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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产业链组织的发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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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从时间序列的角度分析了中国农业产业链组织发展的萌芽阶段、发育阶段、发展阶段,为未来形成高效的农业产业链组织机制,提高整个产业链条的运行效率和效益进行理论探讨。

[关键词]农业;产业链;阶段

[中图分类号]F32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 — 2234(2012)06 — 0094 — 02

中国农业产业链组织机制是指我国农业产业链组织的表现形式以及与各主体之间的联结实现方式。蒋永穆、王学林把我国农业产业化组织的发展分为四个阶段。农业产业链与农业产业化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在产业组织的发展上是基本一致的。借鉴蒋永穆教授的这种划分方法,我国农业产业链的组织发展分为:萌芽阶段、发育阶段、发展阶段。

1 萌芽阶段

在改革开放以前,我国的农业生产经营是高度集中化的公社制。的政社合一、生产资料完全归属公社所有等弊端极大地挫伤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影响了农业生产的发展。时期,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最高,农民的入社率高达100%。但是,随着的解体,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急剧削弱。

“家庭联产承包、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我国农业的基本经营制度。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极大地解放了生产力,农民的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农业生产得到极大地发展。但是,这种小规模、分散性的生产,一是使得生产的规模性与集约性难以发挥,二是使得分散的农民面对市场交易的弱势地位凸显。广大农民与市场的关系是多对一的映射关系,众多农民处于无序的分散竞争状态,农民还是只能获得出售初级农产品的收益,农产品的附加值极低。

图1 :农民与市场的多对一关系示意图

上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为了尽快脱贫致富,广大农民依靠科技发展生产的积极性空前高涨。在科技示范户、专业大户的带领下,成立了农业专业技术协会,即把同一类产品生产经营的农户依据自愿的原则组织起来,以增加农民成员收入为目的,在技术、资金、信息、购销、加工、储运等环节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的专业性合作经济组织。这一时期的特征是广大农户通过专业技术协会与市场连接。见图2。

图2 :“农户+专业技术协会”示意图

经过三十年的探索和实践,农业专业技术协会从数量和质量上都有了很大提高,全国从东到西,从南到北,除以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有了农业专业技术协会,并得到迅速发展。1995年11月8日,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研究会)的全国性组织—中国农村专业技术协会(CRSTA)在北京正式成立,初步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了农技协的组织网络体系。据中国科协统计,到1998年底,全国已发展农业科技协会11.56万个,包括粮食作物、瓜菜、水产、林果、食用菌、加工运输等140个专业,入会农户达620万户,占全国农户总数的2% 。至2009年底,我国登记的农业专业合作社是24.64万家,入社的农户有2100多万户,入社率是8.2%。

2 发育阶段

“公司+农户”是发育阶段的特征,也即是“小农户”通过“大公司”与市场联结,“大公司”是指农业产业链上的龙头企业,“小农户”就是分散的进行小规模农业生产的广大的农民。这种“公司+农户”模式的引入使得农业产业链的组织层次得以丰富,产业链得到延伸。

图3 :“公司+农户”示意图

在80年代,专业技术协会在我国农村部分地区已经建立,并有了一定发展。农户迫切希望通过协会的帮助,实现脱贫致富的梦想。但是,专业技术协会更多的是提供技术指导,少有农户进入加工与流通,尤其通过专业技术协会来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现实中还难以实现。同期,国外的一些涉农企业进入中国市场,带来了农业运作的一些新理念。如,泰国的正大饲料公司为了进入中国饲料市场,采用的模式就是由公司向中国农户提供技术服务、种鸡、饲料等生产资料,带动农民家庭发展养鸡业。这些新方法、新模式对我国涉农企业起了一个示范作用,国内涉农企业纷纷效仿,促进了“公司+农户”模式的形成。1993年经济日报刊发《发展农村市场经济的有效途径—“公司+农户”》,这是理论界第一次对这种模式予以命名。30年来,“公司+农户”模式在帮助农民致富、推广农业生产技术、规模经营和规避市场风险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通过契约联结,双方交易的稳定性得到显著增强。龙头企业为了得到稳定的和有质量保证的原材料来源,在合同中会一定程度上考虑农户的风险,农户的销售也有了稳定的渠道。这一时期,农户的增收是明显的。但是,由于农户与龙头企业依然是多对一的关系,双方之间实力悬殊,不是完全平等的市场关系,又缺少其他干预力量予以平衡,以至于这个模式在操作过程也暴露出它与生俱来的缺陷:农户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没有话语权、自主意志得不到体现,农户与龙头企业的权责严重不对等、机会主义大量存在、条约显失公平,利益分配完全由龙头企业单方决定并向企业方倾斜等。这些因素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民积极性的发挥,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两者“双赢”的预期效果。

“公司+农户”的组织形式探寻了农民进入市场的通道,并对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起到了明显的促进作用。但是,由于这种模式具有制度性的弊端,不能彻底改变农户的弱势地位,不能改变农户利益受损的局面,迫切需要组织创新,以适应农业的新发展。

3 发展阶段

发展阶段的特征是农业产业链组织形式多样,充满活力。

随着农业产业链的发展,“公司+农户”组织模式的弊端愈加显现。龙头企业的强势、农户的弱势使得农产品的绝大部分增值收益被龙头企业掠夺,农户只得到初级农产品的原材料收益。为了改变这一状况,农户之间需要组织起来,结成利益共同体与龙头企业竞争。在“公司+农户”组织模式的基础上,逐渐衍生出“公司+基地+农户”、“专业市场+农户”、“公司+合作经济组织+农户”等不同类型的产业链组织模式。农业产业链的发展与我国家庭联产承包、统分双层结合的农业基本经营制度相衔接,展现了旺盛的生命力,上述几种模式已经成为我国农业生产重要产业组织形式。

图4 :“公司+基地+农户”示意图

图5 :“专业市场+农户”示意图

图6 :“公司+合作经济组织+农户”示意图

在图4“公司+基地+农户”模式中,“公司+农户”模式中增加了一个“基地”环节。在图5“专业市场+农户”模式中,若干龙头企业处于同一个圈中表示各个不同的龙头企业在专业市场中竞争。在图6“公司+合作经济组织+农户”模式中,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增加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环节。专业商品市场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出现是农业产业链发展进入新阶段的两个重要标志。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出现使得农户的谈判能力得以大大增强;专业市场的出现使得从事相关业务的龙头企业也出现竞争对手,这对于一个特定区域的农户来说,龙头企业的增加有利于使价格达到一个均衡的位置。因此,专业市场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出现使得农户和企业在谈判中处于相对平等的地位。同时,由于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出现使得企业通过与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合约而大大降低了交易费用。另外,由于专业市场的出现,使得龙头企业之间的竞争性加强,竞争可以带来产品的丰富和质量的提高,市场与龙头企业呈一种相互促长的态势。

〔参 考 文 献〕

〔1〕蒋永穆,王学林.我国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发展的阶段划分及其相关措施〔J〕. 西南民族大学学报.2003,(08):44-48.

〔2〕 刘志仁.提高农民组织化水平成解决中国农业问题重要课题〔EB/OL〕.中国经济网,2010.5.29,

〔3〕 董雷.发展农村市场经济的有效途径-“公司+农户”〔N〕.经济日报,1993-07-0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