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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选秀节目的文化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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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作为大众文化的一种表现形式,电视选秀节目对文化娱乐,文化消费、文化工业,文化“民主”带来的影响是不可低估的,而正确把握选秀节目为代表的大众文化发展导向,促进其健康发展。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文化的一个不容怨视的课题。

[关键词] 电视选秀 大众文化 文化导向

电视选秀自本世纪初传入我国,短短几年之内迅速蔓延,从央视到各地方台相继开办选秀节目,电视选秀已成为中国电视的一大风潮。在2005、2006年,以湖南卫视“超级女声”和央视“梦想中国”为代表的选秀节目在各类综艺节目中占据了14%的播出比重,位居第三,而收视份额更是高达30%,位居第一。与传统娱乐节目形式相比,选秀节目受到了观众的更大程度的普遍欢迎,“选秀”在经过各类媒体的放大和观众认可后,顺理成章地成为一种文化现象。

电视选秀在近几年内的风靡绝非偶然,其实质是媒介商业化和“泛娱乐时代”背景下,电视媒体追求商业利益、迎合观众口味而制造娱乐元素的必然结果。在网络传播和媒介资本全球化时代,当传统的娱乐新闻和劣质娱乐化的新闻被无限复制、随意加工,并在全球范围即时传播时,泛娱乐时代也就到来了。”[1]选秀节目――这一“泛娱乐时代”的产物,很好地符合了电视的日常性和非日常性特征。一方面,在现代生活高节奏高效率下,观众更加渴望了解同他们一样在彼地又同时生活着的人们的生存状况,获得某些日常经验,另一方面,他们也需要看到一些非日常、奇观化的东西。选秀节目恰到好处地满足了人们日益求真的文化消费心理,从而成为独特的文化现象,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选秀节目较大程度地满足了文化的大众需求。

源自西方“真人秀”的选秀节目,是借鉴纪录片、电视剧和竞赛节目的一些要素而形成的一种综合性娱乐节目,纪录片式的跟踪拍摄和细节展现是萁主要拍摄手段,细节的真实是选秀节目的必需元素,也是抓住观众眼球的首要手段。电视艺术是“基于人类希望能更进一步逼真地模拟外部世界而产生的艺术”,其最大的优势、最基本的特性就是“所具有的客观而且完整地再现外部世界的能力,这是它与传统再现艺术最本质的区别”[2])。电视娱乐节目是建立在真实基础上的娱乐诉求,以真人真事为主要表现元素。真实参与是它的最高境界。在经历了最早的文艺节目录播、主题晚会到游戏类、益智类、婚恋类等热潮,发展到现在以真人秀为主的“选秀”时期,我国电视娱乐节目已由注重欣赏的虚拟性逐渐演变成注重参与的真实性。以诉求。真实”为主要特征的选秀节目,很好地符合了电视艺术的本质要求,顺应了电视观众对真实强烈需求的趋势,从而较大程度地满足了大众的需求。

另一方面,选秀是大众娱乐需求的真实体现。娱乐是文艺走向市场的必然结果,大众文化的兴起和文艺娱乐功能的彰显是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产物,娱乐是大众对文艺最初级的、最普遍的需求。在快节奏的现代生活压力之下,娱乐逐渐成为一种休闲消遣时尚。尽管人们的兴趣、观点以及利益需求各不相同,但娱乐却是相同的。但是,长期以来,我们的文化产品供应带有强烈的“教化子民”的高贵意识,过分追求文化的教化功能使其日益暴露出脱离大众的趋势。在此背景下,电视也一直作为一种精英文化的形式存在着。电视长期以来被作为新闻媒体而存在着,其娱乐功能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即使是在弘扬主旋律的大前提下的电视剧和歌舞节目,其主角多是经过严格筛选后的明星,大众在明星的引导下欣赏并接受着他们的教化,却忽视了大众的参与愉悦的需求。选秀节目一反“明星主打”的常态,开创了既有别于专业电视大赛,又迥异于依靠明星取悦大众的模式,使电视实现了全民参与的娱乐。大众文化是普通民众所创造并欣赏的一种普及文化,它与精英文化共同构建起我们这个复杂的文化系统,他们之间并不是简单地对立或排斥的,例如交响乐产生时就是欧洲的流行乐,流传至今已被奉为经典音乐。它依靠自身通俗性、随意性和趣味性的优势,贴近于大众生活,易于与大众亲和,也便于在大众中传播。因此,选秀节目无论是节目内容还是形式,大众化都是他们共有的招牌,也是这类节目得以成功的制胜法宝。选秀节目没有高雅的外衣,但从节目本身的定位而言,它就是一档娱乐节目,其宗旨就是为大众提供娱乐,这样的形态虽然不可避免地与传统的精英文化有些格格不入,但它以平民姿态出现,主动向平民审美情趣转化,这种想。秀”就“秀”的节目形式,实质上是电视的大众文化本性的表现。

