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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环境税收制度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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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工业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中国环境问题日益突出,环境的恶化不但直接影响着人民的生存质量,而且制约着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中国应借鉴国外在环境税收方面的成功经验,构建起比较完善的环境税收法律制度,不仅有利于矫正“市场失灵”,促进生态环境目标的实现,而且有利于促进环境事业的发展,有利于进一步与国际接轨。

关键词:环境税;生态税;绿色税收;税收中性

中图分类号:F810.42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0)07-0019-02

一、环境税收的概念

环境税(Environmental Taxation),也有人称之为生态税(Ecological Taxation)、绿色税(Green Tax),是20世纪末国际税收学界才兴起的概念,至今没有一个被广泛接受的统一定义。

环境税是指对环境保护有积极影响的环境税费。环境税的概念可分为狭义、中义、广义三种。狭义的环境税,认为环境税就是环境污染税,即国家为了限制环境污染的范围、程度,而对导致环境污染的经济主体征收的特别税种;中义的环境税,认为环境税是对一切开发、利用环境资源(包括自然资源、环境容量资源)的单位和个人,按其对环境资源的开发、利用强度和对环境的污染破坏程度进行征收或减免的一种税收。这种观点认为,环境税主要包括自然资源税和环境容量税;广义的环境税,认为环境税是税收体系中与环境资源利用和保护有关的各种税种和税目的总称。这种观点认为,环境税不但包括污染排放税、自然资源税等,还包括为实现特定的环境目的而筹集资金的税收,以及政府影响某些与环境相关的经济活动的性质和规模的税收手段 [1]。

二、环境税的功能性原则分析

1.开征环境税的首要原则:公平原则。所谓税收的公平原则,是指政府征税要使纳税人所承受的负担与其经济状况相适应;并且在纳税人之间保持均衡 [2]。在市场经济体制下,那些高消耗及高污染、内部成本较低而外部成本较高的企业或产品会在高额利润的刺激下盲目发展,从而造成资源的浪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降低宏观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率。

2.开征环境税的核心原则:效率原则。环境税的征税目的主要是为了降低污染对环境的破坏,这必然会影响污染企业的税收负担,改变其成本收益比,迫使其重新评估本企业的资源配置效率;同时环境税也对其他企业的经济决策和行为选择产生了影响。当这种影响被扭曲超过一定限度时,纳税人或者改变其经济行为,或者采取不正当手段以减轻或逃避其税收负担,这种状况被称之为税收的“额外负担”。当然,征税的过程也同样会带来纳税人的“额外收益”,对经济产生良性刺激。因此,检验税收经济效率的标准,应当是本着税收中性原则,达到税收额外负担最小化和额外收益最大化。

3.开征环境税的价值原则:环保原则。根据“谁污染,谁负责”的原则开征环境保护税 [3],把由于环境污染和对自然资源消耗而形成的社会成本反映到商品和服务中去,使那些对环境带来危害的污染者的生产成本提高,从而把环保和有效利用资源与每个生产者和消费者的经济利益紧密地联系起来,在经济利益的诱导作用下,促使企业积极主动地选择有利于环保的生产方式和工艺,消费者在价格机制的引导下也就选择无污染的商品进行“绿色消费”。把应由资源开发者或消费者承担的对生态环境污染或破坏后的补偿,以税收的形式进行平衡,体现了“谁使用谁补偿,谁受益谁付费”的原则,是将可持续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变为一种具有内在商业价值的制度安排。该制度具有两大功效:

(1)预防功效:通过征税行为缓解或消除行为人对环境的危害,纠正因市场失灵和政策失灵带来的环境恶化;(2)弥补功效:通过征税行为可以有效地聚积财力加强环境建设,最终达到保护和改善环境的目的。

4.开征环境税的动力原则:收入原则。治理环境污染、保持生态平衡的投资是非常巨大的,如果只依靠国家财政投资进行治理,既增加政府财政负担,又不利于控制污染。主要是因为这种做法没有触及到自身的经济利益,人们就会继续以资源的高投入、环境的污染和生态失衡换取自己的超额利润,所以开征环境保护税既可以从经济利益角度唤起人们的环保意识,又有助于增加政府的财政收入。

三、发达国家环境税收制度分析及其给中国的启示

经济发达国家历来对环境问题十分重视,尤其是OECD成员国,早在20世纪70年代就开始构建环境税收制度。一直发展到今天,通过税收政策来实现保护环境目的的国家越来越多。如1972年英国率先开征了二氧化碳税,美国、德国、法国先后开征了硫税,德国还对矿物油料加征生态税。挪威开征了饮料容器税,法国、澳大利亚等国在轮胎的生产或销售环节征收旧轮胎税,意大利对生物降解能力小于60%的塑料袋征税。美国、德国、日本、荷兰等国还开征了噪声税。

