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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总体规划中的城市轨道交通规划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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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从我国目前状况来看,城市轨道交通规划由于尚未体系性地融入到城市总体规划当中,因此在规划、实施、管理过程中产生了宏观与微观的众多矛盾,也影响了轨道交通理论与实践的进一步发展。本文探讨了城市总体规划中如何融入城市交通规划,从总体规划中轨道交通规划的内容与形式,总体发展原则与轨道交通规划、分项规划与轨道交通规划等几个方面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城市总体规划 城市轨道交通规划 分项规划

中图分类号:U23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6)04(b)-0000-00

1总体规划内容与方法论简述

1.1总体规划内容与程序

城市总体规划属于城市规划的宏观战略部分。是对一定时期内城市性质、发展目标、发展规模、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以及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和实施措施,城市总体规划的期限一般为十年,同时可以对城市远景发展的空间布局提出设想。城市总体规划包括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和中心城区规划。

1.2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主要包括城乡统筹发展、自然与人文保护要求的确定、人口分析、重点城镇发展、基础设施规划、城市规划区的划定、规划实施措施等内容。

1.3中心城区规划

中心城区规划主要包括城市性质职能的确定、人口规模预测、建设区域的划定、村镇发展控制、各类用地安排与布局、各级中心与公共设施规划、交通规划、绿地水系规划、历史文化保护、住房建设、基础设施规划、生态环境保护、综合防灾规划、旧区改建、地下空间规划原则、发展时序与规划实施措施等内容。

1.4总体规划编制程序

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程序一般分三步:首先,进行城市总体规划的基础研究,提出进行编制工作的报告。其次,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纲要,按规定提请审查。第三,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成果,按法定程序报请审查和批准。

2总体规划中的轨道交通规划

2.1总体规划中轨道交通规划的内容与形式

2.1.1总体规划中轨道交通规划的内容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规定,城市总体规划应当明确各专项规划的原则,包括综合交通、环境保护、商业网点、医疗卫生、绿地系统、河湖水系、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地下空间、基础设施、综合防灾等专项规划。

因此,在总体规划中,城市轨道交通规划是作为交通规划的一部分出现的。城市轨道交通规划的内容,以原则要求和战略规划为主,通过对轨道交通网络的布局、站点与重要设施的选址、轨道交通政策的制定等,将城市总体规划的目标原则在城市轨道交通建设中体现出来,并通过轨道交通的规划促进总体规划的部署落实。

2.1.2总体规划中轨道交通规划的形式

在总体规划中,城市轨道交通规划隶属于城市交通规划。轨道交通规划与总体规划其他部分的关系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与城市总体发展原则的关系,二是与其他专项规划的关系。这两方面关系构成了总体规划中轨道交通规划的表现形式。无论是其对城市发展方向的选择、对中心区集聚的促进、对城市定位的提升等总体发展原则方面的影响,还是与城市工程系统、绿化系统、地下空间等分项规划的协调建设,轨道交通规划都必须结合在总体规划中予以统筹考虑,而不是单独列出。也就是说,城市轨道交通规划与总体原则和各分项的规划目标互为因果,共同作为终期蓝图体现在规划文本中。而作为与其互动结果的轨道交通规划,则需要在交通规划章节中单独表述。这种互动关系,也体现在其他城市基础设施与城市发展的综合统筹中,这也是城市规划系统方法论的体现。

2.2总体发展原则与轨道交通规划

2.2.1 城市功能与城市轨道交通规划

宽马路、摩天楼、立交桥,曾经是很多城市决策者心目中现代化城市的标志。随着我国城市建设的飞速发展,这些所谓的理想城市的缺点逐渐暴露,相关观念也随之发生了一些改变,但是仍然较为注重城市物质方面的发展。我国城市轨道交通现阶段的急速发展,与上述观念有所关联。轨道交通正在逐渐取代超高层建筑、地面立体路网成为代表城市先进与现代化的时尚新标志之一;在城市规划中,则与城市性质相结合,希望借助轨道交通的建设提升城市档次,,规划则必谈轨道交通。在许多城市的总体规划中,包括一些中等城市,都提出要建设轨道交通,而且多数直指地下铁路。轨道交通似乎成为了城市领域的“显学”。

