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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江五寨与原始宗教相关的苗族习惯法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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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台江县境内的苗族人口占总人口的95%以上,因为特殊的历史传统和地理环境,保留了比较好的习惯法文化,习惯法规范中与原始相关的规范主要表现为活路头信仰的规范、牯脏节期间应遵守的相关规范、招龙时应遵守的规范、树崇拜规范、桥崇拜规范以及防火制度中的祭祀规范等。

关键词:田野调查;原始;习惯法规范

中图分类号:B933. 73. 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6959(2008)01-0018-08

Miao National Minority’s Custom Law of

Primitive Religion Worship in Five Stockadad Villages of Taijiang

ZHOU Xiang-qing

(Guizhou University of Nationalities,Guiyang,Guizhou550025,China)

Abstract: Taijiang has 95% above inhabitants is the Miao national minority, because of special history and geographical environment, who keeps the culture of traditional custom law. Main exhibition of the standards of primitive religion worship of custom law is the specifications of Huo Lu Tou, the specifications in Gu Zang’s festive period, the specifications to tree worship and bridge worship, and the specifications of fire prevention in sacrifice and so on..

Key words: field investigation; primitive religion worship; custom law

本文中讲的苗族习惯法是指存在于苗族社会中,通过多种途径产生但非国家制定或认可的,有外部强制力或其他公认的强制力保证实施,与国家法多元并存的社会规范体系。这些社会规范与这里的原始等传统的特殊文化背景、地理环境、气候及日常生活方式相适应,是历史上苗族习惯法流传与演变的结果。贵州省黔东南地区是中国苗族的最主要聚居区,而雷公山地区是黔东南地区苗族的最核心聚居地,雷公山脉的北部在台江县境内,中部和南部在雷山县境内。台江县境内的苗族占全县总人口的百分之九十五以上。本文作者主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科研项目,在近两年的时间内,对台江县内位于县域南部雷公山北麓腹地的反排寨和记刀寨、邻近县城的翁秀南寨、位于县域北部的排略上寨和位于县域西部的大寨等五个典型的苗族自然寨的习惯法进行重点深入的田野调查。本文的内容都以田野调查的民族志资料为基础,分析这五个苗族村寨中与原始相关的习惯法制度。

一、活路头信仰的规范

活路头制度以宗教禁忌的形式表现出来,其功能是由有经验的人选择最好的日期进行农业生产,保证农业丰收。这五个村寨以前都存在严格的活路头制度,现在有了一定程度的变迁,这里主要分析起活路规范的内容。

(一)关于活路头的产生

第一种形式采用男性世袭制,反排寨、记刀寨和大寨的活路头以前都是世袭的。在大寨,特殊的地方是有两个活路头,在下种和插秧的时候,杨家和李家的活路头,同时一天开始起活路,其他的人家才能开始。第二种形式是以田地确定活路头。在排略寨,在时期,有一丘田的主人先插秧,其他的人才能插秧,建国后延续了这一传统,时期也延续了这一传统。土地承包到户以后,谁家承包这块田,谁家就是活路头。在翁秀南寨,1986年以前,有固定的一块田,必须在这块田上首先插秧,这块田是寨子中最好的一块,谁家承包这块田,谁家就是活路头。

(二)关于活路头的作用

每年春耕播种、插秧、收割及谷熟尝新等活动往往都由活路头先举行特定的仪式,特别是起活路和开秧门时一般都要由活路头带头举行仪式。

(三)违反者的责任

人们认为,活路头的活动都带有宗教色彩,人们认为如果不这样,就会受到超自然力和鬼神的制裁,导致庄稼歉收。活路头制度直接涉及到公众利益,如果有人违反了这些规矩,是对集体利益的损害,所以,遵守这一制度是为了全寨人而应该履行的义务。对违犯者要给以处罚。在调查的过程中没有发现当代因为违反这一规矩而被处罚的例子。根据1956年至1963年的全国民族调查的资料记载:反排寨“在过去,如果‘秧头’尚未插秧,而有人提前插的话,一被发觉就会被重罚,一般都在三、四元至七、八元之间,用作购买猪,以猪头和香、纸、酒、饭到秧门田去敬。”[1]在排略寨,统治时期,如果有谁不遵守这一规矩,大家就到他家里大吃大喝一顿,当代没有发现违规的例子。