从文化心理上看,中国传统文化向来具有浓厚的道德训诫因素和日常礼仪制约,形成了一种敦厚而整饬的民族文化心理。在这一背景下,电视观众已习惯于被动接受来自荧屏的说教。然而,在社会转型、经济快速增长的今天,这种娱乐的原罪心理正随着传统文化的日渐式微而淡化。在一个物质相对丰裕而内心不安的时代,人们往往渴求的是心理的宣泄,娱乐成为当下中国社会缓解心理压力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方式,娱乐的无罪化成为必然趋向。中国娱乐节目逐渐从演艺明星的自娱自乐转向草根平民的大众狂欢,舞台的主角由精英换成了大众,精雕细刻的节目内容逐渐被原生态的个性表达所取代,节目内外的互动趋势日渐明显,节目从内容、形式到运作手段所包含的“选秀”元素越来越多,娱乐节目的全面“升级换代”恰恰是大众的文化需求的更替的最直接体现。

因此,优质的选秀节目,以其鲜明的趣味性、贴近性和平民化特征,很容易引起普通人的兴趣,满足了他们的娱乐需要。尤其在我国这样一个文化水平整体偏低,人口众多的国家,具有通俗化的内容和娱乐消遣性特征的选秀节目自然最容易得到众多受众的欢迎。

第二,选秀节目顺应了文化的互动需求。

文化互动不仅是不同文化之间的接触、冲突与融会,同时也是文化的传播者与接受者之间的平等对话。综观人类传播发展历程,从最初的“口口相传”为主的人际传播,到以手段新颖、渠道丰富为优势的电子媒体时代,传播经历了一个由小众到大众,由传者到传播途径再到受众的发展过程。新技术的诞生和文化观念的形成都给社会带来巨大的变革,文化传播领域也不例外,最直接的体现便是越来越强调以受众为主导的传播方式,文化的传播不再是一个单向的过程。

电视传播过去一直是单向传播,在传播者与受众的关系上,电视观众大多情况下都是处于被动的接受状态,很难真正地参与互动。选秀节目的出现改变了这一现状,强大参与性和空前互动性是选秀节目的另一典型特征。以“超级女声”代表的选秀节目,不仅低门槛、少限制的地给参与节目者最大限度的均等机会,同时也给观众提供了有效的参与途径。几乎所有的选秀节目都开辟了观众互动的通道、设置观众影响选秀结果的环节。新技术、新手段(如短信)的不断发展,为 选秀节目制作提供了很好的条件和表现手法。观众可以通过这些手段参与节目之中,参与对选手的评判。对于观众而言,投票机会也是均等的,选手的去留由普通大众的票数决定,从而最大程度地激发出大众参与的热情。甚至有媒体把这样一种方式归结为“娱乐民主”,固然有其偏颇之处,但至少体现出了改写电视传受关系上的有益尝试。诚然,这种“娱乐民主”的背后存在着节目制作方吸引观众提高收视率的利益动机,但同时也加强了节目与观众的互动性,可以说。选秀是现阶段观众参与程度最高的电视节目。在节目中,观众不仅是观赏“明星”的制造全过程,更可以亲身造就这些选秀明星,并由此获得参与集体娱乐的机会,