轨道交通虽然是解决城市交通问题、优化城市结构的重要途径,但显然并非所有的城市都适宜建设。城市轨道交通也不应作为城市现代化和先进的标志来看待,一个城市职能性质的确定与档次的提升,关键在于硬件基础上的软环境。如果只通过大容量公共交通、组团开发等发展方式以求达到城市交通与结构的合理化,目前轨道交通的规划略显单一。

2.2.2 城市形态与城市轨道交通规划

城市形态,是由城市功能主导决定的,是城市功能的物质表象。城市轨道交通对城市功能的三阶段影响,在城市形态上体现得十分明显。

早期修建地铁的指导思想是“平战结合”,即平时用于交通,战时则用于战争,而权重是向战备倾斜,因此属于“绝密工程”。进入交通影响阶段,轨道交通与城市形态的关系实际上仍处于被动接受的状态。轨道交通的建设首选在既有交通问题严重的旧城区,此时的轨道交通主要为疏导型交通。在经济体制转型的背景下,城市的空间经济特征和时间经济特征都得以展现。地块可达性的改变使土地经济效益较高的开发活动得以聚集。从城市经济角度来看,土地资源的最佳配置就是使各种开发活动的土地经济效益达到最大。

因此轨道交通站点对周边地区可达性的提高,伴随着对可达性、敏感性及收益性不同用地以圈层式重新分布。时间经济特征的展现是指可达性提高使土地价值提升,对符合潜在经济用途的土地使用的时间延续及对不符合经济用途土地的开发时间的改变。这一阶段,城市轨道交通和城市形态的关系是,在互相影响的基础上,轨道交通开始发挥主导作用。

2.2.3 城市规模与城市轨道交通规划

与城市功能性质和城市形态结构不同,城市规模与城市轨道交通的关系是城市规模的决定作用在先而城市轨道交通的引导作用在后。

由于我国城市规划规定了人居建设用地指标,因此人口规模与城市规模具有相应的对应浮动范围。总体规划次序是以人口决定用地,人口确定后,各项用地指标与比例也基本得以落实,然后根据城市的特性进行局部调整。在规定地铁与轻轨建设条件时,以人口作为衡量指标,同时对人口与用地作出下限要求。

轨道交通对于城市规模的引导是明显的。原理是城市轨道交通可以吸引人口的集聚,人口集聚可能是人口增加,也可能是人口转移,无论哪种情况,都伴随着城市规模的变化。对于成长中的城市,人口的扩张带来轨道沿线城市规模的扩大;对于成熟期的城市,人口的转移和集中可能带来土地集约使用,但只要轨道交通线延伸出城市中心区,仍会导致城市规模的扩张。

2.3分项规划与轨道交通规划

2.3.1城市综合交通规划与城市轨道交通规划

总体规划中的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包含在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分项规划当中。这里的城市交通规划与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均不同于各自独立编制的专项规划,而是涵盖在总体规划指导思想下,结合各分项目标提出规划原则。

发展公共交通,不单单是公共交通的绝对发展,而更重要的是公共交通对于私人交通发展的影响作用,所以执行这一战略,必须做到同时抑制私人交通。从这一角度讲,BRT(Bus Rapid Transit快速公交) 与轨道交通都可以做到对私人交通尤其是小汽车的有效竞争。二者的结合也就是轨道交通与公共交通的关系,是这一战略指导下深入规划的第一步。轨道交通是公共交通的一部分。发展公共交通,首先要整合各类公共交通的有利资源。科学抑制私人交通的扩张。总体规划中,这一原则可单独提出,也可结合其他公共交通原则综合提出作详细规划,对此本文第四章将有论述。

轨道交通与其他公共交通的有效联合,主要在于线路的理想衔接和换乘节点的合理分布。轨道交通的建设在于补充道路不能满足的交通需求,因此规划应着重注意与轨道平行道路的设计服务水平,避免与轨道交通竞争局面的形成。城市道路同时也是形成城市用地布局的骨架,轨道交通站点吸引人口以圈层式用地布局发展,城市道路吸引人口沿街用地布局发展。所以,轨道交通站点地区,道路网应规划加密,进一步促进站点地区人口集聚和土地集约。在老城区“密路网”还能够解决停车位用地不足时公交车辆终点站临时停车的需求。