(四)变迁的情况

现在只有大寨还保留有最为原始的活路头制度,反排寨、排略寨和记刀寨还保留有这一制度的残余,翁秀南寨已经废除了这一制度。在反排寨,以前有专门的活路头。在期间认为活路头制度是牛鬼蛇神,就废除了,现在并没有恢复到原来的程度。开秧门的具体做法是在最大的一块田里,用糯米饭,酒和鸭蛋等进行祭田活动,现在是自己家祭祀自己家的田,由男性家长或者长子主持祭祀活动,妇女不参加记刀寨的活路头以前是由一个家族的男性代代相传,这一家先插秧其他的人家才可以插,否则是不允许的。这种规矩一直保留到上个世纪80年代,现在已经发生了变迁,是各家各户自己将一把草捆在一起,插在田的中间,用三把秧苗插在这把草的周围就可以了。在排略寨,无论是田的主人或者其他的人想要插秧,都必须先将一只鸭子煮熟到起活路的田里进行祭祀后才能开始插秧,否则就不能插秧。

二、牯脏节期间应遵守的相关规范

(一)关于牯脏节的一般特征

祖先崇拜是苗族原始的重要内容。“牯脏节”也译为“鼓社节”,是苗族群众祭祖的节日,吃牯脏的实质是为了祭祀祖先,民国时期姜克权在《苗胞的大祀典吃牯脏》一文中讲到:“在黔东南的台拱、丹江、镇远、剑河一带,聚居的苗胞很多,其中尤以青苗为盛,他们各有各的嗜好和习惯,所谓‘吃牯脏’仅限于青苗。根据熟悉汉语的苗胞叙述,‘吃’就等于汉族的追荐祖先一样,不过他们这种追荐的时间特别长,前后要举行一年,才能功果圆满。在祭祀的过程中,还有很多插曲,热闹而富有趣味。他们对这礼典看得特别的隆重,因此把多年辛苦的积蓄,都用在这一次盛会上去,好象不如此,不足以表子孙的孝道。” [2]这里的台拱就是现在的台江。在雷公山地区,吃牯脏一般是13年举办一次,也有9年、7年或3年举办一次的。吃牯脏是特定范围内的源于同一男性祖先的后代集体组织的祭祀祖先的活动,所以吃牯脏的组织也是标志由父系血缘关系构成的社会组织。人们研究黔东南地区苗族文化时使用的“牯脏”一词,是一个约定俗成的的概念,主要适用于苗族的“牯脏节”。牯脏组织的范围是共同使用一个鼓,具体可能是一个或数个村寨。举办牯脏节的范围不一定就是议榔的范围。一个村寨或相邻的几个村寨由同一宗族构成,议榔的单位与吃牯赃的范围就有可能是一致的。

“牯脏节”的主持人叫“牯脏头”,是带领苗族群众祭祖的寨老。牯脏头主要是在牯脏节期间发挥作用,是牯脏节的主要组织者和举行各种仪式的主持人。人们必须遵守牯脏头宣布的关于各种吃牯脏的规范,否则就是违反相应的禁忌,被认为是侵犯群体的利益。牯脏头在节日过后其地位和在村寨中的作用在各寨的情况并不一致。有些地方不吃牯脏,同样有寨老。议榔时的榔头与牯脏头不一定是同一人,专门负责议榔的一般称为“理老”,其职能与牯脏头的职能完全不同;也有的牯脏头平时也是寨老。苗族历史上在其内部没有形成过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常设权威机构,人们的平等观念是特别强的。原始状态的牯脏头不固定,每次举行时,可能就换一次牯脏头,不会形成享有特权的牯脏头。有的书上简单地把苗族地区的牯脏头一律描写得象现代社会的领导者一样。[3]这在个别历史上的熟苗地方也许有实例,但不符合历史资料记载的过去黔东南生苗地区的一般情况,就笔者了解的台江地区而言,也并不是这样。调查的这五个寨子中,现在只是反排和大寨恢复了牯脏节传统。

