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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监站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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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厅《关于开展20*年度建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及《*市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我市两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省建设厅、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全面落实20*年“安全隐患治理年”的各项工作部署和工作措施,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相对平稳,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安全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20*年度安全隐患排查和百日安全督查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我市两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组织各相关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提高对开展建筑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和建筑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重要性的认识。召开了全市施工企业分管负责人会议,传达贯彻各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及时安排部署隐患排查和百日安全督查行动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做到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负责抓、责任部门具体抓、企业单位全面抓的工作格局,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团结协作,认真督促各方安全责任主体法人代表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严格督查各企业开展的安全隐患自查工作。

二、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注重实效

我局及时向各县(市、区)规划和建设局、市区各施工企业、监理企业下发了《关于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百日安全督查”活动的通知》(德建函[20*]178号),成立以分管副局长为组长的的建筑安全督查组。为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和“百日安全督查”行动取得实效,进一步明确了实施步骤和督查内容,对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和督查组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加大对各县市区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管力度,要求各县(市、区)建设局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对企业的自查情况开展督促检查。

三、积极参加“5.12”地震抗震救灾和抢险排危工作,认真开展灾后施工现场复工安全审查

“5.12”特大地震发生后,我局广大干部职工发扬不怕疲劳、连续作战、勇于奉献的精神,在第一时间成立了抗震救灾领导机构,启动了重大灾害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大量的人力和各型抢险救援机械等赶赴地震重灾区,参加抗震救灾和抢险排危工作,同时,对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开展受损应急安全评估工作,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作出积极的贡献。

按照《关于建筑施工现场恢复施工的通知》要求,深入细致地开展隐患排查工作。我局建筑安全监管部门重点对建筑深基坑、高支模和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专项工程进行安全隐患检查,根据情况责令相关单位完善专项方案和应急救援预案,特别是要求施工项目必须制定针对地震灾害的方案和预案。对施工现场塔式起重机和整体提升架等大型施工机械设备,责令施工单位组织全面自查;对存在明显安全隐患的,要求施工单位委托有法定资格的单位检测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做到安全隐患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强化建筑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特别是地震应急科普知识的安全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应对地震等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能力。

四、深入部份施工企业,督查安全隐患排查,指导企业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对16家安全管理薄弱的建筑企业分别召开安全管理工作会,帮助企业认真分析施工安全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分析建筑安全事故的特点和产生的原因,辨识查找各类安全隐患,督促企业制定和落实隐患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及时做好各种安全防护工作,严防建筑安全事故的发生。检查施工企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百日安全生产督查专项行动的工作情况,对查出的安全隐患,督促相关部门单位加快治理和排险除险的进度,加大安全隐患整改力度。

五、同市安监局开展联合执法大检查

从8月中旬开始,我局与市安监局成立了建筑安全联合督查组,由局总工程师带队开展督查、检查工作。根据督查计划,检查组将对全市包括建筑施工项目、震后重建项目(受损建筑拆除、活动板房建设)、市外企业在本市的施工项目、以及近年安全事故频发企业共30余个建筑施工项目和施工企业进行抽查。要求通过本次督查活动,对施工企业和建筑施工项目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进一步强化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监管和执法监察,督促建筑施工企业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确保建筑施工安全。

六、加强建筑施工现场的日常动态安全监督管理

对全市建筑施工项目、灾后受损房屋拆除工程和抗震活动板房施工现场加强了日常安全巡查监管,共进行了1*次安全评价,综合评价合格率达到84%以上,对脚手架、施工临时用电、塔机、临边防护、土方坍塌等重点隐患部位和环节加强了监控,开展了专项安全治理,在今年“5.12”特大地震发生后,全市建筑施工现场未发生塔机安全事故。对安全评价和动态巡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责令相关企业及时进行了整改,对因客观原因不能马上整改的隐患,责令企业制定整改方案、整改计划和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并建立有效地应急预案,加强对隐患的监测和监控,积极落实整改人员、整改责任、整改资金、整改措施和整改方案,共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41份,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160余条。通过评价工作的开展,对提高建筑安全监管标准、加大隐患整治力度起到了良好的作用。

七、广泛开展宣传活动

积极有效地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公共媒体,加大对隐患排查治理和百日安全生产督查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通过进行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建筑安全生产各责任主体和管理人员,深刻认识到开展本次活动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必要性,增强开展本次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全面落实建筑安全生产的企业主体责任,真正做到全社会、企业全员参与到隐患排查治理和百日安全督查的工作中。督促、指导各相关企业制定、完善并落实隐患排查的监督和激励机制。组织动员各建筑施工企业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张贴悬挂各类宣传标语、横幅等500余条,发放安全生产宣传资料600余份;今年3月22日,我局组织相关部门在文庙广场参加了由市安全会等部门组织的安全宣传活动中,发放安全宣传资料1000余份,接受市民有关安全生产问题的咨询100余人次,收到良好的宣传教育实效。

八、下阶段工作打算

《一》、目标任务:确保下阶段不发生重、特大伤亡事故;遏制一般安全事故发生,力争使全年我市建筑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不突破省、市下达的控制指标。

《二》、强化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全面落实隐患治理年的各项措施和工作部署,继续深入开展防高处坠落、建筑机械、土方坍塌和建筑拆除等可能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专项治理工作。

《三》、加大对施工现场日常安全动态监管力度,采取评价检查、日常安全巡查、安全大检查与专项治理相结合的方式对项目工程进行隐患排查,督促隐患整改,遏制、杜绝安全事故发生。进一步落实各方安全责任主体和安全主体责任,加大对违法违规责任主体和责任人的处罚力度。

《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力度,督促与指导企业积极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重点宣传安全发展的理念、隐患治理年的重要措施、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知识以及安全应急科普知识,提高全员安全素质。

《五》、加强对各县(市、区)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进一步提高所管辖区域的安全监管水平,促进各地安全生产工作平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