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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这片红土地,过去为中国革命事业付出过巨大流血牺牲、作出过巨大贡献,今天又为我国改革事业默默奉献,随之一起舞动,与之同呼吸共命运。对于江西棉花质检体制改革工作而言,同样伴随着红土地上各项改革事业一起发展,尽管起步艰难,但从未退缩过,始终迎难而进,在困境中不断求得发展。自2005年棉花质检体制改革启动以来,改革已近5载。5年的实践表明,改革的成果是显著的。
一、我省棉花质检体制改革回顾
2007年度我省首次有两家加工企业通过了验收并全部申报了仪器化公证检验,当年度仪器化公检量达3300余吨,2008年度通过验收的12家企业也全部申报了仪器化公证检验,当年度仪器化公检量取得较大突破,达3800余吨,2009年度又有10家企业通过验收并全部申报了仪器化公证检验,本年度仪器化公检量9200余吨。到目前为止,全省共有30家企业通过了验收并申报了仪器化公检,且连续3年送检率均在95%以上。我省棉花总量不多且相当分散,加工网点又众多,造成单个加工网点加工量很少,在新体制企业布点建设初期,普遍认为用那么大投资搞新体制棉花加TU是不划算的、也是没有出路的,谁都不敢做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可见起步之艰难,所以更感到今天取得成绩的弥足珍贵。
我局所做的工作主要是:1。加强棉花市场治理整顿、规范管理工作,为新体制企业生存发展创造良好环境:2、为新体制企业做好服务保障工作,特别是协调省农发行等金融机构向企业提供收购资金方面的服务工作:3、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做好新体制企业质保能力前置审查工作:4、协调省发改委等相关部门,积极帮扶企业完成更新改造并通过验收:5、进一步提高对新体制加工企业监督工作的有效性:6、进一步完善实验室制度建设,不断提高仪器化检验水平:7、努力推进仪器化检验指标在纺织生产配棉上的应用。全省5年规划布局25家新体制企业,后根据实际情况经报批增加至29家,目前24家完成了更新改造并通过验收,其余5家预计今年内完成更新改造。从目前我省棉花产量和分布看,这种布局完全能满足棉花质检体制改革的需要,担心的是企业加工能力略显富余。
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是:1、新体制企业“吃不饱”问题。2008年度由于国家收储,新体制企业着实火了一把,但到了2009年度,由于国家对新体制企业无扶持政策,那些皮辊厂、小锯齿厂、200型厂趁机兴风作浪,不顾籽棉严重超水、混等混级等情况,大肆抢购,而新体制企业大多不敢参与其中,所以大多数新体制企业处于停产或半停产状态,处境十分尴尬,生存异常艰难。2、小包棉企业退出市场问题。尽管国家政策明确2009年度是小包加工企业存在的最后期限,即从2010年度起将取消小包加工企业的加工资格,但未明确小包加工厂取消加工资格后仍进行加工的具体处罚措施,因此小包棉在2009年度后能在多大程度上退出市场,可以说是很不确定的,这也是新体制企业最为担忧的。3、纺织企业一定程度上对新体制棉花检验结果不认可,这不能不说是我们改革工作中的一个重大缺失。为什么新体制企业棉花未被纺企广泛接受,除了新体制企业棉花公信力不高因素外,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仪器化检验指标还不能很好地用于生产配棉,使得新体制企业棉花对纺企来说没有明显优势,甚至存在成本偏高的劣势,这大大影响了纺企使用新体制企业棉花的积极性。
二、我省棉花质检体制改革展望
通过近5年改革,我省棉花质检体制改革取得了基本成功,为今后进一步把改革工作推向全面胜利奠定了坚实基础。如何解决好改革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如何切实推动今后改革工作,必须认真思考。尽管今后的改革还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但毋庸置疑的是,前途是一片光明的,我们有足够理由去展望美好未来。展望未来,首先应着力解决好以下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一)不断规范新体制企业各环节工作,进一步提高企业自检指标的客观性、真实性和准确性。(1)督促企业完善质量保证体系。要严格按照棉花加工资格审核认定程序要求,规范操作,严格审核,落实责任,促使审核通过的每一家棉花加工企业,场地、人员、设备、制度等质量保证能力符合规定要求。