(二)反排寨的牯脏节

1.反排寨牯脏节的一般情况

在反排寨,当地的苗语称牯脏节为“阿纠牛”,原来苗族的“牯脏节”,是以血缘为单位,共同祭祀祖宗的庆典仪式,其重要目的之一就是祈求祖宗显灵,保佑后代人畜兴旺,生活美满幸福。同时还有其他的功能。现在的“牯脏节”,实际上是专门的祭祖节日,举办的范围也发生了变化,是地缘和血缘相结合而且主要以自然寨为单位的地缘性活动。反排的牯脏节是每七年过一次,每届要连续举办三年的仪式活动,才算完结。在历史上举办牯脏节是反排寨的传统,因为举办一次牯脏节的仪式特别繁杂,耗费特别大,到1952年就中断了这一传统。2000年村民们开始决定恢复这一传统,但当时由于花费太大,资金难以短期筹措,一直到2001年2月才开始举办,经过三年到2004年2月结束。台江县的绝大部分地区已经不再举行这一祭祀祖先仪典。

2001年举办的牯脏节是由村干部组织的,但牯脏节的所有议事活动都是由牯脏头主持的。在整个三年的节日期间,牯脏头说话都需要注意,不能失言,否则就会被认为是对祖先的不敬。现在的牯脏头并不是固定的,采用轮换制,举行完一次后,下次就要重新换牯脏头。

雷公山地区的苗族民众举办牯脏节一般都使用铜鼓,反排寨举办牯脏节的时候与其他地方不同,是使用木鼓。大的木鼓长2米,直径40厘米,用木头制作,两头蒙以牛皮,是一对,由历史上流传下来。

2.反排寨源于牯脏节的特别规范

(1)牯脏节期间禁止男女结婚

牯脏节期间有一种宗教禁忌,在举办牯脏节的三年中,村中的人无论男女都不准结婚,在这三年中,没有一个人违反这一规定的。从古代传下来的规矩就是如此。2004年2月,这一届牯脏节结束,村中有很多青年人结婚。

(2)对妇女的特别限制

1956年至1963年的全国民族调查的资料中讲到:“在吃鼓藏祭祀祖先的时候,各种活动妇女几乎都可以参加,但在最后送鼓进岩洞的仪式中,她们却只能送到寨边而不能跟到岩洞附近。”[4]通过这次调查,发现对妇女的限制比这还要严格。即在举行牯脏节的结束仪式时,要杀牛分给大家吃。这一仪式要举行三天,在这三天的晚上大约六点到八点左右,妇女不准出家门,如果谁违反了这一规矩,即使是被人侵害也无处说理。

(三)大寨的牯脏节与反排寨的不同之处

在大寨,现在也举办牯脏节。期间没有举办牯脏节,1997年开始恢复这一传统,举办过一次,2009年才到再一次举办的时间。大寨的牯脏节在以下几点与反排寨不同:第一,关于举办牯脏节的间隔时限,大寨是13年举办一次,反排寨是7年举办一次;第二,关于祭祀祖先的祭祀用品,大寨仅仅是杀猪,不杀牛。反排寨举办牯脏节主要是杀牛;第三,在大寨,牯脏头由一辈子为人好的杨家、李家选出12个人共同担任。反排寨的牯脏头,由选出的一人担任;第四,在大寨,举办牯脏节期间不禁止结婚。反排寨举办牯脏节期间三年内禁止所有的年轻人结婚;第五,在大寨,妇女也可以参加最后的仪式,是每家出一斤猪肉、一碗米、一升酒,集中在踩鼓场吃一顿饭就结束了。反排寨的最后仪式复杂,而且妇女不可以参加最后的仪式;第六,大寨用铜鼓,反排寨用木鼓。

三、招龙时应遵守的规范

“招龙”是为了寨子的安宁和人们的幸福而举行的一种群体性的祭祀制度,也是过去黔东南苗族地区普遍存在的制度,现在的台江境内,很多地方还保留这种制度,但是招龙的方式在各个地方之间都存在很大的不同。寨子中如果出现不好的事情就招龙一次,主要是寨子里的小孩病多,常有小孩夭折,老人病多,人死得早,猪、牛、鸡、鸭容易死等被人们认为不正常的不吉利现象出现,就要举行一次招龙仪式。招龙时要请鬼师来主持仪式。目的是祈求寨子四周各方的龙回来,安龙谢土,保佑寨子的安宁。在举行招龙仪式的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相应的宗教禁忌和特别规范,特别是宗教禁忌,如果不遵守,就被认为是对全寨利益的侵犯。下面介绍举行过招龙仪式的翁秀南寨和记刀寨的招龙情况。

