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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真性理解:旅游与遗产保护视角的演变与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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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原真性”是一个动态、多元和复杂的问题。遗产保护研究领域强调客体本身衡量标准,讨论建构公认的遗产保护标准体系与技术指标;而旅游研究则强调主体的实地体验,讨论主体对客体“真”、“假”的辨别及其体验效果。旅游与遗产保护是一个互动演进与相互作用的过程,因此在旅游与遗产保护研究中要从互动与动态的角度来理解原真性概念。

关键词:原真性;旅游遗产保护;演变;差异

原真性是世界遗产保护中非常重要的概念,但“由于被运用于多个语境和层面,原真性是一个很难被定义的概念”(Golomb 1995)。的确,原真性概念在哲学、考古学、语言学、文学、艺术、传播学、社会学等多个领域都在相互传播与使用,时代变迁与社会发展不断为原真性提出新问题,再加上国际间的文化差异,使得原真性概念理解越发困难。

在旅游与遗产保护研究领域,原真性概念在遗产保护与旅游研究两个甚至多个学科领域之间交替出现,关注视角的不同导致对原真性概念理解差异使旅游发展与遗产保护两个本已经矛盾重重的管理部门关系变得更加复杂,因此理清原真性概念在两个领域间的不同演变路径及其理解差异十分必要。本研究拟从authenticity的中英文词义人手,分析该词两种不同学科语境的词义与概念演变并进行分析比较。

一、“Authenticity”的起源及其中文译法

一般认为,“Authenticity”来自于希腊语和拉丁语“权威的”(authoritative)和“起源的”(original)两词。在宗教占统治力量的中世纪,“Authenticity”用来指宗教经本及宗教遗物的真实程度(阮仪三、林林,2003)。“authenticity”的英文词义表示“真正”(trile)、“真实”(real)、“原作”(original)、“诚实”(honest)、“神圣”(sacred)(Lowenthal,1994)。

“Authenticity”引入文化遗产领域始于《威尼斯》(1964),在汉语中能与“authenticity”相对应的术语是用于鉴定文物的“真品”一词中的“真”,但仅针对可移动文物而言。根据英文辞典中对“authenticity”的“original(原初的)”、“real(真实的)”、“trustworthy(可信的)”三种含义,以及《奈良文献》中的相关理解,曹娟(2005)、徐嵩龄(2005:105)认为将“authenticity”译为“原真性”更能准确反映英文原词的含义。但此前,张松(2001)、阮仪三、林林(2003)在讨论文化遗产保护原则时就已经将“authenticity”译为“原真性”,同是文物背景的学者也有将其译为“真实性”(张成渝、谢凝高,2003;张成渝,2004),国家部分机关的相关正式文件也译为“真实性”。

“Authenticity”引入旅游研究领域源于对现代社会失真性(inauthenticity)的认识。美国历史学家Boorstin(1964)将托马斯库克组织的大众团队旅游称为“伪事件”(pseudo-event),是一种“失真”(inauthenticity)。与之相反,美国社会学家MacCannell(1973、1976、1989)则认为旅游者生活在现代化、异化(Mienated)的社会中,真实的东西越来越少,他们旅游的动机就是为了寻找“authenticity”。社会学研究者王宁(1999)在将MacCannell的“Authenticity”概念介绍到中文语境中时,将其译为“本真”。但在哲学研究领域,早在1991年就有人将“authenticity”译为“本真性”(杜维明,1991:49)。

其实,“真实性”一词早在中文语境中存在,只不过是多用于传播学、哲学、语言学等领域。从可查文献来看,“真实性”早期含义主要是针对“真”与“实”,“假”与“虚”而言,如纳扎罗夫(1953)关于电影纪录片真实与否的讨论,杜岫石(1959)、金岳霖(1959)关于真实与正确的哲学讨论等等。或许缘于语言习惯,后来旅游界常将“authenticity”译为“真实性”(吴忠才,2002;于岚,2003;吴晓隽,2004;钟国庆,2005;田美蓉、保继刚,2005;陈勇,2005;王晓跷等,2006)。

综上,“Authenticity”的中文译法各有背景,但从遗产保护的角度来看,“原真性”与“本真性”的词义基本相似,“原”指“原生的”,“本”指“本来的”,只不过目前社会学界、民族学界通常译为“本真性”(最近也有译为“原真性”,如马晓京(2006),而文化遗产保护界常用“原真性”,与之相比,旅游界常用的“真实性”更强调旅游者的体验,但由于“真实”失去了“authenticity”中“原初的”、“本来的”含义,与遗产保护的国际准则相背,根据英文翻译的“信”、“达”、“雅”原则,译为“原真性”应该更符合原意。

