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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津贴:水中的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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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全国大部分地区遭遇高温天气,部分地区最高气温屡破当地气象记录。天气越来越热,很多人最担心的就是室外活动久导致中暑。中暑一般分为三类:先兆中暑、轻度中暑和重度中暑。重度中暑可引发热射病,死亡率高达50%,大多数情况是在高温环境中突然昏迷,此前常有头痛、麻木与刺痛、眩晕等,皮肤灼热而绯红,体温常在40℃以上。全国各地“中暑死”案例屡见不鲜,面对炎炎夏目的晋阳古城太原,谁来保障高温下户外作业人群的生命安全?

外省亡了“羊”山西也补”牢”

7月6日下午两点多,开封市女环卫工张某发现她熟悉的同事孟庆和在街头死亡。“我还奇怪,正晌午头,他怎么在马路上顶着大日头睡着了,再一看他脸色蜡黄……”河南媒体这样报道环卫工人之死:据开封气象台监测,当日开封市最高气温39.2℃,地面最高温度为55.6℃。孟庆和的工友说,当日,55岁的他从早晨5点一直工作到中午12点30分。

民警查明这个环卫工人名叫孟庆和,55岁,没有妻子儿女,住在大庆路南面的魏都路。另一位女环卫工说:“我们早上还在一起扫街,当时他没说起身体有啥事啊!”当天早晨5点,他们一起扫街。7点扫完后,孟庆和又接着在大庆路北面的西环路进行路面保洁。他一直干到中午12点半下班,这也是他回家的必经之路。但持续的高温天气把他热倒了!

总有一些条例的出台是以人的血,甚至是生命为代价的。

“用人单位每年6月至8月安排劳动者在(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高温天气下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津贴标准每人每工作日10元。”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7月5日山西省高温津贴标准,并提出实施意见。

“为切实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加强工作场所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用人单位应当在高温天气期间,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在保证工作质量的同时,适当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劳动和休息制度,增加休息和减轻劳动强度,严格控制加班加点,减少高温时段作业,保证安全生产,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此外,不得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不能因增加高温津贴而降低劳动者工资,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津贴。高温津贴从成本中列支,计入工资总额。”

“如果用人单位未授规定支付劳动者高温津贴,劳动者有权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举报或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类似的规定在全国各省纷纷出台,高温津贴标准不一。总的来说,该规定似乎给高温作业者一颗定心丸,它看起来很美。

烈日当头照,津贴亦打折

为了了解高温津贴规定的实施成效,记者走访了高新区某建筑工地。

“高温津贴?没听说过,我们还要什么津贴呀,按时发工钱就够了。”当记者问几名建筑工人是否拿到高温津贴时,他们一脸茫然。

“我们从早上五点开始干到晚上七点,中间很少休息,但是这是没办法的事儿,不干活哪来的钱。”记者了解到,他们为了赶工期必须不停歇的苦干,工地防暑降温措施仅是一块毛巾、水和几支藿香正气液。

记者告知工人,山西省出台的高温津贴标准规定他们这种情况必须给予每人每工作日10元的津贴,“这有啥办法,头头不给,我们也没辙。”工人们叹气道。

“高温津贴我们倒是发,一月100块,从6月发到8月,但是没多大用处。”华海商务酒店一名保安对记者说。

“我的工作时间从早晨八点到晚上六点,一天到晚都得在外面站的,天气很热可受不了也得受。发的那1 00块高温津贴实在解决不了啥事,只是我年轻身板硬不担心中暑,呵呵。“保安是名20岁出头的小伙子,回答记者问题时保安不时的擦汗。记者采访时将近中午,保安仍在辛苦工作。

记者询问还有哪些类似企业发高温津贴,保安给记者指了几家“阿一鲍鱼、维多利亚国际商务会馆也发,钱拿到手了但是我没听说山西省这个规定。”

“我们公交公司高温津贴发的了,一个月1 00多块。但是驾驶座温度能有50多度,热的都没法搁脚。实在不行就拿凉毛巾擦擦,这100来块,没多大用。”司机梁师傅告诉记者。

年过五句的郭师傅是山西大学南门口的一位环卫工人,干这行已经十来年,郭师傅耳朵不太能听清,当知道记者询问他是否享受到高温津贴时,郭师傅脸上笑开了一朵:“我们一个月850块工资,上个月发了890,队长说多了40块高温补贴,我挺高兴的。”

“我的工作时间是早上五点到十一点,下午两点到七点半。我一个人大概扫两百多米的马路,打扫完卫生也得捡捡路边和斑马线的垃圾,没垃圾捡就站在凉快点的地方。”记者问他会不会中暑,郭师傅很骄傲:“不知道别人家中不中暑啊,反正我老头子就没中暑过,我可是队里出名的能干。”

记者告知郭师傅山西省高温津贴相关规定,每工作日需发10元津贴,他们40元的津贴并不符合规定,梁师傅无奈地说:“上个月发了40,这个月还不知道发不发呢。去年也发过这个钱,也没给了多久。”

