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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坚克难加快上海内河水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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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覆盖,抓重点

2015年,上海市地方海事局围绕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党组“打造达到世界先进水平的大交通体系”的总体目标,确立了“抓住一条线(安全)、突出两个面(行业发展、依法行政),把握三个点(重大工程保障、‘十二五规划’落地、内部长效管理)”的工作思路,各项工作有序推进,辖区安全形势良好,总体受控,其中重点工作不乏亮点。

1、邬马渡顺利撤渡

邬马渡的监管问题始终是一个重点和难点,尤其是外滩发生踩踏事件以后,我们除了组织2015年邬马渡应急联合演练外,又于1月14日牵头在闵行召开了闵行区建交委、奉贤区建交委、奉贤区庄行镇人民政府、上海闵行海事局、闵行和奉贤区地方海事处、上海邬桥轮渡客运有限公司等多家单位的协调会,完善了邬马渡的监管方案和相关预案。

2、新能源稳步推进

一是成立了推进新能源工作的领导小组;二是与LNG新能源推广的绿色动力、绿动、乳化柴油公司、瑞华电动船舶、安顺船务公司等相关企业建立了每月例会制度;三是主动调研,积极配合新能源企业进行加气站的现场选点,瑞华船舶的研发基地的选址,提供船舶检验技术的支撑以及乳化柴油加注码头的安全技术评价等工作;四是组织了LNG船员培训,先行先试,组织落实LNG船员培训讲义的编写。五是深化了船检交流,与江苏省船检局进行了检验工作对接,完成绿动公司700吨级船舶图纸的审图。

3、举一反三排查隐患

“东方之星”事故发生后,全系统都高度重视,反应迅速、措施到位。开展了多项工作:一是开展专项检查,赴奉贤邬马渡、青浦、松江东三渡等主要乡镇渡口进行现场检查,做到“全覆盖、连续查”。二是开展船检附加检验。三是针对外港辖区一些小型加油船翻沉现象,与上海海事局联合开展了关于小型油船的风险防控研究。

4、组织体健康自查认真开展

5月下旬,根据市交通委的任务要求,局党政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会研究部署自查工作,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态度,不掩盖问题,不回避问题,确保了自检工作全覆盖、查找问题无死角;对查找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和目标。上海市航务处借此次自检工作,切实达到了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提高的目的。

把脉问诊,攻坚克难

今年上半年全国水运行业发展呈现“内外贸齐头并进,内河好于沿海”发展特点。沿海与内河集装箱吞吐量7614.73万和866.96万TEU,同比增加6.14%和10.82%,较去年同期均有提升,内河增长尤其明显,增幅为近20个月来的最高涨幅。分析行业发展增长的原因,在国家政策推力,“一带一路”建设明确了顶层设计,上海自身发力和行业措施给力这些利好条件下,我认为,行业走势将会保持平稳向上的发展趋势。对辖区行业监管来说,主要要把握以下几个重点:

1、安全管理要“攻坚克难”

解决浮吊管理难题。浮吊始终是安全管理的“重灾区”。截止2014年底,浮吊仍有195艘,从业人员约800人。今年,“黄浦江上游浮吊改造”被列为市委重点工作,为开展浮吊清理提出了明确要求。目前,推进工作主要面临三个问题:一是目标路径未统一,二是管辖责权未明确,三是标准方案未细化。下一步,我们要围绕“裁减总量、规范存量”的总体原则,采取有效措施,在市交委水运处牵头下,联合属地交通主管部门,推动浮吊安全评估工作,形成指导意见,统一目标路径,明确相应的管辖责权和工作标准。

提升应急处置成效。松江、闵行沉船事故后,总结经验,我们要做好几件事:一是进一步扶持和培育社会应急救助力量,为内河水上突发事件处置提供支撑,研究形成完善的社会救助力量补贴、奖励办法。二是研究设立内河水上突发事件应急救助保障资金,制定相关使用管理办法。三是总结经验教训。细化强制打捞的工作程序,法规室和通航科要把沉船强制打捞的程序和文书形成模板,加强培训。

研究船舶大型化带来的安全风险问题。从闵行松江大型船舶打捞上,可以看到船舶大型化带来了很多风险。船舶大型化以后,不但要考虑打捞能力、打捞资质、打捞设备,还要考虑监管风险。现在内河船舶大型化的趋势日益明显,普遍存在大船进小河的现象。需要在规范黄浦江上游浮吊经营的同时,既要保证水运资源的合理利用,又要确保桥梁设施的运营安全,这就需要通过政府部门制定特定的要求,或调整相应的规范标准,来提高桥梁的设防能力。

