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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企业是一个特殊的行业,面临市场的不确定性,经验风险越来越高等诸多不利因素。如何实现“粗放式管理”转型为“精细化管理”,首要问题是强化工资分配的约束和激励机制,发挥工资分配的杠杆调控职能,充分调动广大员工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为公司实现做大做强的发展战略做出积极贡献。
一、将企业的发展目标转化为被管理者的目标,让绩效考核发挥应有的作用
(一)工资计提与企业的各项指标挂钩
(1)财务指标。财务指标按月度考核,包括利润、销售收入和相关指标等,工资与财务指标总挂钩率为70%。根据各单位创利难易程度、专业性质、市场开发等因素,工资与利润、产值指标实行差别挂钩。1)利润指标。挂钩率为15%。依据年、季和月度计划,采用“报表利润”指标与计划完成率计提工资基数。超额完成计划利润,按计提挂钩工资基数和超计划率增提工资,最高不超过15%。2)销售收入指标。挂钩率为50%。依据年、季和月度计划销售收入,采用“整合值(完成销售收入70%和验收工程量30%)”指标与计划完成率计提工资基数。超额完成计划销售收入,按超计划额的4%增提工资。3)相关指标。挂钩率为5%。根据《项目承包责任状》定量奖罚。
(2)绩效指标。绩效指标按季度和年度考核,工资与绩效指标总挂钩率为30%,定量奖罚。1)合同。根据《项目承包责任状》,合同履行能力等指标,工资与合同履行总挂钩率为15%。2)内部流程。根据《项目承包责任状》,内部流程指标包括重点项目节点完成率、工程验收计划完成率、回款与清欠计划完成率和主要设备完好率等指标,工资与内部流程指标总挂钩率为13%。3)学习与成长。根据《项目承包责任状》,学习与成长指标包括科研项目计划完成率和项目管理目标责任状履行率等指标,工资与学习、成长指标总挂钩率为3%。
(3)专项考核指标。专项考核指标按月度考核,包括安全、质量、工期、文明施工、等,实行以罚定奖。
(二)工资投放严格依据各项指标
(1)对项目部实行月预提、季滚动、年结算和节超工资指标跨年度使用。为有效防范经营风险,保持员工队伍稳定,建立和完善“自主调控、以丰补歉”的长效机制,月份一般按照项目部计提工资的90%水平投放。
(2)对项目部实行可支配人工费预算资金动态调控。可支配人工费预算资金以工资计划月份上月末财务会计部提供的《单位资金收支周报表》数据为依据。计提工资指标或可支配人工费预算资金不足时,项目部需要提出分析报告,经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上报经理批准后予以借支工资。1)资金累计和当期超支,当期无可支配资金的单位,借支保底工资,直至最低工资标准(A类)。保底工资=单位员工“三险二金”平均扣款额+基本生活费(最低工资标准×80%)。2)资金累计超支、当期结余,当期有可支配人工费预算资金的单位,依据当期绩效评价考核计提工资额投放。最高不得超过当期可支配人工费预算资金额度或公司平均工资水平的90%(B类)。3)资金累计结余、当期超支,当期有可支配人工费预算资金的单位,依据当期和累计绩效评价考核计提工资余额投放。最高不得超过当期可支配人工费预算资金额度或公司平均工资水平的110%(C类)。4)资金累计结余、当期结余,依据当期和累计绩效评价考核计提工资余额投放。最高不得超过当期可支配人工费预算资金额度或公司平均工资水平的130%(D类)。
(3)对公司机关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完善薪酬分配、企业风险和效益联动机制,压缩机关工资收入,鼓励机关人员向一线流动,实行机关薪酬分配按承担的风险、企业效益和岗位责任动态调控。1)当期(累计)未完成利润计划并亏损且计提工资指标不足,按资金评定类别借支工资,最高不得超过施工生产一线和项目经理部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的70%。2)当期(累计)未完成利润计划并亏损或计提工资指标不足,按资金评定类别提高一个档次借支工资,最高不得超过施工生产一线和项目经理部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的80%。3)当期(累计)完成利润计划且计提工资指标充足,按资金评定类别提高一至二个档次投放工资,一般情况,最高不得超过施工生产一线和项目经理部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的90%。特殊情况,最高不得超过施工生产一线和项目经理部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的100%,由公司绩效工资评价考核领导小组审定。4)公司机关工资收入原则上不得超过全公司在岗职工的平均工资水平。5)按照“28法则”,机关部室绩效奖励的80%要向业绩突出的20%人员倾斜,拉开收入差距,不搞平均分配,充分发挥岗位绩效管理的激励和导向作用。
二、实现绩效考核标准量化,实现多项职责的综合平衡
根据工资分配的基本原则,主要采取四种分配方式。即:第一,对项目部或有承包指标单位的管理人员实行绩效考核工资分配制。第二,对项目部、劳动力管理中心作业层人员实行全额计件工资分配制。第三,对机关、项目部管理岗位人员岗位评价系数和部门绩效考核,实行浮动岗薪工资分配制,岗薪与岗位职责、贡献、效益和公司经营成果等挂钩。第四,对机关、项目部等单位的辅助服务岗位人员实行岗位协议工资分配制,协议工资与重要程度、岗位责任、劳动强度挂钩。
(一)项目部及承包经营指标单位的管理人员实行绩效考核工资分配制
项目部管理人员绩效工资的计发:
项目经理薪酬收入=岗基薪+绩效薪+激励薪+项目综合津贴±岗位考核奖罚
项目部管理人员薪酬收入=(岗基薪+绩效薪)×岗位价值评价系数+激励薪+项目综合津贴±岗位考核奖罚
(二)一线作业人员实行全额计件工资分配制
一线作业员工和劳务用工要严格执行公司统一定额单价,项目部可根据工程的难易程度、规模大小、工期要求,适当调整公司制定的“施工定额人工费指导单价”,原则不超过10%的调整幅度,全面实行定额工日或实物量计件浮动工资制,上不封顶,下不保底。
计件工资的结算与支付:
(1)项目部在作业成本部核定的作业成本人工费(含劳务工资)控制范围内,对一线作业员工实行以完成实物量为计件承包模式,签发《工程施工任务单》,并将计件工资与材料、机械消耗挂钩,与安全、质量、工期、文明施工考核挂钩。
(2)《工程施工任务单》必须实行三权分立,由项目部定额员、工号负责人、项目经理按照分部分项工程进行签发,下达到班组长执行,班组长根据《工程施工任务单》组织施工和考勤,单项工程完成后,工号负责人组织技术员、质量员、材料员、安全员验收审核,预算员核实工作量,定额员进行结算、申报、支付计件工资。项目部在签发任务单或与工号长签订承包的同时应下达材料定(限)额领料单,完工后定额消耗部分扣班组20%,节约部分奖励10%。
(三)机关管理岗位人员实行浮动岗薪工资分配
机关管理岗位人员岗薪工资的计发:
公司领导班子、机关部长薪酬收入=岗基薪+绩效薪+激励薪+工龄补贴+交通补贴(车改)±岗位考核奖罚
机关管理岗位人员薪酬收入=(岗基薪+绩效薪)×岗位价值评价系数+激励薪+工龄补贴+交通补贴±岗位考核奖罚
绩效薪、激励薪:是指完成当年规定指标所得薪酬,不采用统一模式,主要是按部门所承担的指标、难易程度、重要程度,实行“一部一策”制,并签订《年度公司机关部门责任状》。
(四)辅助、维修、打更、保管、服务等员工(含管理岗位返聘人员)实行协议工资,一岗一薪。
(作者单位为鞍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建筑工程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