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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互联网+旅游的商业运营模式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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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是当今世界最具影响的技术力量,她拉近了人与人之间的距离,消除了人与人之间的信息对称障碍,改变了人类的生活方式。可以说互联网+的成熟发展具有划时代的意义。作为革命性的技术,互联网已不再是虚无缥缈的东西,而是成为我们现代社会的标配。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互联网就成了当今人们生活的“基础设施”,成为人们生活中必不可缺的物质基础。

2015年9月16日,国家旅游局下发《关于实施“旅游+互联网”行动计划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提出了实施“旅游+互联网”行动计划的行动要求,时隔9个月,即2016年6月份,国家旅游局了“积极推动互联网与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国家旅游局关于《旅游+互联网行动计划》文件解读”,再度强调了旅游与互联网的深度融合发展已经成为不可阻挡的时代潮流。互联网+旅游业产业融合,对从事旅游行业的人们(旅游人)产生了巨大影响,彻底改变了传统旅游业的运营模式,并加速推动旅游业向现代服务业转变。

一、互联网+对旅游的影响

互联网对旅游行业最大的影响跟其他产业影响一样在于消除了信息对称性的壁垒。作为影响旅游产业发展的人为因素(旅游人)主要有三方面:一为旅游产品供应商,二为旅游产品消费方即旅游者,三为旅游业管理人员即为旅游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人员。

(一)互联网对旅游供应商的影响:

1.旅行社传统经营模式将发生转变。随着互联网的普及,靠信息不对称性生存的传统旅行社将被市场淘汰,旅行社的中介功能将被类似阿里旅行的网络平台所取代。旅行社开始从旅游中介的角色向旅游产品供应商的角色转变,着手布局线下旅游产品,通过垄断某一旅游目的地的权,或通过包机包船等形式,实现差异化竞争。比如,携程开始进入邮轮领域、同程同韩国乐天合作开发中国人赴韩国旅游市场等。

2.旅游供应商提供的旅游产品更加贴近市场需求。通过互联网,旅游供应商更加真实的了解旅游者的需求,适时地针对性调整旅游产品供应。比较普遍的互联网销售模式是B2C模式,均为商家根据旅游者的需求提供相应的旅游产品,像携程、同程、途牛等的主体模式都是“B2C”。最近也出现了比较热门的C2B模式,即通过互联网得知消费者的需求,而确定最终旅游产品,比如蜂窝网的根据旅游者的意愿形成的旅游产品。

3.旅游供应商营销更有针对性。通过互联网有助于准确了解消费者潜在的旅游需求,这使得供给方进行有针对性的营销成为可能。2014年年底,全国利用互联网开展营销推广活动的企业比例为24.2%。据易观国际的数据,2014年我国互联网广告产业规模达到1535亿元,占整体广告产业的28%。在旅游领域,越来越多的旅游企业选择与互联网企业合作进行宣传营销;尽管旅游部门在利用W络营销方面相对滞后,但也开始有不少旅游部门选择与网络公司合作进行市场推广,或者是选择网络媒体作为传播旅游营销信息的主渠道。

(二)互联网对旅游者的影响

1.旅游者选择性多了。以前网络不发达之时,旅游信息不对称,旅游者不是直接从旅游产品的生产者手中购买旅游产品,而是主要是通过旅行社来了解购买旅游产品。而随着网络技术的发达,尤其是有些旅游网络平台的出现,旅行社的中介功能被网络平台所取代,旅游产品生产者直接把自己的产品放在网络平台,供游客挑选。就像淘宝网一样,旅行中的“吃住行游购娱”,旅游者均可以在网上可以淘到。且少了旅行社这一中间销售渠道,价格也会便宜不少。随着导游自由职业化的实施,现在旅游者就连导游服务也可以在网上购买到。

2.旅游者互动性多了。通过互联网,旅游者不仅跟旅游产品供应商的沟通畅通了,通过跟旅游产品的供应商的供需交流,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旅游者的旅游体验满意度。而旅游者之间交流,则直接影响了旅游者的旅游购买决策。旅游者在旅游前会通过互联网了解大量的相关信息,比如旅游前看之前网友的旅游体验,购买某一旅游商品时看之前的旅游购买者的评语等等,这些都会直接影响着旅游者的旅游决策;在旅行过程中,旅游者通过网络平台适时的他人互动,分享旅行体验,也会很大程度上影响其他旅游者。所以有人说互联网解决了旅游者“旅游前的心动问题,旅游中的行动问题,旅游后的分享问题”。

