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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方志中之“儒学”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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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方志的纂修是我国民族文化中的一个优良传统,它在宋朝成为一个重要体例。明清时尤盛,后一直延续至现在。福建《永安县志》作为其中的一个缩影,通过对其编写体例、内容安排等方面的分析解构,可窥方志中浓厚的儒学思想。

[关键词]中国方志;《永安县志》;儒学思想

[中图分类号]K29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1)14-0154-02

1 《永安县志》之版本流变

方志之纂修是我国民族文化中一个优良传统。现保存下来的古代方志文献在我国古籍文献中占相当大一部分,以明清时期最多,而《永安县志》仅是其中微不足道的一点。

永安县,明清时属福建省延平府,今属福建省三明市。它立县较晚,明正统十四年(1449年)以沙县浮流巡检司为永安千户所。景泰三年(1452年)分割“沙县新岭以南、尤溪宝山以西地,置县,署名永安”。从目前笔者所见到的文献资料看,明清时期《永安县志》的版本有四种:明万历二十二年(1594年)刻本、清顺治九年(1652年)年刊本、清道光十三年(1833年)年重刊本、清道光十四年(1834年)年刊本。

在此几个版本中,笔者认为以清道光十三年(1833年)的版本较完善(以下分析讨论主要基于此版本)。此《永安县志》由裘树荣于雍正十年领导纂修,共十卷,体例安排如下:舆图;卷一:星野志;卷二:建置志、疆域志;卷三:山川志、风俗志;卷四:城池志、公署志;卷五:赋役志、物产志;卷六是学校志、祠祀志;卷七:秩官志、武备志;卷八:选举志,下分有进士、乡举、贡生、荐辟、职监、国学、掾仕、例官(后附有乡实)、贻封、武科(后附有武功);卷九:人物志,下分有先宪、名达、乡行、文学、孝义、忠烈、一行、列女、大年、方技;卷十:稽古志,下分有详异和古迹,后附有胜。在具体内容上,每卷先有简短引语,引出要说之内容后,再对此内容之起源、发展做总概述,之后是结合本地情况的具体说明,最后为总结加评论。以秩官志为例,开头先是引子:“亲民守土,制治设官。百里虽小,朽驭实难。以养以教,无虐无残。不懈于位,风清俗安,大是享,成绩可观。志秩官。”接着阐述秩官之起源和发展,尤其着重于明清时之发展变化,然后是对永安当地情况的具体说明,最后为评论,且评论得很详细,几乎对前面提到的每一个名宦都做了点评。

此《永安县志》与其他三个版本相较,首先它起着承上启下之作用;其次内容完备,且每卷甚至于每个点都附有完整而独到之评论,由此足可看出纂修者的认真态度。但体例安排较为混乱,整个分类没有让人一目了然的感觉,就如上面我们所看到的,它每一卷主标题下面几乎都缀有很长的附加内容,且没有艺文志,因它把属于艺文志之碑刻、游记、诗词等都分别载在相应的人物、事情或景观之下,多至数千言,少亦数百言,书中大字小字累加,使人不便于阅览。不过,此缺陷已在《永安县续志》中被修正。

2 《永安县志》之思想内涵

儒学作为中国传统思想文化的精髓,其成于春秋战国时期,代表人物为孔子,后经孟子、荀子发展,至西汉时经董仲舒改造后的儒学正式成为中国古代专制社会之正统思想。后佛、道两教对儒学提出挑战,而儒学的应战方式由最初之排斥到后来吸收佛、道中一些思辨成分为其所用,由此创立宋明理学。宋明理学为明清时期国家之正统思想。它与周孔儒学一脉相承,只是变得更系统、更精致,由最初对社会现实之重视逐步转向对人内心之重视,趋向于空谈义理,并且把儒家制定之伦理道德过分强化,压制人性。因此宋明理学实际上已失去最初儒学之人文关怀及现实意义,逐步走向了僵化。

地方志由政府组织当地的知识分子纂修,因此从体例到内容无不浸有浓厚的儒学色彩。首先在其体例安排上就很好地体现了儒学“天人合一”的人本观。儒学重视天人合一。孔子曾从人学角度,将“天命”划分为两方面:一是外在于人的天命、命运、鬼神,二是内在于人的天职或使命。这是孔子人学之基础,他认为:“天生德于予”,将人的使命、天职、德行等,看成来源于天命的东西,而我们需经过后天之学习,努力认识上天赋予自己的天职或使命,然后追求实现它。在以后儒学之发展中,此“天人合一”的观点被继承下来。西汉董仲舒为儒学添入阴阳学说成分,提出天人感应论,进一步将天道与人事联系起来,认为二者之间存在密切联系。上至天子,下至臣民,都应该认真体察天意,奉行天道给予人的正确启示;若是人背天而行,将会引起各种灾难。最后宋明理学之集大成者朱熹把天、地、人结合起来,构建了其庞大的哲学思想体系。他认为宇宙之本体是“天理”,天地万物及人都由此产生。在朱熹的思想体系中,“理”不仅是天地万物之主宰,更是一切封建伦理道德规范之源泉。因为,“理”先于各种道德关系而存在:“未有君臣,已先有君臣之理;未有父子,已先有父子之理。”所以,他认为人要提高自己的道德修养,就需“存天理,灭人欲”。可见在儒学思想中,“天人合一”观念占有重要地位。具体到《永安县志》来说,其整个体例安排是首先介绍关于“天”的情况,即卷一的星野志,“禹贡九区,星分地奠。兆徵祥,占察时变。孰云山城,黑子者回。南斗光华,泰阶清晏。四气节宣,诞应天眷。志星野”。接着是介绍与“天”相对应的本地之山川、建置等,最后人事作为重头戏出场,其撰述几乎占全书的2/3。此种天、地、人三者完备同时又侧重于人之编写体例在方志中很常见,可说是方志编写的一个通例,而其指导思想即儒学中的“天人合一”观。