二、遗产保护法规与文献中原真性概念的演变

根据曹娟(2005)、徐嵩龄(2005)的研究,原真性概念大致经过以下几部国际法规文献的发展与完善:

《威尼斯》。1964年5月在威尼斯召开了“第2届国际历史古迹的建筑师与技师大会”,通过了《国际古迹和遗址保护》(简称《威尼斯》),《》首次明确提出“使它们(历史古迹)能以充分完备的原真性传承下去”,《威尼斯》强调,文化遗产的保护,不仅要保护“最早的状态”(theunderlying state)而且要保护“所有时期的正当贡献”(the valid contributions of all periods),“不能改变布局和装饰”,“要保护古迹周围环境”,等等,充分表达了文化遗产保护的“原真”概念内涵,即“最初的状态”与“当时的环境”。

《奈良文献》。1994年11月,日本文部省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中心、罗马中心、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在日本奈良组织召开“与世界遗产公约有关的原真性”国际专家会议并形成《关于原真性的奈良文献》(简称《奈良文献》)。《奈良文献》第13款指出,“想要多方位地评价文化遗产的原真性,其先决条件是认识和理解遗产产生之初及其随后形成的特征,以及这些特征的意义和信息来源。原真性包括:遗产的形式与设计、材料与实质、利用与作用、传统与技术、位置与环境、精神与感受。有关‘原真性’详实信息的获得和利用,需要充分地了解一项具体文化遗产独特的艺术、历史、社会和科学层面的价值。”文化遗产原真性的保持还在于,“不同的文化和社会都包含着特定的形式和手段,它们以有形或无形的方式构成了某项遗产”。

《巴拉》。在国际遗产界对原真性概念一系列探讨中,澳大利亚的《巴拉》(The Burra Charter)是一部对原真性概念也有重要影响的法规,它针对原真性原则提出遗产保护方式可以包括维护、保存、恢复、重建、兼容性利用、利用、适应性改变、展示等多种方式,接纳了“重建”等符合亚洲文化遗产特征的遗产原真性保护方式。

《实施世界遗产公约操作指南》(1999,2002,2005)将遗产价值认证直接与遗产的原真性联系起来,并明确指出遗产申报必须经受“原真性检验”(testof authenticity):“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文化财产(property)至少应具有《世界遗产公约》所说的突出的普遍价值中的一项标准以及原真性标准”;每项被确认的项目都应“满足对其设计、材料、工艺或背景环境以及个性和构成要素等方面的原真性的检验”。自此以后原真性概念作为文化遗产保护理论的基础和核心概念,受到世界各国遗产界的高度关注。

《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2000)明确提出,文物古迹必须具有历史的真实性,现存实物必须是历史上遗留的原状,并规定原状是指实施保护工程以前的状态和历史上经过修缮、改建、重建后留存的有价值的状态,以及能够体现重要历史因素的残毁状态;局部坍塌、掩埋、变形、错置、支撑,但仍保留原构件和原有结构形制,经过修整后恢复的状态;文物古迹价值中所包涵的原有环境状态。并提出了具体的鉴别、修复、保护工程的技术要素。所有这些理念都充分考虑了中国特色的古迹与文物保护要求。

当然,迄今各国对原真性概念的理解仍有差异,关于它的发展与完善仍在不断的进行中。总的看来,近几十年国际遗产保护的法规与文献中关于遗产价值识别或遗产保护观念的变化基本上反映了原真性概念的演变过程:从纯不可移动物质遗产到可移动物质遗产,从物质遗产本身到物质遗产的非物质元素,从遗产价值标准的欧洲化到遗产价值标准的多元化,从遗产保存到遗产保护与利用多种方式并存,并开始关注遗产与人的关系,关注文化与自然的关系(见表1)。

三、旅游研究中的原真性概念演变

旅游研究领域的原真性概念来源于哲学领域的人类存在主义研究,但借用自早期博物馆研究(Trilling,1972),随着美国社会学家MacCannell(1973)将原真性概念延伸到旅游研究领域,它很快变成一个热门话题。但随着原真性概念的广泛运用,其内涵的不明确性与使用局限性日益暴露。批评家质疑它的可用性与正确性,支持者用它来解释旅游现象,成为旅游研究领域批评、改进与再批评的热点问题。Wang(1999)将原真性概念分为客观主义原真性、建构主义原真性、后现代主义原真性、存在主义原真性几个类型:

客观主义的原真性(objeetive authenticity)。对原真性的客观主义方法研究以Boorstin(1964)和MacCannell(1973,1976)为代表,二人把原真性当作旅游客体内固有的一种特性,可以用一个绝对的标准来衡量。在看待旅游者追求这种原真性的能力和动机方面,两人的观点截然相反。Boorstin(1964)认为游客既没有获得原真性的能力,也没有追求原真性的愿望,而MacCannell(1973)则认为游客不满足于现实生活的虚伪,他们出游目的就是追求原真性。在客观主义的原真性概念中,不管是Boorstin所批评的“伪事件”(pseudo-event)还是MacCannell所提出的“舞台化的真实”(staged authenticity),其衡量标准都是基于博物馆情境下的对旅游客体原真性的判断。他们的这一主张招致了多种质疑和批评,其主要批评在于原真性在现实中并不是非“黑”即“白”,而是存在许多的不确定性,专家、学者所判断的不真实或“舞台化”对旅游者而言则有可能是真实的(Wang,1999)。

建构主义的原真性(Constructive authenticity)。Wang(1999)将建构主义的原真性概念概括为:(1)绝对客观的、静态的起源或“原物/原作品”是不存在的;因而没有一种“原物/原作品”意义上的绝对真实(E.Bruner 1994);(2)真实或不真实是一种人们看待、解释事物的主观结果;因此对于真实的体验是多元(pluralistic)的而非单一的;(3)对于旅游目的地的不同文化和民族来说,原真性是旅游客源输出地的游客基于其期望甚至刻板印象对旅游目的地旅游产品所贴上的一种标签。在效果上,旅游者确实在寻找原真性,但他们寻找的不是客观的原真性,而是社会建构的原真性。旅游目的或其他事物作为原真性被体验不是因为他们是原物或真实的,而是因为他们作为标志或原真性的象征被认识到(Culler,1981);(4)曾经是不真实的事物,随着时间的推移,在经历了一个“突现的真实”过程后会被重新定义为真实(Cohen,1988)。由此可见,建构主义者寻求的原真性不再是Boorstin和MacCannell所指的客观的原真性,而是一种符号的、象征意义的原真性,是社会建构的结果(Wang,1999)。

后现代主义的原真性(Postmodernism Authenticity)。后现代主义原真性在对旅游客体和旅游主体的认识上,代表着一种比建构主义原真性更激进的观点,他们完全不把“不真实”(Inauthenticity)当一回事(Wang,1999)。他们的核心思想基本上可以概括为:(1)“真”、“假”其实没有严格边界,“真真假假”其实经常相互替代。Eco(1986)用美国迪斯尼乐园的例子来说明真假的界限,他完全解构了原制品与复制品、符号与现实等之间的界限,抹杀了“真”与“伪”的界限,进而也解构了原真性的概念。(2)现代技术可以使“假”变得比“真”还真,“假作真时假亦真”。Baudrillard(1983)用柏拉图的“虚像”(simulacra)来解释真实与虚像之间的关系。他认为虚像的发展经历了“伪造(counterfeit)一复制(copy)一仿真(simulation)”的过程,而现在的世界正是一个“仿真”构成的世界,它允许没有“原作品”,没有“起源”,仿真(simulation)和虚像(simulacrum)变得如此真实,比真实还要真实,已达到了一种“超真实”(Hyperreality)的境界。“表演的原真性”可以替代原物,因而也可以起到保护脆弱的旅游文化(Cohen,1995)。

存在主义的原真性(Existential Authenticity)。存在主义原真性概念并非源于旅游研究领域,它主要与人类存在的意义、幸福的意义、人对自己的意义等话题有关(Carol J,Steiner and Yvette Reisinger,2006)。其早期含义是“人在某一时期对自己的真实”(Berger,1973)。在相关研究基础上,王宁 (1999)将游客的原真性体验分为个体内部的原真性(intra-personal authenticity)与个体之间的原真性(inter-personal authenticity)两个维度,并认为既使旅游客体是假的,但游客会在旅游活动的激发下放松自己找到个体内部的原真或者个体之间的原真体验。当处于存在的原真状态时,人们感觉自己比日常生活中的自我更加真实、自由,但这不是因为他们发现旅游客体是原真的,而是因为他们摆脱了日常生活中的种种约束,能够参加非同寻常的活动。