(2)加大服务力度,积极推进棉花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要把监管和服务工作结合起来,从帮助企业提高质量水平出发,加大服务力度,积极推进棉花加工企业质量信用分类监督管理工作:要继续完善棉花加工企业质量信息档案,根据不同的质量信用类别采取不同的监管方式和检查措施:要发挥企业质量诚信的带动作用,加强与农发行系统的沟通交流,主动反馈贷款企业的棉花质量情况,促进企业质量诚信水平的提高,实现优胜劣汰,促进优良诚信企业做大做强。(3)加强监督。定期和不定期对企业进行检查或抽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企业整改,直至符合要求,对恶意的、情节严重的坚决处罚,绝不手软。(4)继续认真做好加工企业样品管理员岗前培训工作。对考核合格者颁发证书、进行注册,做到持证上岗。样品管理员应认真履行职责,对样品的真实性和规范性负责,原则上各企业样品管理员不得随意更换,如需更换须征得纤检机构同意并申请备案,并同各加工企业签订责任状。
(二)加大市场整治力度、积极引导小包棉企业退出市场,给新体制企业创造一个公平的良好外部环境。主要有:一是对“两小一土”出重拳,绝不手软,坚决予以取缔:二是狠狠打击非法经营行为,让非法经营行为无处藏身,彻底铲除其生存土壤:三是采取多种切实可行办法积极引导小包棉退出市场。从我省历史情况看,尽管对市场整治采取了不少措施和行动,但直到今天,皮辊机、小锯齿机加工、土打包机打包现象依然十分严重,似有愈演愈烈之势,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加重了市场恶性竞争,这不仅影响到新体制企业健康发展,更影响到棉花质检体制改革的健康发展。棉花市场点多面广,加之地方保护主义严重,就凭现在的人力物力,要想从源头上管住确实很难做到。因此,我们应调整思路,应从用棉企业着手,让用棉企业担负起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把2010年度作为小包棉整治年,要通过一年的整治初见成效,如出台用棉企业使用小包棉具体处罚措施以及使用大包棉具体奖励措施,要全省“一盘棋”,统一部署、统一行动,严防死守,让小包棉无出处。通过一年的统一整治,只要我们守住了,小包棉一定扛不住,会逐渐退出市场的。与此同时,绝不能放松新体制企业规范管理工作,要狠抓企业样品公信力、企业自检指标真实性和准确性的提高,对弄虚作假的企业一定要严肃处理,对屡教不改、情节严重的坚决吊销其加工资格:要保证仪器化检测指标的科学性、准确性、公正性、时效性和实用性。
(三)不断加强自身软、硬件建设,提升服务水平,使实验室完全满足仪器化公证检验的需要、满足棉花质检体制改革的需要。
(四)努力扩大新体制棉花影响力。一是加强仪器化检验宣传,二是保证仪器化公检的公信力,三是积极开发仪器化公检指标在纺织企业生产配棉上的应用,力争早日取得突破。
(五)积极做好政策完善工作。与2008年相比,2009年度由于对新体制企业缺乏有效刺激政策,而市场无序抢购籽棉情况非常严重,使新体制企业处于十分不利的竞争地位,造成大多数新体制企业处于停产或半停产状况,仪器化公检量急剧下降,真可谓冰火两重天,可见政策对推动棉花质检体制改革的重要性。
因此,在完善政策方面,应着重考虑以下几方面:一是狠抓对新体制企业出台的一系列优惠政策的落实,如继续坚持技改贴息、免费公检、只允许大包棉参加电子撮合交易、期货交易、入储和铁路只办理大包棉运输,农发行仅向大包棉花加工企业提供技改贷款和收购贷款等政策:二是适时再出台一些优惠政策,比如根据送检量给企业一定补贴等,真正让企业感受到还是申报了划算或者起码也不吃亏:三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敦促企业申报公检,对未申报的要认真查找原因,努力帮其解决问题、消除顾虑,使其自觉申报:四是完善法律体系建设,明确200吨企业到期取消加工资格后仍开工的具体处罚措施,同时出台一些引导200吨企业退出市场的政策措施:五是与农发行、发改委等部门建立联席制度,参照国外的先进经验,将下一年度企业收购资金贷款的发放与上一年度的送检量挂钩,提高加工企业的送检自觉性:六是抓紧大包棉第三方监管仓库规划建设,使农发行能有效利用第三方监管仓库这一平台,很好地对新体制企业提供信贷支持:七是加大对仪器化检验指标应用纺织配棉系统开发工作支持力度,力争取得大的突破,使其尽快变得好用、实用、有用,对纺织企业使用仪器化公检棉花的实行补贴政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