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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说我的“打工”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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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起“啃老”一族,许多家长都叹息声声,忧心忡忡,显得十分的无奈。其实,“啃老族”并非我国所特有,在西方发达国家也同样存在。据《参考消息》报道,近年来美国还衍生了一个新兴的行业,专门为“啃老族”进行心理咨询呢!

“啃老族”的提法,据说最早出现在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但这一群体这些年大有燎原之势,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成为城市里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最近,一些媒体就刊载了不少涉及此事的报道,不过我觉得关注点还不够全面。

我一直认为,“啃老”形成一族,有着综合的因素,只归罪于不争气的“下一代”是不够的,更应从家长的自身去找一找。孩子出生都是性本善的,他们之所以沦落到今天这个德行,与他们的父母有着直接的关系,(转下页)(接上页)可以说许多人“啃老”是给家长们“惯”出来的。

与西方国家相比,我国几千年来有些传统是根深蒂固的,即使到了21世纪的今天亦无大的改变。就说子女的独立性吧,从小就习惯于大事全都由父母包揽。在孩提时代,小学、中学时期,由于年纪小还好说,但到了高考时,报考志愿大都由父母作主;终身大事操办的所需开支也是父母拿大头;甚至有了第三代还是依靠老一辈去操劳。前些天,《文汇报》刊登了一项调查,如今没有就业岗位,仍在社会上“飘来飘去”的大学毕业生,有70%的人是靠“啃”老生存的。可悲的是,有些家长虽然被“啃”得力不从心,仍乐此不疲,你说这该怪罪谁呢!

我是独生女,已过了而立之年,在我们这一辈人里,不乏“啃老族”的成员,我大学里的同学也有几位就一直“啃”得津津乐道。我在家里是名副其实的掌上明珠,绝对的娇生惯养,要说“啃老”的物质条件是十分优越的,但至今我都毫不沾边。说起来这得感谢我的父母。

我父亲是社科院的研究员,我母亲就是位医生,家庭的经济条件还算小康吧。但二老对我在钱上一是卡得很严,一直到我读高二时还没有自己可以支配的零用钱,我想买什么需要什么全都实报实销。我一直讽刺二老是“老抠”,他们从不生气,一笑了之。家风如此,我也就习惯了。

记得在我高二的那年,有一天老爸带回一张《文摘报》,上面有一篇报道,说的是美国十大财团的首富洛克菲勒,虽拥有十几亿美元以上的资产,但对子女的零用钱却吝啬异常。不仅零用钱按周支付,还少得可怜。此外他还立了一条规矩:想挣钱,可以在家里“打工”,用自己的劳动来获取报酬。于是老大承包了打扫卫生,老二、老三承包了擦鞋。干得好就给以奖励,干得不好就给以惩罚。如今几个孩子个个成器,均已“子承父业”。

看完这篇报道后,老爸提了一个建议,也让我照此办理在家“打工”。我老爸出版了多本专著,那时没有电脑,出书全靠自己爬格子。糟糕的是他的字书写得歪七扭八,不太好认。经常书稿到出版社需要找人重抄才能发排,而费用由作者承担。我的字没有受老爸遗传之累,十分工整,于是负责抄稿,“肥水不流外人田”,半年下来就挣了一笔不小的收入。这钱可是我第一次用劳动挣来的,由我支配,我给自己买了一款时尚的书包,还给老爸买了一只剃须刀,我在家打工的这件事还被中央一家报纸的记者写成报道刊登了出来。

到了大学二年级,我的打工经历由家庭转到了社会,几年暑假我都选择了在北京西四肯德基快餐店打工。每天上班从下午三点到晚上九点。每小时工资是3块钱,一天就是18块,还管一顿晚餐。

打工的第一天,店长就下达了两条规定:一是每人管一台收银机,如出了差错,少收了款,要自掏腰包给补上;二是在上座的高峰时段不得离开柜台。真是不干不知道,三天干下来可累极了,尤其是那两条腿,连续站6个小时实在够受的。第四天稍一疏忽,就出了差错,结账时少了25元,真倒霉,这一天半算是白干了。

每天我骑自行车上班,家里将最好的凤凰26女式车给我骑,但有一天下班发现车被偷了,这可是480元买的新车啊!我想不干了,二老却一点也没批评我,让我继续“打工”,接着,又花了240元买了辆金狮车,但不几天又被偷了。暑假“打工”30天,我挣了540元,而两辆自行车则损失了700多元。这实在是得不偿失,但老爸不这么认为,他说这是两码事,不能只算经济账!

“打工”的经历对我触动很大,体现出父母在我成长路上的良苦用心。更使我从小就在经济上渐渐确立了自主意识,对家庭的依赖思想也日渐淡化。与此同时,还增强了我的劳动价值观,逐步地认识到了要想挣大钱过好日子就必须靠自己的劳动。挣钱是一个艰辛的过程,靠劳动挣来的钱财是最值得珍惜的,消费起来也是最心安理得的。

如今我在企业里已是一名主管经理,收入颇丰,这也是靠自己的打拼得来的。我现在有一个4岁的女儿,我们两口子都想,一旦她到了可以“打工”的年龄,一定如法炮制,先让她在家里“打工”,再走向社会。我想如果孩子从小就有如此的经历,就决不可能沦落到“啃老族”的行列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