动报酬的增长率为14%-17%,可支配收入增长率为11%-12%,财产性收入增长速度明显快于劳动报酬和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随着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投资渠道的逐步拓宽,我国居民财产和财产性收入将呈现出快速提升的发展态势。

2.将有越来越多的居民获得越来越多的财产性收入

根据国外情况,一般说来,同一经济体中财产分布的基尼系数往往高于收入分布的基尼系数,特别是在金融财产、房产等的分布方面存在着比收入差距大得多的差距。如美国在1983-2001年期间总财产净值的基尼系数一般在0.8左右,金融资产的基尼系数在0.9左右。日本、瑞典和韩国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总财产基尼系数在0.5以上,都要比收入的基尼系数高许多。我国随着财产性收入在人们收入中所占比重的提高,短期内收入差距扩大将不可避免,但这种差距是在各层次居民收入普遍提高基础上的差距。在初期,财产性收入的增加会拉大收入差距,但随着市场体系的进一步完善,投资渠道的不断增加,民众金融意识和理财能力的提高,将会有越来越多的居民获得越来越多的财产性收入,从而进入中等收入者的行列,促使总体收入差距逐步缩小,居民财产分布的不均衡性将会得到改善,继而让更多群众增加财产性收入。特别是我国经过30年的改革与发展,广大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有相当多的群众拥有了一定的财产,尽管财产分布存在非均衡性,但不可否认的是,在转型和发展过程中,社会各阶层居民的财产积累速度都在加快,财产规模逐年扩大。

3.居民财产性收入提高将会加大贫富差距

无论是财产中的金融资产还是总资产净值,无论是人均资产水平还是资产积累速度,不同居民之间都存在着巨大的差异性。过去,人们对劳动差别决定工资收入差距较为熟悉,但对以货币和房产等为代表的财产积累和凭借这些财产获取的收入关注不多,对由这些收入增长对贫富差距造成的影响程度不甚了解。1990年~2004年14年间,居民收入增长最快的首先是经营性收入,年均增长149.64%。其次是财产性收入,年均增长66.64%,排在第三位的是转移性收入,年均增长43.33%。增长最慢的是工资性收入,年均增长37.30%。由于财产性收入属于衍生性财富,没有财产便不可能有财产性收入,而财产性收入和经营性收入是富裕阶层的主要收入来源,工资性收入是普通阶层收入的主要来源,于是不可避免地产生了“富者愈富,穷者愈穷”的马太效应,财产及财产性收入分布的不平衡性是近年贫富差距加大的重要原因之一。

三、对提高我国居民财产性收入的建议

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要抓紧制定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政策措施,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加大财政、税收在收入初次分配和再分配中的调节作用。如何“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是今后较长时期内政府宏观决策必须考虑的重要方面。居民拥有财产性收入需要具备三个条件:一是居民要拥有可收入化的财产;二是政府要切实保护居民私有财产;三是要有获取收入的有效渠道。只有围绕这三个方面创造条件,才能实现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的目标。

1.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模式,进行金融结构调整

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要和加快转变我国经济增长模式齐头并进。我国改革开放以来所采取的经济发展策略,或多或少学习和借鉴了日本等东亚国家的经验,也就是制定以制造业出口为主导的发展模式,政府以优势资源对这一模式进行支持。体现在金融制度安排上,就是政府推行“金融为增长服务”的政策,以银行为主导,掌握社会上大量的资金资源,并根据政府导向将资金配置到“优先行业”,如出口、工业化和基础设施等。由于政策的扶持,这些优先行业所获取的金融资源是相对廉价的,因此能获得比较优势,带动全国实施经济复兴和追赶。由于东亚国家居民普遍储蓄率高,这一策略在经济追赶阶段无疑是成功的,但却不是长期的可持续发展战略,至少不利于形成合理的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在经济发展到特定阶段就应该适时调整。因为出口优先的经济发展模式需要压低资金成本来维持,如果其希望支付的资金成本仅是存款利率,那么我们大部分居民的财产性收入充其量就是存款利息收入而已。而如果没有经济增长模式的转变以及由此带来的相关金融结构的调整,提高居民财产性收入的空间将很有限。

2.大力发展经济,提高居民收入

大力发展经济,提高居民收入,特别是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培育和扩大财产性收入的基础。收入和财富是存量和流量的关系,人们拥有的财富都是由收入转化而来的,无收入者无财产,无财产者无财产性收入。因此,实现广大群众财产性收入增长,最直接的条件是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和增加居民财产。由于劳动收入是绝大多数居民的主要收入来源和财产积累源泉,增加劳动报酬收入对提高居民财产性收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3.调整“三大关系”,着力“三个提高”