儒学的民本思想。儒学重视人文关怀,有强烈的济世精神。最初周公鉴于殷亡之教训,提出实行“德治”的政治纲领,把“天”理解为民众意志之代表。春秋战国时期成形的儒学继承周人之民本主义,荀子说:“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则载舟,水则覆舟”,是对周公思想的进一步发挥。在此民本主义基础上,儒学重视人文关怀,有强烈的济世精神,此在后世儒士身上多有体现。唐朝诗人杜甫被称为“诗人中的儒者,儒者中的诗人”。他的诗歌,用文学形式集中反映了儒学之济世情怀。如《春望》:“国破山河在,城春草木深。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白头搔更短,浑欲不胜簪。”表达了杜甫忧国忧民的深深悲哀;再如《琵琶行》、《茅屋为秋风所破歌》等作品,则抒发了诗人悲天悯人的伟怀。宋朝政治家范仲淹“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名句更是古代社会有智儒士的共同心声。相应于《永安县志》而言,其第七卷为秩官志,下分名宦和宦迹两部分,而划分名宦和评判其宦迹的标准即为儒学所重视的仁政爱民。如“韩隆,安庆人。景泰初年,以国子生知永安县。地险事繁,尽心士民。立学校,作浮桥,除虎患,辨疑狱,息巨寇,民得焉”,“罗珊,南海人,正德中知永安县。政先爱民,不畏强御”。书中所载的这些名宦,其共同点是都有仁政爱民之风。至于他们的宦迹,虽然“官之迹有复浮梁而修学官者,有清里役而兴义塾者,其治迹彰矣。师官之迹有振颓靡而作士气者,有新学庙而焕祠庑者,其教迹彰矣。功大录其大,一善亦所不遗”,但最后评判之落脚点则是“泽留于民,永永人绎思,则山高水长亘万古而不蔽矣”。

方志虽被归于史类,但它与史体有明显区别。史体记载是直面事实,善恶都有,以供后人借鉴历史之教训;而志体则“独取彰善,以志不朽”,意即,方志之记载厚善薄恶,主要是为后人树立一个榜样的作用。所以历来很多人都“重史而轻志,谓其有薄无贬,有誉无毁”。无独有偶,方志此种特殊体例与儒学重视的道德教化不谋而合。仍以《永安县志》为例,其卷九是人物志,分为十类:先宪、名达、乡行、文学、孝义、忠烈、一行、列女、大年、方技。其中最具榜样教化作用的是孝义和列女两类,因这两项是百姓日常生活中可以触摸到,最容易被百姓模仿实践,从而切实起到榜样之教化作用。但是宋明理学所强调之孝义和列女已失去儒学之本真意义,过分地压制人性而强调道德,以致这些榜样的行为在今天看来有些匪夷所思。如方志中记载:“赖豫,字立卿,性至孝,读书与俊秀选。幼丧母,父酷信堪与家言,苛择风水将母柩权置北郊外。……嘉靖丙辰五月内,适溪水暴涨,平地高数十丈。豫览舟,急同仆渡河往救。至,则厝屋已塌,冈有大树,乃与众仆抱柩哀泣。是时,村民避水高阜,咸不忍豫独立风雨中,招与舟,仆力挽之,不从,后水愈盛,俱没入急涛中。越二日,水退,获其尸,颜色如生,观者咸叹异之”,“吴应元,由吏日授,下历巡检给山之际,忽闻母病,遂弃官归奉,侍汤药,既而无效,乃自割股以祷母病,旋愈,时有司旌其闾。”如此两例中树立之孝义榜样,已扭曲儒家最初制礼之原则。儒家制礼,意在使人之性情得其正,“齐之以礼者,使之复于正也”,并不是要压制人性。以丧礼来说,丧礼之设立一方面希望借助礼仪提升人们内心对亲人之情感;另一方面为防止其失亲至痛,沉溺在哀思中不能自拔,又规定了服丧期限,以使其有节制。由此可见,儒家最初制定的礼文是对人的情感之合理限定。然发展至宋明理学时,它所强调的三纲五常已走向人性的反面,反映在其时的方志中就出现了像“捐躯报母”、“割股救母”等种种愚孝。

3 结 论

《永安县志》作为方志中的一个缩影,它表明,在古代社会,方志既是官员治理国家的一种参考,也是他们用以教化百姓的思想工具。中国传统思想文化博大精深,影响深远。儒学所重视之道德教化,在今天的社会仍然普遍存在。从每年各行各界评各种模范到全国范围内“感动中国”十大人物之评选,无不体现着儒学之道德教化精神。当然,不管是对方志还是对中国传统思想文化,笔者现在所了解的还都只是皮毛,但是二者作为我国古代社会传承下的一笔宝贵精神财富,值得我们在其中好好挖掘。

参考文献:

裘树荣.永安县志•序[M].台北:成文出版社,1974.

[作者简介]崔娟(1986―),女,河南遂平县人,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明清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