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枞阳县种子市场监管现状与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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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种子市场监管是种子管理工作的核心。随着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在种子市场监管上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通过对枞阳县种子市场监管基本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解决相关问题的对策,为加强种子市场监管、完善种子管理机构提供借鉴。

关键词 种子市场监管;现状;问题;对策;安徽枞阳

中图分类号 S789.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6)11-0077-01

枞阳县为安徽省铜陵市下辖县,地处安徽省中南部,长江北岸,大别山之东南麓。总面积为1 808.1 km2,辖14个镇8个乡,人口98万人。县内农业资源丰富,经营项目众多,农作物栽培品种约520个,植物、药材等品种约2 000个。种子市场监管好坏直接影响到全县农业发展。在新形势下,加强县级种子市场监督管理,是目前县级种子管理工作者所面临的挑战。通过对枞阳县种子市场监管基本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了解决相关问题的对策。

1 基本现状

自《2015年枞阳县种子市场监管方案》颁布实施以来,该县坚持“属地管理、标本兼治、源头治理、综合施策”的原则,强化市场监管,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源头治理,严厉打击制造和销售假劣种子的违法行为,努力营造出一个公平、公正的种子市场。在上级各部门的指导下,全县进一步加强了对种子市场的监管,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杜绝不合格种子在市场上流通,规范种子市场秩序。当前,随着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种子监管问题也逐渐突现。比如当前种子市场上“制假售假”“套牌侵权”“未审先推”“超审定范围推广”和“标签不规范”等问题仍然存在。

2 存在的问题

2.1 种子监管部门专业人员稀缺,管理经费不足

由于种子监管部门长期得不到相关领导重视,没有充足的管理经费,不仅导致种子监管部门人员管理松散,也出现人员不足等情况,特别是一些技术性较强的岗位缺少相关技术人员。由于种子监管部门长期缺少财政经费,无法购置暗访摄像机、录音笔等必须的调查取证工具,在一定程度上给执法人员执法带来了困难,阻碍了种子市场监管。

2.2 种子质量检测手段落后

由于缺乏相关经费,导致许多种子监管部门缺少相应的种子质量监督检验实验室,即使存在种子质量监督检验实验室的地方,其设备多落后。同时其种子质量检测手段多为传统的眼观、手摸等方法,无法准确地判断种子质量,给种子市场监管带来了困难[1]。

2.3 违法经营时有发生

枞阳县种子市场除了持证的门市经营者外,还存在一些随季节性的临时摊点存在。这些摊位,没有固定场所,到处摆摊设点;种子销售旺季的时候一些杂货店、副食品摊店、五金店等也在销售蔬菜种子;甚至有为数不少的个体户采取走村串户、网店销售等方式,利用人际关系、廉价诱惑、电子商务等手段销售种子,给种子市场管理带来了较大难度。还有一些持证经营者擅自更改种子生产日期,以陈代新;虚假介绍种子畅销量;一些种子包装袋无种子使用说明等信息,还有部分信息不透明,给种子购买者和种子管理人员查看种子外观质量带来难度。

2.4 经营档案建立不规范,亟待加强

根据市场调研,有些代销点和经营店面根本没有建立经营档案,有的更是没有种子进货凭证和种子销售专用发票。部分店面在开票时不记录购种人的地址和种子信息,开具的发票或种票与实际不符,种子去向不明确,缺少记载。种子质量一旦出现问题,代销商则不认账不赔偿,农民有效权益受到侵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的稳定[2]。

2.5 种子执法宣传力度不足

农业执法起步相对较晚,受经费等条件的限制,宣传力度较小,导致广大农民认为农业部门就是技术推广服务部门。在农业部门内部也有一些人对自身的职能认识不够,只注重技术的推广而轻视行政执法。部分行政管理人员和农民更是法律意识淡薄,对种子规章、法律、法规等相关法律知识了解甚少,一旦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不能及时运用法律来维权的现象普遍存在。

3 对策

3.1 建立相关信息交流平台

针对县级种子管理部门种子质量检测手段落到后等问题,可以从加强种子生产源头等方面入手,在种子生产源头加强质量监测力度,并对存在违法行为的种子生产企业进行一定的处罚,规范种子生产,进而达到确保种子质量的目的。同时建立相应的信息交流平台,提供种子及种子生产经营企业的必要信息,以提高管理时效性和执法效率[3]。

3.2 强化品种管理

建立科学可行的新品种推广制度,建立新种子示范基地,要求对当地新引进的种子品种先进行示范种植,对新种子的种植价值等进行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和当地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推广使用。同时建立相关的新种子评价制度,根据当地农业发展需要对所有引进的种子进行科学评分、评价,并登记备案,对国家和省市明确规定的淘汰品种、枞阳县种植时间很长且种性已经退化的品种要坚决予以淘汰。

3.3 强化质量标准

实施种子经营备案制度,对全县种子经营网点和商的基本情况进行核查、登记备案。定期到各种子经营点进行采样检测,质量检测合格的种子要先到种子管理站进行备案,然后才能进入种子市场,对存在问题的种子、市场以及地区,应加强监督管理;对品种的真实性、纯度和种子的净度、水分、发芽率等质量指标进行重点检查;对种子包装的规范性,标签标注内容的真实性进行严格监管。

3.4 加强服务意识,切实做好行业指导

相关部门应该定期组织种子经营者和种植大户进行培训、学习,提高其种子经营、使用和管理知识水平,加强种子经营等相关知识的宣传力度,防止种子市场发生重大事故。为了促进种子市场发展,相关部门应该积极地引导种子企业进行合作,只有这样才能在新的形势下促进种子市场更好地发展。

3.5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保证产权人利益

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种子作为农业生产的核心,具有较高的技术含量。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种子企业对我国粮食安全具有重要作用,因此加强种子知识产权保护具有重要意义。相关部门应该出台相关的政策法规,对从事种子研发等高技术岗位的人才进行补助,同时大力引进人才,使种子企业更好地发展。

3.6 完善种子管理机构,逐步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国家已出台相关法律作为种子管理依据,全国范围内也已经建立了各级种子管理机构。为了更好地完善种子管理机构,相关部门应该积极地争取相关经费,并引进一批专业技术强、作风良好的年轻人员作为储备人才,并确保人员编制和执法效率,逐步规范种子市场秩序,推进现代种业快速发展[4]。

4 参考文献

[1] 杜建伟,杜艳红,李晓丽.种子市场监管现状及对策分析[J].吉林农业,2014(22):9.

[2] 王印.十堰市种子市场监管的现状、问题及对策[J].中国种业,2012(1):29-30.

[3] 殷美琴.太湖县种子市场监管现状与对策[J].现代农业科技,2015(1):91-92.

[4] 王立红.我国种子产业发展现状及问题探讨[J].种子科技,2016(3):3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