因此,选秀节目中所体现出的“起点公平”和“机会均等”,改变了传统的欣赏式的审美、庙堂式的文化传受关系,开辟了电视大众参与话语权的时代,有效地消除了传播者与受众的紧张、单向关系,受众不再是被动的接受而是成为积极主动的、互动交流的参与者。

第三,选秀节目是消费社会文化产生化、商品化的结果,是文化的商业需求的典型体现。

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繁荣和多样化,生产逻辑逐步向消费领域延伸,消费社会的特征日益得到显现。在消费社会中,人们对消费品不再以其使用价值为占有目的,而是炫耀其附加值,成为一种情绪性的消费,并由这一消费行为带来巨大的经济价值。在文化已经完全大众化的大众传媒时代,文化作为商品,与大众消费已紧紧联系在一起,成为消费社会的一部分。文化活动不再只是建立在经济基础之上的上层建筑。而是与经济活动合二为一,成为关系复杂的文化商品。作为一种文化现象,选秀节目及其相关的文化产业,不仅吸引观众眼球,而且具有强大的商业价值,极大地带动着文化消费。

就媒介而言,在媒介商业化背景下,媒体必然从商业利益的角度来选择节目内容和形式。在西方,选秀节目自诞生之日就成为了电视文化工业中通过收视率得以实现的商业逻辑的载体,其终极目标是获取最大的经济利益。而国内选秀节目的蔓延。在考虑到为大众提供广泛的娱乐的同时,也是看中了其高收视率所带来的良好的经济效益,故而“投大众之所好”。纵观荧屏上一度火爆的选秀节目,我们不难发现,它们几乎无例外地打上了媒介与商家合作营销的标记,如央视与青岛啤酒合作的《梦想中国》、湖南卫视与蒙牛酸酸乳联袂打造《超级女声》、上海东方卫视联手“莱卡”推出《我型我秀》等等,选秀节目成为电视媒体赚取高额利润的一个品牌。2006年,中国社科院《2006年中国文化产业发展报告》追踪了超女的整个产业链条,并估算出这个节目各利益方直接总收益约7.66亿元。“按照上、下游产业链间倍乘的经济规律分析,‘超女’对社会经济的总贡献至少达几十亿元。按照品牌估价的一般方法,目前其品牌的商业价值将超过20亿元。”另一方面,观众也愿意为这种文化消费“买单”。把文化当作商品来消费是大众文化的一个重要特征。它既为大众提供在现实中不能得到满足的欲望的想像性满足,同时又刺激大众产生更多的、而且是只能通过大众文化产品想想像的满足的欲望。大众文化的消费主义倾向,不仅一般性地鼓动受众追逐欲望满足和感官享乐,同时制造时尚运动。选秀这一通过蓄意制造的明星偶像和推行生活时尚的节目形式,正是大众文化的消费主义倾向的典型体现。在选秀节目的运作全过程中,媒体越来越受商业资本的掌控,商业因素无孔不入,诸如赞助商、通讯营运商等参与节目制作之中,观众则为之付出一定的消费(如短信投票的信息费),为自己参与节目的愉悦付费,数以亿计的观众背后累积的是巨大的商业利润。

可以说,选秀节目正在使电视媒体的社会角色发生着变化,传统的单一的宣传教化、审美欣赏开始转型,更加注重让观众轻松愉悦地消费文化,回归电视作为大众文化的本质。

值得注意的是,选秀的盛行,也带来了电视节目的低俗之风。部分节目细节低俗,制作方过分注重其中的商业利润,观众热衷于盲从“制造明星”等等,从而导致媒体社会责任的缺失。但这并非“选秀”这一节目形式本身的过错,关键是加强对选秀节目的管理与监督,国家广电总局出台有关规定,对选秀节目作出进一步规范,不能不说是适时之举。同时媒体也应自觉坚持“三贴近”原则,扬长避短,充分发挥此类节目的优势,丰富节目内容和创新节目的表现形式,创作出内容通俗,格调健康的节目,既受大众欢迎,又积极引导大众文化的健康发展,使“选秀”这一节目形式成为建设和谐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