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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生命诠释“执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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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很多感叹世风日下,见义勇为者难觅时,谈歌塑造了一个似乎不入世风的艺术形象,“执迷不悟”的民工老乐,以一种常人难以坚持的精神,用自己的生命诠释了“执着”的内涵。

[关键词]生命 诠释 执着

谈歌新近发表的小说《老乐的“执迷不悟”》见《小说月报・原创版》2006年第4期讲述了一个叫“老乐”的民工为了抓获一个叫张和平的犯罪嫌疑人而不幸牺牲的故事。和其他见义勇为的英雄们不同,老乐并不是在作案现场去抓罪犯而献身的。事情要从十一年前说起,那时“花园小区发生过一件重大的案子,一夜之间一连八家居民住宅遭窃,最后一家是一个独居的姓郑的老太太,郑老太太睡觉轻,发现了窃贼,郑老太太没有被窃贼吓倒,而是挺身与窃贼搏斗,竟被窃贼杀死在客厅里”,窃贼张和平却逃脱了。而这时正是门卫老乐的值班时间。因而他三天两头地被警察传去问话,不但自己失去了门卫的工作,还使派出所的赵所长没能当上分局局长。机缘巧合,十一年后,正准备回乡与漂亮的小寡妇结婚的老乐,却意外地发现了逃脱了十一年的张和平。于是老乐暂时放弃了回乡结婚的计划,开始了数十天的抓捕行动,直至牺牲。

对同一种行为,根据评论者的好恶,可以使用不同感彩的词语来形容。对于老乐的行为,作者谈歌用了一个加引号的执迷不悟。所谓“执迷不悟”,就是“坚持错误而不觉悟”,老乐的所作所为在那些已经”市场化”的人看来的确是迂腐而执迷不悟的:破案抓罪犯是公安机关的事,虽然命案发生时你老乐是当值的门卫,但是你一个门卫无论如何也不可能阻止罪犯去盗窃甚至杀人。发现了罪犯的行踪后能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就是一个好公民了,何必又放弃回家娶娇妻的机会,自己贴钱搭功夫去抓罪犯呢?以至于连自己的性命也赔了进去。同是民工的莫大福对老乐的行为不理解:“这抓坏蛋的事儿,不是有公安局吗。你掺和什么呢”?众民工和老乐城里的朋友也善意地提醒老乐:“这小子要是个亡命徒呢。那就太危险了”。然而在笔者看来,作者谈歌之所以如此给小说冠名,就是要让读者在引号的指引下去思考:老乐真的是执迷不悟吗?不,老乐身上所体现的是中国悠久文化的精髓,是中国人民为了自己正义的信念而不懈追求的崇高的精神,这种精神叫“执着”。

一、老乐“执着”精神的现实意义

先看一组报道:

①两次见到小偷行窃,都提醒被偷者,从而使小偷没有得逞,然而自己遭遇小偷恶意追赶时,旁观者中却没有一人出手相助,这让张女士很是心寒:“正是因为多数人的冷漠才使得省会的小偷如此猖狂。”

②前晚7:48,鹅公岩大桥南桥头下,一对青年男女不慎溺水。危急时刻,三名正在附近耍沙的龙门浩职中女生迅速跳入江中救人,并招呼其他围观的大人帮忙,但呼救声并没引来救援者,却引来围观的人群。在女生拼命营救下,溺水女子最终获救,但另一男子却消失在江水中。

③2006年8月4日北京晚报以“歹徒行抢抽刀扎人多人围观受害人无助而亡”为题,报道了前不久在重庆江北中医院门口发生的一起持刀抢劫案,“就在受害人挣扎着抓住另一名歹徒黄林时,旁边聚了几十人看热闹,没有一个人上前搭把手。就在众人的注视下,歹徒挣脱逃跑。已经耗尽最后一点力气的受害人倒地着,至此,围观者中仍然没有一个人将他送到就在旁边的医院。最后,受害者终因伤势重,流血多而死去”。

从以上的报道中我们不难看出,在全国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全力实施富民强国计划的今天,老百姓的生活富裕了,物质丰富了,但在许多人的精神世界里,道德的缺失、文化的衰退成为与时代不和谐的音符。正因为如此,湖南大学学生向全国大学生发出了倡议:主席提出的社会主义荣辱观,让我们分清了什么是善、恶、美、丑,让我们清楚要坚持什么,反对什么,倡导什么,抵制什么,它应当成为我们这个社会的共识,也应当成为我们每个人做人的准则。因此,我们要做当荣之事,拒为辱之行。弘扬社会正气,倡导见义勇为精神,正是这种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内涵的重要体现。

老乐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农民工,他缺少物质财富,也没有多少文化,但他却继承了中国传统文化的精华,他用自己的生命诠释了为了正义而“执着”追求的文化内涵。社会风气是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是社会价值导向的集中体现。老乐的精神是我们创建和谐社会非常需要的,老乐这个人物形象正是我们这个时代的文明标志和价值导向的体现,也是同志提出的“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主张的体现。

