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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观设计专利“美感”略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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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本文主要针对专利法第二条第四款中“富有美感”的含义进行探讨,分析目前工作中“富有美感”的判断难点所在,并通过相关案例对此难点提出解决办法,从而为外观专利美感的提升提供一定参考。

【关键词】外观设计;标识;纯功能;司空见惯;富有美感

一、法条解析

专利法第二条第四款规定:“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尹新天著《专利法详解》中对于专利法第二条第四款定义中“富有美感”的相关解释为:“‘富有美感’一词的主要作用在于表明判断是否属于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客体,应当关注的是产品外观给人的视觉感受,而不是该产品的功能特性或者技术效果,这是外观设计专利与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之间的本质区别”。

其他国家也对“富于美感”提出了一定的要求。例如:日本《意匠法》中规定“本法所称外观设计是指关于物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其结合的通过视觉引起美感的设计。”美国、英国等则要求外观设计应具有“装饰性”。

二、“美感”现存的判断难度

虽然我国以及很多其他国家的专利法都对美感提出一定要求,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对于“富有美感”的判断标准却一直存在争议。根据《专利法详解》记载,曾经有专家学者建议过将定义中的“富有美感”修改为“具有装饰性”,其理由认为:“富有美感”属于人的主观感受,现实中不同人对同一设计方案的主观感受会有所不同,有人可能认为很美,有人可能认为不美,因而可能导致判断结论因人而异,难以有一个客观的标准。

从艺术美角度来说,美的标准会根据判断人的不同生活环境、教育背景、兴趣爱好、性别、年龄甚至心情等诸多原因而发生变化。就如荷兰后印象派代表性画家梵高,他的作品在当时很长一段时间内并不被世人所接受,直到十九世纪末的时候世界正进行着一次全面的革新,人们的思想得到空前的变革,接受新事物的能力也大大的提高。而过去相对于印象派较为超前的梵高,此时正适应了人们的审美需求。“梵高不仅是一个伟大的画家,而且是一个出色的作家与哲学家!”获得这项殊荣的时候,梵高已经去世了47年。所以,是否“富有美感”的界限非常难以划定。

对于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中的产品,与纯美术作品的美感不同,其美感定位于“工业产品”上的美感。其美感是功能与形式的和谐统一,同时,产品的美感表现形式又受到科学技术的制约。工业产品的审美,诞生于工业化大生产时代,历经工艺美术运动、新艺术运动,又有装饰主义风格、以及现代主义风格等影响,至今,工业设计已经形成一定的设计规则和审美规则。在功能上着重于产品使用时的人机感受是否舒适、便捷,在外形上着重于产品的个性、新奇,艺术感往往是含蓄的体现在工业产品中,甚至不易被人发觉,这种低调美感为外观设计专利“富有美感”的判断又增添了一分难度。

三、案例分析

鉴于工业产品的“美感”判断标准存在的难度较大,笔者认为可以分领域逐步推进确定“美感”判断标准的工作。例如,在现阶段,可以首先着手申请量比较大、与公众生活比较贴近的领域。下面列举一些笔者认为是不具有美感的外观设计案例:

案例1――包装袋

图1中包装袋只有纯文字信息,以及为了表示内装物的由“锤子、扳手”元素构成的简单图标。其包装袋上的设计,只是为了更好的区分内装物,而不是为了美观而设计。图2中虽然具有一定的图案、色彩,但是,图案色彩的设计相对简单,装饰性不强。对于以上这样主要起到标识作用、装饰性不强的包装袋类产品,笔者认为不“富有美感”。

案例2――螺钉、齿轮

图3的十字螺钉、图4的齿轮,其形状是依据机械设计手册中的相关国家标准设计出的,其造型、结构是为了实现其相应的功能,即,此类工业产品的设计属于纯机械设计,并非是为了美观而设计。因此可以判定此类纯功能性的零部件不具有外观专利中所提倡的美感。

案例3――布料

图5为采用棉麻线织成布匹后形成的司空见惯的纹路,其色彩、质感基于线本身,并且采用普通的编织而成,纹路也属于常规纹路。图6为布料本身材质形成的质感,未经过形状、图案上的特别设计。以上两种花布均属于司空见惯的设计,在美感上的创新几乎为零,因此也不符合专利法“富有美感”的定义。

四、总结与建议

在当今国内外商业往来非常密切的形式下,社会公众对美感的要求越来越高。近期中国欧盟商会有关中国专利质量的研究报告――《创新迷途:中国的专利政策与实践如何阻碍了创新的脚步》,报告中对我国专利申请的质量进行质疑,引起业界很大反响。这一报告引起我们对外观专利的进一步思考,当今我国科学技术水平已经达到相当高的程度,而基于此的工业产品在美感上还略显薄弱。外观设计专利正是通过对工业产品外观的保护来影响产品的销售、盈利,进一步促进外观设计美感上的创新。因此,我们应当适当提高“富有美感”的要求,通过提升外观专利产品的美感来促进设计创新,使我国的工业产品更美、更具竞争力。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Z].2009.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Z].2010.

[3]新专利法详解(2008年第三次修改新专利法)[Z].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