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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酒中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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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明威在小说《一个干净明亮的地方》中一口气用了28个虚无缥缈来告诉人们别在深夜里买醉。当然这一次,他又把自己算作例外。1923年的巴黎,是夜游神的圣殿,海明威也没闲着,他做记者,结了婚,生了孩子,又辞了职,写了几篇小说,教庞德打拳,有时赌马,蹭乔伊斯的酒喝,跟每个朋友借钱,说是买奶粉的,然后独自坐在咖啡馆吃牡蛎,再来一客油煎土豆,一客煎香肠,一大杯冰镇啤酒。晚上他会跑到真正的酒馆去找人“喝一把”,这是他发明的词,那意味着一连28个虚无缥缈,第二天,太阳照常升起。

不过等等,因为海明威有个爱扯谎的毛病,虽说他是个作家,写在书里的,不必都是真话,但公然吹牛,就是另一回事了。事实上,他的谎言常常很生动。他晚年写过一本《流动的圣筵》,过度夸大了饥饿对他的影响,还把自己回忆成一个不动声色的天才,口袋里没钱,满街乱走,假装吃得很饱,在名人面前,他气场强大,在太太面前,他怀才不遇,在那本书里,他甚至都没醉过,他的回忆总是在喝到一半时就忘了后来。

记忆是一种选择性遗忘。被海明威遗忘的是:其实他不穷,只是一度手头有点紧。他可能忘了他第一任太太哈德莉是富家女,也忘了他同时还交着两个女朋友,她们一个比一个有钱。他没提他为什么要带女友回家,和哈德莉一起同居,因为他忘了他一直想要一个摩登家庭:三个早餐盘子,三件浴衣,三辆自行车。他最不应该忘记的是1924年,在签下《太阳照常升起》的合同后,他是怎样酩酊大醉了三天。他忘了,他靠这本书成了名,离了婚,就跑到非洲打狮子去了。

《太阳照常升起》真是一本酒风浩荡的小说:潘趣酒,味美思葡萄酒,雪利酒,珀诺酒,苦艾酒,白兰地,杜松子酒,西班牙山民装在羊皮袋子里的自酿酒,当然还有大量的啤酒,香槟,威士忌加苏打,这些美酒迎来送往的全是海明威酒友梦之队,个个可以对号入座,他们共同的特点是晚上都不睡觉。其中有些精彩的醉酒段落,活色生香而绝不重复,令人怀疑海明威在醉眼婆娑的同时又是个只喝清水的圣人,一边东倒西歪一边削尖五支铅笔写着他的电报体小说。

当然,这是一本真正的新小说,任何人在任何时代读到它都仍然新鲜,如同一块永远能够挤出水的海绵,你永远能够闻到那个时代的酒味儿,从那些淡定的对话中散发出来。但在海明威后来的作品中,不知为何,酒的魔力渐渐消失了,他好像很知道这种书只应该有一本。

海明威是金牛座。这个星座的男人悲观、冷血,有毁灭倾向,是哲学控。他们喜欢自夸,对着干,性情孤傲,吃蛋糕总切最大的一份儿,迷信,拥有了就不珍惜,天生演技派,但没什么运动天赋。海明威有些运动天赋,但运气却很差,去非洲打猎,去西班牙看斗牛,去古巴捕鱼,这让他的文字越来越具有表演性,也让他的后台生活变得一团糟。他遇到不止一次飞机失事和车祸,病痛,酒醒后灵感枯竭,面对批评焦虑不安,卷入西班牙内战,却跟共和派闹翻,他又结了婚,又离了。

海明威的故事就是不停地从人多的地方离开。意大利,巴黎,西班牙,东非,圣迭哥,最后他和他的第四次婚姻停留在古巴哈瓦那,德保拉农庄。庄园里有他的六万册藏书和一箱箱威士忌,他自己开船出海捕马林鱼,当地人都把他看成一个封建领主,崇拜他,管他叫老爹。

哈瓦那有一种以海明威命名的饮料,是用朗姆酒、葡萄汁加樱桃酒混成的,人们叫它“老爹双杯”,老爹自己的量是七大杯。他还用大杯荷兰杜松子酒兑上橙汁,叫它“墨西哥湾流的死亡”。他的早餐是从一杯加了杜松子酒的茶开始的,而晚餐之后,没有什么比苏打水加威士忌更虚无缥缈的了。

他每天早晨站着写作,他写到最后才起名叫它《老人与海》。那是一本远离所有的书的书,远离陆地,在大海上。也许意识到生命所剩无几,所以他写得很慢。他总是在有所收获时就给自己找理由喝一杯,但他的酒瘾越大,他小说中的人物就越清醒,而且几乎快成了圣人:在尘世间落败,痛苦不堪,却也获得了一种虚无缥缈的高贵。作为回报,他只是得了个诺贝尔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