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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道家的和谐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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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张丽珣(1987-),女,云南省丽江市人,西南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2011级外国哲学硕士研究生

摘要: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和谐世界,是全人类的共同追求。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和谐”是一种不散的精神,道家学派的思想体系中蕴含着丰富的和谐文化,主要包含天人关系的和谐与人际关系的和谐。具体说来,它包括人与人的和谐、人与社会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等。探讨道家传统和谐观,对于我们更好地了解中国传统和谐文化、正确理解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道家;和谐;遵道;顺道

一、道家的和谐观

在历史发展的长河中,道学对中华民族性格和民族精神的形成产生了巨大而深远的影响。道家文化是中国文化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其中的和谐观,为我们今天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了重要的思想文化资源。和谐,是道家追求的理想境界,从先秦开始,道家即对这一理念展开了论述。

(一)人与人的和谐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道德经》,道家主张天生万物各有所用,各有其所,寸有所长,尺有所短,每个人都有独特的长处,化恶为善一直是人类的不懈追求。以德报怨是为了消解人际关系中的怨恨。用宽广恢宏的胸怀、用至爱化解人与人之间的恩怨,老子教导要“和光同尘”,倡导“方而不割,廉而不害,直而不肆,光而不耀”。也就是说,只有道德完善的人,才方正而不伤害人,廉洁而不妨人,直率而不放肆,光亮而不耀人;有完好的德行入世随俗,与世人融合,随俗方圆,入世而不随波逐流,出世而不超尘,与世人同舟共济,而且不断完善自我。做到“不自见故明,不自是故彰,不自伐故有功,不自矜故长”。

(二)人与社会的和谐

先秦思想家把“和”作为最高的政治伦理原则,作为政治理念要达到的最高境界,主张和谐共处,协和万邦。老子的处世之道是“一曰慈,二曰俭,三曰不敢为天下先”。所谓“慈”,即慈爱天下万物。“俭”即节俭爱惜。“不敢为天下先”,所以成为天下万物的首领。因为只有具备慈爱、节俭、谦虚、宽容的美德,人们才会爱戴和尊重。大道是无私的,社会是公平的。老子教诲我们说:“是以圣人,后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在处世过程中,老子还强调“谦下”的作用,指出“江海所以能为百谷王者,是以其善下”,也就是说,江河湖海之所以能成为百川万流之王,就是因为它善于处在低下的地位。圣人具有宽广的胸怀,正是“谦下”的结果。现实社会中,如果我们能够以“慈爱”之心待人,以“谦下”之心处世,那么这个社会人与人之间自然就会和谐。老子的处世之道还表现在“宽容”“、不争”的态度上。老子说“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老子明确提出“无为”、“不争”的思想。道家“无为”就是要求人的行事应效法自然,不要妄自作为,要清心寡欲、与世无争,“不争”就是要求世人不要争名夺利,应一切从道,“退一步海阔天空”。

(三)人与自然的和谐

在天人关系上,道家主张人与自然的调和、协和,强调“天人合一”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主流。道家学派的创始人老子把人与自然的和谐建立在“法自然”的原则上,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主张以无为为宗旨,返朴归真,回归到无智无欲的“小国寡民”社会。道家的这种思想,深深影响了后世人们的生活方式,使人们向往和追求田园诗般的生活。

自老子始,道家学说都以“道”作为世界的本原。道家从“道生万物”的本体论角度关注人与自然的关系,构建起“天人合一”、“万物一体”的系统思想。道家认为,人与自然万物有一个共同的本原,那就是“道”。道是什么呢?道是不可名状的、不可思议的,“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道,是宇宙的本体,是“天地之始”。老子说:“大道无名,生养万物,吾不知其名,强名曰道。”造就宇宙万事万物,而不可言其有。“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道家从“天人合一”思想出发,提出了“天地人本同一元气,分为三体”。道家认为,人类与万物是相互依存、相互依赖的,人类不能离开天地万物而独立存在,从而形成了一种生态整体意识。天、地、人等宇宙万物不仅是一个统一整体,而且人与自然万物之间有着共同的本源和法则,也就是“道通为一”。道家肯定人与自然界的统一,强调人类应当认识自然,尊重自然,保护自然,而不能破坏自然,反对一味地向自然界索取,反对片面地利用自然征服自然。必须遵循自然规律,顺应自然,与自然和谐,达到“天地与我共生,万物与我为一”的境界。

二、遵道、顺道以达和谐

道家传统的和谐观具有极大的现实意义。

首先,要顺应人体自身之道来实现人体身心和谐。老子主张人的形体与精神的合一,“挫其锐,解其纷,和其光,同其尘”,强调个人的自身修养,通过人的内在的修炼,实现身心和谐。顺人体之道就是按照人体作为生命的统一体的本质来处理人体的各种问题,根据人的本性来安排人的生活。既不能使正常需要得不到满足而对身体造成伤害,也不能强调过度的感官享受而对身心形成伤害。老子说:“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畋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罪莫大于可欲,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

其次,要顺应社会之道,以实现社会和谐。社会之道就是按照社会的本性处理问题,每个社会成员和组织的存在都是社会之道的体现,都有其不可替代的作用,都有其特殊地位和活动之道,它们之间的分工合作是社会之道的必然体现,都有其特殊的社会价值。我们必须充分尊重和发挥每个社会成员和各个社会组织的价值和作用,让它们按照自身的自然本性展开各种活动,社会才能达到真正的和谐稳定,也就是道家的“无为而治”。“为无为,则无不治”的社会是道家理想中的和谐社会。“是以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其政闷闷,其民淳淳;其政察察,其民缺缺”、“是以圣人无为故无败;无执故无失”。

再次,顺应自然之道而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顺应自然之道就是要按照自然界各种事物产生存在的客观规律办事,避免人为主观的行事,以自然为师,向自然学习,制止对自然的任意妄为。自然是人类生存、生活的源泉,人类应该遵循自然规律,顺应自然,保持自然生态的和谐。如何正确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是历代道家人士都苦苦思索的问题。所以,我们不能偏离自然环境,不能偏离地理环境,天、地、人之间实现和谐,进而才能实现真正的和谐,达到一个能使能量发挥到最大的境界,才能使人体潜在能力的发挥到最好的效果。

三、结论

道家所提倡的“自然无为”、“守中致和”、“清心寡欲”、“守素报朴”等思想,是中华民族历史悠久的基本特性,并与现实紧密相连,它也是中华民族世代思想发展的产物。我们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一定要积极吸取道家文化的传统精华,并在此基础上发扬光大,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全面、有序、健康发展,一步一个脚印去实现和谐社会的美好蓝图。(作者单位:西南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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