记者随机采访了几名路人,一位在中铁十三局的工作的女士说他们单位确实发高温津贴和一些解暑药品,但是发不发都不会太在意。

一位顺风快递的快递员告诉记者,没听过有高温津贴一说,至于单位发不发开工资时才清楚。这位快递员的一段话让记者印象深刻:“我们顺风快递给的提成就比别家快递公司高,所以我们也不会会计较那点高温津贴,按时发工资就够满足的了。而且,你要是不识相闹得要这个钱,公司完全可以炒了你,得不偿失何必呢。”

这些人都是在室外高温工作的典型代表,在气温直逼40度时仍然在用辛勤的劳动为这个城市默默奉献。政府出台的高温津贴规定出发点是好的,但是为什么不被劳动者看好呢?

气侯渐变暖“条例”原地转

1960年由卫生部、原劳动部、全国总工会联合制定的《防暑降温措施暂行条例》,是目前我国唯一一部关于暑期防暑降温工作的国家规定,已实行近50年。该条例对于防暑降温赞的数额和违反规定如何处罚没有明确意见。《暂行条例》所反映的是中国半个世纪前的社会状况和经济状况,与今天的社会发展状况严重脱节,也与当前日益多样化的行业发展和越来越复杂的劳动关系不相适应,根本无法保障劳动者对高温作业说“不”的权利。

中国的劳动法规一直未对劳动者高温作业出台具体保护措施。1991年,国家对原来的高温补贴标准稍作了调整,但此后的十几年问,有关高温补贴标准一直未再作调整。国家也一直没有明确的规定企业要以货币的形式为职工支付防暑降温费。至于高温下能否放假、如何补助、应采取的措施,法律方面一直还是空白。仅有的一些类似于政府通知的文件根本不具强制效力也无可操作性,企业完全可以不去遵守。

另一个问题是我国一直都没有“不安全温度”的国家标准和与 之相适应的预警机制,因此,科学划定“不安全温度”标准亦成当务之急。有了标准,把危害劳动者生命安全的高温量化成具体数字,当环境温度超过警戒线时,政府就有责任启动高温公共应急机制。

企业无法可依,无法可惩,如果单靠自觉,那么大中型企事业单位也许会象征性的发点津贴(员工被动接受),一些私企和小型企业顾及工资成本并不会自觉发给员工津贴(员工被动放弃)。企业的违法成本低,从自身利益出发很可能选择不付出这一部分津贴资金。另外,高温津贴金额不高,很多人不会为了这点钱与公司打官司。企业一定是从自身利益出发来考虑这个问题的。即使发了高温津贴,企业为控制工资成本总量,也肯定会在工资的其他地方减少一些,就跟拆了东墙补西墙一个道理。

人在高温下容易精神倦怠,一个月100来块的津贴并不会产生多大工作动力,员工在热天病了还是工伤,企业更愿意调整工作时间,改善工作环境。

津贴和福利 莫成水中月

中国的劳动者是弱势的。

他们没有资格向用人单位争取该有的权利,炒掉你是一个行之有效的避责妙药,还可以很快的找到愿意少要钱多干活的员工,何乐不为。这就像孙悟空的紧箍咒一直在提醒劳动者:有活干该知足了!

中国企业含金量不高,劳动力低廉,劳动密集型产业占多数,中国人口多,生存压力极大。我们羡慕美国人的自由自在,那是因为美国人从小生活在资源丰富的地方,一切来得容易,自然能从容的追寻兴趣和爱好,重个人发展而不是生存所迫;而我们从小生活在资源匮乏的土地上(人均资源低于世界平均水平),要经过特别残酷的竞争,才能获取某些资源,才能过得更好,因此别无选择,大家都走一条路争取爬到塔尖。不要说那些受教育程度低的农民工,大学生难就业早已成为老生常谈的话题,人多肉少,不仅劳动者难以确保自身稳定,企业也很难自保并谋求发展。那么我们地大物博的资源去哪了?像是切蛋糕,少数人拥有大部分蛋糕,而大多数人拼的头破血流也只能获得少得可怜的蛋糕残渣,胜利者是谁,你我都懂得。

这几年出现了民工荒,人们讶异:中国怎么会缺劳动力了?劳动者翻身农奴把歌唱了?评论员何帆认为民工荒的这个信号是告诉我们,廉价劳动力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该给工人涨工资了。中国的最低收入每年是6120块钱,这在全世界平均排到158位,我们是倒数第26位。如果从这个标准来看,这些企业还不愿意给这些工人增加工资,就是因为企业还是习惯过去的传统的发展模式。我们过去是靠压低工资,靠压低老百姓的消费,靠压低利率、汇率等等来鼓励制造业、工业的发展。现在这种传统的发展模式已经没办法再持续了,中国的经济增长率增长得很快,按现在增长率我们每两年能够创造出来一个新的1978年的中国,我们每十年就创造出来一个新的现在的韩国,每十一年我们就能创造出来现在的一个加拿大,但是中国的劳动力得到的回报和贡献是远远不相称的。

当生存还如此艰难时,津贴福利只能是锦上添花却不是雪中送炭。中国人爱求稳,国策不还是要求稳定是前提么,当劳动者手里没有掌控自己的权利时,就习惯于卑微地向强者屈服,乞求一点点安身立命的资本。劳资关系成为根本矛盾,人们幸福指数低导致社会的整体疲软。

权利是自己争来的?