此外,最近又有学者提出“定制化的原真性”(customized authenticity)。在存在主义原真性概念得到很多人支持的同时,持批评观点的学者仍然认为这种原真性在强调旅游者追求原真自我的同时忽视了东道主社会(李旭东、张金岭,2005)。美国学者Wang Yu(2007)也指出客体的原真性与存在的原真性(与自我相关的原真性)之间并非毫无联系;而且,通过某种机制这两种类型的原真性是可以相互转换的。她认为原真性有三个层次――客体、自我(主体)和家。她认为除了客体层面的原真性和自我(存在)的原真性之外,与家相联系的原真性(home-related authenticity)亦是理解旅游者追求原真性的一个重要维度。游客旅游是为了逃离熟悉的环境,却又不断“在他乡寻找故乡”,在“陌生中寻找熟悉”,Wang Yu将这种原真性理解为“定制化的原真性”(customized authenticity)。其核心思想包括:(1)事先对“他者”的想象――这种原真性主要是与客体相关的,而且受大众传媒、旅游文献、旅游指南等影响;(2)旅游者本能地寻找“家的感觉”,在陌生中寻找熟悉,在他乡中寻找故乡。(3)东道主根据旅游者的需要创造和提供符合旅游者需要的原真性的旅游产品。Wang Yu提出的定制化的原真性(customized authenticity)的概念事实上是一种客体(东道主社会)和主体(旅游者)共同建构的原真性。这个概念强调了客体和主体的互动,更重要的是它解释了建构的、舞台化的遗产文化何以被旅游者所接受。wang Yu超越了对“原真性”概念的二元理解。但与此同时,定制化的原真性的问题在于当这种二元对立消除后,东道主社会是否可以提供每个个体旅游者认同的原真性遗产文化以及如何提供。这种定制化的原真性必然是多元的,而最终的结果可能就如wang Yu自己丽江案例研究所说:在旅游地“旅游者可能随处发现也可能无法在任何地方发现‘本真的纳西文化’”。

总的看来,旅游研究中的原真性概念虽然最初源于博物馆研究领域、哲学研究领域,但在旅游研究中却是从关注旅游者动机与旅游者体验开始,这也就奠定了其概念后面的演变过程,即基本上是站在旅游者的角度来分析“真”与“假”,尽管客观主义原真性更强调客体本身的“真”与“假”,但这种“真”与“假”也只旅游者辨别能力范围内的真假,建构主原真性则开始认为旅游者所关注的客体“真”“假”是被社会建出来的,其本质仍是从旅游者角度来判断的“真”与“假”,后现代主义实际上完全放弃了原真性概念,可以不作考虑。存在主义原真性完全从旅游主体即旅游者自身开始分析“真”与“假”的感受,实际上是将原真性概念的视从主体对客体的关注与判断转向了主体对自身的关注。“现实存在主义”的原真性提出的“定制性原真性概念”又重新将原真性理解拉到了主体与客体之间,但却不是将客体放在一个被动的“判断”与“鉴定”“真假”的位置,而是认为客体是根据主体的需要而主动建构的一种“真”的场景(见表2)。

当然,西方旅游研究中对于“原真性”概念争论只是一种理解纷繁复杂的旅游现象的一种视角,原真性概念的发展与演变本身就说明了“原真性”并不是一个“静止、客观、固定的标准”或“某种产品或吸引物的固有属性”,它往往是主观的、建构的以及不断发展和被创造的,对原真性概念的分析将有助于研究旅游地管理、文化商品等多个热点问题。

四、原真性概念的演变路径与理解差异比较

首先,从学科背景看来,遗产保护界的原真性概念是以考古学、博物馆学为基础,而旅游研究领域的原真性概念则是以社会学为基础,学科背景不同,其最初关注的问题也不尽相同。遗产保护研究更多地关注遗产保护的标准与实施技术细则,而旅游社会学者则关注旅游社会现象的解释。

其次,从研究与争论焦点来看,遗产保护界因国际文化差异及遗产特性的不同对原真性标准理解不同而产生争议,争论原真性概念的目的是为了制定一个公认的遗产保护标准体系。而旅游研究领域则从解释旅游社会现象,增强旅游者体验、管理旅游地的角度来讨论原真性的概念,但由于旅游产品类型不同、旅游场景不同等旅游形式多样化的特征而形成对旅游体验的多角度解释,其争论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解释旅游现象。