2.3.2其他分项规划与城市轨道交通规划

本章节主要阐述分项规划与城市轨道交通规划的作用方式。主要有以下两种:第一,是分项规划直接与轨道交通规划相互作用,例如城市历史保护区内轨道交通的建设,历史保护决定了轨道交通的线路与站点形式,轨道交通影响了历史保护的范围与保护程度。第二,是两者通过对总体发展原则的影响而间接发挥作用,例如城市住宅建设与轨道交通的建设,首先通过总体发展原则确定发展方向与规模,然后进行两个分项建设开发。在轨道交通规划没有作为单独分项规划的总体规划中,是通过综合交通规划来完成上述作用关系的。

2.4轨道交通规划分项规划

2.4.1分项规划内容

总体规划中的轨道交通规划,纵向分为三个层面,即轨道交通远景设想、总体规划期限内的轨道交通建设目标和近期规划期限内的轨道交通建设目标;横向则主要包含了轨道交通战略规划的成果部分内容,即轨道交通的类型选择、建设规模与线网规划的原则。总体规划年限内没有轨道交通建设的城市,也可能会在规划中提及远景轨道建设设想。轨道交通战略规划的分析部分内容如可行性研究等,其所作的预测分析涉及众多技术领域的详细层面,而且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而总体规划要求有确定性的规划时限的目标作为成果。总体规划列出成果为主的规划内容,以作为下阶段赋予其法律效力的基础。

轨道交通的类型选择、建设规模与线网规划的原则均可结合在线网规划中,因此总体规划的轨道交通专项规划一般也主要指轨道线网规划。

2.4.2分项规划原则

轨道交通分项规划的主要原则可以归纳如下:(1)用最少的轨道交通总里程满足最大的出行量。(2)线路按需求次序修建。(3)线路走向与城市主客流方向一致,连接城市主要客流发生吸引源。(4)与其他公共交通方式结合。(5)组建大型换乘中心,使之成为城市发展的副中心或新区开发的先导和依托点。(6)为城市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统一安排创造条件。(7)与城市的地质、地貌和地形相联系,尽量采用高架或地面形式。(8)降低轨道交通工程造价,科学合理地安排城市财政支出。(9)处理好SOD与TOD的关系。(10)保证快速轨道交通自身的可持续发展。(11)线网规模以需求为下限目标,以供给为上限目标。(12)优先发展中运量交通形式。

2.4.3分项规划的几个问题

分项规划中的线网形式与城市功能形态关系最密切,观察全球几个代表性的大城市轨道交通线网,其网络呈现一个共性,即多心自由式放射状。多心的效用是集聚与疏散形成规模,从而吸引更多客流。自由式是指不规划棋盘状的走向组合,就是建设最早的伦敦与纽约,体现了“客流第一”的原则。上述城市大都在半径20km的圈层内安排10多条放射线。

环线设置与半径线设置是线网规划中两个值得重视的问题。在道路网络中,环线对过境或跨区交通有较大的分流作用。轨道交通的转换则要通过旅客换乘的办法实现,由于轨道交通是独立、准点运行的运输系统,穿越中心区不会影响旅行速度,使用环线有可能出现因换乘次数造成延误。对于半径线设置,是指连接边缘组团到中心区的轨道交通线,它的弊端集中反映在运营和交通影响两方面。首先,半径线客流分布往往呈现一个明显的楔形,就是越靠近中心区客流越大,而在客流最大处,车上所有旅客上下列车势必在终点站停站时间增加,这时列车折返能力满足最小列车间隔存在困难,给列车正常运营造成风险。其次,线路截止在中心区某处,旅客必须下车,给这个区域引入相当大的无关客流,需要换乘地面其他交通方式,陡然增加很大的交通压力,形成新的交通瓶颈。

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速度也是目前争论较大的问题之一。从我国已经建成投入使用的轨道交通项目来看,整体建设速度并不快。认为轨道交通建设速度过快的观点主要是针对现阶段各城市的实际建设量和提出的规划建设数据。在经济承受能力允许并对轨道交通适应性有充分论证的前提下,加快城市轨道交通基本网络的建设,可成为现阶段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指导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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