一位名人说过:“祸根太部分是自己埋下的,权利是自己争来的。”

直面高温,直面少高温津贴,甚至无高温津贴。

我们不应该绝望,我们需要行动起来做点事情挽救自己挽救别人。

北京市清华源律师事务所田忠会律师接受山西青年杂志记者采访时,他有几点看法:“高温津贴其实是劳动者权益的一个缩影,单纯的提高温津贴并无太大意义。如果要将这种津贴落在实处,那么首先我们的劳动法必须完善,立法者与时俱进,想民所想,不要把立法搞成形象工程。法规条文应既明确企业应如何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又载明如何处罚,使之真正具有可操作性。劳动部门应该把标准与罚则确立起来,加强行政处罚,加强劳动监察力度。一部法律若不能有先见性的制定,违法者若不能依法惩处,那么我们的法律就会是空谈。高温津贴不是今年才出现的问题,为什么得不到有关部门的重视,一些人的不作为甚于凶徒对社会的破坏力。”

他认为,高温津贴是劳动者的一项福利,应该计入工资收入里,不包含在最低工资标准里,并清楚的告知劳动者而不是打包式的糊弄过去。在平时的工作中,企业应适当推迟工作时间,把防暑降温措施做到位。规定气温达到多少度就停止工作,其实是不现实的。发高温津贴不如健全劳保制度,对什么情况该使用什么工具、设备、防护服,以及什么极端天气条件下该采取什么工作时间方案,这些不是对工人更实在的保护吗?高温天气条件也就包括在其中了。“美国劳动者权益意识强,有时候得益于美国有股中间力量来监督政府和企业。比如媒体。这种中间力量不偏向任何一方,尊崇法律,像是一面镜子,你是什么样就爆出你的本来面目。中国恰恰缺乏这种力量。”

著名评论员刘戈说,现在看来,劳动者在所有的要素里面和资方相比,和他的雇主相比,一直处于一种弱势的状态,这是由于我们的工会在很多地方缺位,缺乏一个主题来代表工人和雇主进行集体对话和集体谈判,这样雇员永远处在弱势的地位上,他的意见得不到尊重,所以这一条如果能够做到,那么对于我们整个的薪酬情况的分配体制的改善会有积极的作用,同时对经济发展和扩大消费也会产生深远的影响。

在劳动者权益保护上要加大保护的力度,《劳动合同法》的执行应该更加严格。另外,从社会保障的角度来讲,应该把所有的劳动者,尤其是进城务工的劳动者纳入到现在的社会保障体系当中,因为他们本来拿到的工资就少,很多人也并没有加入到社会保障体系当中,这就使得他们可支配的收入实际上是降低了。只有基本工资得到合理保障,高温津贴之类的福利才能拥有植根下去的土壤。

劳动和社会保障扁有关人士认为,虽然高温津贴的发放名义上是强制性的,但对于拒绝执行的企业“确实没有相应罚则”。近年来我们也看到,在一些地方高温津贴很大程度上成为部分人的福利,大量真正在烈日下挥汗如雨的劳动者不但“从没拿到过这个钱”,更茫然不知还有这项规定。面对“拿津贴的人在办公室里穿套装吹空调,没津贴拿的人天天高温作业却无处投诉”的现状,各地都有必要在调整津贴标准的同时,花大力气严抓执行,以实际行动维护高温劳动保障规定的严肃性。

记者观察到,这次我省出台的高温津贴规定并不明细,比如,“用人单位每年6月至8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规定里的气温是个很模糊的概念,35℃由谁决定,若是以气象台说的为准,那么地面温度算不算一个指标,何况气温在一天中还会变化不能一概而论;“不能采取有效措施降温的需支付津贴”那么支付一工作日10元的津贴就能保障劳动者权益吗?劳动者在高温工作的人身安全是这10元可以保护的吗:规定没有说明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在高温中中暑算工伤可是怎么补偿呢?

“如果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支付劳动者高温津贴,劳动者有权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举报或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一般人真的会为了这点津贴去投诉用人单位吗?

高温津贴是一项福利,企业应该自觉的发放,但是现实情况却是劳动者眼巴巴的等着企业单位“施恩”,这种常识性扭曲在我国并不罕见。然而,在强大的舆论监督下,全社会已经关注到高温津贴,相信相关立法势在必行,我们的劳动者维权意识更是有了很大提高,那么,更不应消极的看待我国经济发展中的大大小小的问题,毕竟,我们一直在进步。

可喜的是,近日,太原公交车司机每月高温津贴补助300元,为其他行业做出了榜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