(一)翁秀南寨的招龙

举行招龙仪式的原因是寨子中出现了年轻人死亡的现象,招龙是为了保障村民的安全。翁秀南寨的招龙是全寨的男女老幼一起出动,敲锣打鼓。沿着寨子的土地边缘分界线走一圈,然后到一个土地庙前停下,求土地保佑全寨。招龙时绝对不能走到其他寨子的边界上去,否则要被追打,一个寨子招龙时,其他的寨子会监视,招龙时要请鬼师,因为时期招龙时请鬼师的费用是1元2角,现在给鬼师的费用是12元,招龙时要杀猪杀羊,全寨的人吃大锅饭。招龙时吃的饭如果吃剩下的第二天还可以吃,这与后面提到的洗寨不同。

(二)记刀寨的招龙

在记刀寨,往往也是很多年才举行一次招龙仪式。近几十年来,只是上世纪60年代和1992年举行过招龙仪式,1992年是记刀火灾后的第二年,是全寨的人一起吹着芦笙,沿着寨子所属的地界走一圈,用纸和竹子片作成的祭祀用品插在地界上。不能走到其他寨子的地界,否则会被认为是要抢占他人的地盘,引起严重冲突,在举行仪式的过程中,请鬼师念鬼。当招龙仪式的所有程序都做好了以后,要杀猪杀牛,所有寨子里的人都聚到一起来吃喝,跳芦笙舞。招龙这天,是可以邀请亲戚朋友的,这也与后面提到的洗寨不同。

四、树崇拜规范

在历史上,树崇拜也是自然崇拜的重要形式,现在很多人家已经不再敬树了,在反排寨和记刀寨,还保留有敬树的制度。

(一)反排寨

村中被人敬的神树有五六棵,都是有主人家的,哪棵树由哪家敬都是清楚的。有的是以家族为单位敬,有的是以某一家为单位敬,但主要目的是保佑小孩。如果有人敬一颗树的时候,任何人就不能再砍这棵树。人们认为如果乱砍神树,就会受到报应,老人们传说,以前有两个小孩不听大人的话,砍他人敬的神树,在生病要死时,请鬼师念鬼消灾后才好。还说了一个现实的例子,村中有一个小女孩本来长的很漂亮,由于其父亲砍神树,这个小女孩的嘴变歪了,很丑。

(二)记刀寨

在记刀寨的周围有几棵特别大的树,被称为守寨树,受到人们祭拜。在平时,这些树下是人们休息、娱乐、游方的地方。但在一些如招龙等宗教仪式上,这里就是一个神圣的地方。不管寨子里搞什么宗教活动,都必须祭拜这些古树。在记刀寨人们眼里,这些树是神树,在1990年火灾中,寨子里大部分屋子被火烧,在距离寨子大约有100米的河边的几棵守寨树也被烧了,树根足足冒了几天的烟。记刀寨年老的人们就说,那是树子里的神灵去救火时被烧伤的。虽然这是一种无法证明的缺乏理性的说法,但这恰好证明了记刀寨的人们对古树的崇拜。如果谁家的孩子病多,消瘦,爱哭,就会把这孩子改名叫“栋”,意思是树。希望他能像树一样粗壮成长。也有的去祭拜某棵树,认树为孩子的父亲,希望树能保佑孩子平安,在认树为父期间,每年的农历二月初二,也就是“敬桥节”这一天,要像祭拜桥凳那样去祭拜树,当祭满三年以后,拿一只鸭去解除孩子与树的父子关系。

五、桥崇拜规范

(一)敬桥节

敬桥是雷公山地区苗族民众普遍性的原始形式。在雷公山地区的台江县和雷山县等苗族聚居区,有专门的“敬桥”节,固定的时间是在农历的二月初二,是苗族同胞一年中最重要的节日之一。在敬桥节期间,当地苗族不分男女老幼都穿上盛装举行“敬桥”仪式,由于对儿童有特别的意义,敬桥时,儿童更是穿戴一新,胸前都挂着装有彩蛋的网袋,参加仪式。敬桥祭祀仪式过后,许多村寨都举行芦笙舞、木鼓舞或斗牛等传统的娱乐活动。在台江的某些地区,这种节日娱乐活动要举办三天、五天、七天或者九天等。在调查的五个村寨,都是一直沿习这一传统,娱乐活动一般也要进行多天,但时间不固定。这几个村寨的敬桥方式和规则基本上都是一样的,特殊的地方不是很多,下面主要进行共同特征的描述,个别特殊性也加以说明。