二、“执着”的内涵

“执着”原是佛学界里的一个用语,是指一个人偏执于某件事,放不开的意思,有拘泥、固执等意思,大致是一个贬义词。后来,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执着”一词变成了褒义词,指一个人在有自己正义的目标和理想的前提下,一种不懈的追求,无论过程如何艰难,也要一直追求下去,直到自己目标和理想的实现。

执着是人类永不熄灭的精神火种,是人们事业、爱情、生活成功的基础。小小的蚯蚓,无“爪牙之利,筋骨之强”,却能让自己“上食埃土,下饮黄泉”,凭借的就是执着的精神,越王勾践卧薪尝胆,终于成功复国,凭借的也是执着的精神。

然而世界上确实有人做事属于执迷不悟这一类,如不顾全国人民的唾骂执意要作汉奸,如袁世凯不惜做历史的罪人也要复辟当皇帝等等。

区分执着与执迷不悟的关键就在于这个人所坚持的是正义的还是邪恶的,这就涉及到人性的善恶。

人性是人所具有的区别于其他生物的独特的性质。几千年来,我们的前辈哲人们争论不休的一个哲学命题就是人性本善还是本恶。孟子是第一个提出人性本善的:“乓之心,人皆有之;羞恶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乓之心,仁也;羞恶之心,义也;恭敬之心,礼也:是非之心,智也。仁义礼智,非由外铄我也,我固有之也,弗思耳矣”。孟子所谓的仁义礼智就是善,他认为人所具有的美好本性就像水往低处流一样,不是外来力量形成的,而是人本身固有的。荀子则是第一个提出人性本恶的:“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他认为人生来就是好利好色的,如果顺从人的本性,人类就会互相争夺,社会就会混乱,所以人必须在法规和道德的约束下,遏止自己恶的本性,才能变为善。

人性实际上有两种,一种是自然人的人性,一种是社会人的人性。自然人的人性是相同的,会直立行走,会说话,会劳动,会制造工具,会思维,这些都是区别于其他动物的性质。人还有与其他动物相同的性质,如求生,爱美,吃饭,睡觉,等等。这些自然人的人性无所谓善还是恶,而社会人的人性就有了善恶之分。什么是善,什么是恶?不同的时代,不同的社会,不同的文化,对善恶有着不同的衡量标准。比如婚姻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在封建社会就是天经地义的善,在现代社会就是干涉婚姻自由的恶。再比如,人老之后由政府赡养在美国人看来是理所当然,在中国人看来就是子女不孝,这里不仅仅是经济的原因,更重要的是文化原因。

在《老乐的“执迷不悟”》中,老乐是一个进城快20年的民工,但他的骨子里,他的血液里还是农民,因此在他的意识深处打下了不可磨灭的中国传统文化的烙印。儿子做生意有钱了,他却并不满意,因为儿子怕老婆。一个民工在工地出事故死了,他跑前跑后地张罗,尽了老乡和同学的情谊。比他小8岁的刘凤琴看上了他,“人样子也好看,乐满仓便觉得自己捡了个大便宜”,进而要卖掉城里的房子回农村老家结婚。郑老太太被杀的案子发生后,自己被炒了鱿鱼,还总觉得对不起郑老太太,也对不起受此案牵连的公安局赵副局长。就是这样一个普通的满脑子农民意识的农民工,用生命谱写出了时代的主旋律。在老乐的身上,我们看到了人性中善的一面。对郑老太太的死,老乐既有乓之心的仁,也有抓获罪犯的义。在回乡娶妻和留城抓罪犯之间,他选择了后者,又显示了有是非之心的智。老乐为了声张人间正义,放弃了回乡娶妻,放弃了打工挣钱,自己掏腰包印发罪犯的照片,发动自己的熟人和朋友寻找线索。为了尽快抓住罪犯,他“进城多少年都没有买过手机,这次买手机了”。与通常的见义勇为相比,老乐的行为显得更加可贵:他不仅仅是一时大智大勇的显现,而是在长达几十天的时间里都要冒着生命的危险去完成对正义的追求。人性求生的本能和亲友善意的劝阻,随时都可能终止他的英雄行动。几十天过去了还没有抓住罪犯,老乐也有些泄气,但是当未来的大舅子劝他放弃时,他说:“我赌上气了,我要不亲手抓住这个王八蛋,我就吃不香,睡不着,心里就不安生”。老乐的执着终于有了回报,虽然代价是惨重的,罪犯还是没能逃出老乐的抓捕。从老乐的行为我们看到了人性中崇高的美,而这种崇高的美来自干崇高的思想和伟大的心灵。虽然老乐只是一个农民工,惟其如此,才能使这个形象更加真实可信,贴近大众。正如作者谈歌所说,“小说的形式还是离大众近一些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