(一)发达国家环境税收制度介绍

1.加拿大。加拿大对一次性固体饮料容器征费并收取押金。在销售饮料时,向消费者征收环保费并收取一定的押金。每个瓶子的征税额度从0.05~0.30加元不等,到归还空瓶时退还押金,环保费留存,用于对一次性饮料容器的处理。这种措施减少了乱扔饮料包装现象,保护了自然和能源,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容器的使用和废物的产生。因为使用空调时会污染环境,而清除这部分污染是需要花钱的,因此,在购买空调时,购买者必须交一部分额外的环境税,每一台空调的价格都已经包含了环境税。谁造成的污染谁出钱来清除,这是很合理的。在加拿大联邦税法中,有些规定鼓励纳税人投资用于环境保护的项目与设备。对这类项目的成本可适当抵扣收入,对节约能源、减少空气污染和水污染的设备采用加速折旧法以减少企业纳税。

2.爱尔兰。爱尔兰政府为遏制塑料购物袋的疯狂使用,减少白色污染,对每一个塑料购物袋征收相当于13美分的税。所收资金全部交由新成立的环保基金用于环境保护项目。实践表明,这种做法对遏制白色污染非常有效,塑料袋使用量骤降了90%。

3.芬兰。芬兰政府准备用三年时间将垃圾税提高近1倍,以减少全国的垃圾量。根据这一计划,芬兰政府将每吨垃圾征收的税额从15.14欧元增加到23欧元。到2005年,每吨垃圾税将增至30欧元。根据有关部门规划,到2007年,传统的倾倒和掩埋垃圾的方式将被彻底放弃,各种垃圾都将被最大限度地利用,剩余垃圾也都会作为燃料生产热能 [4]。

(二)发达国家环境税收制度之启示

1.新法与旧制的衔接。中国目前尚未开征独立的环境税税种,散见于其他税种中的税费项目具有一定的环保作用,如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耕地占用税、土地使用税、车辆购置税、车船使用税等。在推行环境税收制度的同时,必须注意环境税与其他税种的配合和协调问题,以避免相互重复、抵触或背离,从而加重纳税人的负担,影响环境税的有效性。

2.立足国情,费税并存。虽然建立全新的环境税税种是中国环境税制度构建的终极目标,但是从中国现阶段的实际情况出发,一步到位地实现费改税是不可行的。以排污费为例,排污费的征收技术性非常强,需要大量的专业技术人员亲临现场以完成对企业排污的定量和定性分析,这是计征收费的基础。

3.开征税种多,课征范围广。从理论上分析,环境税所包含的税种数量众多。鉴于环境系统的生态性和复杂性,为保护环境而开征的环境税不是一两个简单的独立税种,而是由多个税种所组成的一个税种的集合。

4.税收优惠。在大多数国家,税负的水平已经相当高。为了使环境税克服各种阻力,许多国家都在推行环境税的同时坚持税收中性原则。具体的做法有这样几种:一是将环境税税款直接返还给纳税人。如挪威;二是减少其他税收。如荷兰。

四、中国环境税收立法建议

(一)开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专门税种――生态税收

1.概念。所谓生态税收就是以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为主要目的,向所有因其生产和消费而造成外部不经济的纳税人课征的税收。

2.纳税人。中国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应为从事应税排污行为和生产应税包装物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对行政事业单位和居民分人暂不征收。

3.征税对象。主要应是在生产、消费或处理过程中造成污染的产品。

4.税率。宜采取从量征收方式,税额取决于其对环境污染的程度。

5.税种划分。从税收管理体制来看,生态税收宜划为中央与地方共享收入。

(二)改革现行税种

1.资源税。(1)扩大资源税的征收范围。除了对矿产品和盐征税外,还应将水资源、森林资源、土地资源、草地资源等严重短缺和受破坏浪费严重的资源列入资源税的征收范围。(2)调整和提高资源税的征收标准,改革计税依据。征收标准应包含资源价值补偿和环境损失的因素。改变以前税额主要取决于资源的开采条件,与该资源开采的环境影响并不直接相关的情况。

2.在现有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关税等税种中增加环境保护性条款。(1)增值税中应增加对企业购置的用于消尘、除尘、污水处理方面的环境保护设备,允许抵扣增值税进项税款的规定。对关键性的、节约能源效益显著且因价格因素制约其推广的重大节能设备和产品,国家在一定期限内实行一定的增值税减免优惠措施。(2)在企业所得税中加入有利于环境保护的条款,如企业环保设备投资达到一定比例的,可以享受一定程度的税收优惠;对利用“三废”生产的产品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等。(3)关税。在进出口税收中,对涉及国家安全的卫生、环保产品可按产品技术标准和卫生检疫标准实行差别性进口关税政策,将某些不符合要求的国外产品阻在关外。

(三)完善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

税收优惠政策作为环境税收制度的构成内容。应该结合建设节约型社会和保护环境的要求加以调整和完善。

1.健全有利于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的各种减税和免税规定,重点是对节能技术研发和节能产品的税收优惠,以低税率甚至零税率鼓励人们可替代性能源,同时取消税制中对环境保护有负面效应的税收优惠政策。

2.结合增值税转型,充分使用加速折旧和其他税式支出等间接税收优惠方式,对低耗、高效、节能的产品。

参考文献:

[1]www.省略.htm,file:///E:/环境/什么是环境税―什么是,什么叫,是什么意思―天天基金网.

[2]曹明德,王京星.中国环境税收制度的价值定位及改革方向[J].法学评论,2006,(1).

[3]李慧玲.中国环境税收体系的重构[J].法商研究,2003,(2).

[4]www.省略,2008-04-23.[责任编辑 吴高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