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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蔬菜质量安全问题已成为农业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之一,本文以乐都县为例,分析了蔬菜质量安全现状,探讨了蔬菜质量安全面临的问题,提出了加强蔬菜质量安全的对策。
关键词:蔬菜;质量安全;对策
乐都县是青海省的蔬菜大县,年产蔬菜约50万t,占到全省的46%,蔬菜种植成为乐都县的支柱产业,年产值超过4亿元。近几年来,乐都县所在的海东地区凭借独特的区位优势和气候条件,设施农业发展迅速,“百里蔬菜长廊”已初步形成规模;同时,随着质量安全监管力度的加大,优质蔬菜总量大幅增加,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升,市场竞争能力有了提高,但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解决。
1 蔬菜质量安全管理现状
近年来,乐都县农业部门以蔬菜质量安全管理为核心,全力推动农业结构调整,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在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建设、农业标准化生产、蔬菜质量安全检测、优质蔬菜品牌认证、农业投入品监管和农业龙头企业培育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进展。
目前,乐都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初步建立,蔬菜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向正规化、法制化、制度化方向迈进了一大步。乐都县农业“三品一标”认证工作的开展、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的制定、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的建立和农业执法大队的成立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形成了蔬菜质量安全的重要保障。同时,政府投资以及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村经合组织的带动作用使得蔬菜质量安全检测工作稳步推进。
2 蔬菜质量安全存在的问题
2.1 蔬菜生产经营方式与蔬菜质量安全要求不适应 目前,绝大多数蔬菜生产仍为一家一户的分散生产经营模式,生产规模小,组织化程度低,质量安全难以保证,与新形势下的蔬菜质量安全要求难以适应。
2.2 从事蔬菜生产的农村人力资源与蔬菜质量安全要求不适应 农村有知识的青壮年大多进城打工,在农村从事蔬菜生产的多为中老年劳动者,文化水平不高,劳动能力较低,加之农业生产收益低下,造成多数农民不易也不愿接受、运用新的农业生产技术,管理水平较低,不能适应当前蔬菜质量安全要求。
2.3 农业生态环境恶化给蔬菜质量安全留下隐患 由于农业生产中过量使用农药、化肥等化学投入品,造成土壤、河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地表水、地下水、土体的污染加重,造成了农业生态环境的恶化,给蔬菜的质量安全带来了隐患。
2.4 蔬菜质量安全检测能力与蔬菜质量安全要求不适应 由于受经费、人员、检测手段等各方面限制,蔬菜质量安全检测工作只开展了蔬菜农药残留检测,由于检测数量、范围有限,因而不能完整反映蔬菜质量安全现状。
2.5 通过认证的农业“三品”产量与蔬菜质量安全要求不适应 乐都县地处河湟谷地,气候温和,生态环境优越,是发展无公害蔬菜的理想之地。2004年,乐都长辣椒、大白菜、韭菜、绿萝卜、马铃薯获得了国家无公害蔬菜食品认证,同时认定了3个无公害蔬菜基地,如今,“乐都紫皮大蒜”和“乐都长辣椒”成为地理标志登记产品。目前,乐都县种植无公害蔬菜733hm2,产量2.1万t,产量占蔬菜总量的25%,但无公害产品认证后产生的效益并不明显,还没有带动更多的生产单位和企业开展蔬菜质量安全认证。在认证产品的监管方面,还缺乏必要的工作经费、人员和监管手段。
2.6 蔬菜生产龙头企业和农村经合组织的发展现状与蔬菜质量安全要求不适应 乐都兴农公司、瑞丰公司等农产品企业在提升乐都县蔬菜质量安全水平上所起的带动、推动作用有限。目前从事种植食用蔬菜生产的农村经合组织多数比较松散,没有相应的制度和措施约束,在农业标准化生产、农业投入品使用方面不能满足优质蔬菜生产要求,因而在提升乐都县蔬菜质量安全水平上所起的带动、推动作用十分有限。
3 加强蔬菜质量安全对策