3.旅游更方便了。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发展,智能手机的普及,以前旅游者去旅游交一定的费用给旅行社,由旅行社解决旅行中的“吃住行游购娱”,即“包价旅游”。现在这些旅行中的“吃住行游购娱”全部都可以通过一部可上网的智能手机搞定,旅游全面进入“指尖”时代,旅游已经完全实现了互联网化、智慧化。旅游者已逐渐习惯了“边走边订”的旅行安排,出行更加方便了。--------途牛《2015-2016年出境自由行消费大数据》

(三)互联网对旅游管理者影响

互联网对管理者来说最大的优势也是实时性,即管理者可以适时的掌握相关信息,并对相关信息做出预判,进而做出相应的管理决策,这样大大提高了管理效果。

随着旅游信息获取的便利化,旅游目的地的管理也越来越贴近旅游者的需求。比如九寨沟旅游景区管理部门,通过监控当前在景区的游客人数,从而适时地采取相应措施,避免景区游客人数超过景区容载力而出现意外。

二、互联网+旅游的商业运营模式

互联网+旅游改变了传统的旅游商业运营模式,互联网+旅游的商业运营模式主要有B2C模式、C2B模式以及C2C模式。

(一)B2C模式

1.在线旅行社形式(OTA)。传统的旅行社+“互联网”,自己建立独立的网络平台,把原来在实体店经营的旅游产品,放到网上,通过电子商务的形式进行网上销售,赚取费。主要代表为携程、艺龙等。比如携程近80%的收入来自饭店预定和交通票务,艺龙也80%的收入来自酒店预订佣金。

2.在线平台模式。在线平台模式就像一个大超市,平台本身不卖自己的任何商品,仅仅是提供供需方交易平台,只收取少量平台费用。在消费者眼中,这种在线平台相对客观中立,为消费者提供了很好的购物渠道。在线平台有两种,一种是一阿里旅行为代表的电商平台模式;另一种是一去哪儿为代表的搜索平台模式。

以阿里旅行为代表的旅游电商平台模式:阿里旅行提供一个网络平台,任何一个旅游产品供应商,这里供应商包括了批发商和零售商,只要缴纳一定的保证金用于交易引起的赔付以及缴纳一定的服务费,就可以把产品放到网络平台,供游客挑选,其本质就是互联网背景下的旅游超市。阿里旅行仅仅是通过其巨大的流量入口和方便快捷的网络支付体系,为旅游产品供需方提供平台。

另一个以去哪儿为代表的垂直搜索平台模式:其跟阿里旅行一样,也是一个平台,不买自己的任何产品,实际上也是一种在线旅游。与阿里旅行电商平台不同的是,去哪儿不但提供交易平台,还提供垂直搜索服务,即可以让消费者在不同的供应商之间进行比较,找到性价比最好的旅游产品。其主要业务收入来源于“按效果付费项目”(pay-for-performance services,P4P)的服务收入,服务业务的收费按照“点击成本模式”(cost perclick ,CPC)或者“际销售量成本模式”(cost persale,CPS)的方式计量(庞世明,2016)。去哪儿约90%的收入来自机票和酒店的搜索引擎业务。

3.团购模式。在互联网背景下,游客通过网络联合起来,获得对商家谈判的筹码,以求最优价格的一种购买模式。商家也以薄利多销的原理,以低于零售价格的优惠销售给消费者。

(二)C2B预定模式

UGC模式,UGC(User Generated Content)客户生成内容,即根据客户的需求来生产商品,与市场营销中以客户为中心的原理是一致的。在互联网+背景下,旅游供应商与游客互动更为密切,旅游产品供应商通过聚合游客相关方面大数据定位游客需求,并以此开展相关电商业务,把旅游产品精确配置给游客,实现C2B的商品预定交易模式:。旅游UGC改变了旅游产业服务方式,即游客需求定制模式。主要代表是蚂蜂窝、淘在路上和面包网,均为基于移动社交场景的旅游预订平台。

(三)C2C模式

即资源经济共享模式,游客通过互联网把各自拥有的闲置资源利用起来。在互联网+旅游领域,发展最好且较为成熟业务就是旅游六要素当中的行和住方面:行中有滴滴打车和Uber打车,游客通过打车软件方便快捷的享受到私家车的服务,目前国家已经出台了相应的政策来规范这方面的用车行为;住的方面,最早有“沙发客”,后面有途家、小猪短租、蚂蚁短租等也是通过互联网把游客闲置的住宿资源销售给有需要游客,实现了C2C的商业模式,其中我国最大的住宿分享平台途家目前已经有43万套房源。

(作者单位: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