要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必须通过调整“三大关系”、着力“三个提高”来稳定提高居民收入。即:调整政府、企业和居民在国民收入中的分配关系,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调整资本和劳动在初次分配中的关系,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调整不同居民群体之间收入分配关系,提高低收入者收入。要形成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使企业员工工资增长与企业收入增长保持同步。要关注低收入群体收入增长问题,要从他们最切身、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加大改善民生的投入力度,减少低收入群体承担的、本属于社会公共服务支出的费用,相对增加其财产数量,多渠道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降低低收入者比重。

4.发挥政府宏观调控的导向作用

人们要获得更多财产性收入,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政府职能的发挥和相关政策的制定,政府宏观调控的导向和力度决定了居民私有财产保值增值水平。如,财产交易成本的高低、各种管制政策的实施、税费政策的调整等,都影响着居民财产性收入水平。要让大多数人随着国民经济发展而获得更多财产性收入,一方面,要大力消除不利于居民收入增长的市场因素、政策因素,打破垄断性非合理收益,加快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规范收入分配秩序,构建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社会收入分配体系,缩小行业间、部门间的不合理收入差距,逐步扭转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趋势,增加低收入群体财产增收能力;另一方面,要积极创造有利于居民增富的投资环境、法制环境和政策条件,最大程度地给予个人财产的生长权利和增长空间,确保居民财产性收入稳步提高。

5.完善与财产性收入有关的市场秩序

要积极创新金融管理体系,积极开发适宜普通群众的资产规模、专业知识、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为居民财富增长提供多元化途径;要充分利用税收等经济杠杆调整财产性收入,对不同收入群体实行有差别的财税政策,从而促进社会财富的公平分配,实现中等收入者占多数的目标;要全力打造公平公正环境,完善与财产性收入有关的市场秩序,加强市场监管,让普通百姓能够公平、公正、公开地参与市场交易;同时还要加快推进公共财政转型进程,扩大公共服务支出,推动公共服务迅速发展;要加大对基础教育、基本医疗、公共卫生、环境保护和住房保障等资金的投入,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通过加强城乡公共服务设施,扩大公共服务领域,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在提高城乡居民消费能力的基础上,有效置换出部分消费剩余,增加居民财产,进而提高居民财产性收入。

6.提供公平公正的法制环境,加大对公民财产的保护力度

进一步明晰产权,加大对公民财产权的保护力度,让它们成为可以抵押、转让、出售等广泛交易流动的金融资产。居民所拥有的物及财富本身并不是财产或资产,只有当这些物及财富通过市场方式产生未来收入流时才能够成为财产。要让财富成为财产、资本的必备条件是个人财富必须有明晰的产权界定,只有用法律的方式把私有财产的产权界定清楚,个人才有权利对其进行处置并得到法律保护而不被他人或其他组织所掠夺。要尽快完善法律保护体系,建立合法财产保护制度,切实保障公民财产权利,为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提供公平公正的法制环境。

7.保持相对稳定的宏观经济环境

保持相对稳定的宏观经济环境是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的根本保障。居民财产性收入增长主要取决于实现财产性收入增长的资本市场与房地产市场等能否稳定发展,是否会大起大落;商品市场物价是否稳定,恶性通货膨胀是否会发生,若发生又能否得到有效遏制。无论是在虚拟经济市场,还是在楼市等不动产领域,都必须保证民众的财产投资有一个公开、公正、公平的场所与平台。为保住居民有限财产所获取的并不丰厚的收入成果,政府必须加强切实有效的宏观调控,保持物价长期稳定,避免资产价格大起大落,控制房价过快上涨,加强汇率管理,保持长期汇率稳步升值趋势,制止一切损害居民财产性收入增长的因素产生。

8.加强理财知识宣传,提高居民投资水平

居民投资水平的高低和理财知识的差异,成为决定其拥有财产性收入多寡的重要因素。要全面提高居民投资水平,加大理财知识宣传力度,实现从“短缺时代”到“消费时代”再到“理财时代”的转变。加强对投资者的风险教育,引导居民树立科学的投资理念,确定合理的收效预期,谨慎介入股票、基金、私募股权基金等高风险投资,避免盲目跟风而招致损失。在规避风险、确保财产保值的基础上,提高居民财产增值水平,最终达到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的目的。

参考文献:

[1]杜国强,卢立明.提高我国储蓄投资转化效率思考[J].金融理论与实践,2005,(6).

[1] 刘澄.十七大利好: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J].大众理财顾问,2007,(11).

[2] 白沙.房价的合理价位在哪里[J].大众理财顾问,2008,(8).

[3] 夏斌.房价调整幅度过大会影响经济[J].卓越理财,2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