3.1 健全蔬菜质量安全执法体系,加强执法监督 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农药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严格控制施药次数、施药量、施用浓度、剂型和施药方式,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严格遵守安全间隔期;制定农药在农副产品上最大允许残留标准,加大农药残留监测力度。同时,开展农资经营人员培训,增强农资经营人员保障蔬菜质量安全的意识,组织农资市场执法检查,逐步健立农业投入品的市场准入制度、销售登记制度,规范农业投入品的使用。对农资经营户实行执法人员入户监管责任制,加大对边远地区农资经营户的巡查力度,严厉打击生产、经营、使用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的行为,特别是要加大力度查处禁用农药以及其它有毒有害投入品的生产、销售、使用。并加大宣传、扶持守法农资经营户的力度,积极引导农民购买合格的农业投入品,从源头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确保蔬菜安全生产。
3.2 加强蔬菜质量安全工作的宣传与培训 提高全社会的蔬菜质量安全意识,是确保蔬菜质量安全的坚强后盾。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蔬菜质量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增加社会关注度,从而提高全社会的蔬菜质量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蔬菜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氛围。抓好农业普法工作,蔬菜生产者、经营者是蔬菜质量安全问题的第一责任人,要监督他们负起社会责任。要加强宣传报道,及时将各种食品安全事件告诉公众,并把这些事件的来龙去脉、发展过程,乃至危害的程度和危害的可能完全披露给公众。
3.3 用农业标准化生产促生产方式转变 把生产环节作为蔬菜质量安全管理的基础和重点,加强对蔬菜生产者的培训,提高蔬菜生产者的科学文化素质,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指导企业和农户科学用药、合理施肥,提倡和推进清洁生产,使现代农业的标准化生产理念逐步深入人心。引导建立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严格执行无公害蔬菜生产技术规程,推行蔬菜生产标准化管理,实行蔬菜无害化生产。大力推广杀虫灯、作物轮作、生物农药的使用和科学合理交替使用化学农药的综合治理技术,减少化学农药的使用。充分发挥基地的示范带动作用,引导全县生产单位和农户发展安全、优质蔬菜生产,提高全市蔬菜质量安全水平。
3.4 加强蔬菜质量安全检测,建立市场准入制 强化乐都县农产品质检站建设,提升检测手段与检测水平,建立健全较为完整的蔬菜质量安全检测体系。逐步建立蔬菜包装和标识制度,对蔬菜实行分级包装和产地标识,实现蔬菜质量可追溯。通过政府的强制性监管手段,全面建立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只准许符合国家安全卫生标准的农产品入市交易和销售。同时,拓宽信息传递渠道,向农户传递全国各城市实行市场准入制信息,增强农户和企业生产无公害农产品的紧迫感。
3.5 加大对优质品牌蔬菜发展的扶持力度 农业、科技、质监、工商等部门要引导、支持蔬菜生产单位和企业在生产、加工、包装、流通等主要环节实行标准化生产。对已获认证的蔬菜生产单位或企业要加强监管,促进其蔬菜生产上台阶;对有条件而没有开展蔬菜品牌认证的单位或企业,要积极引导,大力扶持其开展蔬菜品牌认证,提高乐都县蔬菜市场竞争力和质量安全水平。
总之,蔬菜质量安全包括了蔬菜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各个环节的管理,需要各个相关部门的通力合作,既要对产前、产中等环节进行有效的管理,建立健全农业标准体系和监测体系,特别是加强对国家明文规定的严禁在蔬菜生产上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的监督查处力度,同时又应加强相关知识的宣传,比如新的抗病虫害品种、新的种植技术,新的安全农药等等,使生产者、经营者强化质量安全意识。这样,蔬菜质量安全问题才能得到较好的解决,全面提升乐都县蔬菜质量安全水平。
(收稿:2012-03-30)
作者简介:李建明,男,1956年2月。大专学历,青海省乐都县洪水镇政府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助理农艺师,从事蔬菜技术推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