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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建设用地指标市场化配置平台关键是处理好指标生产及交易环节,具体措施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确实权颁“铁证”,促进土地流转
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为蓝图,对农用地和宅基地以户为单位进行确权登记,并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作为土地流转的依据。
按照“一户一宅、面积不超”的原则,对超标宅基地每年按超标面积累进收费,促使农民退还多占的宅基地或者通过土地置换的方式向小城镇集中,从而达到集约利用土地的目的。
细化土地承包经营权为土地承包权和土地经营权,实行承包权和经营权适当分离,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以村农民集体为单位,把土地承包权折股量化到农户,农地股权是集体土地资产获利分红和领取失地补偿的唯一凭证,可以转让、买卖、抵押。鼓励建立农业生产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合作社),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和进退自由的原则,引导农民逐步入社生产经营,农户可结合自身情况选择不同的形式入股,以劳动力入社获得工资,以土地经营权入社获得分红。
二、转变发展观念,促进城乡统筹
地方政府主导的农村建设用地盘活方式,在没有破解“土地财政”之前,负面效应逐渐显现:首先,盘活前后巨大的地价“剪刀差”使得盘活阻力和困难越来越大,在维稳压倒一切的背景下,拓展新型城镇化空间必然举步维艰;其次,产生新的用地浪费,地方政府以土地优惠为条件招商引资,人为压低地价,降低项目落地门槛,粗放、低效利用项目时有出现。
在盘活农村建设用地特别是宅基地时,政府必须转变发展观念,“确保所获土地增值收益及时全部返还农村”。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要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执行,实现国有和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同房同价,同地同价”。引导农民主动参与土地资源优化配置,让农民切实感受到土地转变用途带来的增值收益,实现“要我拆迁”向“我要拆迁”的转变。缩小城乡居民收入之间的差距,最终实现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目标。
三、引进社会资本,整理城乡土地
单纯依靠政府财政资金投入拓展新型城镇化建设空间,显然已经很难持续。然而在制造业不景气的当下,民间大量资本,由于缺乏投资渠道和正确引导,四处游荡,在炒完房产后,又炒农产品,冲击社会经济健康发展。为了趋利避害,可以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城乡土地整理。
社会资本与合作社合作,通过农地整理,增加有效耕地面积;修建农田水利设施,提高耕地质量。为农业生产规模化创造条件,提高了合作社农业生产增产潜力;项目通过国土部门验收合格后,新增耕地面积转化为占补平衡指标,投资企业获得该项指标,通过公开出让该指标,收回投资,获取利润。
引导民间资本投资增减挂钩项目,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复垦为耕地,在扣除安置用地后,新增耕地经国土部门验收合格后转化为增减挂钩指标,投资企业获得该项指标,通过公开出让该指标,收回投资,获取利润。
四、国家宏观调控,维护农民利益
为了防止大量社会资金涌入农村,挂钩规模要严格控制在国家下达的指标范围内,并纳入土地年度计划进行管理。要坚决扭转政府主导下的增减挂钩试点中重建新、轻拆旧,重城镇、轻农村单一解决城镇建设用地供需矛盾的倾向;坚决制止在挂钩实施过程中脱离发展实际、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防止出现为了片面追求增加城镇建设用地指标,不顾农民实际承受能力,强迫农民住高楼。
为此开展增减挂钩工作,必须举行听证、论证,充分听取当地农村基层组织和农民的意见。整村搬迁的,必须经2/3以上村民或者2/3以上村民代表同意,防止农民利益受损;个人因进城务工,申请宅基地复垦换取资金的,必须出示城镇房产证明,经所在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后方可进行,避免宅基地复垦后出现农民居无定所问题。要确保所获土地增值收益及时全部返还农村,合理分配宅基地盘活中的增值收益。
五、加强项目监管,规范指标交易
国土部门根据上级下达的增减挂钩规模以及补充耕地任务;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规划,实地考察土地复垦整理项目现状,对各地上报的项目进行优选;从中选择出工程实施后综合效益最大的项目予以立项;获得立项审批的项目方可组织复垦整理,项目竣工后,通过上级国土部门验收确认,并由其核发指标交易凭证。
对于划拨的公益性项目及国家省市重点投资建设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用地,用地计划从各地国家年度用地计划指标中列支,其占用耕地由建设单位从交易市场购买占补平衡指标进行补充或者按照法定标准上浮一定比例缴纳耕地开垦费,专项用于开垦补充耕地;上述范围外的所有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必须从交易市场购买增减挂钩指标或者缴纳相当于当地建设用地复垦费用标准上限的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基金后,方可进行用地报批以及建设工作。
六、测算整理成本,设定交易时限
严格测算指标生产成本,指导指标市场化配置。占补平衡指标生产成本参照各地法定的耕地开垦费缴纳标准执行。增减挂钩指标生产成本,要在准确分析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城镇基准地价、城镇房价、可复垦的建设用地面积及其范围内的人口规模、房屋建筑结构、容积率、附着物等数据基础上,参照城镇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科学合理制定出建设用地指标生产成本范围,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向社会公开,作为指导指标交易的依据。
对没有取得建设用地指标的竞买者,可通过缴纳“建设用地指标保证金”参加竞买。竞买成功的,其缴纳的保证金转化为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基金;竞买不成的,原价退还。对于企业或其他单位、个人通过土地整治项目取得的占补平衡指标以及增减挂钩指标,自有权部门核发之日起,一年内必须上市交易。超过一年没有交易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生产指标项目所在地政府用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基金按照下述标准收购,转入下一年度用地计划:占补平衡指标按照法定耕地开垦费标准下浮一定比例收购;增减挂钩指标按照当地建设用地复垦费用标准下限进行收购。
指标交易顺利完成,对于买卖双方都是有利的,促进了指标交易健康发展。指标竞价方式,把只发生在建新地块的市场定价形成溢价方式,部分转移到复垦地块上,复垦地块所在的集体或农户能间接分配到更多收益。指标结转使用,使得土地资源优化配置具备了灵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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