第三,从发展过程来看,遗产保护界的原真性概念经历了从强调物质遗产的本身到强调物质遗产相关的非物质元素,从强调物质遗产的现状到强调物质遗产的时空演变过程,从物质之间的关系到强调物质与人关系的过程。与之相对应,旅游研究领域的原真性概念则从分析旅游主体对客体的“真假”辨别到讨论旅游客体“真”与“假”的构建模式,再到完全从旅游主体的“真”、“假”体验态度,然后发展到旅游客体与主动的互动构建模式。二者都是一个不断演进的过程,但其演进动力不尽相同。遗产保护界的演变动力是世界各国遗产保护界的实践,推动世界公认的、适用于多种类型的遗产保护的标准,而旅游研究领域的原真性概念演变动力却在于解释不断出现的新的旅游现象,对旅游活动与旅游地管理提出改进意见。

第四,从发展趋势来看,遗产保护界将原真性概念不断从文化遗产保护领域扩展到文化与自然遗产保护领域、非物质文化遗产领域,并且这一概念在相关国际组织的推动下不断地推进世界各国的各类遗产保护与保存。旅游研究领域也将原真性概念从主体关注不断向客体及主客体互动关注不断推进,使原真性概念的内涵边界不断放大(见表3),值得一提的是,原真性概念在在旅游研究领域出现之初就没有局限在文化遗产范围,而是以旅游者体验为中心延伸到任何其他旅游客体对象进行讨论,并且已经在业界产生的深远影响,如近年来旅游业界以“真山真水”为宣传口号的旅游“寻真”运动日益盛行,这一现象说明旅游经营者与旅游需求者都已经开始关注旅游活动中“真”与“假”的问题。

五、原真性概念在旅游与遗产保护研究中的理解逻辑框架

如前所述,遗产界关注物质但日益向非物质元素聚焦,旅游界关注现象但日益转向互动分析。鉴于旅游与遗产保护研究本身就是一项基于两者互动之间的研究,原真性概念有必要充分吸引各自的优点,在研究中予以全面考虑(见图1):

关于客体原真性理解。根据遗产保护界对原真性概念的理解,在徐嵩龄(2005)研究的基础上,可以将原真性的理解要素分解为遗产的地点、位置,形态、法式,形式(指非物质艺术的表现形式)、器物,材料、材质,环境,技艺,功能,精神、情感,原住民社区(生活方式、艺术传人),相关事件、人物与地方,时序变化等12个方面。在旅游研究中,于客体本身的“真”与“假”辨别的复杂性,以及旅游主体“真”与“假”的辨别能力限制,因而也只能从游客体验的角度来分析客体“真”与“假”对旅游体验的效果,为遗产保护与旅游管理提供依据。

关于旅游主体的原真性理解。遗产保护界基本上只关注客体本身,认为遗产本身一定是可以用一个绝对标准对真与假进行衡量,但旅游研究中却将旅游主体即游客自身是否有“真”与“假”的体验作为关注的焦点。不过从长远来看,游客对客体原真性认知能力的提高也受客体原真性标准的普及程度有关,因此遗产旅游研究中主体的原真性体验与满意度的关系将是一个渐变的过程,应从动态的角度来理解主体的原真性体验。

关于旅游介体对原真性的影响。由于时间、空间以及旅游者知识能力等原因,旅游主体对客体的认知并不是直接的,往往在很大程度上受旅游介体的影响,这些介体包括宣传媒介、旅游服务机构等,他们对旅游客体的宣传、介绍也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旅游主体对旅游客体原真性的认识。因而媒介对客体的构建方式与传播途径,以及媒介对主体即旅游者对客体的认识产生什么样的影响等,都是旅游原真性概念需要分析讨论的问题。因此遗产保护界在研究客体的固有标准时也要注意对这些标准信息的传播与普及,保证遗产原真性在媒介中建构的准确性。

六、结论

前文分析表明,旅游与遗产保护中的原真性概念是一个动态、多元和复杂的问题,遗产保护研究领域强调客体本身的衡量标准,而旅游研究则强调主体的实地体验,旅游与遗产保护是一个互动演进的过程,因此在旅游与遗产保护研究中要从互动与动态的角度来理解原真性概念。

在旅游与遗产保护研究中,对原真性的理解要分别从客体、主体与介体三个不同角度进行,客体本身的原真性标准是一个动态变化与不断发展的过程,其中也不乏主体与介体的作用,因此研究三者之间的互动关系、相互影响过程无论对于旅游研究还是对遗产保护都是十分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