(二)桥的种类

这几个村寨的桥根据制作的方式和用材分类,都可以分为木质的、石质的与钢筋混凝土的。国家修建的钢筋混凝土公路桥也是人们敬的对象。木质桥又可分为多种:第一种是木质简易桥,多数是用一、三、五、七、九单数的原木放在一起制成,这种形式的桥是木质桥中最多的。第二种是高级形式木质桥。是经过木工精心制作的风雨桥,风雨桥也就是桥的两边护拦做成靠椅,桥的上面建成屋顶样式,人们可以在桥上乘凉、避雨、聊天。这几个自然寨中,只有反排寨有一座风雨桥。第三种是象征意义的木质桥。这是在有必要修桥的地方已经被别人修了桥,要架桥的人家在地面上凿进一个半米见方的槽,槽内镶嵌上三、五、七、九根单数的如同桥一样的木条。不具有方便行人走路的作用,仅存宗教意义。

(三)桥的作用

1.世俗的

贵州省本来就是多山的地区,贵州省的苗族一般都是住在条件比较差的高山地区,往往都是相对高差悬殊,地形复杂,沟谷纵横。无论是住宅区还是农耕区,桥是必不可少的,无数大大小小的桥分别安置在小河、水沟或其他人行道上等需要架桥的地方,所以苗族地区敬的桥多数有很强的物质性的实用价值,其作用就是方便行人。

2.神圣的

桥的神圣宗教含义类似于汉族地区佛教信仰中的“功德”,积德受到好报。但其宗教含义与世俗佛教信仰中的“功德”又有所不同,在他们的中,桥本身也是被崇拜的对象。

敬桥的最重要目的是求助桥神保佑生育和护佑儿童健康成长,使人丁兴旺。在敬祭时,祭品用糯米粑、鱼、猪肉,糯米饭团,鸭蛋和水酒。去祭桥的人们,碰面时要对喝一碗酒,互相赠送一些鸭蛋。碰见过路的人也要敬酒、赠祭品吃。蛋是小孩最喜欢的东西,在反排寨,敬桥时不用鸡蛋,认为小孩喜欢鸭蛋,当地人认为“敬桥”这天,桥神发配很多“阴灵”投胎到世间,使用鸭蛋作祭品可以将“阴孩”逗引到自己家中来。此外,敬桥时还要烧香、烧纸。

敬桥同时还有广泛的其他宗教意义,比如保佑人发财、护佑其他家庭成员不生病及平安等。一般的桥都有神圣的和世俗的双重意义,也就是即方便行人,同时有神圣的意义。有时架桥时有世俗意义的地方都被他人架了桥,就只能在路中、或在自己房子的大门内挖一坑,把三、五或七根二尺多长、几寸多宽的杉木铺嵌在坑内算是制作了桥。这种桥仅有神圣意义,而没有物质上的实用意义。

(四)敬桥的规则

1.根据桥的所属敬桥

敬桥的时候一般以家庭为单位,每一家应该敬那些桥,不应该敬哪些桥,都是有规矩的,不能随意去乱敬某一座桥。属于全寨共有的桥,寨内每家都可以去敬;属于某一家族共有的,只能由这一家族的人去敬;属于私人架设的,则归私人去敬,如果有人违反这一规则敬桥就会引起纠纷。因为人们认为敬桥会得到桥的保佑,谁敬了那座桥,该桥就保护谁。桥的所有者认为桥被他人敬就会被他人夺去被桥保佑的机会。敬桥时只能敬自己家里所架的桥,或全村共有以及家族共有自己家里有份的公共桥。

在各个村寨中,根据桥的所属,这种敬的桥可以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寨有桥,指归整个村寨群众所公有的桥,有历史上流传下来的,也有国家资助建的。第二类是家族共有桥,这种桥主要是祖先留下的;一般情况下,开始的时候,桥都是以家庭为单位的。架桥的原因主要是妇女婚后不育,或者生女不生男,期望生男孩,或者保佑儿童健康成长。家庭的不断繁衍,这种桥就会变成家族共有。各个寨中这种桥一般都是比较大的。第三类是家庭私有桥。属于家庭所有的桥,主要分布在田头、水沟或人行小道上,一般都是小桥,其中有两种情况,一是为交通而架设的,另一种是为求子而架设的,后一种有时找不到适当的跨沟地点,就平铺在路面上。

