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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行为主要因血缘关系、亲缘关系或商缘关系产生,它有着丰富的经济内涵与社会意义。民间借贷行为游离在正规金融体系监管之外,主要表现形式为亲友间的个人借贷和个人与合会、地下钱庄等类金融组织的资金往来。
民间借贷的利率也表现出两个极端:一方面是亲友间无息或低息借贷,另一方面是高利贷。高利贷固然包含着巨大的经济风险,低息甚至无息的亲友借贷也具有隐形的社会成本。以血缘或亲缘关系为纽带的亲友借贷一旦违约,伤害的是社会的道德基础。
民间借贷在世界各国广泛存在。无论正规金融体系发展程度如何,民间借贷似乎不可取代。台湾政府对民间借贷的态度从上世纪60年代的坚决取缔到70年代的严厉打击,却发现民间借贷仍屡禁不止,甚至蓬勃发展。于是政府的态度从压制转为引导,承认民间借贷的不可替代性,在引导的过程中将民间借贷行为纳入到法律的监督下。 民间借贷现状
在中国,民间借贷市场规模庞大、结构复杂。中国家庭金融调查显示,我国家庭户均信贷需求为6.3万元,其中从民间渠道获得借款2.8万元。在城镇地区,户均信贷需求为7.3万元,从民间获得2.4万元。在农村地区,户均信贷需求为4.9万元,从民间获得3.3万元。由此可见,民间借贷是满足我国家庭信贷需求的重要手段,特别是对农村家庭而言,民间借贷是主要手段。
从借贷来源分析,民间借款的最大来源为亲属,占比为75.6%;其次为朋友、同事或地下钱庄、合会等,占比为24.4%。亲属借款多为不需支付利息的人情债,但我们并不能简单地认为这部分借贷无成本,其中包含很难用数据衡量的人情往来与社会道德成本。
从借贷用途分析,民间借款的最大用途为购置房产。中国家庭金融调查的数据显示,全国购买或修建了房屋的家庭中,户均住房信贷需求为3.2万元,其中从民间渠道借得资金1.3万元;在农村地区,户均住房信贷需求为2.1万元,从民间借得资金1.7万元。可以看出,民间借贷是满足农村家庭住房信贷的主要手段。此外,民间借款的主要用途还包括工商业和农业创业项目。
比较特殊的是,尽管民间教育借款的绝对金额不高,户均为1200元,但户均教育信贷需求仅为1500元。换言之,民间借贷满足了家庭教育信贷需求的80%。进一步分析发现,在民间教育借贷中,无利率借贷高达98%,有利率借贷仅占2%。结果表明,第一,正规教育贷款没有覆盖基础教育信贷需求,导致大量家庭不得不求助于民间渠道。即使在高等教育信贷需求领域,民间借贷仍是目前中国家庭解决教育信贷需求的主要手段;第二,中国家庭间互助友爱的优良传统,在民间教育信贷中体现得尤为明显。为了子女上学而求助于亲友更容易获得借款,并且基本上也不需要支付利息。
为什么有如此之多的家庭选择民间渠道借款?是被银行拒贷不得已而为之,还是偏好民间借贷的简便高效,抑或是宁可背负人情债也不愿支付利息?答案很可能三者皆有。从中国家庭金融调查的数据分析,多个因素与民间借贷相关。家庭户主的受教育程度显著影响着贷款渠道的选择,学历越高的家庭越倾向于银行贷款,学历越低越依赖于民间借贷。与此类似的是,高收入家庭的银行贷款比例较高,低收入家庭的民间借款比例较高。由此可见,除了利率因素影响,受到正规金融渠道的信贷约束,也是家庭选择民间借贷的重要原因。 警惕高利贷风险
我们再来谈谈民间高息借贷,俗称高利贷。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对高利贷行为进行严格的法律制约,民间借贷利率受到严格管制。以美国为例,各州通常以“一般高利贷限制”或“法定利率”为限,对民间借贷的利率进行控制。例如,佛罗里达州法定利率为12%,一般高利贷限制为18%,超过50万美元的贷款利率上限为25%;纽约州法定利率为9%,一般高利贷限制为16%。
在其他国家和地区也有类似的高利贷利率管制。日本法律规定,非营利性的合会会息最高不得超过30%;中国香港特区规定,民间放贷人不得以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60%的实际利率放出款项。中国规定,若民间借贷的约定利率为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以上,法院不予支持。然而,在法律条文的严格规范下,高利贷行为仍屡禁不止。
中国家庭金融调查显示,目前国内约有166万户家庭对外高息放贷,户均借出款余额约为45万元,中国家庭高息借贷的资金规模超过7500亿元,年化利率平均为36.2%,大大超过银行同期的存款或贷款利率水平。具体看,近80%的民间高息借贷行为发生在城市,约有128万户中国城市家庭参与高息放贷,户均借出款高达56万元,放贷资金规模达到7184亿元,年化利率约为43.5%。
在进行民间高息借贷的家庭中,有一类家庭非常特殊。他们进行高息放贷的资金并不是自有储蓄,而是来自银行信贷资金或其他低息借款。换言之,这类家庭一边用较低的利率从银行借入资金,一边用较高的利率向民间放出款项,从利差中获得巨大的利润。
据计算,目前国内约有42万户家庭低息借入、高息放出,户均放贷金额约为55万元,资金规模超过2310亿元。这类家庭通过巨大的利差获得利润,平均借入利率为7.5%,平均借出利率为36.6%。在城市中,利差则更为明显,平均借入利率仅为7.2%,平均借出利率高达44.7%,是名副其实的高利贷。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第一,我国民间借贷比例较高。这一方面显示出中华民族互助友爱的优良传统,同时也呈现出我国家庭不得不利用民间借贷满足信贷需求的双重特征。
第二,以人情债为基础的民间借贷包含着难以计量的社会道德成本。一旦债务违约,亲缘关系面临巨大挑战。
第三,民间高息借贷蕴含着巨大的经济风险,政府应制定相应政策引导民间借贷市场的发展,而不能任由它在黑箱中自生自灭。对于低息借入、高息借出的高利贷行为,政府更应该重点关注。民间借贷与银行信贷资金相勾连,会使民间借贷风险直接渗入正规金融系统,引发严重后果。尤其这类套利家庭很可能利用银行信贷政策的漏洞或进行违规操作,这进一步加剧了银行信贷的道德风险。
作者为西南财经大学中国家庭金融调查与研究中心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