LNG船监管问题。我们起草《本市内河LNG动力船舶安全监管指导意见》,在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内河液化天然气燃料动力船舶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的基础上,结合上海市内河即将投入运营的LNG动力船舶实际情况,从船舶新能源动力设备安全检查、靠离泊的具体方式、航行安全、燃料加注等方面,细化本市内河辖区LNG动力船舶的监管要求。

签证取消后管理模式改革问题。取消签证要配套出台五个标准和方案:一是法规标准,二是工作标准,三是信息化建设方案,目前,已经对业务平台进行改版升级,适应签证取消后的监督工作,在虬江站开展核查系统和移动执法终端项目试点,年底前要完成各省际检查站推广。四是规费征管方案,完善新型海事(航务)规费征管模式调整。五是机构调整方案,结合上海市航务(地方海事)体制改革进程,深化制定全市内河辖区海事现场机构调整方案。

2、行业发展要 “望闻问切”

中医里有“望闻问切”四诊法,管理行业也要多管齐下,做好“望闻问切”,找出局属行业监管的一些瓶颈和疏漏。在行业监管过程中,我们要做好几件事:

在航道方面,要宣传贯彻《航道法》切实推进建管养并举。根据上海市政府《内河水运发展实施意见》,高等级航道建设发展的目标概括起来就是“一个总体目标、两大时间节点”。具体来讲2015年,三级及以上内河航道通航里程达到220公里(现状为174公里),占全市内河通航里程比例提高到10%以上,到2020年,三级及以上内河航道通航里程达到260公里,占全市内河通航里程比例提高到12%以上。在推进航道建设的同时,重点完善航道网络规划布局,在“一环十射”规划的基础上,加快推进5-7级航道规划,遵循“确保能级、减量增能、干支通达、沟通港区”的原则,对既有航道的“减量增能”,合理调整网络布局,确保航运能力的总体水平,通过布局规划解决以下几个问题:一是完善区域航道网络与高等级骨干航道相衔接的需求,提升支线航道的通航能力;二是缓解航运功能与城市化建设的矛盾;三是拓展景观航道、游艇通道,满足人们对水上休闲旅游需求;四是规划新增金汇港南出杭州湾、罗■河北接长江干线、大治河东出长江口三大“进江出海”通道。

在信息化建设方面,我们已经制定了《上海内河信息化发展规划》,得到了市交委领导的认可。下一步,就要结合《规划》中的时间节点,抓好落实推进,根据项目建设的轻重缓急,制定好明年信息化项目的预算编制,确保资金到位。同时,要加快制定信息化项目建设的运维整合方案,解决后期使用的保养维修问题,确保视频监控、AIS等信息化项目的正常运作。

在新能源保障方面,对于企业关心的船舶拆解补贴、LNG船舶建设补贴等资金申请问题要做好追踪。上半年,我们与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签署了《长江水系“十二五”期内河船型标准化工作目标责任书》,老旧船拆解工作也比较顺利,要继续推进相关工作,确保工作目标按期完成。

3、管理工作要长效结合

思考行业的长效管理。监管不能是单干,还要找到得力的助手,不但要搞好搜救,还要帮助行业内的企业共同发展。

梳理系统管理面临的新情况。一个是区县交通主管部门已经新设调整,市航务处包括区县航务部门应该主动对接、沟通,取得他们的支持。另一个是进一步发挥班子成员对口区县联系的机制作用,平时对口联系,有事主动联系,遇事积极协调,对对口联系的区县要发挥作用,要有话语权,对区县反映的问题,要反馈、要跟踪、要督办、要有回复。三是加强地方立法。积极推进《上海市内河通航安全管理规定》,使之成为上海市的地方性法规,解决长期困扰我们的酒驾、救生衣穿着的执法依据,以及内河通航水域、城市园林水域的通航界定。

理顺财务预算体制。根据上海市财政相关工作要求,自2016年起本市航务系统将实施市、区两级预算管理模式,即市航务处实行市级预算管理,区县所实行区级预算管理。下一步,调整思路,积极主动地与市、区财务部门对接,为明年预算打造舆论基础;抓紧把市、区两级资产清理,做到心中有数;按照部海事局的标准及相关招标要求,同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