在记刀寨,有一个不同于其他村寨的规矩,就是全寨性的四座桥各家不能随便敬。因为一般情况下都是组织全寨性的敬桥活动,就是全寨的人集体杀一头猪统一敬桥,如果不组织全寨性的活动,村干部就会宣布:“今年大家很困难,不统一组织敬桥了。”这时各家才可以单独去敬全寨性的桥。

2.敬桥禁忌

在反排寨,敬桥节期间,妇女不能带五岁以下的儿童路过属于他人的桥走亲戚;孕妇也不得在敬祭桥期间过往于他人的桥上,认为小孩会因此投胎到别人家去。其他的几个寨子,这一规矩并不明显。在架桥后三年内,每年都要敬桥,三年以后也不能撤去。在自然崇拜的观念里,人们认为桥是神圣的,架了桥就不能拆。

六、防火制度

台江县境内的苗族村寨普遍都是位于山区,因为耕地面积少,住房都是依山坡修建,为了适应地势,普遍建成半边吊角楼,建筑房屋时将山坡挖平一段作为地基,由于建在山坡上,平整出的地基面积太小,只能向空间延伸,前伸部分用木柱支撑,在下面又形成半边空间,用来关养牲畜,人住部分,一半是修平的地基,另一半是楼板。房屋都是木结构,木房都是非常集中地连成片。由于其居住环境和房屋结构有其特殊性,一旦出现火灾,殃及的面积往往很大,损失严重。在台江有很多村寨发生过损失非常大的火灾。所以防火问题非常重要。而且关于防火问题,与其他地区相比,仅仅依靠国家法律无法满足社会生活的需要,苗族习惯法弥补了国家法的不足。关于防火的习惯法规范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失火人家的赔偿责任中包括祭祀的费用

1.反排村的案例

2005年7月3日,反排寨一户村民家失火,一栋房子及其家里的全部财产被烧光,虽然没有祸及其他人家,但是对其他人家构成了潜在的危害,根据反排村村规民约第五条规定,罚款250元。并罚请鬼师洗寨,用了价值100元一只的白公鸡,价值800元的一头母猪,价值200元的200斤米酒,30元的请鬼师费。另外村民救火时失火的人家买了100斤酒,每人喝一口后洗手、洗脸。

2.记刀寨的案例

在1990年,记刀寨被大火烧了一次,失火的原因是由于一户人家烧火取暖,火将楼板引燃造成的,烧了50多户的房子,把学校的教室也烧了。这一家用一头猪和一头牛请全寨的人吃了饭。寨中的村民们商议要用这一家的木材建学校,这一家不服,告到政府,政府的人说,给全寨的人造成了这样的损失,出一些木料也是应该的。最后的结果是建学校教室的框架所用木材是造成失火这一家出的,木板是村民们凑起来的。

关于赔偿和处罚的方式,按照传统的做法,第一,救火后要洗手,人们认为这样就可以不把灾害带走,如反排村的案例中用的100斤酒。第二,失火的人家要出钱洗寨。上面反排寨的案例中就这样做了。记刀寨的案例中,并没有要求失火的人家出钱洗寨,而是第二年全寨的人举行了招龙仪式。第三,记刀寨的案例中,村民们要求用失火人家的木材建学校是特例,一般情况下,造成失火的人家并不赔偿失火造成的实际损失,因为一旦失火,失火的人家往往也是没有能力赔偿的。

(二)洗寨制度

与台江相邻的雷山地区称“洗寨”为“扫寨”,含义相似,人们将一些反常的自然现象或人为火警作为火灾的预兆,或者在火灾以后,通过举行一定的宗教衤襄免仪式,试图得到神灵的保佑。举行这种仪式时要请鬼师念鬼,杀牛或杀猪等进行祭祀。这种祭祀活动在客观上起到了增强村民防火意识的作用。这几个村寨都保留有洗寨制度,关于这种仪式的具体方法以三个村寨的洗寨仪式为例:

1.记刀寨的洗寨

记刀寨在1997年,全寨的人凑钱买了一头母猪,举行了洗寨的仪式,举行仪式的过程中,需要有人把守住各个进寨的路口,不能有外寨的人进入,各家都把家中的火熄灭掉。并用手抓一把灰放入河中。鬼师念完鬼后点起新火煮猪肉,每家都到鬼师点起的新火处取火种,在取火的时候,都丢下一角或两角钱,意思是买火。重新生火意味着不要带来灾祸的旧火,使用安全的新火种。

2.排略寨的洗寨

最近一次洗寨是2005年,当时有一家失火,原因是有一个小孩烧马蜂窝,导致起火,县里消防车没有到,没有办法抢救,东西都烧光了,罚一小桌洗寨,所谓一小桌就是一只白公鸡,几斤酒洗寨。以前举行过大型的洗寨,需要一只白公鸡,几斤酒,一碗米,杀牛祭祀,请鬼师念鬼,鬼师念完鬼以后,各家自己取火,否则不能生火,不能在场内吸烟,各家各户自己在场内煮牛肉吃。在举行洗寨仪式的时候,各个家庭都要出钱,即使是在外打工的也要出钱,回来时对这些人说,我们在洗寨的时候吃了牛肉,虽然你们没在家,你们还是要出钱。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洗寨的作用,是为了全寨人的安全,在一起吃饭可以加深人们的印象,同时杀牛也是为了祭祀神灵,保佑全寨人的安全。

3.翁秀南寨的洗寨

不是固定的每年或几年洗寨一次,如果有哪一家失火或者人们认为有不好的预兆才举行洗寨仪式。失火或者造成火警的人家,要花钱买一只白色的公鸡,如果牵连到了他人则还要买一头猪,请鬼师念鬼,组织洗寨宗教仪式。仪式开始后,每家的火全部熄灭,而且也不准开灯。并且还要浇一些水在火坑里,火种是从鬼师念鬼杀猪煮肉的地方引到各家,杀一头猪以后分肉给各家,以家庭为单位,统一在河边煮肉吃,吃不完的不准带回家,这个寨子没有鬼师,而且整个行政村都没有。需要鬼师的时候要到其他的村寨去请。如果是人们认为应该洗寨,其原因不是因为发生火警,洗寨的费用要由全寨的人负担。洗寨时的吃饭与上面第三部分所描述的招龙时的吃饭有两点不同:第一,洗寨时全寨的人按家吃小锅饭,招龙时全寨的人吃大锅饭;第二,洗寨时吃剩下的要全部扔掉,不能带回家。招龙时如果吃剩下的饭第二天还可以吃。

举行洗寨的活动,对于每个寨民来说都是一种应尽的义务,包括作为和不作为。村民们必须遵守相应的禁忌,如果有人违犯了这些禁忌,就被认为会使整个村寨处于危险的状态中。类似的情况,在世界上的其他地方也是有的。马林诺夫斯基在分析特罗布里恩群岛的原始宗教仪式时讲到:“在巫术和宗教仪式中,几乎每一行为,除了它(他)们的初始目的和效果外,都被视做存在于团体和个人间的义务。……举凡田园、捕鱼、战争、天气和建造独木舟,均为关涉巫术的一些例子。倘若必要,或者节令已至,或者遇有一定的情境,则巫师有义务施展巫术,以维持禁忌。”[5]当地的人们相信人的一些言行会受到神鬼或某种超自然力的惩罚,导致某种不利的结果,因而避免这些言行,从而将人的观念纳入了群体的社会模式之中。

参考文献:

[1] 贵州省编辑组.苗族社会历史调查(一)[Z].贵阳:贵州民族出版社,1986:221.

[2] 姜克权.苗胞的大祀典吃牯脏[J].边铎月刊,中华民国三十五年五月.

[3]何积全主编的《苗族文化研究》一书是这样讲的:鼓头“是一社之长,任期一般为13年,……鼓头全权管理全社事物。其主要的职能是:⑴按亲属称谓制维持鼓社成员间的关系;⑵执行和监督鼓社决议的实施;⑶对不服从长辈及其他类似轻罪等简单案件的司法裁判;⑷主持制定族规;⑸代表鼓社参加区域性的议榔会议;⑹主持侦破偷盗案件和处理凶杀案件;⑺组织全社对抗外侮;⑻领导共同保护鼓山林及村寨环境、管理耕种共田,修建鼓社庙,等等。”参见何积全主编.苗族文化研究[M].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1999:60.

[4] 贵州省编辑组.苗族社会历史调查(一)[M].贵阳:贵州民族出版社,1986:374.

[5](英)马林诺夫斯基.初民社会的犯罪与习俗[A].马林诺夫斯基等.犯罪社会与文化 [M].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27.